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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5-04-05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地暖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施工范围和施工材料:

  乙方施工范围为:

  1、铺设隔热层

  2、铺设钢丝网(加热管下部),规格:2×200×200㎜;

  3、pex—a盘管(______牌);

  4、安装全铜分水器(吕丰牌);

  5、安装热力箱至分水器之间的ppr供回水管道(乙方提供阀门两个、过滤器一个,其它连接用材料由甲方提供);

  二、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

  施工前乙方首先提报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按施工设计和方案施工和验收。

  加热管间距确定为:

  ①卫生间:200㎜;

  ②厨房:300㎜;

  ③卧室:楼头和顶层200㎜;其他250㎜

  ④客厅、餐厅:250㎜。

  三、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5、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如需要可装表计量。

  四、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

  该工程地暖实际铺设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结算价格为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_____元。

  地暖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对乙方提报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在三日内核定,并在十日内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按实际铺设面积核定,具体办法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标注尺寸扣出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卫生间和厨房如果铺设地暖按全部面积计算。

  2、结算方式

  以实际施工的楼号分批计算。主要材料到工地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拨总价的30%,后续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施工完毕拨付到总价的80%,工程竣工付至总价的90%,保修期为二年,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10天内付到95%,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10日内付清余款,终生负责维修。

  五、施工工期: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以不耽误后续工程为原则。

  六、质量保证:地暖使用寿命保用50年,乙方对安装工程免费保修二个采暖期,终生负责维修。

  七、合同签定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3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经甲乙双方多次协议后双方共同认可,达成本合同内所有语言及文字。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承包煤矿工程范围及单价。

  乙方清理煤矿山头(土方与风化石,含挖、推运1公里)甲方按照山头所施工的,已挖出的土石方,每立方按自然方补给乙方单价人民币20元(贰拾元整)。

  6、煤矿按照每吨,含挖运30元(叁拾元)承包给乙方施工。

  7、土石方工程量计款方式,甲方给乙方一月结算100%。

  8、煤矿工程量暂定为500万吨,含挖装运每吨21元人民币(贰拾元整)煤矿承包工程价示为1.25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元整)甲方负责代垫乙方施工队油费,从进度款中结算时结回乙方。

  9、承包施工工期为15个月正常施工天,从正式开工日算起,除扣雨大外与其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推。

  10、甲方责任:同价款内于清理山头土石方的所有工程量专款专用,按照签约本合同内的结算工程进度款注明付款时间为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违约乙方与拖欠乙方工程进度款,如有此现象发生,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设备来回调迁费,并且负责乙方所有的设备挖机与双桥车的误工费,按照台班实际赔偿给乙方至以上所挖、装、运的所有煤矿工程款。

  1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负责本施工段内的周边政府有关部门至施工通道中施工运输,提供给乙方正常方便施工,并且负责乙方所有人员住宿至水电方便及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

  以上第11条款所有费用不含在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承包煤矿合同价款内的单价。

  12、乙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当天算起,乙方必须时间7天内调到8台三六零型号挖机、25台双桥车,并且所有证件齐全后为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13、甲乙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双方共同诚信共同遵守,互不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负责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14、甲方付款结算方式

  在乙方施工中,挖、装、运煤矿从出煤当天算起,甲方必须给乙方每十天结算付款一次90%。只押乙方一次10%,以后以此类推,至本合同签订所有工程量为止。

  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各执两份。

  16、以上甲乙双方以本合同内的所有语言、文字。至打字内的文字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受同等法律保护。

  甲乙双方不得出现哪一方私自更改本合同内文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层电梯间墙面干挂、电梯门套、地面大理石铺贴、楼梯踏步大理石铺贴、卫生间洗漱台面、淋浴房地面、门槛石、窗台。

  第二条 承包方式:包材料、包铺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第三条质量等级:以甲方和业主审定的优良样品为准;如果批量材料到场与样品不符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施工图纸:按照建设方提供的为准。

  如有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提供提供技术交底、施工图纸一份。

  第五条 甲方驻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驻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基础工作:甲方提供安全场地,提供临时水、电使用(费用自理)。

  乙方提供大理石样品,供甲方选样。

  提供样品清单以及大理石加工费、安装人工费清单。

  第七条 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建设方和甲方总进度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计划表。

  第八条 工程监督建设方、发包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监督。

  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结算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面为准。

  2、以乙方上报的大理石价格清单由甲方核定的价格为准。

  3、工程暂估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4、支付方式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同步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

  第十条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建筑装修行业标准实行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造成返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将以每天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赔偿金。

  第十一条 决算本合同及合同以外增加部分同时计入决算。

  保修自竣工验收起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二年维修义务,费用自行承担。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提请劳动部门仲裁。

  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甲方如果不能按时按合同履行合约赔偿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如果不能按时按合同履行合约赔偿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份。

  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工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承包工程范围: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计算方式

  2、工程总价款:元。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预付款;此后,每 个工期甲方向乙方付款 万元,全部竣工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________年按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九、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计施工图二套,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技术交底。

  2、对乙方的日常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担任甲方现场技术总工, 协助工作。

  3、聘请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2、所购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是大厂产品,以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记录,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若出现不规范施工行为被相关建筑管理部门查处,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损失。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7、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

  十

  一、特别约定

  因不确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现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况时,双方应即时协商寻找资金,把工程及时竣工完成,不得窝工、停工。

  十

  二、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局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建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钢筋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 盘县红果镇 。

  第二条、承包范围:孔桩以上全部钢筋的进场验收、加工、配料、翻样、安装、对焊、绑扎、板筋支撑、电焊、场内全部水平和垂直运输、落手清理、废料堆码等全部人工费;根据钢筋工程需用配备的钢筋机械,弯曲机、切断机、调直机、电焊机、竖向对焊机等全部设备;电缆线、配电箱等全部机械费和配件、修理费等;铁丝扎丝、焊条、焊剂等全部辅材费,

  家庭住址: 贵州省盘县红果镇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施工必需的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手套、面罩等全部劳保费;工具费、超高、高层施工人工降郊费等等;上述承包内容包含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钢筋除外)费、安全保险费、福利劳保费(工装、卫生用品)和税管费等。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和柱位臵、柱轴线、梁轴线的控制,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逐一完成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含施工工具、机械、铁丝和扎丝)包安全不包料(钢筋主材料)至钢筋制作绑扎验收合格。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跟随泥工和模板工工期 。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

  5.2竣工日期:紧随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施工,不得影响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经甲方多次协商不能解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梁、板、柱定位及钢筋规格尺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钢筋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大写) 拾 元整( 元/M)。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 %的工程款,余下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后一周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1.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并自行办妥一切手续及保险,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违返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1.3成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浇筑混凝土前报甲方进行验收。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人次。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在工地内酗酒、闹事、打架、偷盗、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及热得快电阻等,若有违反,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自己的施工机具、小型工具等,如尺、爷、锤、安全帽、铁丝、扎丝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

  9.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且该合同未终止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7乙方保证不将承包的施工任务再次分包(任务包干除外)或转包,如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罚款20xx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

  第十条、违约: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甲方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令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 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7

  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图纸提供套数:两套

  第三条 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无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 工作说明

  一、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场地,由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前三日内清除干净,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施工现场遗留的问题。

  二、在乙方进入现场前三日内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期间所需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四、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份数:乙方进入现场二日内,一份。

  六、负责在交工前清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如因质量问题需要乙方返工、修改,乙方应承担由返工、修改而增加的费用;如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七条 验收标准

  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__验收。

  第八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一、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40%预付款。

  2、施工进度完成80%支付总造价35%工程款,验收合格再支付总造价20%工程款。

  3、一年后支付总造价5%质保金。

  第九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要求:经甲方代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投入施工。

  二、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验收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二日内。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向甲方代表提交结算报告,并由甲方代表批准。

  第十一条 保修

  一、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二、由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装,因产品及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派人修理。

  第十二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其解决的程序为:自行调解、申请、提出起诉,在争议未果之前应保持施工连续,同时甲乙双方都要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在施工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第十四条 其它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二年。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三、本合同内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8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职工在施工的健康安全,特签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安全生产是企业日事议程中的头等大事,直接关系着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也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系统工程之一。

  第二条 机构设置及职责

  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分明,各尽其职;

  1、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组长: 组员: 、

  2、每个项目应设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生产班组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协助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做好实施、检查、验收、使用签证等工作,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员工,有权勒令停止施工。

  3、组长应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责有直接责任及经济责任,应主要抓好安全生产全面及协调工作,强制本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班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防火条例,根据安全生产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于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小组及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做好现场保护,乐于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及评比,不得拒检,支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开展安全工作。

  4、成员应抓好各工种上、下班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长,及时排 4队隐患。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

  项目部原则上应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根据地区特点自行制定适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就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提出几点要求:

  1、各生产班组应在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体职工必须服从安全员的检查与监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人入场须经入场安全技术教育,专职安全员在工序前或工程变换、改变作业环境要向操作者、新工作、外包工、临时工作详细的.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项目经理应积极派员参加各级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特殊工程岗位教育及“三工”岗位技术培训。

  5、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至少接受一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项目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均应取得中级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6、每月25-30日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总结,对存在隐患应定人、定措施、定期落实整改。

  第四条 安全生产承包经济指标

  1、积极投入工程预算中安全防护费用,一般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的现场安全必须达标,力争达到优良安全等级。

  3、项目工程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

  4、加强管理及防护,杜绝伤亡事故,公司将对单位工程处以工程直接费的1%以上 5的处罚,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追究有关人员有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为了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顺利实现,项目经理负有安全目标管理执行的责任,负有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检查、督促的义务。

  第六条 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受法人委托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检查、指导、监督的责任和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评、奖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后失效。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9

  [摘要]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他的目的以及任务,目标特点.要想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须学会理解其以上的东西,深刻的体会他的作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不紧要学会这些,我们也要学会在工程方面合同的作用,在一个工程中双方必须依靠合同来维持合作,不可违反合同。否则要受法律的制止,所以说它与法律是相辅想成,具有一定关系的,我们也要知道合同体系,合同担保和保险,合同的索赔问题,合同的检定与实行问题.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索赔 规范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 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

  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

  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

  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五、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心合同管理,增强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经验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经验,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念与目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任务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

  2.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施工费计算办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

  六、第五条承包价格系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要求的完全价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 等施工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备。

  七、工期要求:本砌筑工程乙方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与监理阶段性的质量检验和甲方、开发商、监理或质监部门的成品验收,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与定价: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评分,以分定价。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完全价格的标准分,工费按完全价格计算,90分以下(含90分)每下降一分,扣元;验收得分在 分以下,由乙方限期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在进入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适当部位完成一定工作面的样板工程,并以检验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工程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并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既成的样板工作量按完全价格的80%计价结算,从中扣除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的费用。

  3、乙方在毛石挡墙砌筑中应组砌方法正确;拉石设置合理;填芯材料密实,勾缝顺直美观,养护及时;现场文明整洁。

  4、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才可报甲方核验,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工程,甲方可拒绝核验。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包括预留孔洞、接线箱、盒,面板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服从甲方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后 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而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砌筑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驻地。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结构验收评定单,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结构验收,则乙方承包的总工费只能收取90%,余款待结构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2%的保修金外全部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在扣除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后归还。

  5、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工费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并由领款的签名。其中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限额用料: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限额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在施工任务单中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奖给乙方。

  2、乙方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进度来控制胶凝材料(砂浆或混凝土)的搅拌用量,不得使用隔夜的胶凝材料。在砌筑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落地灰、石,投入二次搅拌后继续使用。

  3、乙方在运输砌筑块料时严禁野蛮装卸,要注意人身安全,减少材料损耗。

  十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砌筑材料的.水平运输提供劳动车,并为垂直运输提供方便。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用具,损坏与遗失照价赔偿。

  6、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因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如变更费用在元以外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在上述金额内的变更费用甲方已在乙方的工价中考虑,不再补偿。

  十四、其他:

  1、为创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他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

  甲 方:

  _年_月_日

  乙 方:

  _年_月_日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1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法律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办公大楼布线工程承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1.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略)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____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____个,语音点____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

  2.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略)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3.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办公大楼综合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

  2.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乙方竣工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____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____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按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不在时由____代签。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略)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____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____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ULKE书面测试报告。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_________

  2.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三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乙方及甲方负责供应之材料,乙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五条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乙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乙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乙方会同甲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九条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乙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甲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甲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甲方指定厂家、品种让乙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乙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乙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甲方给付乙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劳务费)。

  (6)甲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条奖励,惩罚与_____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

  第十七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八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修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十三条_____

  1.乙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的材料和设备办理_____。

  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支付_____费用。

  3._____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二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六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表一工程项目一览表(建设单位:_________)

  序号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栋数

  结构

  层数

  面积

  资金来源

  批准文号

  投资总额(元)

  工程总造价(元)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备注

  注:维修、屋外、管道、给排水等项目也应按此表逐项填写。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材料设备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地点

  验交方式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4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20xx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应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对本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投资建设。乙方与其他几家环保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此次该建设项目工程的竞标,最后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污水处理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艺流程说明

  工程达到的标准污水经处理后中,水中污染物含量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5、承包内容及范围:

  1.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所设计的“工艺设计方案”及现场情况提供所设计的施工图纸。

  2.废水处理构建筑物的土建施工。

  3.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4.工艺调试。

  5.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

  6.工程工期:以甲方将本工程第一笔款到乙方账上之日,为工程开工日期开始计算。总工期天,其中工程设计天,土建施工天,工艺

  设备

  材料的采购

  天(与土建施工过程交叉进行)

  工艺设备

  材料的安装天,工艺调试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固定款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

  2、招标文件之外的工程新增不确定部分需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确认核定后另签充协议。

  3、工程款支付方法:现金或转帐。

  4、给付时间:工程款分五次给付,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30%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次付款:土建施工完毕,工程现场具备工艺设备

  材料安装条件后五个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30%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次付款:所有工艺设备

  材料安装完毕,达到工程试运行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20%(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工期

  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暴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

  3、如遇人力不可预见抵抗或甲方原因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3级排放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第五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1.1指派为甲方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接驳点费用及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证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合中的各项工作,精心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证按图施工,做到无渗漏,无二次污染,并对质量负责。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协议书 篇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条例(1997年版)》的有关规定,结合饮水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址: 乡(镇) 村(居委会)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1.取水井。规格:内空 米,深度视实际情况确定;要求:主筋 mm,间距 cm;箍筋: mm,间距 cm;C20砼厚度:井壁 cm、盖板 cm。

  2.取水堰。规格:顶宽 米,底宽 米,长度 米,高度 米;要求:钢筋 mm,间距 cm;砼规格 或浆砌石规格 。

  3.蓄水池。规格:方形长 m、宽 m、高 m,圆形直径 m;要求:边墙主筋(含底板纵、横) mm,间距20cm;箍筋: mm,间距15cm;底板垫层C10砼厚度 cm;底板、边墙C25砼厚度 cm,盖板10cm,盖板留置进出口,靠底部安置Φ 排污管,高出底板10-15cm安置Φ 输水管。

  4.慢滤池。规格:方形长 米,宽 米,高 米;要求:边墙主筋(含底板纵、横) mm,间距20cm;箍筋: mm,间距15cm;底板垫层C10砼厚度 cm;底板、边墙C25砼厚度 cm,盖板10cm,盖板留置进出口,靠底部安置Φ 排污管,高出底板10-15cm安置Φ 输水管。

  5.泵房。规格:长 m、宽 m、高 m;要求:用水泥空心砖砌筑,靠井面或门口对面墙体侧砌筑12.m1.2m砖窗一个;门框宽度80cm,屋面伸出墙体20cm,门口伸出墙体50cm,墙体里外用水泥砂浆粉刷。

  6.其他。

  三、开、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前竣工验收。

  四、承包方式及单价:采取包工包料单价承包方式,主要工程项目以外的项目单价按相关定额计算(单价表附后)。

  五、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或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②配合当地选择水源,确定取水、蓄水工程规模,并提供规格标准或图纸。

  ③按合同约定验收、结算、给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①按甲方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施工,严格遵照有关技术规范(有图纸的按图纸要求)施工,不随意改变规格尺寸和标准。

  ②严把材料质量关,水泥、钢筋应有产品合格证及二次送检合格证明;沙石必须无泥、无杂,并按标准配备。

  ③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建设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或其他后果自行负责。

  六、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可办理工程结算,待正常运行三个月且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技术要求施工,随意改变规格尺寸,增加的工程量自行负责,减少的按量扣减。试运行期间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量的70%结算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合同订定的开工、竣工时间按时开、竣工,违期不完工每天扣除乙方工程款200元。

  八、其他:

  1、工程结算价格包含一切税、费在内。

  2、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建设费用全由乙方垫资建设。

  3、未尽事宜,待后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会一份,自签订之日有效,完工结算后自行终止。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合同订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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