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__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租凭__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标的、位置、界限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标的租赁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共 层。该楼房(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楼房用途为 ,结构为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2、上述楼房、地段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予以出租,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楼房占用 平方米,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北至 ,南至 , 西至: ,东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所有的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 租赁用途
第二条 乙方租赁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房屋租赁和酒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第四条 乙方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 租赁费及交纳方式
第五条 乙方的租赁费为 元/年。
第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采取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租赁费用:
1、乙方的装修、装饰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2、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2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3、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1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
1、租赁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第二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第二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租赁费;第二年的租赁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租赁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租赁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五 逾期交纳租赁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当用现金足额交纳租赁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租赁费。
第九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租赁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租赁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 租赁场所的交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租赁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租赁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租赁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国家规定的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楼房隐蔽工程,包括楼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风、下水道管线铺设、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分页规划图、平面图,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5、楼房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合格证、保修、维修手续等附件,安装、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租赁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提供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签字。
第十四条 交接项目缺项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承诺: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该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费用;
3、酌情减少当年5%-15%的租赁费用。
七 租赁标的改造、修缮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安全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回执。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八 装饰、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租的时间、范围。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九 用电负荷、使用及增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所有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所有权归乙方,原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所有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互相予以配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情况下,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 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税费负担
第二十七条 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根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十一 消防、安全保卫、房屋设施修缮、计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安全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 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转让乙方租赁标的的所有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租赁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法院裁定将乙方租赁标的拍卖给第三方所有时,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
十三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根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赁费(不足一月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租赁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安全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租赁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给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租赁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租赁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隐瞒了租赁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以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十四 免责条件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1、因地震、洪水、飓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经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租的租赁标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十五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约金数额为年租赁费的 %,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六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租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租赁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租赁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金额双倍计算月租赁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租赁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租赁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 乙方承租标的至公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整洁、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 乙方承租期间根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所有权归甲方。
十七 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 合同的生效、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3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8.57㎡,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壹 年,自 20xx 年x 月 x日起至 20xx年x 月 x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20_ 年 11月 1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4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7.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1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1.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1.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管辖法院
12.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场地,场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上款所称场地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场地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3.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场地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场地的相关规定
5.1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场地的供暖费用。
5.2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5.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场地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6.1甲方负责该场地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场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7.3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十五日交还该场地,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9.1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通则
10.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5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______市______镇______—______时尚汇a区第12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102.69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本合约从________年4月1日至________年4月1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11500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1500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______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______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约之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租期满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退还全额押金给乙方,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若要自动退场更换租客,必须先提供第三方资料给甲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额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2、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诉请______市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经营说明
本商铺只能经营_________,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坏商铺周围环境。如果有业主投诉乙方恼乱正常生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况比较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经营。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_____租赁给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_____元,保证人共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_____元,当_____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
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_________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_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_________作为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_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___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___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_____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_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____年工资总额_________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_____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_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_____办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市场,满足消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租赁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甲方提供一间商业网点(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场所使用费全年为人民币万 元整,平均每月为人民币 元整,以押付的形式支付经营场所使用费。即首期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场所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此后按月支付。支付款日为每月 日前付清下月经营场所使用费人民币元整。如拖延一个月即作违约处理并自行中止协议,甲方即收回此商业网点。如若合同终止,即将乙方付给甲方的押金 元整退还乙方。
三、商场装修以及商场所需的设置均由乙方负责实施,但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给他人使用。
五、经营中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但甲方应协调保证乙方水、电、电话等的独立使用权以及电力容量在KW以上。
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国家规定纳税,税款须交税务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及监督,对外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承担营销中的一切债权债务。
七、乙方确保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一条街有关领导部门的规定。
八、甲方应配合乙方办妥符合乙方营业所需的'各项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等),食品卫生合格证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办理时各种文件,如店面产权证等。
九、甲方所提供的场地门面正面归乙方使用,并保证具有与场地同等宽度和米高度的招牌位置,与隔壁或楼上邻居之间的协调由甲方主负责,乙方配合协调。
十、甲方应保障乙方租期内店铺的合法性,办妥有关租赁规定,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
十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该网点每月经营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以便上级统计网点经营情况所需。
十二、乙方派驻该店铺主要负责人为治安、消防、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十三、本租赁期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的免租期时间为周。除国家重大政策的变化和不可抗拒的特殊因素外,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修改或终止协议,须经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四、租赁期满后,甲方应考虑乙方的优先承租权。如需续约,双方提前二个月协商签约,如不续约,乙方即将一同经营场所等原物归还给甲方,如有损坏适当赔偿。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以双方各执二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8
出租单位:x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人: (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原有“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经营面积65平方米,货架11个,柜台20节,保险柜1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4%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160元。
三、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5年来平均月赢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10%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年6月1日起至20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3%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罗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原料,能源生产,股份有限公司三期60万吨甲醇生产,甲醇废料由乙方承包经营。
二、乙方有权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全权负责合法的经营管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应该在每月的废料全部销售,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以甲方身份对外经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在经营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的方式经营,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顺延。
五、双方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每经营满_____吨与甲方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后_______天内将甲方应得的'利润存入甲方账号。如果乙方在结算期满后未能按时将利润存入甲方账号,经甲方书面催告后_______天内尚未将甲方应得利润足额存入甲方账号,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能在临沂市范围内(包括郊区县)与乙方以外其他人设立授权或者其他合作方式从事本业务,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若甲方违反本约定,须赔偿乙方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七、本合同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适用于本合同除第七、八条以外的其它违约情况。
八、如有未协议问题,双方可以补充签定协议。如双方有争议问题,应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其它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单位: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____________共有固定资产______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经营面积______平方米,货架______个,柜台______节,保险柜______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属微利企业,平均月赢利额______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______%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______%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______元,每月月初前______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______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出租人:济宁市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价 格
备 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甘肃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甘肃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麻黄素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年期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7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20xx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甘肃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茅盾,乙方入驻甘肃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甘肃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20xx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20xx年1月1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肃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但应征得甲方认可同意),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经营范围及责任: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劳务用工及其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国家的产业政策、重新规划及征拔占用等)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司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联系的话: 联系的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规格型号:各型。数量:183 台(件)。
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1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2212386.96 元,月租金184365.58 元。租金计算方法:设备原值19407612.41 元,预计折旧年限9年,年折旧费2090706 元,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租金的5.5%)=年租金,年租金/12=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白洞煤业公司财务部。白洞煤业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
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解体设备而造成设备破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确需改造使用的设备,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设备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臵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保证设备现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设备整体。乙方如继续使用,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双方可办理续租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可按设备净值办理购买手续。乙方如不续租也不购买,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设备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甲方。乙方不能返还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租赁期全部总额的10%承担。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妨碍对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大同煤矿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报董事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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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经营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18000.00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1600.00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16500.00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9900.00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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