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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售购合同合同书

时间:2025-04-03

国际售购合同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第三条单位: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

  第四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____________

  第六条单价:___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八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天。

  第十二条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

国际售购合同合同书 篇2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XX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及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______时间上午___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但头____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第四条?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

  (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

  (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

  第五条?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

  (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_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六条?税款

  第七条?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3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4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的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_____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_____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

  ①被解散;

  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

  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

  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

  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

  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_____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第十三条?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ii)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

  (iii)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

  (i)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

  (iii)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

  (iV)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

  (V)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的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补偿

  14.1?开办费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

  (2)任何违约事件,或

  (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

  14.3?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增加的费用

  (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

  (i)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ii)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

  第十五条?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

  15.3?货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由于票据丢失、被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

  (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

  (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残损票据。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附录:

  1.地址表。

  2.本票格式。

  3.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4.借款人律师意见书。

  5.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

  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律师意见书。

  7.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解释与分析

  (一)概述

  国际借贷是指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国际借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国际贷款和发行国际债券。而本书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国际贷款。国际贷款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依主体不同可分为官方贷款和民间贷款,依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长、中、短期的国际贷款,而依有无担保又可分为有担保的和无担保的国际贷款,等等。

  (二)国际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简介如下:

  (1)授权程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拟进行借贷时,应经有关机构核准的程序,它包括内部核准和外部核准。如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企业、公司签订国际贷款合同时首先要由其内部有权机构作出决议,即内部核准,其次要报经政府有关机构批准,这是外部核准。

  (2)签字是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而在签字程序中,合同的签字地点往往会决定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双方当事人都要考虑到这一点。

  (3)国际贷款合同的生效多有两种情况:即签订合同后需等一定条件满足后生效和双方约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比较实际的问题,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后加以明确。

  而对于银团贷款合同来说,是越来越多地被采用的形式,这也是由于国际贷款数额往往很大,风险也大,独家银行很难有此能力所致。因为这种形式要牵涉到许多银行,所以其合同订立程序也就有所不同,其程序主要是:

  (1)选择牵头银行,即借款人选定牵头银行后,交给其委托书,以便牵头银行据此安排贷款,这种委托书要明确这只是一种商业建议,而非正式要约,因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牵头银行接受委托后,就征求其他银行以便其参加到该国际借款行为中来。

  (3)牵头银行把愿意参加贷款的银行召集起来,组成经理集团,以便签订国际贷款合同,而以后的操作程序就与前面一般的国际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相同了。

  (三)主要条款介绍:

  1.贷款的金额与货币?这是贷款合同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尤其要注意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对本国银行向外国政府、银行或企业提供的借款有一些数额限制,如日本、瑞士等国。在此条件下,双方可根据能力及需要协商确定贷款的货币及金额。

  2.贷款的使用?关于贷款的使用方式合同中一般以列举方式列出。一般来说,由于货币是可替代物,很难保证贷款不直接或间接地被用于其他目的,所以这一条款往往是靠借款人的信誉来保证的。当然各国的法律一般也不加以限制,但多数国家都规定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否则贷款合同无效。

  3.贷款的提取?这是要求贷款方履行的重要条款,其中重点在于提款通知和提取贷款。前者通常都规定借款方提取任何一笔款项时都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方。并且通知中要包括提款的日期、数额、银行账户等内容。而后者主要涉及提款地点,在国际银团贷款合同中,提款地点一般都规定在贷款使用货币的所属国。这样做,既利于贷款人发放贷款,还可避免有些国家要求贷款人必须以当地货币发放贷款的法律规定。

  4.贷款的偿还?一般国际贷款的偿还方式主要有:

  (1)到期一次偿还,用于那些贷款期限较短,数额不大的贷款;

  (2)分次等额偿还,并且规定期间,在此期间只付利息,期满后偿还本金;

  (3)逐年等额偿还,这种方式无宽限期的规定,从第一年就开始偿还本金。一般来说第二种方式在中、长期贷款用得较多。

  5.贷款的利率?国际贷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前者多为短期贷款所采用,而中、长期贷款因期限长,且市场利率变化多,所以多采用浮动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定隔多长时间就根据市场利率变化情况调整一下贷款利率。

  6.陈述与保证?该条款是指借款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承担合同义务的合法有效性及与借款有关事实作如实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实践中,这一条款是贷款人决定是否给予贷款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这类条款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关于借款人的法律事项的陈述,主要说明借款人的法律地位,签订合同的权利,官方已同意以及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并可执行的等等。

  二是关于借款人的财务和商务状况的陈述及保证。这主要通过借款人对其账目没有重大负债以及无重大违约等情况来体现。

  7.约定事项?这一部分条款的范围比较广泛,目的也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贷款人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而设置的。约定事项主要包括:

  (1)消极担保条款,即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他不做该条款所列的事项。订立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借款人以其资产为另一债权人设定物权担保,而且这样也可间接限制借款人举措新债。

  (2)平等地位条款或称平等比例条例,是借款人承诺使贷款人与其他无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处于相同的地位,根据平等的原则按比例受偿。这一条款往往与消极担保条款同时使用。这两个条款都是为了维护原贷款人的地位,不致为新贷款的出现而遭歧视。

  (3)关于财务方面的约定事项。其作用是监督和指导借款人的财务活动,这一条款主要包括:借款人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借款人应保持最低资产净值,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具体比例,以及在其他方面如股息分发、资本使用等方面的限制。

国际售购合同合同书 篇3

  国际招标合同及投标者须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世界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项目的费用。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工程建筑、等各种合同。所有依世界银行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都可参加招标。

  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动、材料、设备和服务。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可从以下地址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参看招标文件:

  中国a公司

  (地址)

  四、每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从上述地址获得招标文件。

  五、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时间)提交给a公司。

  六、所有标书将在(时间)当天当着投标者代表的面开标。

  七、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选定的国内承包人。

  八、标前会议将在(时间)(地址)召开。

  投标者须知

  一、工程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

  二、资金来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银行(以下简称ifi)申请一笔贷款,用以支付工程。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根据贷款协议的条件,ifi才会同意付款。除中国外,任何组织不能从贷款协议中获得权利或取得贷款。

  (二)世行贷款只用于支付瑞士和与中国有商贸关系世行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三)世行贷款不足的部分将由业主用中国政府提供的资金支付。

  三、资格要求

  (一)所有根据世行“采购以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均可投标。

  (二)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上述具有资格的国家。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三)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四)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业主提供(一)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业主和中国a公司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建设构想细节。

  (五)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六)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七)国内投标者、中外合作、合资投标者申请取得7.5%的优惠时,应按二十九条的要求提供证明合乎标准的材料。

  四、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业主和其代理人中国a公司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五、现场参观

  (一)建设投标者去工程现场参观,以便获得足够的信息准备标书,撰写合同。现场参观费用由投标者自己承担。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将准备一份现场参观交通、食宿安排协议,在标前会议上向投标者宣布。详细情况在第十六条有规定。

  (三)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将为投标者提供通行证,允许其到工程现场作茧自缚安排。如果业主或其代理人因发放这样的通行证,造成投标者或其代理人、人员遭受人身侵害(致命或不致命)伤害,财产遗失或其他损害、开支时,精度或代理人不负责。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卷四图纸

  (二)投标文件还包括按条款八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按条款十六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四)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民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档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返还。

  (六)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七、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地址:(略)

  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期8天书面签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八、投标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二)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

  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a公司附录已收到。

  (三)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可按条款十九的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投标准备

  九、标书文字

  标书和投标者与业主及其代理人a公司之间的一切联络的使用英文。投标者标书中的一些辅助文件或小册子可使用另外的语言,但与投标者的段落要有英语译文。在标书翻译时,以英文为准。

  十、组成标书的文件

  (一)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标价的工程量表

  (4)补充信息目录表

  (5)资格证明材料

  (6)(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应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录表。(除了按同样格式延长目录表和按条款十四(二)的规定使用可供选择的投标保证书格式)

  (二)条款六(一)描述的投标文件和按条款八发出的附录均被视作标书的组成部分。不需签字和按条款十七、十八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期限到期前归还发行者,但不要与标书合在一处。

  (三)投标者应随标书提交一份按合同条款第十四条要求的形式写就的初期计划。

  (四)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十一、投标价格

  (一)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工程,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二)无论工程量是否标明,投标者应对工程量表中的每项工程标明单价和总价。对单价和总价未标明的项目,在建设中业主不予以支付,其价格视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其他的单价、总价中。

  (三)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业主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四)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投标者应完成表三价格调整条款并按使同条款的要与投书一起提供这样的朽套文件。

  十二、投标和支付货币

  (一)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投标者以其他货币支付中国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称作“外币需求”),要在表一外币需求中写明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几(不包括临时款项)将用于这样的外币支出,无论(1)全部用投标者所在国货币或其任选货币;(2)全部用美元。

  如果投标者在一部分外币需求中使用除(1)(2)以外的货币,且希望业主以同种货币付款,则应写明其在投标价格中的百分比。这一比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在合同条款换算和计算投标价格时,占不同比率的各种货币按下条规定的汇率进行换算。

  (二)投标者用以兑换货币的汇率为提交标书最后日期前30天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官方卖出价。如果某种货币的汇率未公布鞋,投标者应提供汇率并说明来源。投标准备中使用的汇率适用于合同期的支付。

  (三)投标者应在表一(a)外币与当地货币需求及附录中详细说明需要的外币和当地货币数量。投标者应说明如何使用这些货币,用于但不限于下列方面:外币

  (1)工程直接雇用的外籍人员;

  (2)外籍人员的社会收费、保险金和医疗费用及其往来中国的旅行费;

  (3)工程需要进口的临时或永久性材料;

  (4)工程所需设备的折旧,包括备件;

  (5)进口设备、材料及备件的保险费和运费;

  (6)一般管理费用,国外发生费用。

  当地货币

  (1)当地劳力;

  (2)当地采购材料;

  (3)其他服务

  (4)一般管理费用,国内发生费用。

  (四)业主可以要求投标者说明其外币需求的情况,提供证明,证明其单位价格和表一中所需部分是合理的。

  (五)投标者应在表二写明预计合同支付款额,且在表中附上工程进行过程中预计的工程量。

  十三、标书效力

  (一)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二)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业主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十四、

  (一)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二)投标保函根据投标者的意愿,可采用以下机构开立的担保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或保函的形式:

  (1)中国银行;

  (2)中国银行的任何境外代理行;

  (3)在中国经营的其他中国、外国银行;

  (4)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前即肯定a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外国银行。

  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

  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电。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三)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四)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五)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六)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七)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或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十五、供选择的方案

  (一)投标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标书。根据自己的意愿,投标者还可在以下几项上在基本标书之外提出供选择的方案:

  (1)起动贷款

  在开始建设工程前,提供无息贷款,可相当于投标价格的10%.业主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存款按条款二十八计算。

  (二)在基本标书之外还可提出供选择的方案。为了在评标中把供选择的方案考虑在内,每一方案应伴有价格细目表,说明与提交给业主的基本投标价格相比投标者估计会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将对基本报价给予比较、评估。评价最低的投标者的供选择方案将得到考虑。如果供选择方案是业主可接受的,将写入合同。未标价或未提供足够细节的供选择方案不予接受。

  (三)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应伴有供全面评价的必要信息,包括设计计算、图纸、方法及原技术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艺的规格,以及供选择方案的标价细目表和供选择方案的合同价格。

  (四)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业主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十六、标前会议

  (一)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年月日时在举行的标前会议。

  (二)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三)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四)会议记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及答复的文本将迅速提供给与会者和全体索取了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

  (五)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一)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准会议记录来进行。

  十七、标书格式和签字

  (一)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一)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二)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应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书就,并由一名或多名有权责成投标者遵合同的人士签字。与标书一起应有一份书面委托书用以证明授权。写有条目和修订内容的每一页标书都要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三)全套标书不应有改动、行间书写或涂沫的地方,除非按议程的指示或为改正投标者的错误,但这种情况下改正的地方应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四)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十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十八、标书封缄和标记

  (一)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二)(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以下地址:

  (a公司地址)

  (2)注明以下事项:

  为建设合同工程投标项目

  请勿在年月日时前打开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三)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四)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十九、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一)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年月日时时之前寄至a公司。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发布条款八规定的附录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业主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二十、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二十一、标书修改和撤销

  (一)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二)投标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应按有关提交标书条款的规定准备、封缄、标记和发出。撤标通知可以通过电传、电报送达,但随后应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确认件,且其邮戳上日期不能晚于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三)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标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开标和评标

  二十二、开标

  (一)业主或其代理a公司将于年月日时在办公地点当着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二)按条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标通知的标书将不再打开。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检查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标保证书,文件是否签字以及是否有条理。

  (三)在开标时将宣布投标者姓名、投标价格及修订、投标保证书、撤标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业主或其代理人认为适宜宣布的事项。

  (四)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二十三、过程保密

  (一)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二)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业主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十四、对标书的解释

  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和a公司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的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业主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数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二十五、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详细的评标前,业主和a公司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二)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业主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业主和a公司拒绝。

  二十六、改正错误

  (一)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业主检查是否有数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业主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业主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二)业主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档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二十七、换算成一种货币

  投标价格指应按一定比例以不同货币向投标者支付的款额,为了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可把不同货币表示的数额(不包括临时费用,但包括加班费)以中国银行开标日人民币卖出价将其换算成人民币。

  二十八、评价和比较标书

  (一)业主和a公司只评价和比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只对基本报价进行评比,对评价最低的标书授予合同。

  (二)在评标中,业主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价标书的投标价格。

  (1)按条款二十六改正错误;

  (2)除去临时费用和相关条款。如果发生临时费用,计人工程量表中的偶发事件。应包括有竞争力的加班费用;

  (3)换算成一种货币;

  (4)按条款二十八(三),估加起动贷款费用;

  (5)对在标书价格和上述调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数量变更、偏差或替代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

  (6)其他业主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三)在评标中,每个投标者按条款十五(一)的规定要求的不同的起动贷款给业主造成的费用,按年贴息率9%计算,应加在投标者的投标价格上。

  (四)业主和a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业主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五)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六)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标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业主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按条款三十四条的履约保函增加,使业主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二十九、国内投标者优惠

  (一)国内投标者满足以下条件,即在评标过程中有资格享受7.5%的优惠;

  (1)在中国注册;

  (2)中国国民占有大部分所有权;

  (3)不将超过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分包给外国投标者。

  (二)国内及外国公司联合或合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有资格享受优惠:

  (1)国内合伙人满足以上述资格标准;

  (2)根据安排,国内合伙人至少完成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

  (3)没有外方参与,在技术或金融方面国内合伙人没有资格进行合同工程。

  (三)实行优惠须遵守下列程序:

  (1)在按条款二十八全面评标后,合乎要求的标书被分成下列几组:

  甲组:国内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一)的标准;和资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二)的标准;

  乙组:其他投标者的标书。

  (2)在进一步评估、比较中,相当于投标价格7.5%的数额(按条款二十八调整后)将加在b组标书的投标价格上。

  授标

  三十、授标标准

  按条款三十一,业主和a公司将把合同交给标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且按条款二十八和二十九(如果适用)评价后价格最低的投标者,且该投标者有能力和资源来有效执行合同。业主和a公司不保证报价最低或任何标书将被接受。

  三十一、业主的权利

  尽管有条款三十,业主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三十二、授标通知

  (一)在业主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业主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二)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三)在成功投标者按条款三十四提交一份履约保函后,业主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三十三、签订合同

  (一)在通知成功投标者后28天内,业主将寄去两份投标文件提供的协议,双方同意的规定已写入。

  (二)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业主。业主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三十四、履约保函

  (一)在收到接受证书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应按合同条款向业主提交一份保函,保证将执行合同。保函可以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业主接受的格式。

  (二)如果成功投标者提交的是一份银行保函,则保函应由一家当地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一家当地代理行,或投标者认为业主可接受的一家外国银行开具。

  (三)如果保函采取债券方式,债券应由投标者认为业务主可接受的债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发行。

  (四)如果成功投标者未遵守条款三十三、三十四的要求,将构成充足理由使业主取消对其授标,投标者还将失去投标保证书。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向其次的评价最低的投标者授标。如果没有其他投标者,可重新招标。

国际售购合同合同书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都营业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_,和中国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程、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朗: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________年。(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________年。(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乙)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或(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4)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10)工程超支保证书;(11)_________和_________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抵押书副本;(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__________________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人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 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____月____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 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____月____日或____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 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2)借款额度乙部分 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 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 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 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 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账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 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 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

  16.4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 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 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售购合同合同书 篇5

  此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制造商”)和_________(“经销商”)双方签订。

  1.指定

  制造商指定经销商作为惟一独家经销商在其指定范围内再销售、租赁、出租其产品,经销商接受这项指定。

  2.合同期限

  合同于签约方最后签字日期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时间规定提前终止。在合同到期时,如果经销商在合同期内认真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可协商更新或处长合同条款。

  3.合同双方关系

  双方承认并同意经销商是分离且_____于制造商的。这种经销合同不应被视为建立了某种雇用、合伙、合资、委托或其他类似的关系。无论哪一方都不对另一方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也无权约束另方去履行任何合同。经销商可自主雇用或聘用任何人员或_____合同人,而制造商则无权限制雇用或解雇这些人员。经销商有责任保证在_________国从事商业行为时遵守当地法律要求。经销商应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销售货物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费用。制造商不对经销商从事再销、租赁、出租货物等有关经销行为所引起的损失、索赔及其他负有赔偿或保证的责任。

  4.经销商义务

  a.经销商应在指定范围内从制造商手中购买并销到客户手中的产品积极促销、出售、租赁、出租及提供售后服务。

  b.经销商应经过慎重思考使用各种不同销售方式,包括彩目录、邮购、电话或电子方式在指定的范围销售产品。

  c.经销商在其选定的地点上至少要开辟一个店用做销售、租赁或出租制造商产品。该零售店必须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张,在指定地点内的其他零售店的开业则由经销商选择。

  d.经销商不得销售、租赁、出租其他任何非制造商制造的产品、商品、配件等,也不得从事经营与制造商产品相同、易混淆或其他带有欺骗性的类似功能的产品。

  e.经销商不得销售、租赁、出租制造方产品给其他公司用于销售、租赁、出租或从事其他类似产品的行为。

  f.经销商应负责整个商业行为的全部费用,包括税、劳工费及可能出现的罚款。

  g.经销商应负责获取并持有为进口、运输、仓储及销货所需的各种进口许可、运输证明、商业执照及其他类似文件。经销商还应负责向制造商提供为将其产品运到目的地所需的进口和运输的所有文件,如经销商不能在制造商发货的期限内将所需文件提交制造商,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发货方面的拖延将不被认为违约。

  5.制造商的义务

  a.除非由经销商失误导致的拖延或因为合同中不可能提供的内容,否则制造商应在经销商订货后_________天内将经销商所订的全部货物送至经销商处。

  b.如果经销商在进口方面履行其职责,制造商就应将经销商订购的货物送到经销商指定的地点。在发货期内制造商应负责获取各种出口所必须的许可证和检查文件。

  c.如果制造商出于某种原因中断了产品的生产,应立即通知经销商,然后在中断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完成更换已售出的中断货物所需的配件和服务。

  d.制造商不得将产品售给经销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实体用以在现有范围内销售、再销售、租赁、出租同一产品或与制造商产品类似的具有欺骗和混淆性的产品。

  e.货物运达后,制造商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除经销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实体用于直接使用。

  f.制造商应及时就获得或收到有关潜在用户的各种线索、希望等类似信息通报经销商。

  g.制造商可提供给经销商一份关于产品的零售、租赁、出租的参考价,经销商不受此价格的约束。

  h.制造商还应向经销商及其人员提供培、技术支持及产品使用、运行、维护修理等方面的援助。

  i.制造商应坚持不断地投入广告宣传,以便在其本行业及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和产品形象。

  j.如经销商需要,制造商应给经销商提供销售材料和技术指标。

  6.订货

  双方同意经销商按如下条款订购:

  a.首次订购: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经销假商应向制造商订购第一笔总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币种及金额)的货物。制造商按合同规定送货,经销商支付货款。第一笔订购价应为_________(币种和单价金额或标明在附在合同后的现有产品的清单上)。

  b.随后的最少订购。为保持在特定范围同的独家权,经销商在其首笔订购后必须至少按以下频率和金额续订:

  (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或几笔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

  (2)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3)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4)在合同生效后的第四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5)在合同生效后的每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c.不可抗力。如指定范围内的市场需求由于某种经销商控制能力以外的原因下滑,以至于按合同规定的订货金额不再有商业上的可能性,只要情况一直持续,将不实行最少订购的要求。

  7.价格和支付条款

  制造商应按现有产品清单上的价格向经销商收取货款,直至制造商决定更改其中的价格。制造商保有更改任何一项价格的权利,那时制造商应负责向经销商提供一份新价格清单,价格中不包括运输费、_____费或进口关税,所有这些都应由经销商承担。制造商商应承担出口许可费及杂费。如经销商的订购在制造商通知其价格变动前就已到达制造商手中,制造商应认可在价格变动生效前的原价格。送至经销商的货物应于_______天内以现金支付。经销商有获得在货物发票日_______天之内支付而享有_______%折扣的权利。

  8.汇兑受阻时的支付方法

  如合同任何一方国家严格控制向另一国付汇,制造商应指示经销商暂将待付账款存入经销商所在国银行以制造商名义开立的帐户上。存款银行需由制造商指定,当经销商向制造商出具该笔存款已办妥的文件时,制造商应给经销商开立收据。

  9.质量担保

  制造商给予经销商对售出商品的质量担保与给予其他客户的一样。经销商必须做到给予每一个购买者同样的质量担保。经销商无权更改制造商担保的任何条款。制造商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所有失灵的、无法操作的或有其他缺陷或担保条款范围内的货物,无论该产品是由经销商还是经销商的客户所拥有。

  10.保障

  a.经销商应保障或使制造商免于遭受各种因经销商从事、经营或执行合同造成的人员伤害或死亡以及财产的损失或丢失而引起的索赔和伤害。

  b.制造商应保障并保证使经销商免于任何由于货物本身的损坏、失灵、故障导致的伤害和索赔,除非这些伤害和索赔是由经销商本身或其他原因引起,或是归因于经销商的引导、运作或履行。在全部合同期间,制造商应对售给经销商的所有产品的产品责任负责_____,在总_____额内按每次交货数额至少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币种和金额),这种_____把经销商称为附加_____方

  11.知识产权

  a.制造商在所有产品标识、名称、设计、专利和与产品有关的商业秘密等方面拥有有价产权(称知识产权)。以上这些权利全部属于制造商而非经销商。经销商不得宣称其拥有制造商的知识产权,也不允许经销商将制造商的名称作为其自身名字的一部分。知识产权由制造商所有。

  b.经销商被授权使用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从事有关制造商产品的经销、再销、租赁和出租事宜。经销商无权使用制造商技术用于其他目的。

  c.所有与制造商产品有关的广告促销材料、报价、发票、标签、装积容器和其他材料均要附上一张声明:即“与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由制造商所有”。同时还须注明经销商只是该产品的经销商。

  d.经销商禁止以任何方式更改制造商用于产品的知识产权技术。所有产品细节、色彩和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制造商提出的要求。

  e.经销商只能出售使用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的产品,禁止经销商将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用于任何制造商生产的半成品上。

  f.经销商不得或试图协助他人复制制造商产品,也不得生产制造或出售任何与制造商产品混淆或具欺骗性的类似产品。

  12.合同转让

  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书面认可前不可随意转让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随意撤回其做出的认可。制造商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撤回认可意见:经销商未履行双方认可的合同规定的责任;建议的受让人因财务问题不能履行经销商遗留的合同责任;受让人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经销商义务,或受让人未能达到制造商拟定的对新经销商的标准。

  13.独家经销权的终止

  如经销商不再订购或不能支付合同规定的最小一笔订单,如经销商的失误难以原谅或不能被确认是合理的,制造商惟一能做的补救就是终止经销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制造商应在真正终止经销权之前______天内通知经销商,要求其修正失误,否则将取消独家经销权。如经销商在通知日期内修正失误,将不取消独家权。独家权的取消不会自行生效。无论经销商是否拥有独家经销权,只要经销商没有另外违反合同规定,合同将仅做职下修订且继续有效:经销商在指定区域内没有独家经销权,制造商亦无义务禁止其销售或其指定他人销售产品及提供给经销商潜在的用户名单。

  14.制造商的合同终止权

  制造商终止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如下的补救措施:

  a.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通知经销商合同终止:

  (1)经销商被判定破产;

  (2)经销商对任何金钱判决表示不服,持续_________天或更多天的不履行判决的行为;

  (3)经销商无力偿还债务,或有一个被指定的接收人处理经销商的资产;

  (4)经销商因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其权利或产权;

  b.在收到书面通知要求补救过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订单要求,如经销商仍不执行合同,合同终止通知将生效;而如果经销商在通知期内补救过失,合同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15.经销商的合同终止权

  经销商终止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a.如出现下列情况立即通知制造商合同终止:

  (1)制造商被判定破产;

  (2)制造商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一个被指定的接收人处理制造商的资产;

  (3)制造商因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其权利或产权;

  b.在收到书面通知要求补救过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订单要求,如制造商仍不执行合同,合同终止通知将生效;而如果制造商在通知期内补救过失,合同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16.合同终止时的产品回购问题

  如果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制造商可以但没有必要回购经销商尚未卖出的产品。如果产品牌新且可再转卖的状态,制造商将以经销商购买的价格回购产品,不包括海运、空运、报关和仓储费。如产品未被制造商回购,经销商可自行处置。经销商应保证产品保持不侵犯制造商知识产权或有损制造商名声的状态。经销商应返还或销毁制造商所有有关知识产权的资料。

  17.合同的补救

  合同双方期望建立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最终,双方会经过友好协商努力解决一切分歧。但当双方发生争议而又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名称)解决。除非双方财政部在其他地点,否则_____应在__________________受理。一切_____裁决都将是最终的、不可再上诉的、结论性的。争议也可以提交法院通过审判解决。本条款并不限制制造商在其知识产权独有权受侵犯时寻求任何其他可能的补救措施。

  18.合同的修改

  仅凭合同双方书面签字认可才可对合同进行修改。

  19.通知

  所有合同项下的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按合同标注的地址送交另一方。如合同一方地址有变化,必须在地址生效后__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日期以收到通知日计。

  20.放弃和拖延

  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另一方放弃了合同赋予它的权利而放弃合同赋予自己的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严格按合同履行的要求。

  21.合同条款

  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条款表明双方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协商结果。一旦形成合同,以前双方所有谈判、谅解、说明材料即告失效。合同双方受合同鞭策、约束,各自有机会听取_____专家的建议,包括来自律师和会计师的。双方对合同条款可做出_____决策。如合同中某一条款未生效或失效,可对该条款进行修改并使之可行;如未做修改,则要删除该条款,合同其他部分仍旧有效。

  经销商(盖章):_________?制造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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