图书出版质量保证金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出版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办理作品《_________________》图书(音像)的正式出版业务。
作者署名:______________
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图书规格、印张、定价、印数。该书为_____________开________本,全套_____________册,预定________________印张,_______________万字,_______________图数,_____________彩页。每套(本)定价________________元,印数________________册。
四、整体书稿经甲方编辑定稿、签字后开印。
五、出版时间及印刷质量要求: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印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印刷。印刷要求:封面________________克_______________版纸___________色彩印,_______________膜,内芯_______________克纸,统一设计、制作。图书印好后,乙方负责将所有软片、条码归还甲方。
六、甲方向乙方收出版及代理费(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在提出终止合同30日内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将上述款项不退还。
七、乙方须在正式出版发行前向甲方送样书________________本(套)。发行工作与本合同无关,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出版物为自费出版物,印刷费用乙方自负。
九、本书内容不得侵权,作者文责自负。如出版物涉及版权纠纷和发行方面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面议,不增加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受理出版物正式出版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十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图书出版质量保证金合同书 篇2
图书出版合同(样式一)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 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 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 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 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 出版者将在 年 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七条 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 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 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 %(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 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 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 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 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 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 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 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 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 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1)改编-75%;(2)翻译-75%;(3)表演-75%;(4)播放-80%;(5)录音录像-80%;(6)摄制_____-80%。〔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 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 出版者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图书出版质量保证金合同书 篇3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
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
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
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
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
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___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___年___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
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
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
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___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
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___%(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___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__册。
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
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
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1)改编-75%;(2)翻译-75%;(3)表演-75%;(4)播放-80%;(5)录音录像-80%;(6)摄制影片-80%。
〔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
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出版者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图书约稿合同
著者(或译者)姓名:
图书出版质量保证金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作者姓名)
乙方:_________(出版者名称)
双方就作品_________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创作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交稿,并保证书稿达到出版要求。
二、甲方将作品_________交乙方出版,授予乙方专有出版权,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在专有使用期间有权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本作品。合同期限届满,专有出版权回归作者。
三、乙方可以在对本作品进行编辑技术加工。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版本作品,并保证图书质量。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基本稿酬为每千字________元,印数稿酬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见样书后30日内结清全部稿酬。
六、作品出版后,原稿归乙方存档。
七、本作品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按每千字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资料费,并将原稿退还甲方。
八、作品初版、再次印刷、再版,乙方均应赠与甲方样书_________册,乙方并同意甲方按批发折扣购书_________册。
九、乙方如果允许他人出版本作品,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所得报酬的_________%给付甲方。
十、如果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到著作权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图书出版质量保证金合同书 篇5
_________编译馆(甲方)兹以“_________”共_________册,委托_________书局(乙方)发行,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将上列各书独家发行,自订约之日起,为期______年,在发行期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让与他人发行。
第二条 乙方为取得上列各书的委托发行权,应付给甲方发行酬金,以每千字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全书共_________册。字数照满页计,合计_________字,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订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本契约签订时,应即全部将书稿点交乙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列书稿的内容无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违反现行法规之情事。
第五条 上列书稿,乙方应于接受书稿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全部发行,逾期甲方可另委请其他书商印行,并将乙方已交的发行酬金全部没收于年度终了时缴归国库,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本书封面应加“主编者:_________编译馆”字样,版权页上应载明“著(译)权所有人_________编译馆”及著(译)者的姓名,如系大学用书封面及脊顶须印“_________编大学用书”的字样。
第七条 上列之书在排印期中,乙方应照甲方所定规格(包括版式、用纸、字体等)排印。乙方并应负责初校及二校,且应将三校及精校排样,连同封面、封底及骑缝页送交甲方校正签字后,始行上机印刷。
第八条 上列之书的单页售价,如以24开本计算,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他开本的售价,按比例计算。
第九条 上列之书出版后,如有读者对于内容提出疑问,由甲方负责答复。
第十条 上列之书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_________册,以备考查,甲方应向乙方以定价七折购买每种_________本,分赠国内外有关单位参考。
第十一条 上列之书在委托发行期间,甲方认为有修正的必要时,可予以修正,乙方不得拒绝,修订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则须赠送甲方修订样版书_________册备用。
第十二条 本契约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新约,如有一方不愿续约,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各条,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他方不得宣布本契约终止,违约的一方应负对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由甲方转送主管理体制部门报备。
甲方(盖章):______编译馆 乙方(盖章):________书局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