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为广告宣传需要聘请乙方签约艺人从事平面广告拍摄和代理企业宣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____________甲方聘请乙方签约艺人 作为甲方广告宣传需要的平面广告模特。乙方承诺该艺人为乙方的签约艺人,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该艺人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权使用,载有该艺人形象的平面广告载体正常发布和使用;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关费用和艺人酬金。
第二条 甲方聘用第一条所列艺人主要用于平面广告的肖像使用和代理企业做商业推广。乙方该艺人广告事务包括:
1.平面广告形象拍摄和使用:____________甲方拍摄照片仅限于双方认定的拍摄机构的拍摄,拍摄时间为________个工作日。拍摄日暂定为: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2.艺人拍摄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由 方提供或负责;
3.艺人及经纪人(一名)去拍摄现场交通、饮食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如到外地拍摄,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协商。
4.甲方对该艺人的平面形象主要依法用于:____________
,甲方将上述实际使用的载体清单将交一份给乙方存档备案。
5.第二条第四款所列形象使用区域:____________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相关媒介载体,(如包含港、澳、台区域或境外载体,须经乙方认可并请另附媒体清单)。甲方承诺该艺人形象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所有照片版权归乙方,但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地域和载体上使用该艺人肖像权。甲方拍摄艺人照片除选定用作广告使用的形象照片以外,不使用部分由 方留存,另一方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需要可随时调用。本合同结束,所有形象照在不设计甲方的前提下可自由使用。
第四条 乙方代理因第一条合作内容收取艺人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酬金形式为现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____________签订合同之日七日内或约定拍摄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条所有酬金的________%,即人民币 元;拍摄结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第四条所说酬金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艺人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缴。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艺人广告模特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拍照、广告宣传等,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并以甲方最终认可的造型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照片,并依据广告宣传方案执行,相关费用另议。第六条相关费用可包含在第四条作为酬金统一计算,也可单列计算,支付方式 。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一方违约:____________
1.艺人不能按照广告设计内容、造型、拍摄需要执行者,但设计内容、造型、拍摄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者除外;
2.艺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与广告拍摄者;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对艺人形象照片和肖像权的使用超出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的范围、时间和载体者;
5.其他情形。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企业和产品,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艺人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九条 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甲方艺人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拍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广告拍摄无法进行,乙方已获得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模特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广告宣传需要聘请乙方签约艺人从事平面广告拍摄和代理企业宣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甲方聘请乙方签约艺人 作为甲方广告宣传需要的平面广告模特。乙方承诺该艺人为乙方的签约艺人,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该艺人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权使用,载有该艺人形象的平面广告载体正常发布和使用;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关费用和艺人酬金。
第二条 甲方聘用第一条所列艺人主要用于平面广告的肖像使用和代理企业做商业推广。乙方该艺人广告事务包括:
1.平面广告形象拍摄和使用:甲方拍摄照片仅限于双方认定的拍摄机构的拍摄,拍摄时间为 个工作日。拍摄日暂定为: 年 月 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艺人拍摄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由 方提供或负责;
3.艺人及经纪人(一名)去拍摄现场交通、饮食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如到外地拍摄,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协商。
4.甲方对该艺人的平面形象主要依法用于:
5.第二条第四款所列形象使用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相关媒介载体,(如包含港、澳、台区域或境外载体,须经乙方认可并请另附媒体清单)。甲方承诺该艺人形象的使用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所有照片版权归乙方,但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地域和载体上使用该艺人肖像权。甲方拍摄艺人照片除选定用作广告使用的形象照片以外,不使用部分由 方留存,另一方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需要可随时调用。本合同结束,所有形象照在不设计甲方的前提下可自由使用。
第四条 乙方代理因第一条合作内容收取艺人酬金为人民币 元,酬金形式为现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七日内或约定拍摄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条所有酬金的70%,即人民币 元;拍摄结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30%,即人民币 元。
第五条 第四条所说酬金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艺人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缴。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艺人广告模特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拍照、广告宣传等,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并以甲方最终认可的造型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照片,并依据广告宣传方案执行,相关费用另议。第六条相关费用可包含在第四条作为酬金统一计算,也可单列计算,支付方式 。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一方违约:
1.艺人不能按照广告设计内容、造型、拍摄需要执行者,但设计内容、造型、拍摄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者除外;
2.艺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与广告拍摄者;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对艺人形象照片和肖像权的使用超出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的范围、时间和载体者;
5.其他情形。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企业和产品,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艺人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九条 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甲方艺人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拍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广告拍摄无法进行,乙方已获得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模特合同 篇3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乙方(模特):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合同协议书本着甲方品牌打造和管理及维护和提升乙方自身形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因公司经营形式原因所有拍摄为单场拍摄,乙方每年保证甲方至少二次拍摄任务)
第二条、工作内容:产品模特及形象代言。
第三条、工作方式: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和化妆服务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包括外景拍摄)。
第四条、在眼镜行业(类目)中,为打造甲方品牌及维护和提升乙方自身形象,乙方不得再参与其它眼镜品牌的接拍、代言等其它工作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分销使用。
第六条、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拍摄前48小时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薪资按年结算,每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乙方缴纳。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优先续约权或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中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际发生的推迟、拖迟、延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单方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或应完成未完成的义务以及应付的赔偿。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模特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乙方(模特):
联系方式:
常住地址:
合同协议书本着甲方品牌打造和管理及维护和提升乙方自身形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公司经营形式原因所有拍摄为单场拍摄,乙方每____保证甲方至少___次拍摄任务)。
第二条 工作内容:产品模特及形象代言。
第三条 工作方式: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和化妆服务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包括外景拍摄)。
第四条 在____行业(类目)中,为打造甲方品牌及维护和提升乙方
自身形象,乙方不得再参与其它______品牌的接拍代言等其它工作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分销使用。
第六条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拍摄前______小时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 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薪资按_____结算,每_____为人民币______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乙方缴纳。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优先续约权或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_____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际发生的推迟拖迟延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单方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或应完成未完成的义务以及应付的赔偿。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双方共同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单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收款银行卡号:
乙方银行卡号持有人及姓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模特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后,决定聘请乙方的模特 参与甲方会展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会展时间:
会展地点:
会展内容:
使用期限:
模特数量:
模特人选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发票:
1. 合同总金额为: 元整(¥ )
2. 乙方模特不得迟到,如迟到超过15分钟甲方有权扣除部分佣金。
3. 乙方如果私自调换甲方选定模特或者服装,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同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应对此次服务价格保密,不得透露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因透露价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将赔偿乙方同等损失费用。
6.甲方应给乙方模特适当的休息时间。
7.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午饭。
三、双方责任及权利:
1.知识产权归属:在本次拍摄中含有乙方肖像的摄影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不承认任何第三方对乙方所作的非本合同内所明确的任何允诺。
3.在拍摄过程中,乙方应该尽力达到甲方提出的合理合法拍摄要求,以保证拍摄顺利完成。
4.在拍摄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内容拍摄。
5.甲方应保证在使用有乙方肖像的摄影作品中,文明合法使用,不得丑化、歪曲乙方形象,否则乙方有权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6.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费用。
7.乙方必须准时提供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8.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使用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身份证号码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