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 篇1
供方:
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数量、价款:
消防器材供应
该合同单价为货到需方施工工地后结算价格,含材料、运输、上、下车费、包装、税等全部费用。
该合同数量为计划数量,双方按实际收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质量标准:
1、严格按需方要求规格、型号生产供应,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等质量要求及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并负责其产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
2、供方送货时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全套软件资料,作为质量检测依据之一。供方负责其产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三、损耗
损耗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
需方委托收货人:
2、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的施工场地,运费、上下车费由供方承担。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运输。
六、产品的交货期限:
供方必须保证产品供货日期及质量,从____年__月__日起开始供货,供方严格按需方通知分批送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不付预付款,全部货到需方工地初验合格七个工作日付给实际总货款的70%,整体工程竣工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经需方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再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结清质保金。
八、验收方法:
1、供方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准用证等全套软件资料。
2、货到工地,供需双方按约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共同初验,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验收。
4、需方工地验收代表:赵乾明、任勇
5、验收或使用后发生质量纠纷,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鉴定,按鉴定结果处理。
九、质保
1、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后需方在最终验收合格的文件上签字次日起贰年时间。在质保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由供方自费拆除并安装优级产品,并承担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质保金额和支付办法:按合同总价的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不计利息,供方赔偿义务不受质保金额的限制。
十、违约责任
1、供需双方未履行以上条款,均视为违约。
2、供方不能交货,按总货款的5%偿付需方违约金,并退还已收需方货款本息。
3、供方逾期交货的,按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二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损失费用。
4、若供方所交产品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供方自费调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因此造成的逾期按逾期交货处理,供方不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需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总货款5%的违约金,但供方收取的货款本息应在10日内返还需方。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二份,需方四份,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结清合同价款后自然终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为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需方单位:
地址:
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 篇2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消防局消监字《20xx》140号通知规定,为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甲方委托乙方对 大厦内 具4Kg干粉ABC灭火器进行维修年检,每具维修费用为 元人民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前提,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特达成如下合作事项:
一、 维修明细及费用
具4Kg干粉ABC类灭火器(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每具维修价格 元人民币,维修费用合计: 。人民币大写: 。以上报价含税金及乙方灭火器材维修、运输等全部费用。
二、维修日期:
三、交货地址:将维修合格消防器材送至 。
四、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在 大厦现场验收维修合格消防器材,灭火器外观、喷射软管良好,压力充足。
五、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甲方要求的发票后10日内将 维修款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
六、质保期:乙方对所负责维修的甲方 具干粉ABC灭火器材免费质保1年,一年内灭火器出现压力不足、软管开裂等情况,乙方负责免费上门维修。
七、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消防器材不受人为破坏,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防潮的地方。
2、甲方一旦发现消防器材压力不足、喷射软管断裂等异常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给予维修。
3、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灭火器的维修,严格质量管理,保证维修的灭火器能够正常有效的使用。
2、质保期内乙方对需要进行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后的灭火器按原位摆放。
3、甲方须保证消防器材不受人为破坏,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防潮的地方。
4、本协议书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即:协议依据报价时的所有工程量固定,人、材、机及取费全部固定。负责提供本协议施工材料、零配件和工具,对人工费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5、协议价款已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考虑了技术措施费及保证工期、质量等因素所需的赶工费等全部费用。
6、本工程以乙方包材料设备、包工期、包施工、包质量、包材料检验、包安全的形式进行承包。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 篇3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消防局消监字《20xx》140号通知规定,为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甲方委托乙方对 大厦内 具4Kg干粉ABC灭火器进行维修年检,每具维修费用为 元人民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前提,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特达成如下合作事项:
一、 维修明细及费用
具4Kg干粉ABC类灭火器(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每具维修价格 元人民币,维修费用合计: 。人民币大写: 。以上报价含税金及乙方灭火器材维修、运输等全部费用。
二、维修日期:
三、交货地址:将维修合格消防器材送至 。
四、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在 大厦现场验收维修合格消防器材,灭火器外观、喷射软管良好,压力充足。
五、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甲方要求的发票后10日内将 维修款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
六、质保期:乙方对所负责维修的甲方 具干粉ABC灭火器材免费质保1年,一年内灭火器出现压力不足、软管开裂等情况,乙方负责免费上门维修。
七、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消防器材不受人为破坏,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防潮的地方。
2、甲方一旦发现消防器材压力不足、喷射软管断裂等异常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给予维修。
3、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灭火器的维修,严格质量管理,保证维修的灭火器能够正常有效的使用。
2、质保期内乙方对需要进行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后的灭火器按原位摆放。
3、甲方须保证消防器材不受人为破坏,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防潮的地方。
4、本协议书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即:协议依据报价时的所有工程量固定,人、材、机及取费全部固定。负责提供本协议施工材料、零配件和工具,对人工费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5、协议价款已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考虑了技术措施费及保证工期、质量等因素所需的赶工费等全部费用。
6、本工程以乙方包材料设备、包工期、包施工、包质量、包材料检验、包安全的形式进行承包。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按消防部门要求。
三、验收方法: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人员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到货验收合格后直接把货款付给乙方。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
六、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产品
2.乙方无条件把关合同中消防器材本身的质量保证。
3.乙方对上述消防器材确保维修期内免费上门检修维保,确保产品设备的正常使用(保修期为一年)对甲方的报故或诉求必 须及时上门服务。
4.乙方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或充灌标准必须明确在标签上如实填写。
附注: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
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