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材订货合同 篇1
一、供需双方:
1.1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1.2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二、合同条款:
2.1经双方洽谈,达成下列铝合金建筑型材供需协议
2.2货物名称:恒瑞牌铝合金建筑型材
2.3型材单价: 铝锭: 元/吨
门窗型材:隔热断桥:铝锭+6800元/吨(PA66 18.6mm) 普通喷涂:铝锭+5000元/吨素 材 :铝锭+3000元/吨(角码)铝锭确定方式为,每次下订单上海有色金属交易网前七个工作日平均价。
注 1.以上报价为普通粉末喷涂,特殊粉末另议。
2.以上单价包含50±5KG/吨包装重量。磅差在±3‰属于合理范围。
2.4订货数量:根据需方要求以订材料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
2.5.1合金状态:6063T5,其他合金状态另议
2.5.2材料按国际GB5237.20xx标准及需方确认的图纸交货.
2.6供货方式及期限:
2.6.1需方订购型材时须交一万元订金作为供方生产保证金。
2.6.2需方定货之日起计,以需方订金到帐面或电汇凭证传真算起在15个工作日内将首批材料送到需方工厂.
2.6.3需方订货,订单一律按供方的统一型号填写,如需方在写错订单、在下订单并在供方正式生产前,要求更改品种、数量或颜色,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需方更改通知后,立即停止原来的生产计划,如未及时通知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2.6.4供方采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每次提货不足三吨需方自行负责短途运费).卸车有需方负责。
2.6.5货到需方工厂后,供方天津办事处有专人负责到交货地点进行交验工作.并在销售清单上签字确认。
2.6.6供方产品到达后,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天津办事处,应注明订货号、收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颜色。供方代表需在24小时之内到达需方所在地,经双方验证,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包退包换。
2.6.7供方生产完毕后,通知需方,需方在接到供方通知起必须在25天内将型材从供方工厂提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走型材,则需方每天需支付货款的1‰当做违约金付给供方,供方代为保管此批型材,直到型材提走为止。
2.7结算方式: 款到发货,订金最后一车冲减。
2.8争议和争议的解决:
2.8.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订货单、销售清单、欠条、协议,无论是原件或传真,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除有争议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条款.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约定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节或判令解决.
2.9追加事项的执行
2.9.1若是出现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工期的异议,双方另行解决,需方不能以此作为拖欠货款的理由
2.9.2本合同不因各方法人(负责人)变更而失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材订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从乙方购得一批铝合金材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商品规格、数量、单价及总货款:
二、运输方式
由甲方自己提货,运费也由甲方自付。
三、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必须在此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货款方可提货,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结算。
四、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供货的,每超过一天,按总货款的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需方的全部损失。
3、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4、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需方延期付款的,每超过一天,按总货款的 0.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的办法: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仲裁费用按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中有关仲裁费承担的内容执行。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材订货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从乙方购得一批铝合金材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 商品规格、成分、质量要求:
1、品名:铝合金棒
2、化学成分:
型号1060:硅 Si: 0.38~0.43 铁 Fe:≤0.18 铜 Cu:≤0.02 锰 Mn: ≤0.01 镁 Mg:0.38~0.43 铬 Cr:0.10~0.02锌 Zn:0.019钛 Ti :0.005~0.03 其它: 0.15 铝 Al:余量型号1100:硅 Si: 0.33~0.40 铁 Fe:≤0.18 铜 Cu:≤0.02 锰 Mn: ≤0.01 镁 Mg:0.38~0.43 铬 Cr:0.10~0.02锌 Zn:0.019钛 Ti :0.005~0.03 其它: 0.15 铝 Al:余量
质量要求:直径差±1mm,长度差±5mm,弯曲度<15mm/6m
二、 数量、金额:
1、 800—1100吨/月,具体数量以甲方的过磅实际重量为准,;
2、 单价为下单当日的,网站中公布铝棒均价减100元/吨为准;以上单价含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加价(若使用含少量金属粉的型材将不加价)。
4、 其它未列出的型材价格双方临时协商;
三、 运输方式
由甲方自己提货,运费也由甲方自付。
四、 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必须在此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货款方可提货,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或银行信用证结算。
五、 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供货的,每超过一天,按总货款的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需方的全部损失。
3、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4、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需方延期付款的,每超过一天,按总货款的 0.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六、 争议解决的办法: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交货处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仲裁费用按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中有关仲裁费承担的内容执行。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本合有效期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材订货合同 篇4
甲方(需方):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物
第二条:产品质量符合双方技术人员认可的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
第三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壹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壹日内答复。最终由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案及加工图。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无
第五条:乙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供货,于年月日开始供货。
第六条:由乙方送货至北京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负责;由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产品数量、外观质量异议期限:由双方有关人员在乙方厂内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并由甲方填写产品验收单后由乙方出具模板合格证及原材料材质报告单。
第八条:乙方负责首次模板组装时的现场技术指导,保证在接到甲方要求售后服务的书面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1%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车,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搁置时间过长(指车
辆到达现场后超过4小时及以上)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产品供齐,货款全部付清,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和实际发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另以设计方案及设计重量清单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盖章) 供 方:(盖章)
任公司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铝材订货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由 供方 运输,费用(含上车费)由 供方 承担;下车费用由 供方 承担。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需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从提货之日起十日内,超出期限,应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
七、 结算及提货方式: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支付为定金,以后按货到工地后三天内付款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第三方支付定金后,未按合同之约定购买供方产品,供方不退还第三方定金,并按实际损失向第三方要求赔偿。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或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 其它约定事项:需方应在异议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否则,如一经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
(1)因陶瓷烧制过程复杂,色泽版本与原版近似相同,允许稍有色差;需方应根据包装物上注明的批次、色号分别使用;不同批号、色号的产品绝不允许交叉混贴;为了双方能互利双赢,需方应随时检查所铺贴产品有无问题。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生产事故造成供方未能如期交货,供方出具有关证明通知需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3)若该合同产品分批次生产供货,除本批次合同价执行外,其余批次应根据当时原材料、能源等价格变化,供需双方应协商调整其余批次价格。
十二、本合同自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合同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