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保安聘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下称“甲方”)
住 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
A.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B.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1至3年2个月,3年以上6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襄樊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 甲方聘用乙方为保安队员,并委派乙方到甲方服务单位(即用工单位所在地,下称“用工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派遣期限为两年(期间,甲方可根据保安员轮岗制度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下简称“轮岗或调岗”)。
(二) 乙方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通过开展保安守护、保安巡逻勤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处置“四防”,提高用工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
(三)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及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五) 甲方应当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应在合同书上签写“我已阅读”及本人姓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学校保安聘用合同 篇2
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任合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法定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及变更聘任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的;
2、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3、学校被依法撤销或合并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合同:
l、工作需要被调离校长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
2、经考核认定不能胜任校长岗位的;
3、经考核虽为基本合格,但管理能力不强,办学成效不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甲方解除乙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且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六)乙方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的3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乙方的建议时,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调查处理完毕。在调查处理期间,乙方是否继续履行职责,由甲方视学校具体情况决定。
培训学校保安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合作开办XX公司。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单位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目的和合伙的范围:高中、初中、小学课后辅导、文体培训、综合考试培训;教育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营销管理及培训、教育投资及礼仪服务。
第三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一)甲方以场地使用权,办公设施,固定的货币资金( 万元)作为出资(其具体出资数额及在合伙资产中所占分额由其双方另行协议确定),并在 年 月 日之前履行完毕。
(二)乙方以对该培训学校招聘的管理人员,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师的培训技术作为出资,该出资在合伙资产作价 万元 ,于每次招聘结束之 日内履行完毕,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履行。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如若项目亏损,甲、乙双方不得互相追讨经济和责任,甲、乙双方无条件的以各自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伙事务的执行:双方必须本着诚信互助的原则,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由甲方出任( ),乙方出任( );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培训学校的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代表学校开展业务;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八条 入伙与退伙:如有转让、退出发生,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培训学校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培训学校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培训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 ;
(一) 违约责任;双方就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欺骗对方,不得做有损于对方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背,过错方需赔付损失;
(二) 经营期限: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法院起诉。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签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学校保安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 项执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甲、乙双方约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全部完毕时,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
(3) 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同意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二条录用条件为:
1、政治素质条件:热爱祖国、诚实信用;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业务技能条件:
(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
(2)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同时具备岗位需要的身高、视力等身体条件。
4、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和技能。
5、年龄条件:18—45周岁。
6、团队精神:
7、其他: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保安员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本公司和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第四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条乙方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内容及其工作条件,履行职责;并有责任按照甲方的工作部署与安排,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岗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周休息1天,实行轮休调休。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所在岗位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750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第九条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4.48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35.85元/天,病假扣除标准为5元/天,旷工扣除标准为70元/天。
第十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甲方按月将工资打到乙方帐户上,乙方在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八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确认,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可以就工资、岗位、工作内容等事项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未经与对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单方变更。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即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其他相关手续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1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1、连续旷工____日或一年累计旷工____日以上;
2、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3、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5、私自接受业主和客户馈赠的;
6、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的;
7、盗窃公私财物的;
8、连续两次在群众测评被排在后三位或被公司处理两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10、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11、其他: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工作失职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三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试用期满解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因自身主观过错,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本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2)本合同订立时,因乙方隐瞒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
(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6)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规定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第三十二条除按本合同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该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好工作、办公用品、财务和其他交接手续,甲方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后支付乙方的剩余的工资。乙方应在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各种关系转移。
第十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三十五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十二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作为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四十二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家庭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住宿的,甲方免费提供住宿,乙方分摊水电费用。
第四十四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培训学校保安聘用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鉴于:
1、天津X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合法拥有XX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是目标公司在天津市XX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X%的股权。
3、乙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本协议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天津市XX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2 股权交割日:指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
1.3 债务:指目标公司因履行合同、实施侵权或其它依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给付金钱的责任。
1.4 或有债务:指股权交割日之前产生的、并且甲乙双方未能知晓或未曾向乙方披露的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
1.5 税费:指税务机关或其它机构征收的各种形式的税项及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费用、相关罚款、滞纳金、附加费用和利息。
第二条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2.1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实缴 元。
2.2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
2.2.1 公司办公用房位于天津市XX区号,房屋来源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承租人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2 XX校区,位于天津市XX区号,房屋来源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承租人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3 办公、教学设备合计人民币XX元。(详见《资产明细表》)
2.2.4 天津市XX区教委于年月日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2.5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账户上有资金XX元,目标公司未清偿债务XX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股权转让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XX元。
3.3 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可在该日期前完成股权交割,则实际交割日为股权交割日。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4.2 具体支付期限和数额为:
4.2.1 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XX元。
4.2.2 自股权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
4.2.3 甲方以其剩余的股权转让款XX元向乙方提供履约的担保。自股权交割日起一年内,若乙方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及或有负债的,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3 甲方接收股权转让价款的账户为:
第五条 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过渡期,过渡
第六条 办公场所、校区房屋的交接
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甲方及目标公司承担;股权交割日之后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及目标公司承担。
第七条 学员及学员退费
7.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拥有学员XX名,未消耗学费XX元。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将未消耗学费的X%提走,剩余的X%未消耗学费留存于目标公司账户。
7.3 股权交割日前发生的退费(包括学员已提出退费申请但尚未实际退还的)由甲方负责,股权交割日后发生的退费由乙方负责。
7.4 甲方未承担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或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多侵占未消耗学费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未承担的退费数额、多侵占的学费数额减少股权转让价款的数额。
第八条 人员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
8.1 目标公司现有员工XX人,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降低,甲方同时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确保员工队伍不因目标公司股权变动而产生波动。
8.2 若股权交割日起6个月内,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发生X人以上(包括X人)离职或分校校长离职的,视为甲方未尽到安抚员工的义务,乙方有权扣减本协议
4.2.3条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8.3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已经确定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由目标公司和甲方承担。但甲方未在本协议中向乙方披露相关债务的,该债务属于或有负债,按照或有负债的约定履行。
8.4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或有负债由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4.1 甲方应当自乙方或目标公司实际承担、确实应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的或有负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或目标公司清偿,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8.4.2 若甲方未依本协议第6.4.1条约定清偿债务及承担相应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担保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8.5 (如果甲方有多个股东的)本协议约定之甲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甲方应当向乙方给付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本协议项下所涉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0.2 对本协议约定的或有负债向乙方承担清偿责任。
10.3 协助并督促目标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分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0.4 股权交割当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所有的信息资料、证照、各种印章、房屋租赁合同、财务资料、教育培训合同、劳动合同、相关许可文件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
11.2 要求甲方配合将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11.3 有权要求甲方移交所有资料信息。
第十二条 保证与承诺
12.1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2.1.1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甲方及目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协议、承诺等所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冲突。
12.1.2 与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及所拟订之交易,不会导致甲方和目标公司对其已签署的任何合同的违反、取消或终止,或者构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其他正式文件下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实际发生,由甲方按本协议8.4条的
12.1.3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照、文件;财务资料、财务记录、财务报表、账簿或凭证;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政府批文、协议或类似的其他文件;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债权债务清单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严重误导性及重大遗漏事项。
12.1.4 目标公司的资产完全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管理、控制和经营,没有任何未经披露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共有所有权或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上述资产的诉讼、仲裁或争议;上述资产的批准文件、注册、登记和其他手续已全部取得或完成,并仍然有效。
12.1.5 甲方转让的股权是其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和第三人权益。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对其所受让的股权的持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和限制。
12.1.6 截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正在审理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正在执行的涉诉案件;不存在因违规经营而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并可能被给予的行政处罚;无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欠缴的税款、费用、罚款等;亦不存在因违反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合同相对方经济损失的情形。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8.4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2.1.7 目标公司员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目标公司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形。
12.1.8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就本协议项下所涉股权转让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谈判、协商、做出承诺或签订合同。
12.2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形即设为违约,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3.1.1 不予办理或不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各种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相关手续的;
13.1.2 未依本协议约定的有关债务、或有负债等的履行、负担相关费用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13.1.3 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13.1.4 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13.1.5 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或障碍本协议履行的。
13.2 迟延履行责任
13.2.1 乙方迟延给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天按迟延给付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2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不能完成交割或移交全部资料信息的,每迟延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3 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13.3 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14.2 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解除:
14.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4.2.2 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 14.2.3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4.2.4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起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股权交割或资料信息的移交,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14.2.5 股权交割日前,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意外事件出现的; 14.3 因甲方原因或在股权交割日之前出现意外事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事件。
15.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根据不可
15.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5.4 本协议在不可抗力消除后仍然具备履行条件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5.5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双方应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
第十六条 保密
16.1 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实物、电子等各类的财务资料、资产和债权债务清单、人员信息、组织结构、各类协议、交易方案、本协议各项条款等信息资料以及各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16.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16.3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