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样本 > 安全出游协议(精选5篇)

安全出游协议

时间:2025-04-07

安全出游协议 篇1

  组织单位:

  参与者: 单位员工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福利性质非营利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四、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七、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该协议此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参加活动者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出游协议 篇2

  1集体安全出游协议书

  值清明小假期,同学自发组织出外游玩,为提高、强化同学们的纪律观念和法律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同学们的出行安全,保证游玩的顺利进行,同学们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次出行旅游取于于自愿,有集体推选队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二、此次活动为非营利性活动,一些活动费用自付,对于活动的相关活动事项及安全事项参与前都须详细了解,参与者应听从队长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出行、参与活动;

  三、活动前队长对大家讲解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参与者须严格执行,有意见可在活动前向队长提出,活动中不得再无故反对活动安排。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集体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或因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出游活动队长有义务事先向同学们讲解活动详细安排及安全意识强化教育,并且在活动中组织安排活动细节,协调各项事务。其他人员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协助队长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参与者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六、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队长,经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七、参与者应切实注意个人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及景点规定,因自身原因造成各项损失须自行负责,负责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严禁在未开发景区及其他危险和潜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九、该协议自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队长及参与者代表各一份。

  队长确认签字: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2集体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旅行社

  乙方(签字):(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

  X年XX月XX日

  3集体桂林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组织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此次活动员工及家属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怀化-桂林出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怀化-桂林出游活动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及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及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怀化-桂林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七、集体活动中员工及家属必须服从组织者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电话: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电话:

  日期:X年XX月XX日

安全出游协议 篇3

  单位员工安全出游协议

  组织单位:

  参与者: 单位员工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福利性质非营利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四、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七、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该协议此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安全出游协议 篇4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

  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

  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

  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

  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

  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

  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

  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

  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

  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

  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

  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

  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

  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

  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

  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

  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

  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

  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

  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

  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

  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

  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

  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

  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

  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

  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

  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

  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

  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

  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

  办理时换发代用标。

  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

  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

  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

  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

  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

  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

  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

  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

  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

  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

  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

  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

  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

  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

  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

  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

  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

  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

  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

  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

  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

  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出游协议 篇5

  尊敬的 同学家长:

  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学生于早上8:20、下午2:0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1:55、下午3:35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进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离校时,原则上由孩子监护人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请将委托人的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安全责任由家长和被委托人负责。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由家长负全责。

  五、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六、请各位家长按时来校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否则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电 话 : 班主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相关内容
  • 社区消防安全协议书(通用15篇)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业主/住户)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

  • 农村安全用电协议书(通用14篇)

    甲方:乙方: 村委会为明确农村用电管理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护农村用电户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书如下:一、产权界定近年来,供电企业对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根据《...

  • 商业安全保密协议(精选5篇)

    关于"安全保密协议范本该怎么写"回答如下所示:甲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

  • 安全劳动合同(精选14篇)

    xx镇 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聘任书甲 方:乙 方: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一、聘任期限:食品安全协管员任期3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二、工作内容:严格按清溪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协议(通用5篇)

    为贯彻公安部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 经理部特与 单位焊工签订本防火安全协议书。...

  • 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通用5篇)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 外包单位车辆安全协议(通用8篇)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根据甲方和乙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内车辆运输,为保证甲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甲乙双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1、甲方对生产活动和乙方车辆运输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精选17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完...

  • 消防安全合同(通用14篇)

    甲方:乙方:为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企业按照南昌市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西发改委[ ] 号文件《西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文件的要求和目标抓落实,层层把好关,预防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承租...

  • 消防安全防火协议(精选13篇)

    甲方:乙方: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有关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仓储的防火安全,使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财产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协议: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消防治安条例,确保库区安全。...

  • 消防安全协议(精选17篇)

    为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按期优质顺利地完成 年各项施工任务。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双方领导同意,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 员工安全服务协议书(精选15篇)

    甲方:(分厂):乙方:(员工):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及分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 电厂安全协议书(精选5篇)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 有限公司#1-#2汽轮机化妆板及发电机防腐工程委托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牵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书的同时,协商...

  • 药品安全有效保证协议书(通用5篇)

    甲方:乙方: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