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开发承包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村民委员会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甲方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养殖业、畜牧业、林业、种植业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承包费的缴纳方式为:
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
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
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水库中或自行打井取水,甲方人员不得干涉并且乙方不得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应当无偿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甲方应当将乙方所需的用电架设到乙方所在的办公区域内,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用电手续。
九、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森林防火。
十、乙方无偿使用通向承包荒山的道路以及附属设施。
十一、乙方在采摘、砍伐树木,需要办理采伐证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由于甲方拖延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承包荒山范围内的所有树木、种植作物等以及地上附属物均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十三、甲方人员不能随便进入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得破坏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五、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七、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八、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前,甲方应当保证在乙方所承包的荒山上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权属不清或产生任何纠纷,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九、由于一方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总承包款的20%作为违约金。
违约方除了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要赔偿对方因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取证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本条款约定的内容独立于其它条款。
二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林业开发承包合同书 篇2
甲方:
地址:
邮编 :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于上海市 普陀区 签订本合同。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技术开发项目的内容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含软件开发、测试、安装和质量保证;该日期仅供参考,实际开始时间以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因需求变动、优化完善产品或其它客观因素原因可能造成延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整个开发周期分四个阶段:
3.1 第一阶段(需求确认与设计),乙方提供全部UE原型图: 天,UI设计稿: 天。期间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图片,文字,),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每三天正面互动),乙方提供全部UI交给甲方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3.2 第二阶段(封闭开发):第一阶段后,乙方进行程序封闭开发,开发时间: 天,提交给甲方测试,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3 第三阶段(软件测试):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测试至最终验收: 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4 第四阶段(维护)
1. 维护一年
2. 一年后如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软件技术维护服务,维护费则按照此项目开发总金额的百分之15%收取。
第四条 任何阶段需求设计的变更都可能严重影响开发进度和大幅增加工作量;甚至造成项目进度不可控,最终可能会导致项目失败的风险。进入3.2阶段后甲方尽可能不变更需求和设计,如果确实需要变动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协商一致后方可;乙方不承担任何变更造成的进度延时的责任和后果,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工作量的大幅增加甲方要支付额外费用,额外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金额确定前乙方不得停止现有的工作进度;乙方若认为变动可能将带来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或严重影响开发进度导致不可控,乙方有权拒绝,如最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仅需支付乙方实际已发生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开发阶段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履行地点是上海,乙方所有开发人员办公地点都在上海;乙方开发人员在上海可自行选择工作地点,但要保证和甲方产品需求设计人员的有效沟通;质量保证阶段乙方提供有效支持。
第六条 乙方负责软件的开发实现,产品投入运行需要的原始数据、网络和硬件都由甲方提供。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某个功能需要额外原始数据,甲方要负责尽快提供或者选择放弃该功能的实现。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合法性负责或承担责任;也不对甲方提供的硬件或机房网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乙方有义务对软件数据的真实性给予甲方或负责人合理性的建议
第七条 软件开发是人从事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乙方认真设计、开发编码并进行严格测试;甲方通过前期需求设计、全程严格管理和后期认真仔细的验收等手段,力争得到一个稳定满意的产品。这些工作都不能保证产品一定是没有bug的完美的产品;发现bug乙方要第一时间予以响应,分析原因,给予解决问题,如果涉及到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响应来共同解决。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时解决bug后,甲方不能以软件存在bug来对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扣款、拖欠款项、威胁和起诉。如在发现bug后,乙方拒不配合甲方解决或者采取其他消极手段拖延时间,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手段以达到将软件制作完善的要求
第八条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验收。
8-1、合同金额:总费用金额:(大写: ),期间甲方若增加或变更需求产生的费用另计,合同约定项目开发完毕且一年维护期满后甲方若继续需要乙方提供支持和完善服务,费用则按照此项目开发总金额的百分之15%收取。
8-2、付款方式:
8-2-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三日内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0%( )款项,作为预付款,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启动日
8-2-2在项目UI设计稿确认后三日内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0%( )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启动开发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8-2-3在项目数据库后台管理开发以及项目开发完毕交与甲方测试后的三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0%( )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测试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8-2-4在项目于由甲方验收结束后,甲方应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尾款的10%( )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交付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3打款账户:
账户类型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公司全名
乙方公司开户行
验收
8-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甲方呈乙方的书面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
8-3-2 包含本附件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
8-3-3 验收期限为10个工作日。验收标准为:a.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d.源代码设计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8-3-4 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项目工作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后,乙方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
第九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及功能(详见附件一)。
9-1-2 本合同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9-1-3 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设计和源代码的所有著作权权利,乙方仅接受甲方委托进行开发,乙方不享有对于本合同标的项下软件、设计和源代码的任何著作权权利。
9-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9-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 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开发设计。
9-2-2
1、根据软件设计为甲方提供培训和技术咨询。
2、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所有文件、源代码等移交给甲方。
9-2-3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9-2-4 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十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自行开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并依据需求功能说明文档进行开发,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需求设计;乙方严格按照合同附件甲方提供的需求功能设计,项目开发期间甲方要求需求功能变动,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变动大小与甲方协商费用与工期另计。乙方在开发过程中不得减少合同附件中甲方提供的需求功能,乙方在开发需求框架内不得恶意增加开发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的附件有:
16-1 附件一:需求功能说明文档
第十六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九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上述费用并应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二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乙方公司全名 :
林业开发承包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器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___________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全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不责倕。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全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竟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各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丁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林业开发承包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广东省旅游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贵州省旅游局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场、经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林业开发承包合同书 篇5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使用期限: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
第三条使用费: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
第四条限制: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