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进口商业合同书 篇1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总金额: 。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装运: 。
第五条 装运日期: 。
第六条 装运港口: 。
第七条 卸货港口: 。
第八条 保险: 。
装运后由 方投保。
第九条 支付条件
按下列第 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 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总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 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 天内,以电汇或航邮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 单据
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做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 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 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 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 份, 份直接寄买方, 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第十一条 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 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 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 天内尚未抵达,则第 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日前 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 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 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 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 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 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 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十五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 %,卖方若逾期 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 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 项解决:
1.提交 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呼吸机进口商业合同书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
第一条:租赁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将房”),租赁给承租人经营。该厂房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 平方米(见附件—2)。
3、租赁期限为年,起租自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厂房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厂房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该厂房提出权利主张,承租人的损失责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担。
第三条:经营范围
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厂房。承租人不得将该厂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厂房,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期内合计租金人民币 承租人于年月日前支付给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为止。
2、本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房同意擅自终止本合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4、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按该厂房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承租人承租该厂房 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 元/月。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赁该厂房需要自行承担水、电、通讯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电等部门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方式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厂房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厂房所应交纳的税费
3、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该厂房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装饰装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厂房(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征得出租人认可后放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厂房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 B、即时整改 C、收回该厂房、终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3、经承租人装修后该厂房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在承租人同意后,其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1、承租人在该厂房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权在该厂房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3、承租人存放于该厂房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厂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厂房内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负责该厂房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租赁的该厂房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4、承租人在该厂房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承租人在该厂房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6、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时间进入该厂房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厂房外或 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该厂房后,承租人负责该厂房范围内门窗、电力、消防设施等维护。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厂房,保持该厂房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厂房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9、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厂房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组承租人应做相应的经济赔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厂房一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表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3)弱电系统以该厂房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厂房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厂房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开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租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厂房,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一周的(节假日除外);
(2)由于承租人在该厂房内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标构成侵权,或被指控侵权并已影响到出租人声誉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为导致有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
(5)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超过十五日的;
(6)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厂房,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呼吸机进口商业合同书 篇3
出租人(甲方):
住所地: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承租人(乙方):
住所地: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租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和室。
第二条出租人对产权的承诺
出租人对所出租房屋拥有合法的出租权,保证不因权属争议影响承租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承租房屋。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伍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承租人将该房屋只用于办公用途及只供承租人和承租人雇员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自然人身份证号):
(三)因出租人所出租房屋的房产证正在办理,承租人同意在出租人正式取得房产证之前,不将该房屋地址作为企业住所地进行工商登记。经双方协定,若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两年内,因无法登记企业住所地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或纠纷,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解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两年后(或一年由郭总酌定),若因出租人原因仍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计算方式为每月人民币18250元,大写为壹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租金包含物业费、取暖费。
(二)承租人租金以人民币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同时出租人在七日内提供相应的房租发票。承租人必须于每三个月起租日的前五个工作日支付。在承租人已取得相应房租发票的前提下,如乙方逾期七日未付,则以逾期付款第八个工作日起加付当月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30日未付视做自动退租。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四)除出租人特别要求外,租金及本合同规定承租人应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承租人应以转账形式存入
附件二中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一)承租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18250元。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出租人提供收据。同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缴付三个月的租金计人民币54750元最为首期租金。共计73000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出租人垫付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及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三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税费的承担租赁期限的相关税费,双方按照下列约定方式承担:
(一)因出租房屋产生的房产税、所得税、补缴土地收益及法律政策规定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其他税费由出租人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等费用及经营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根据物业服务部提供的相关维修报告支付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出租人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房屋按定条件交付给承租人,并结清租赁前房屋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通讯等相关费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物品。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九条关于改建、装饰装修及承租人添臵设施设备的约定
(一)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或改变承重结构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饰装修及所添臵的.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要求补偿,可移动设施设备归承租人所有。
第十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续租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转让该房屋的,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售该房屋,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二)关于转租,双方约定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2、承租人有权自行转租,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租赁的,应提前60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
2、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而承租人解除合同的,应返还承租人支付的保证金,支付承租人当月租金10%的违约金。
(二)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向承租人支付日租金1倍的违约金。
(三)由于出租人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承租人组织维修的,出租人应支付承租人实际维修费用,并赔偿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前收回房屋的,应返还承租人支付的保证金,并按一个季度租金数额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五)出租人因房屋权属争议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出租人应返还承租人支付的保证金,按本合同当月租金的10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按照当月租金的10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出租人实际收取金额应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中途擅自提前退租的,应按合同当月租金的10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出租人实际收取金额应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三)承租人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1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实际收取金额应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保证金。(逾期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五目约定期限的,按本条第一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承租人逾期归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自应交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还之日止,按日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出租人实际收取金额应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承租人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改建、装饰装修或添臵设施设备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出租人实际收取金额应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2份;承租人2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呼吸机进口商业合同书 篇4
甲方:
签署人(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联络电话:
鉴于贵我双方正在就 进行项目商务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及获取我方提供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乙方本着商业诚信与业务保密的原则,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我方披露给乙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含语言、文字、声音、影像、策划思路、营销方式、操作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非文字可记录的),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乙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乙方因故退出此项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我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一)我方对乙方或其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或乙方代表转让或向乙方或乙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二)项目所有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操作模式与文字、影像等营销推广策划方案均属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为我方所有,乙方(含其公司员工)不得抄袭模仿或告知其他无关第三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内容,泄露我方商业经营内容,并对我方造成重大商业经营损失的,我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未对我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我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的违约金。
(二)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叁_年,自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呼吸机进口商业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一、 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
“诚信、守法、平等、双赢”的原则,实现“引资开发、资源互补、投资收益、共同发展”的目的。经甲、乙双方代表多次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项目事宜。
二、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经营计划、经营方式
1、项目名称:
2、投资主体:
3、建设经营计划:
4、经营方式:项目由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期限
(一) 项目规划用地 ,固定资产总投资 人民币。
(二) 项目建设周期 。
(三)甲、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四、项目选址、用地建设条件
1、项目选址: (具体面积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2、项目规划:项目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产业规定和
甲方镇区规划,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3、土地出让价格: 。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严格遵循并按照约定执行市政府优惠政策,组织工作专班,全程协助办理项目报备、土地租(征)用协议签订,开工建设、并网发电、电费结算的所有手续并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就该项目设施配套用地合法手续的办理。
(三)甲方负责落实现行的项目优惠政策,在乙方具备高新企业的认证前提下,甲方促使乙方享受入园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及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优惠政策。
(四)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国土、规划、林业、水利、环保、农业等各部门的支持意见函等相关合法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项目开工时,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排水工作,确保项目施工可正常进行以及所有生产必备要素的及时正常供给,确保电站周边排水不进入电站区域,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保障企业独立生产经营的优良环境,负责协调土地所属村委及村民关系,履行职责范围的支持和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七)甲方协助乙方就近,并入国家电网。
(八)在乙方交纳项目保证金后,如因土地手续或备案指标未能批复下来,造成项目无法进行,则甲方也应在 工作日如数退还该项目保证金。
(九)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如因清理地面附着物等事务产生的补偿费用可由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补偿金额,但补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万元,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纳税、依法用工、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安全建设和生产,保护环境等。
(二)乙方项目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建设,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和质量标准规定。
(三)乙方项目开工、建设、经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好项目报备、登记、农业、供电、规划、环保、水利、和土地等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涉及乙方机密范围以外的所有资料。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镇区规划和环境规划。
(五)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须将生产建设、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税收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缴存。并将此作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必备条件。
(六)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纳项目保证金 万元(项目保证金退还方式以 执行)。
七、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性条款,均属违约。在履行过程中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违约,否则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追究违约方责任。
(二)违反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经济赔偿。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管辖法院提出诉讼,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终审法院。
八、附则
(一)本合同关于项目投资及项目建设等内容作为乙方注册企业为前提,同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所列条款。
(二)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因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有关条款不能履行的,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率。
(四)本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五)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市政府备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项目保证金到账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