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天津市租赁合同 篇2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须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出租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人防工程状况
人防工程座落: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如乙方需延续租赁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办理续期协议,否则合同期满即告终止。
三、租赁费和租赁费交纳期限、方式
人防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租赁费元,年租赁费元,合同租赁费总额为元。涨幅为年递增%。乙方按预付给甲方,到期不能给付的,乙方应付甲方每日%的滞纳金。
付款方式,由乙方开户银行凭甲方签发的同城委托收款凭证将租赁费划拨甲方,或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四、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1、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护设施(防护密闭门、排气阀门等)的维护管理。
2、合同期内,人防工程内部的通风、给水、排水、配电、消防等设备办理点验手续后,交乙方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期内,乙方如需对工程内部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处理:。
六、合同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冷暖气、煤气等)。租赁合同期满,对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七、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使用权和擅自改变其用途,如中途转让使用权和变更其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内,租赁区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合法使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租赁费拖欠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2、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5、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逾期天末交付工程提供乙方使用的;
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在合同约定的维护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后日内将人防工程及其设备交付乙方使用,如逾期,以拖延交付使用租赁费的倍支付给乙方。
2、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人防工程主体自然沉降断裂漏水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未按时(或按本合同约定)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元。因维修造成乙方停用。停用期间免收维修区域的租赁费(不负责其它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未按时缴纳工程租赁费,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2、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主体设备设施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在合同终止后日内迁出,如不按期迁出,除补缴工程租赁费外,偿付违约金元。
(三)因国家战备需要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十二、担保方式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自觉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六、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乙方收到使用证后本合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天津市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
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备注:
共同承租人姓名:与承租人关系: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备注:
共同承租人姓名:与承租人关系: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备注:
丙方(保证人):与承租人关系: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备注:
天津市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 区 路、道、街 (房屋/厂房/门面/其他)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标的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2.标的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方所承租标的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它约定)。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标的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标的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标的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标的,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①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标的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②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③ 。
3.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标的,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标的时,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标的,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①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②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③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2.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①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②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③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④ 。3. 租金变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①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②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③ 。
特别提醒:每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代行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收取的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代行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任期的剩余期限。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方交付该标的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标的使用和维修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标的及其附属设备。
2.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标的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住建管理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标的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3.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①甲方负责出租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负责承租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③ 。
第七条 标的转租及出售
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标的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标的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
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标的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乡、街)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标的,须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盖章/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乡、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留存一份。经协商,决定________(提交/不提交)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鉴证。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天津市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租__________________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给乙方停放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年(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延续租赁期限。一方要求延续的,须于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第三条每月每个停车位的租赁费为壹佰元(100.00元),年租赁费一次付清(1200元/年),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协议当天缴付租金给甲方。如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自动解除租赁协议。
第四条 甲乙双方协议签订时将已租号停车位交付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合作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得将已租车位改变其用途或者转租,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如因使用不当给甲方和其他业主带来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协议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多少?但因规划、防空、政府原因和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提前解除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将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定期巡视、检查。乙方车辆出现刮擦、碰撞或被盗等,甲方应主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调查,但甲方对乙方车辆及车内物品均不负任何保管义务。
2、乙方义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材料进入公司大院及地下车库(如确属施工需要携带相关物品进入的,须报经甲方同意并做好相关保护措施方可进入);
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听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停放在租赁车位,不得对小区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院内主干道、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各单元出入口严禁任何车辆停放,违者将锁车并罚款100元/次;车辆停放后,请自行检查并锁好车窗、车门等,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协议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