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有用的借条 篇1
借 条
本人(男,身份证号码:)今借到(男,身份证号码:)人民币壹佰万元正(¥100000.00元)。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生产经营、购房等用途。在本人出据该借条时,借款已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注:最好使用转账方式,现在有的法院认为仅有借条还不能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如以现金转账的,则除了借条外,另书写收款收据,并保存取款凭据)支付。从借款日起开始按年利率支付利息。
本人承诺以上借款在出借人通知要求还款后三天内还清(或年月日前付清。或分期支付:第一期于年月日前支付元,第二期于年月日支付元)。如果不能依约还清的,本人承诺:一、所借款项(人民币壹佰万元正)从借款日(201年月日)起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直至还清全部借款日为止。二、另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给出借人。三、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由本人承担。四、如届时有任何纠纷,任何一方可向由借款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借款履行地和借款所在地为北京朝阳区。五、出借人有权要求本人以家庭共同财产或本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以上债务。
本人的通讯地址:
本人的联系手机:
出借人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出要求还款的通知,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的,本人将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如因联系方式变更造成本人未能收到以上通知的,视为出借人已履行通知的义务。
此据
借款人(签名手印):
201 年 月 日
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间为两年。
担保人(签名):
201 年月日
十分有用的借条 篇2
兹因办________________事手头紧,向_______________借了25000元(人民币)急用。并且双方约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归还25000元(人民币)。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
备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补写借条)
十分有用的借条 篇3
今借到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如借款到期未还,每延付一日按延付金额的‰向债权人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评估费等一切费用;借款利息保证每月按月支付,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性付清;还款顺序为优先偿还利息,最后偿还本金。
上述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由 做为借款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两年。如果借款人,担保人逾期不还,债权人有权选择债权人,借款人,担保人任意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十分有用的借条 篇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公章):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分有用的借条 篇5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第三期年月底前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