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品名
规格
质保
数量
单价
总价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
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五、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2.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
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
国内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篇2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2 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内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篇3
出卖人: (乙方)合同编号:
买受人: (甲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将工业园10KV中心控制室设备 委托乙方加工定做,双方洽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标准: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及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
二、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1年。
三、交(提)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费用由出卖方负担,运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验收:
买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 定的,有权在妥善保管的同时于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 异议。如经检验异议属实,则甲方可以退货,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 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款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将货送到买受人
指定现场后办理完出入库手续,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合格 后,买受方付至合同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两年)满后 买受方支付出卖人。
六、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两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 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 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 关费用。
3、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电力设备采购合同【2】
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一台630KVA变压器及其相关的设备委托给乙方采购,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1、采购的主要设备:甲方的630KVA变压器,高压计量柜,高压进出线柜,低压配电柜,高压柱上开关以及配套高、低压电线、电缆,10KV避雷器、10KV跌落保险等。
2、付款方式:设备及相关材料总造价以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元总包干 ,在合同签订之时,甲方付给乙方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即预付金贰万捌仟叁佰元整,在630KVA变压器和相关设施到达甲方现场,甲方付给乙方百分之六十即现金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余下百分之三十货款即捌万肆仟玖佰元整在甲方通电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必须保证所采购设备的质量,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4、甲、乙双方在合同价格约定时,包括发票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设备送电后按照规定给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
6、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法定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电力设备采购合同【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供方向需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国内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篇4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数量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报价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采字JSJMY-Z20__ 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20__年 月 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在货物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票据资料及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交报付款申请资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伍佰叁拾元正 )。
(2)合同总价剩余的5%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伍拾元正 )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资料,交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结算所需的完整有效的发票凭证等资料。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3、附件(二件)内容:技术规格响应表、售后服务补充承诺;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盖章)
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 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经办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国内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篇5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 辆 设备,整机编号 ,发动机编号 车架号 ,出厂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 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设备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设备价款全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支付给甲方。
三、本设备随机交付证件(整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发动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设备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设备有关的一切事宜(含维修、保险、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装车后一切事宜(含设备安全、运费、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无偿提供装车事宜,装车时出现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费用与乙方无关。装车时设备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无条件退换乙方全部设备价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