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村土地合同书 篇1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方式:。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_____。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_____。
第六条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作为履行协议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学习投资项目合同范本。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协议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协议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2)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协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协议;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协议。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协议,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协议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协议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协议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协议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协议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比例尺1: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协议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协议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协议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商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五、协议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
六、协议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
七、协议第四十条关于协议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协议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协议所提出的问题。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本协议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协议项下宗地出让方案经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协议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买卖农村土地合同书 篇2
甲方(分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分割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概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省____市____县(区)____乡(镇)____村的农村土地(地块编号:____,面积:____平方米)分割给乙方。
二、分割原则
1. 甲乙双方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土地分割。
2. 分割后的土地应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
三、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其对分割的土地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割后不得影响乙方对该土地的合法使用。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分割的土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3. 分割后的土地,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水利设施维护、农田保护等责任。
四、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农村土地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居委会四组农户
乙方:_________居委会
为了加快_____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_________政发[20_________]29号)《关于_________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_________镇_________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_________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一、征用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间为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江苏省?市(20_________年29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征用土地为_________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农村土地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生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生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征得一块位于_______________社区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约_______________亩)的地块,用于修建_______________大道置换企业用地,由于目前该修路项目需要暂时停歇,该地块暂时尚未与企业进行置换,为保证该地块的性质不被改变,现需委托他人代管理该地块,代管理期间,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地块的使用权交予乙方进行暂时管理,直到甲方再次进行调用为止。
二、在管理过程中,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三、当甲方需要重新使用该地块时,代管理关系结束,乙方无条件将地块使用权交予甲方。
四、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农村土地合同书 篇5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_____》和现行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公平、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将位于?地块租给?公司作为?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特订立意向书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及使用面积:
位于?,使用面积?亩。
二、土地的范围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出租?公司作为?。具体界线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三、租用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租用期限确定为月?日起至20_________年?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为:自乙方可以对租用地块全部勘址、放线完毕,可以正式动工修建围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为?元/年/亩。
五、青苗补偿费: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总面积付款。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两次
支付,分别于当年日前支付。
七、双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权属和相邻纠纷。负责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关手续,提供土地合规手续,确保土地达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在乙方建造展厅期间,遇有相邻事务,甲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保证乙方施工顺利并无相邻各方无纠纷发生。
3、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各种社会活动。
2、乙方从事生产必须是环保产品,对地方环境应无污染。
3、对土地不擅自改变用途,不使其荒芜,对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4、从事生产、生活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尽量处理好周边关系
5、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八、乙方在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社会福利、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甲方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乙方有权建造房屋和设施用于该流转项目作为相关配套使用,乙方应予以配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及时办理规划建设审批证照手续。
十、如遇规划调整,土地征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优惠乙方征收使用,确保乙方产业的长远发展。
十一、乙方投资资产的约定:
1、在承租期内,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甲方取得的有
关乙方投入的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地上的固定资产征收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以保证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满后,甲方亦需尽可能的优先让乙方继续租用。如果乙方放弃继续租用则按照如下原则处理:植物、设备、设施由乙方处理,地上房屋作价处理优先售给甲方,其余的留归乙方。
十二、双方达成意向后,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自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诉土地租赁或售予他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约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还给乙方且不计息。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二○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二○_________年?月?日
注:1、因所涉时间跨度长,对承租方保护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应认真商定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2、村与村民租包括村民利益分配能尽量争取明确透明,免得村、组和村民因利益之争妨碍本合同履行
3、建议租金起点降低,以后分几年一次陆续递增,以示公平合理以利合同长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