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合同书 篇1
定作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型号面料颜色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质量数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一等按定单数量到位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项双方协议解决。
定做方:
代表人:
时 间:
承揽方 :
代表人 :
时 间 :
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合同书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品种为 见合同附件《采购备忘录》。
2、等级和质量: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提供产品的“三证”。农产品中所明示的“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等产品质量标志,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前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3、包装:见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标准》。
第二条 交货日期、数量及价格
交货日期、数量及价格约定选择以下第 种: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按下表足量交货。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按下表足量备货在乙方仓库,甲方按实际需要分批提货,在 天内提完所有货物。甲方提货前或者乙方送货到甲方经营地点前,货物损失风险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 天内按《采购订单》足量交货,乙方了解甲方为连锁企业,随着开店数量增加,对所需产品的订单也会随之增加,乙方承诺保证满足甲方的用量需求,如乙方的供应量满足不了甲方需求,自愿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
每 签订《采购备忘录》,重新签订《采购备忘录》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双方协商下调整供货价格,在《采购备忘录》的有效期内,不得因任何原因更改价格。
每次下订单时根据市场行情,在双方协商下调整供货价格,并按当次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产品交(提)货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
⑴乙方送货到甲方配送中心,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乙方直送甲方门店,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甲方到乙方仓库提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⑷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费用由乙方承担。
2、验收办法: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标准》约定的标准要求,对订购产品进行验收,没有《产品验收标准》的产品,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收购,对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可不予收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数量以交货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的《产品验收标准》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制定的,如有改动,以甲方发布的最新《产品验收标准》为准。甲方发布的最新《产品质量标准》以电子邮件或者信函方式送达对方后生效。
3、甲方验收后,国家法定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检查或化验不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货物不合格。
4、货款结算办法:选择以下第 种:
⑴乙方产品交货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凭交货地验收单据及送货凭证向乙方支付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⑵双方约定每月 5 日开始上一个月货款对账(遇法定休息日顺延),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凭证及验收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凭证及验收单据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款结算不及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⑶乙方产品交货后,甲方凭交货地验收单据及送货凭证立即向乙方支付现金。 ⑷甲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预付单次订单总额的 %,发货前支付单次订单总额的 %,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第四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交售的产品中掺杂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10%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约定交货期间违约不向甲方交货或交货量不足该批订单量90%的,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总值10%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支付超出违约金之外的损失。如因不可抗
3、因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总值10%作为违约金。
4、凡乙方提供的产品,虽然甲方验收合格但国家法定机构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作为违约金,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引起的一切责任。
5、乙方不得有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乙方有本条各款违约行为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甲方主张损失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律师费、交通费、查档复印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7、甲方在合同履行中违约无故拒收的,应偿付乙方该批货款总值1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8、由甲方提货的产品,经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或未提货的,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1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甲方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的,应按当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超出期限的利息补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采购备忘录》约定有效期的,有效期过期后双方未重新签订《采购备忘录》,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书面回复,逾期不回复的,即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采购备忘录》、《产品验收标准》及《采购订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合同书 篇3
甲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国民,董事长。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75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向甲方所建农垦办公楼供应锅炉及相关配件,结算时按甲方实际使用规格、数量给乙方据实结算。(锅炉、配件及价格明细见附件)
2、乙方负责对所供应锅炉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费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
3、乙方为甲方提供实际结算总价款应缴纳税费50%的普通发票。
4、结算时甲方扣总价款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做一次回访,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回乙方(保修金不计息)。
二、锅炉及相关配件供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运输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按供货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供货单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如逾期供货或逾期完工,乙方除应承担违约金外,另外还得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损失金额以甲方核定为准。以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2、交货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垦办公楼施工现场。
3、运 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完好性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验收之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三、锅炉及配件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2、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1.3、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价格进行下调或数量进行减少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1.4、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2、 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应附有产品的标签、质量保证书原件。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3、验收方法
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合同书 篇4
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名称)(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空调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
1.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元,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_________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采购单位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3.协议定点采购单位均免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货商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六、货款结算:采购单位在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单位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货商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单位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货商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货商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单位凭“______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和验收结算单”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供货结算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供货结算单”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空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______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3联,供货商、采购单位、招投标中心各1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县招投标中心汇总上报。
(4)本合同需经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合同书 篇5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采购物品说明
甲方同乙方订购共计件广告衫,
品牌规格如下:
2. 广告衫背后印字标准 长28cm,宽19cm;
3. 绿色衣服配白色字体、红色衣服配白色字体、蓝色衣服配红色字体、黄色衣服配 字体。
第二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 本合同单价人民币15元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贰万贰仟五佰圆);
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将合同总成交价的30%,即人民币6750元,大写(陆仟柒佰伍什圆)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以收据签名方式作为支付凭证交与甲方;
3. 剩余货款。甲方在确认所订制件广告衫质量于样品一致,背后花纹及颜色无误的情况下一次性将剩余货款人民币元,大写(壹万伍仟柒佰伍什圆)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交货
乙方于合同签署日起, 月 日交付甲方件订制广告衫(朝阳牌);
第四条:违约于赔偿
对于因乙方因质量与样品不一致、误发、错发、多发或少发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剩余款中扣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如乙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的订制广告衫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