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借款合同 篇1
合同主体:
(借出方):(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借入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系资金拥有方,愿意将自有资金融资给乙方进行证券投资;乙方系资金使用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椐《民法典》和企业借贷相关法规,就乙方向甲方借款进行证券投资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陈述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
2、甲方在证券公司所开立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无关联账户,无司法强制措施,也无其它或有事项有可能造成本次交易产生任何障碍。
3、甲方借出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臵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4、乙方作为质押担保的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臵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5、甲方在银行开立的银证转帐账户无权利瑕疵,合同期间不得挂失,销户等。
6、在借款期间,甲方授权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行使作为甲方上述资金账户中所持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基金和其他有价证券持有者,参加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等权利。
第二条借款的管理方式
1、甲方将下列资金拆借给乙方进行证券投资业务:资金: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小写)00000元期限:壹年
甲乙双方的借款期即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在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交易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资金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以下简称甲方账户),甲方将人民币(大写)贰亿元存入甲方资金账户,并拆借给乙方。乙方不得将该证券账户的资金和股票转走,只限于在此账户操作。同时乙方将向甲方账户以货币形式存入乙方自有资金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作为乙方还款付息的质押保证金,同时甲方应出具收到乙方壹亿元资金的收条。乙方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及无可争议的所有权,该质押保证金未设臵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3、本合同中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均指合同的第一条第2款及第二条第2款中描述的甲方账户。
4、在借款期内,除发生第5款和第7款描述的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取甲方账户的资金(除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利息或者账户资产达到平仓线,甲方有权卖出有价证券提取现金的情况外),不得办理银证转帐业务,不得转移有价证券到其他账户或其他营业部,不得办理转托管及撤销指定交易之手续,不得办理有关银行卡、证券卡等相关卡证的挂失手续,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开通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转账功能,甲方需主动向营业部申请冻结甲方账户的上述事项操作权限,按此合同约定单方不得违约解除上述权限。如甲方未履行以上承诺,可视为严重违约,乙方可采取法律行动保障乙方资金安全。甲方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乙方损失应予赔偿,但符合平仓条件和不可抗拒的或非甲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5、乙方借入资金后用于有价证券的投资业务,并承诺上述账户的资金只限于投资股票及债券,承诺不投资于PT,xST,ST以及日均成交量小于1000手和证监会公布查处的股票,不得投资于权证和三板股票。否则甲方有权对账户实行平仓,提前终止本借款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借款合同期间,甲、乙一致同意当某一交易日甲方账户的资金加股票市值动态降至或低于2.64亿元人民币(警戒线)时,乙方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2.64亿元人民币(警戒线)以上,若该账户总资产达到平仓线¥2.55亿元时,则甲方有权进行平仓操作,收回甲方的本息,本协议自行终止,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不得提出异议。
7、若因市场原因导致甲账户无法完成平仓变现,其损失最终由乙方承担,乙方最终应以现金方式偿还甲方借款金额及借款金额一年的利息。
8、乙方承诺以(大写)贰亿元,(小写)00000元的借款按13%的年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
9.若乙方未按上述第8条规定将款项即时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对甲方账户名下证券及债券进行平仓,以补付借款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一年的利息,同时合同终止。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或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借款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双方同意,利息仍按年收13%计算。
11、借款期满或借款合同终止前一天,乙方应将甲方账户借入资产变现为货币资金。
12、借款合同到期日或终止日,甲乙双方核定各自的本金和收益,乙方到期后无条件归还甲方的本金(大写)贰亿元整和约定利息收益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将乙方获得甲方账户的收益划给乙方,同时甲方账户解除双方监管后由甲方自由支配,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拥有借出资金的所有权和取得利息的权利。
B、在借款期内,甲方有权了解乙方资金的运作情况(包括运作资产的范围以及收益情况)。有权对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查询。在达到平仓线时具有平仓的权利。
C、若乙方违反本借款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借款合同,并且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方法,单方面办理甲方账户内的证券变现及资金划转,直至补足甲方的借款本金和约定利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未能补足部分资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交纳罚息。
D、甲方账户的资金加证券资产高于借款金额及应得利息的部分由乙方享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应在借款合同期内保证借款本金收益安全,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保证金如果可能出现有关法律纠纷,乙方应提前尽快通知甲方。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B、借款期内,如果乙方作为质押保证金资产被司法机关查封、划扣、冻结,则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处臵甲方账户内借款资产,本金和约定利息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用其他资产补足,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交纳罚息。
C、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在符合平仓条件情况下,甲方享有对甲方账户的平仓权和资金提取划转权,乙方承诺对甲方何时、何价实施平仓均无任何疑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D、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勤勉尽责,尽可能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并承担账户发生的业务费用如印花税、交易佣金及其他交易费用。
E、乙方保证在还息期间,不从甲方账户提取本金作为还息款,如果乙方未能及时还息而导致强行平仓、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F、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其投资及交易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要求,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规定,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G、投资如盈利,账户总市值超过3.4亿元部分,乙方有权提取(提款以万数计算),甲方予以协助。
第四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1、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合同自行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若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第五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甲乙双方资金到帐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出方):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借入方):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附件: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书等
证券借款合同 篇2
非诉商账催收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商账较多,难以及时回收,故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项债务管理顾问,以合法方式提供相关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并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
2、甲方对该债务在主张欠款依据人民币元整债权的基础上,允许乙方再让步元整(小写元整)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3、催收方式:乙方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催收,不得使用暴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造成他人死亡、伤害等严重后果。
4、乙方收到欠款方支付欠款后,须在日内,交付至甲方财务处。
第二条催收范围
具体欠款人及欠款金额以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服务费
1、服务费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一定的比例计算。每笔服务费为该笔债务实际回收金额的%。乙方用于收回该笔债务的调查取证、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每笔债务回收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按协议约定结算服务费,在回收的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和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诉讼、差旅等相关费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债务催收如进入诉讼阶段,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时,若双方继续合作,在协议到期前一日,签订新的委托协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确保催收对象、催收数额正确无误,确保催收依据合法。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应对乙方催收事务给予必要协助。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乙方错误催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承担责任。
3、若因乙方违法催收,造成他人死亡、伤残等严重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证券借款合同 篇3
网上证券委托协议
委托人:
证券公司: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_____er_____)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_____,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账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_____等内容。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苏州_____委员会采用_____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账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证券账户卡:
证券公司:(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证券借款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借款合同 篇5
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_________证券交易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是自然人,并承诺对与本协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所的通告、规定和交易品种及其风险、交易规则有充分的认识。
二、_________卡是甲方用于通过乙方与指定银行(具体可以询问开户营业部柜员或参见有关告示)的连通网络在指定银行的储蓄柜台临柜对甲方在乙方的资金账户进行存取业务,在乙方营业部的磁卡自助委托等系统上(包括柜台委托)进行证券买卖,交割及成交回报,股票余额咨询、资金查询等业务所申领的专用卡。这些项目皆以甲方持有_________卡及输入正确的证券交易密码为准。
三、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卡的具体时间以相关银行和乙方具体规定为准。
四、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且,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因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详或未及时将己经变化的资料信息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可凭_________卡和银行提供的密码(以下简称_________卡密码)在相关银行的联网储蓄网点办理甲方在乙方的资金账户存取款,以及办理资金余额杏询业务。
_________卡密码是专门应用于在相关银行的联网储蓄网点办理资金存取和查询的密码。
甲方可凭原始密码及身份证在相关银行指定的柜台网点修改_________卡密码。
甲方若遗忘_________卡密码可凭_________卡及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信用卡部重新设置。
六、甲方取款不得透支,存款需足额存入,甲方随时可通过乙方的委托电话进行存取款查询确认。
若由于交易所休市、电脑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等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事件造成甲方实际存取资金数与乙方帐面数不符时,甲乙双方应互相协作发现并解决问题,乙方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事件对甲方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与相关银行可协助甲方查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妥善解决。
甲方在转帐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乙方电话进行咨询。
七、甲方通过相关银行的储蓄柜台下达的存取款指令,以电脑记录和相关凭证为准,并授权乙方与相关银行依据甲方指令进行操作,甲方对其下达的所有存取款指令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在划转资金时,必须通过密码进行。
甲方务必注意其专用密码的使用、保密及经常更换。
凡使用甲方_________卡密码从在乙方的资金账户中进行的取款业务视为由甲方亲自办理,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亦由甲方承担。
对甲方的误操作或被他人窃取密码后进行的操作,乙方与相关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的资金被盗提的,由乙方负责归还甲方被盗资金及其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因相关银行的原团致使甲方的资金被盗提,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相关银行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补偿甲方损失。
十、甲方可凭_________卡及证券交易密码在乙方及与乙方漫游联网的营业部磁卡自助委托等系统上进行证券买卖,交割及成交回报,股票余额查询、资金查询业务。
证券交易密码是甲方进行证券委托买卖的重要凭证。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务必注意证券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并保持经常更换,甲方若遗忘证券交易密码可凭_________卡、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到乙方重新办理。
凡使用甲方证券交易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十一、甲方通过磁卡自助等委托方式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顼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应在委托指令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十二、甲方若不慎丢失_________卡,应凭本人身份证、证券交易密码尽快在乙方办理挂失手续,乙方对甲方正式申请挂失_________卡前可能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_________卡损坏,甲方应凭原卡、本人身份证、证券交易密码向乙方申请办理换卡,乙方收取工本费_________元。
十三、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十四、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或者认为必要时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有关修改以书面形式在乙方的营业场所公布。
公布后一个月内,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视为甲方同意该修改。
如果甲方在一个月之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则甲乙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协商,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一方通知另一方后可以决定终止本协议书。
十五、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方提出销户或乙方根据情势变更原则终止本协议时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