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买卖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将自己的.套装(红富士、秦冠、嘎啦)苹果______斤销售给甲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规格:65以上______元;70以上______元;75以上______元。
二、质量要求:扎、碰、虫、烂、红点连片、面部黑点、日晒发黑发黄、片锈、大裂口发黑等都不能装箱,色度______%。
三、乙方必须负责剪把,在装箱期间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吃住,并组织人员装车或短途送货,且保证甲方包装和入箱货物交货前不受损伤,如有丢失或损伤,乙方应照价赔偿给甲方;如发现果农调包换货,罚款5000—10000元。
四、甲方付给乙方定金______元,若任何一方违约应付对方的违约金是定金的______倍。
五、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办一份。
七、付款方式: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香蕉买卖的合同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准备收购、贮藏乙方以鱼晓为代表的共26户果农的红富士苹果,有关果品收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收购合同:
一、面积及数量:
乙方26户果农共76亩果园,苹果总产量约25万斤。
二、质量标准:
果面达到“五无一净”(无病虫果、无水锈斑痕、无腐烂药害、无雹伤及碰压裂伤、无枝磨日灼、果面干净),果形端正、颜色鲜艳(红度大于85%)、口味纯正。
三、收购时间、地点及办法:
收购时间:______年9月1日至______年11月30日
收购地点:乙方果园。
收购办法:甲方收购优质红富士苹果,先由乙方按质量标准分级初验,再由甲方复验,以甲方验级为准。
四、收购价格及结算办法:
收购直径75mm以上红富士苹果2、3元/斤,此价格不受季节及市场因素影响,收购时甲方需先给乙方付款80%,剩余20%待甲方苹果基本销售结束,年底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责任:
提供果品包装箱、发泡网等包装材料,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合同标准收购苹果,验收装箱,及时按比例给乙方支付苹果款。
六、乙方责任:
乙方26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甲方收购数量,不乱贴商标,不得私自毁约销售,否则视同违约处理,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果业服务中心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香蕉买卖的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保障甲方购买乙方系列类干果事宜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组合集装箱),各单品价格和规格如下:
为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签订后,考虑食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因素,交货时如价格上浮,仍按合同价格执行,如下浮,按市场下浮价执行
二、数量与包装:
以上系列类干果组合集装箱共3520箱,每箱28770元,合计总价款:101,2704,00元(壹佰零壹万贰仟柒佰零肆元整)要求使用红色系统一包装箱进行集中包装,每箱需盛放协议第一条干果内容(具体需求数量由甲方详细统计后将准确数字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数量保证供给)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其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无过期和变质现象单品种包装无胀袋、漏气、烂袋现象
2、单箱品种确定为“第一条”产品
3、单品包装外观精美大方,须注有产品级别、生产日期、产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内容
4、甲、乙双方对样品进行封存,样品保存在甲方
四、质量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相关内容要求执行对批量供货产品随机抽样,确定与所提供样品质量的一致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20_年元月8日前后一次性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传真通知为准,甲方将通知内容发至乙方传真(电子邮件)后,视为乙方收到该通知乙方传真号码为:,电子邮箱地址为:;交货地点为郑州宇通工业园和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六、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批量供货时的产品质量不能低于中标样品质量
2、在质保期内,在储存方法合理的`前提下乙方保证产品质量
七、包装标准见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中相关要求
八、运输方式和费用
乙方自行确定适合本合同货物安全交货的运输方式,自行办理运输手续、自行装卸,并负担本合同货物交至甲方卸载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验收方式
1、预检:货物抵郑后立即通知甲方前往,并按5‰比例抽查货品质量、包装等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可拒绝收货,或即刻要求供应商调换或补齐货品
2、抽查:货物发放过程中,甲方依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约定对每辆货车不同位置放置货品的`规格、质量、品相、损伤损坏情况、单包装净重、包装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检,单品抽查比例不低于3%若合格,三方签字确认;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现场进行调换,并根据情况加大抽查力度
3、抽查的通过并不意味着乙方所供货物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货物和专用票据后15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货款的80%,剩余2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交付30日后以电汇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交货延迟或短缺的,每逾期24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不足24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货时间达5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甲方在验收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在比例超过3%,甲方有权在后期付款时根据抽查记录对供应商货款进行按比例双倍扣减
4、因甲方批量供货产品质量低于原提供样品的质量时,除了按要求及时更换外,还要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照“第十条、本条第1、2、3款”的约定执行
5、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香蕉买卖的合同 篇4
签订地点:华侨农场
签订时间:
甲方(果商):华侨果品商场法定代表人:任某乙方(果农):华侨农场法定代表人:王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由乙方用柳条筐包装
2、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3、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商定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半个月内分三批交货
2、交货地点:华侨果品商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视质量好坏定等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用汽车运送,运费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第二天通过银行托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如果拒绝收购,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货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如因突发自然灾害不能按期如数交货,乙方应在灾害发生后一周内通知甲方并相互商修订合同。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上级单位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果商):任某乙方签名(果农):王某
地址:华侨农场
___年___月___日
香蕉买卖的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学理论,就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
1、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
2、使用权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应区别对待:
(1)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前已产生的相邻妨碍,原则上使用权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
(2)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后产生的相邻妨碍,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相邻妨碍是经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面临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竞合,使用权人可以选择诉权。
在使用权人作为原、被告后,所有权人是否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应区别对待:
(1)在作为相邻权利人主张权利救济的诉讼中,应征求所有权人的意见,如果使用权人诉请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所有权人可以不作为共同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如果使用权人诉请赔偿或补偿,应视所有权人的意见决定其是否作为诉讼参与人。
(2)在作为相邻义务人被诉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所有权人均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3、相邻一方的不动产利用行为侵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同相邻权益,小区业主可以采用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邻关系诉讼。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
1、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他。
(2)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工商字号。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证据: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
3、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
(1)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2)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3)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
(5)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
(6)危险:因危险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险引起纠纷的地点;危险性质;危险面积、间距。
(7)采光:影响他方采光的时间;影响他方采光的地点;影响他方采光建筑物名;影响他方采光的高度、面积、间距;影响他方采光的范围、程度;影响他方采光造成的后果。
(8)音响:音响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音响引起纠纷的地点;音响的影响程度;音响造成的后果。
(9)震动:震动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震动引起纠纷的地点;震动影响程度;震动造成的后果。
(10)邻地、通道、道路、渡口、桥梁、堤坝: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时间;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地点;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原因;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影响的范围程度;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造成的后果。
(11)通风、日照、铺设管线等: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般应当举证证明。
(1)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2)相邻义务人实施了妨碍不动产所有权延伸权益的行为。
(3)该扩张行为具备违反民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利用不动产造成妨碍或妨害的事实。
(4)相邻权利人主张的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5、否认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举证证明根据法律的抗辩事由,即相邻权利人主张的相邻侵权请求权未产生、受阻碍或已消灭的事实。
三、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1、相邻权利人的相邻权是否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程度。
2、相邻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
四、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效力认定
1、相邻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的,但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2、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应注意与其他权利的区分,主要是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权等。
3、相邻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调整
(1)违章建筑不构成相邻妨碍的,相邻方要求拆除的,不予支持。
(2)一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的行为,如果对相邻方造成相邻妨碍,相邻方可以主张排除妨碍,恢复房屋原状;但其主张恢复房屋使用性质,不属于民事相邻关系的调整范围。
(3)一方的行为经过行政许可,但对相邻方构成相邻妨碍,可告知其先进行行政诉讼,否则不予受理或裁驳。
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
此类案件的事实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
2、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
六、对有关责任的认定
1、相邻关系案件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主要是民法通则贯彻意见第99条第1款、第100条、第103条规定的情况。
2、在认定相邻义务人的责任时,法官应根据一般人的心理状态,运用注意义务理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对相邻义务人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判断。
七、实体处理的一般原则和尺度把握
1、当事人合意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双方就相邻关系问题达成合意的.,只要不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只要另一方没有新的相邻妨害行为,应当有容忍的合同义务。
2、二手房买卖的遗留问题
(1)出卖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给相邻方构成了妨碍,相邻方诉请买房人拆除的,买房人以该搭建物非自己所有抗辩,理由不成立。
(2)买房人为正常使用房屋之需要,欲恢复出卖人改变的房屋原始设计结构,相邻方以买房人买入房屋时已接受既成事实为由进行抗辩的,如不形成相邻妨碍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3、诉讼时效问题
相邻关系案件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时效,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
4、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1)采光妨碍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积和房价及受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可以用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影响面积×影响时间×10-30%的系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提高5-10倍。
(2)一方安装的设备发出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对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如果其同意进行整改又可以进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3)一方的行为给相邻方形成相邻损害,其赔偿标准应以恢复到损害前的情况,所需成本为计算标准。
5、妨碍程度与容忍义务的界定
(1)认定是否构成相邻妨碍,应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一方使用不动产的行为有利于其生活质量,而对相邻方影响轻微,相邻方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予以容忍。
(2)为弥补房屋设计建筑缺陷,并注意贯彻最小影响原则的排气孔设置,应属相邻方容忍义务的范畴。
(3)一方安装室外悬挂物,如不影响相邻方的安全和卫生,相邻方应容忍。
(4)拆除、损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判令当事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拆除非承重结构对安全而言无影响的,应允许当事人行使受限制的财产权利。
6、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煤烟、震动、臭气、光线、放射性等侵入邻地导致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权利受到干扰性妨害或损害的,被称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相邻关系范畴。相邻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诉讼的,应考虑相邻人之间对不可量物排放容忍义务的程度确定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应衡量以下几方面因素:
(1)生存权的优先性。当相邻近的各方都为了自己某种利益行使而引发冲突时,其他权利的行使应当让位于生存权。其他权利的权利人此时就负有容忍的义务,其限度应是满足他方的生活需求。
(2)纷争的地域性。相邻关系中,不同区域的居民便负有不同的容忍义务。居民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相比,其居民容忍限度较小。
(3)不动产利用的先后关系。在考虑容忍义务时,必须将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用不动产的先后顺序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相邻各方中使用在前的一方容忍义务较少,而使用在后者则有更多的容忍义务。但此义务仅存于可预期的范围,超过此范围,则可提起侵权之诉。
(4)损害的回避可能性。回避可能性,是指以相邻一方的使用给他方造成的侵害能否回避作为考虑容忍限度大小的标准,本可回避而不回避的,相对方就承担较少的容忍义务或不承担容忍义务。
建筑物反射的光可视为不可量物的一种。建筑物反光纠纷构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既可选择要求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邻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物反光既构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又构成相邻关系纠纷的,发生相邻关系物上请求权和环境侵权损害请求权的竞合,当事人择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同,分别处理。
7、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
(1)通风、采光标准的确定
确认影响通风、采光的标准,应根据发生地(市区还是农村)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或衡量:
a、市区内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应视为对通风、采光有影响,反之则无影响。
b、农村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公认”的通风、采光标准(如村规民约)。如无此标准,则可参照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确定是否影响通风采光。
c、审查新建建筑物是属于翻建、扩建还是新建。如属在原住宅基础上翻建,既未扩大面积,又未增加建筑高度,相邻方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阻挠翻建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属扩建或新建,相邻方提出影响其通风、采光的,则应结合其他各方面的条件加以确认。
d、审查提出影响通风、采光一方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一般来说,未经批准的违章建造的房屋不应享有通风、采光权,对其要求保护自己通风、采光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农村中没办理房产证明但有选址意见书或准建证的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2)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问题
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应以不同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a、新建房屋一方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设计范围施工的,一般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降低建筑高度减少建筑层次等。
b、对经过合法批准手续的新建楼房,或者虽属违章建筑,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将给国家或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受影响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判令侵权方给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场所,或者给予受害方赔偿等。
8、因空调安装问题引起的相邻纠纷的处理
(1)因空调噪音引起的纠纷的处理
目前,空调室外机造成噪音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安装不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生活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可以此作为空调噪音是否合理的标准。凡超出此标准的都应认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合格,应判令使用人重新安装。重新安装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判令其限期拆除。
(2)因空调排水不当引起纠纷的处理
造成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空调使用人安装不当,应判令其重新安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3)因空调室外机排气引起纠纷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房屋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的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
1、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小于4.5KW的为3米;
2、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根据此规范,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在有多种可选位置时,应选择与相邻方固有门窗距离最大或对相邻方影响最小处。违反上述标准对相邻方生产生活造成妨碍的,应判令其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9、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
八、判决主文的标准化表述
1、请求停止侵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X行为。
2、请求排除妨碍: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
3、请求赔偿损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赔偿或补偿原告.XX元。
4、请求消除危险: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消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