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
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 市 区 街 房,面积 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限住 人。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每一个租赁期满后,乙方如续租需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续租或解除合同,否则按单方面违约处理,租房押金概不退还,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住户。
第三条: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不含税),房租按 缴纳,甲方出具票据作为交款凭证,乙方应于每次房屋租金到期前七日缴纳下次租金,逾期不交房屋租金则作为不再租住处理,该合同自动解除,押金概不退还,甲方有权另租他人。
2、乙方应缴纳 元作为押金(该款不计利息),押金不可冲抵房屋租金使用。租赁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规定则押金不予返还。
3、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乙方妥善保管好押金条,租赁期满后由乙方本人凭押金条方可退还押金,乙方丢失押金条或非乙方本人甲方可以不退还。
4、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有重新订立房屋租金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所用的有线费、网费、卫生费等按月缴纳,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计算时间按申请当月的房屋租赁开始时间为准。
2、水费、电费以实际用量结算,每月按实际金额支付于甲方。使用公用卫生间的公寓水费标准按人数计算。
3、冬季取暖时,由公寓按实际供暖日期收费,租赁期满退房时多交的暖气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4、所有公寓收费项目按公寓所在地情况制定,新增收费项目由公司颁发通知后统一收取。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逾期交付并未说明原因的,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保证公寓公共区域的卫生干净,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如该房屋内设施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给予回应并解决,如有特殊情况,甲方需向乙方说明情况。乙方人为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4、为保证公寓公共安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并填写入住人员信息表。
5、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纳租金,不得有意拖欠。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处置此房屋,乙方无任何异议。
6、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退房中途搬走和有意拖欠房费者按单方面违约处理,租金押金概不退还。
7、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8、乙方不得私自接连改造电路水路,如有此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视为违约,且由乙方依法承担所有后果。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终止本合同,乙方所交付押金和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
2、乙方对承租房屋内设备有爱护之责,如属乙方人为破坏的'需按价(附房屋交验清单)赔偿或乙方购买被损坏物品交由甲方安装(甲方不得收取安装费),乙方不得异议。
3、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4、乙方应遵守《北京熙和青年公寓规章制度》,情况恶劣或影响到公寓日常管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劝退或无责任解除合同。
5、乙方必须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扰乱和破坏公寓的正常秩序,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6、如在本合约期内,因房屋线路老化需要改造,或因房屋主体需改造修缮,甲方需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期间,乙方不得男女混住或擅自留宿他人。
8、住户口头或书面委托值班人员接受邮件的,如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否则值班人员不予代理接受。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拒力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带全套家具家电出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所产生的物管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费、水电煤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附清单:主卧室:床、四门衣柜、床头柜、梳妆台、梳妆台凳子、窗帘次卧室:内嵌衣柜、窗帘书房:床、书柜、晾衣架(含原装衣架18个)、窗帘客厅:沙发(7个靠枕)、茶几、电视柜、酒柜、内嵌鞋柜装饰柜、____29寸电视(遥控器)、室外晾衣架、窗帘饭厅:____立式水机、西门子冰箱、饭桌及4把配套凳子厨房:____洗衣机、橱柜吊柜、____灶及油烟机卫生间:面盆、镜子、毛巾杆、洗漱架、马桶、浴霸、浴房、淋浴架及花洒、屋顶太阳能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及押金
1.甲乙双方议定合同期内月租金,乙方已在月日交纳
第一次房租元给甲方。先付后用。
2.由乙方要求租____季度支付共4次。需提前____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3.家具家电押金:元;水电煤气费押金:元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要求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装修完好整洁明亮,所有地砖、墙砖、卧室木地板、门、窗、锁等完好无损,家具家电完好无损乙方签字代表认同,租住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条的约定未能租满________年负责赔偿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月租金的1%,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
5.租赁期间,发生火灾、被盗、人生伤亡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保持房屋卫生。不允许在墙面钉钉子及污染损坏墙面。
______年租期后若甲乙双方租或不租都应提前____月告知对方。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交付甲方。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____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
①吨(卫生间);水表
②吨(太阳能);水表
③吨(厨房)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方。以上读数乙方应根据要求每月抄报到门外单上,若因乙方遗忘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缴,每月找乙方结算一次费用。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附交接清单:楼道单元门钥匙3把入户门钥匙3套(6把)卧室门钥匙3把(每道门1把)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1、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2、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5、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_______%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6、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7、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8、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9、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管理服务费。
10、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11、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12、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1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____________租给乙方经营________之用。经双方商议,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租用时间为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时间。
1.租金为陆万玖仟圆/年。租金提前一月逐年付清,否则视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前三年租金不变,其中第四年和第五年起的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水电、物业管理费、通讯、有线电视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另外收取装潢物业水电费押金壹万圆。无拖欠费用情况下租期结束押金退还乙方。
2.有关商业各项税费以及房租税等项目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如乙方因需要装修等,须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做主。经甲方同意后,费用乙方自理。
3.乙方在租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也不得损坏甲方租给的`设施。如有损坏,乙方修理;如有损失,乙方赔偿。
4.租期内不转租他人,如乙方要续租,请在租期结束前1个月与甲方办好续租手续,否则到期终止,甲方收回移作他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5.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持房子原样,如要装潢需要征得甲方同意,结束租期不得拆除(空调除外),保持墙面整洁不乱涂乱画,室内设施等请爱惜使用,到期时如有墙体、门窗、室内设施等损坏则照价赔偿,或修理恢复原样。如果甲方在承租期内出让或转售本房需和乙方协商,乙方同意方可出卖。
6.乙方在租期内,经营场所内严禁烟火,随时做好消防和防盗工作,如出现火灾水灾偷盗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不得在租期内做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否则乙方责任自负。
7.其他需求有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负责。乙方如果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有权配合。如遇到特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8.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或转让,如果转让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 月 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区房屋(以 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2、租赁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共,房产权属证号为。(租赁房屋具体情况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为准)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房屋的租赁期共大写)个月。自年月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佰拾小写(。
2、租赁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3、租赁房屋押金为人民币万拾元整,小写(方应在支付第一笔租金时一并交付租赁房屋押金。押金于租赁合同终止后,如数无息退还乙方;如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尚有未支付的租金或未结清的费用,则房屋租赁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和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四、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费用应自行负担,并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五、房屋修缮和装饰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的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欲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前,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转租、转接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给他人。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租赁期满后不续租、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在期满后、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当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在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不得在屋
内留存任何乙方物品;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八、甲方违约规定
1、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交付房屋共乙方使用的、逾期七天,则是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违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乙方违约规定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3 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1.4 延迟支付房租达七天以上活拖欠房租累计三次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所需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其他
1、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转让租赁房屋,乙方承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合同或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房产)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寓类型属于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本合同所指的公寓类型是标房/单人房、商务房(甲型)、商务房(乙型)、双套房四种)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_______年,暂定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个出租年度。
以上租赁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间为准,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本房产的买卖合同实际交房时间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后,本合同的租赁起止时间顺延。
第三:条房屋交验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与_________公司直接办理本房产的交接手续(本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该交接手续亦视为甲乙双方的交验手续。
因乙方经营需要,可以对本房产的功能进行调整,交房之前,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之后,可以直接要求_________公司进行有关内部装修、配备方面的变更。但在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进行恢复、配置。
第四条:房屋租赁使用管理
1、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折合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如本房产的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租金标准不作调整。乙方依照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租金之外的义务,也不作调整。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在月度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开户行为:_________;户名为: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若甲方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开户行必须是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
(2)若以非银行按揭方式购买的,甲方可以到乙方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租金。
(3)甲方因购买本房产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甲方分二十年期逐月支付贷款本息。从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开始,乙方应按期将应付租金直接转入乙方的还贷账户。如有余款,一个出租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益
1、在租赁期内,甲方所出租的每套公寓每年享有免房费使用同类型_________套公寓_________天的权利,在这期间,甲方不需交纳房费、服务费。免房费住宿期不包括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双休日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根据政府通知的节假日的调整日。上述免房费住宿期,甲方有权选择在乙方及经乙方认可的相关企业在国内其他著名风景区开发或连锁的`同档次度假酒店使用,同时享有本条第2项约定之优惠权益,具体可享用的酒店及可享用的天数,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在免房费住宿期之外,甲方凭乙方发放的会员卡同时享有下列优惠折扣房价:_________。乙方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季节的更替适时修订业主优惠计划,并据此制订优惠措施,乙方将通过信函或网站、或电话形式告知,由此引起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甲方无异议,但乙方应充分保证甲方可以享受超过普通客户的价格优惠。
3、_________天的同类型公寓免房费住宿期间,若甲方自行组织客户入住,酒店实际收取的房费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4、如甲方自行组织客户按超出乙方给甲方的优惠价格入住,超过优惠价格部分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5、甲方享有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权益,可以指定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享受,以持有乙方发放的会员卡为准。
上述第3项、第4项由乙方返还给甲方的金额随租金一起支付,支付方式与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一样。
第六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修。
修缮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楼宇安全。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第七条:租用期间的房屋使用管理
在本合同的租赁期内,甲方房屋的管理权委托乙方行使,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和措施不受甲方干预,但乙方不得因自身委托单位的原因,影响甲方的收益。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7
出租方(甲方):
通讯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通讯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位于 栋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即为本合同计租(费)面积。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只能从事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按 /平方米月/支付,月租金为(其中房屋租金 元/月,房屋及设备折旧费用 元/月),从第 个租赁年度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 年 月 日起递增房租)。
2、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系不含税收费标准,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缴纳。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发票或因乙方推诿等原因造成甲方承担税金的,则乙方同意另按租金的17.6%向甲方承担税费。
3、租金支付方式:以6个月为一个缴租期,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履约的保证金
1、本合同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除后30日内,如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
2、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各期租金及物业管理、水、电、气等相关费用,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装修免租期
双方约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在此期间,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是应承担装修管理费(小区物业服务及清渣等费用)以及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能源费等费用。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缴纳
1、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因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
2、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装饰、装修、改造成和维修
1、房屋按现状进行交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再增加任何设备设施,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主张任何权利或拒绝缴纳房租。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改造的,须先提供装修、装饰、改造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装饰、装修、改造以后所形成的或者附着在地面、墙壁、天花板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及不可单独移动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和毁坏。
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对租赁物的主体结构承担修缮责任,乙方对租赁物的非主体结构承担修缮责任。
第九条:消防、安全及其他经营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租赁场所按消防要求配备好消防器材,并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如租赁期间发生消防等安全事故给乙方人员、甲方及其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经营需要悬挂招牌的,必须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程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悬挂,不得损坏房屋、遮拦其他第三人的广告、招牌及阳光,同时应经常对悬整物、搁置物等进行检查、维护、维修与管理,如乙方悬挂的招牌等造成第三人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在承租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让房屋;
3、自觉萤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声著差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管莲
4、租赁期内,乙方毫台墨{习并爱护房屋。
第十一条续租
1、乙方需续目的,应当在租赁需提前90曰书面通知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
2、乙方也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否则按违约处.覆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赣:鼋二方如无违约行为毒:.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置笔姜硬:
第十二条台司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1)不按规定第三条约定,对房屋或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犯罪活。接由物监服务公司行使,无须甲方再出具任何授权手续。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合法性不给乙方造成纠纷,如因房屋不合法性原因造成的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租赁期限、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再重新签合同。)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权作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元/月。
2、租金每月_____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一次。
第四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于使用过程中老化、破损的设施应及时的修复,维护,使其达到安全状态。乙方在装修时,不能对甲方房屋结构造成任何安全隐患,如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不按时向甲方交纳房租。
第六条
1、因国家政策或需要拆除征收、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乙方应该注意防火防盗,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因乙方在租赁该房屋内发生的任何原因引起的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1、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_________元(元)无违约本合同约定退租时退还。
2、租期内乙方必须按月向水电部门结清水电费用。
第九条
本承租房屋的四五楼另行为宾馆,在不影响双方经营前提下,双方可共楼梯出入,以便消防的畅通。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9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电话:
XX年 月 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0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
1.厨房用具清单及数量:
2.卫生间用具及数量:
3.家具清单及数量:
4.水表现数:电表现数:气表现数:
5.装修状况记录
6.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1
出租方:朱新连
承租方:肖新超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位于大理石厂的商品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20xx年10月27日起至20xx年10月26日止。
二、房屋租金及支付标准:每月租金为柒佰元整,每季度为贰仟壹佰元整,按季度提前一个月交付下季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房屋押金叁仟元整。
三、合同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给他三方,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四、现甲方房内设施设备有:热水器1个,液化气灶1套、冰箱1台、全自动洗衣机1台,空调1台,木凳7条,桌子4个,床3张,立体镜1块,电视机(平板)1台,衣柜1个、衣架1个、鞋柜1个,共12个项目。乙方应爱惜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及下水道疏通等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如中途退租,押金不予退还。
七、如甲方房屋遇国家征收等特殊情况须收回,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八、乙方租赁期满,确保房屋构造完好、设施设备无损坏、水电等费用全部交清时,甲方将该笔房屋押金退还乙方。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现因乙方于20 年 月 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20 年 月 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 。缴纳20 年 月 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3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有商用房一套,位于西正街。该房东西长6米,南北宽11米,共三层约198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房租赁给乙方营业使用。为了明确双方责任,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障各自利益不受侵害,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时间:租期确定为2年,从XX年X月X日起到XX年X月XX日止。
二、租金:租金为每年十万零五仟元整(不含房租税费等相关费用),两年合计为21万元。租金每两年一定,由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时间内协商确定,原则是随行就市。
三、付款方式:第一年的租金在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8月21日至9月21日付清下年租金,不得拖欠。如拖欠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且不退租金,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收款凭证以甲方出据收条为准。
四、用途约定: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写出认可字据,乙方才能实施。
五、水、暖、电按本单位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标准及
收缴时间,由乙方按时如数缴纳。如有拖欠现象,甲方支持物业管理人员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并保留收回出租房的权利。在乙方租赁期内,水、暖、电及其它方面的维修及管理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水表、电表由乙方按照使用量自行安装)
六、租赁期内的所有税(含房租税)费都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帮助乙方协调关系。凡因税、费、环境卫生或违法经营等因素,造成的停业,或连累甲方受罚等损失,都由乙方负责。
七、到期交房时,顶面、墙面装修不得拆除,并保证甲
方原设施完好,若有损失,照价赔偿。
八、凡因房屋权属不明产生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九、房屋租赁到期后,甲方还要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乙方租赁期内如提出向第三者转让,在不影响甲方租金的情况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且甲方不准收取其他转让费用。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房子质量上的问题,或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三、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四、房租费和定金以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XX年X月X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租房协议如下:
甲方现将
房屋出租给乙方。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乙方如要求续租,
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该房屋租金总计为元整,押金元整,总计人民币元整。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乙方向甲方每月交付所用的水、电、数字电视、宽带网相关费用(标准见附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需装修,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和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承租该房期间,应文明守法居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房内电气设备(电热水器、空调等)非人为损坏时,甲方需及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乙方个人过失造成电器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承租该房期间,如存在周围环境吵闹,不适宜居住,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乙方承租该房期间,房屋租赁期未满,甲方不能无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房,否则甲方需要赔偿乙方剩余租期的双倍租金。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进入乙方承租房间。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承租房内所装璜的一切费用。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备查,身份证名称需与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人名称一致。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租房屋合同汇编 篇15
最近笔者客户咨询:客户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不但未按时支付房租,且已消失不见,无法联系。现其是否可以将承租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处置,抵作房租和其他费用
笔者仔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现合同中有以下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应及时返还租赁房屋,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应自行收回,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但是,出租方能否依据合同约定就对承租方的动产财物进行处理,或者说出租方是否享有承租方遗留在房屋内物品的留置权?笔者在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发现以上问题依然存在争议,笔者将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一、留置权的定义和特点
留置权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前,留置该财产的权利。留置权包含两个内容,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在我国,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是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
二、我国法律中对于留置权规定的演变及分析
1、1988年《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中对留置权作出了原则、基本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偿还”。据此可知,当时留置权的成立和行使的法律要件主要有以下三项:(1)双方之间必须存在合同关系;(2)一方占有对方财产的依据是合同中有约定;(3)对方不按合同给付应付款项且超过约定期限。因此,笔者认为《民法通则》规定的留置权,是一种合同留置权,因为其对合同的性质、合同类型等并未作出要求和限制,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也可以存在留置权。
2、但是1995年实施的《担保法》对留置权却采用了封闭式原则,将留置权仅仅限定在保管合同、货运合同以及承揽合同中,且必须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才是享有留置权的依据。具体见该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3、1999年《合同法》在《担保法》的基础上又增加行纪合同的留置权。《合同法》第422条规定:在行纪合同中,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4、20xx年的《物权法》对于留置权的规定有了很大的突破,采取了开放式原则。《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所担保的对象不再限制在合同债权,只要符合留置权的法定构成要件,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留置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外,均可留置。
综上,笔者认为:在《担保法》颁布后,到《物权法》实施前,享有留置权的仅限于四类合同,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在内,作为可能的合同债权人——出租方并不享有留置权。即使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现、设置了诸如前述内容的特别约定,但在实践中出租方仍无法享有留置权。但是《物权法》不但突破了原先局限于四类合同的限制,而且留置权也不再以合同为基础,即使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存在留置权,也就是说,留置权不仅可以出现在合同之债中,同时可以出现在侵权之债、不当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中。故,笔者认为《物权法》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享有留置权提供
了法律依据,出租方在符合法定的条件时是可以成为留置权的主体的。
三、房屋租赁关系中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尽管《物权法》已突破了享有留置权的合同,但并不等于其他所有合同的债权人一方当然都享有留置权。由于目前法律、法规甚至最近20xx年7月新颁布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也没有明确规定、赋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且理论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否享有留置权至今仍存在分歧和争议,考虑留置权的安全、有效,规避日后的争执,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对出租方享有在承租方逾期支付房租、费用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依法享有留置权的约定,而不仅仅是对房屋内动产、财物的一般处置权、处理权等不规范的表述。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此外,占有必须是合法的。具体到房屋租赁关系中,也是一样。出租方如果不合法的占有承租方动产、财物,将不能产生留置权及留置的后果。出租方合法占有出租方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的方式一般如下: 第一,承租方将约定的动产、财物转移给出租方占有(“主动交付占有”);
第二,房屋租赁期满或依法提前解除、终止,在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气费,承租方逾期遗弃、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出租方直接加以控制,转移占有(滞留占有); 第三,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责令暂由出租方占有、控制甚至保管的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司法确认占有)。
实践中还有一种强行占有的情况,即承租方在发生了拖欠出租方租金、水电气等费用后,又拒绝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腾退房屋,也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在此情形下,出租方通过采取自救措施,强行入室,从承租方手中扣留、控制并加以占有合同约定的留置物,以实现留置权。这种方式是否合法,是合法留置还是非法侵权,目前理论上争议非常大,笔者建议在目前法律、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前,暂不宜提倡。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如果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期,则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若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与债权在法律关系上的同一性,目的是为了避免债权人对留置权的滥用,但该规定仅针对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及双方为自然人的情形,而对企业与企业之间除外,不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作为收取租金的债权人,其取得的是出租房屋使用价值的租金;而承租方放置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与租金债权不可能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能是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笔者认为:按此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的话,必须符合房屋的出租方、承租方均是企业才行,否则,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留置权就不能成立。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在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时,房屋租赁关系中的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以上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项:
其一,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其二,留置财产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
其三,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如果未约定的,则应在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另行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宽限期。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之下,如果需要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实现出租方对承租方遗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的留置权,必须是企业之间的租赁,并且需要满足其他留置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不然仅仅依据租赁合同中对于留置权含糊的约定,还不足以保障留置权的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