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小金额借款协议 篇1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民间小金额借款协议 篇2
民间借贷利率法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年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张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月起至___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小金额借款协议 篇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小金额借款协议 篇4
甲方(收养人):____________(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____________(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____________(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职务),现年________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市____区(县)________街________号。
第三条 收养人____________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____________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到________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____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监护人;
②社会福利机构;
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民法典》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民间小金额借款协议 篇5
甲方:(房屋修建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房屋承建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承建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体情况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房屋承建合同,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甲方于年月日委托乙方承建其位于的房屋(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共计层(签订合同后层数变更,需重新签订合同并将已签订的原承建合同同时作废)。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 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含因浇灌及封顶等发电需要而产生的费用)、建筑材料费(特殊情况除外)、因甲方在施工期间变更设计而对乙方产生额外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七、施工人员的日常食宿费用自理(根基开挖和每层浇顶除外),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开工日期:承建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第 二 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4.按实结算;
5.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 三 条承包价格构成
截至合同签订之日协商承建单价为 元/㎡,如需其他施工,如地面砖、室内墙面砖、楼梯砖、房面领条方水工需乙方施工请在工程结顶前告知乙方并写上施工价格。
第 四 条付款节点及方式
乙方承建甲方的房屋概况如下:承建单价为 元/㎡(此价格勿向外透露),建筑面积为 ㎡(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范围计算、楼梯建筑计双倍建筑面积),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一、待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后,甲方应按约定预付合同款项的 %,即 元;若为包工包料工程,须在开工前,甲方应按合同款项的 %,即 元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
二、施工款按层支付,每层浇顶前须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三、房屋结顶前施工款须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四、土建完成后,在进行外墙、内墙粉刷及地面浇筑前,需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五、乙方在完成建设工程交付验收使用时,甲方须按工程款总款项的 95 %完成支付。剩余 5 %的尾款,自修建完成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备注:乙方每次收到货款后需开具收据给甲方并自己留档。
第 五 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在施工期间,若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窝工、返工、倒运、材料浪费等情况,由甲方全权负责;若因乙方未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窝工、返工、倒运、材料浪费等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 六 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负责提供修建场地,保证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二、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相应的手续,如因手续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设备运至场地,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布置。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须延工期;如因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问题,而导致事故或其他情况由甲方负责。
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商定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由双方协定。
四、施工期间,在修建工程全过程有监督和指导义务,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有义务按照乙方有关工程的安排,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义务保管好乙方的建筑施工工具、器材、管线等物品的完好,如有遗失损坏等,视情况确定应由甲方赔偿的额度。
乙方:
一、严格按照甲方房屋设计图纸规定的施工(如有图纸),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价施工质量要求;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有义务及时得当的处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及时告知甲方;
三、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随意破坏浪费,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核定工期为 天,从双方约定开工日起,乙方须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并尽可能提前完成。
第 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 八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的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严禁涂改,一经涂改,合同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