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合同 篇1
甲方:深圳市宝诚新*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机械编号数量操作人员发电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3-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3-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4-1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一个月内平均使用时间最多不超过28天)。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工天元收取租赁费。设备工作按大班计算一天,不足12小时按1天计算租赁费。加班按从下午6:00到次日6:00计算1天,不足12小时按1天计算租赁费。时间以操作人员统计为准。甲方如需要24小时运转,每天应有0.5-1小时检查保养时间。连续运行15-30天,应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次不超过4小时(市内)。
4-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4.2.1.设备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含当日)。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4-2-2在设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设备租赁计费时间。
4-2-3设备退租时,承租方须提前3天向出租方发出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3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设备到达工地之日设备调试后正常发电则从设备到达工地之日计费,设备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设备调试正常发电后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初交纳或签认一次设备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人民币_____元、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提前完工,租金不退。
5-2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设备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5-3承租方须先支付给出租方押金: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6-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6-1-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用时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积极派员抢修。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检修设备的时间在3天内,不扣租金,如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解决不了的故障乙方负责换机,但不承担检修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1-3与承租方共同办理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6-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2-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6-2-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6-2-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6-2-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6-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燃油及润滑油如需乙方代购,甲方需预付油费_____元。按石油公司当日牌价另加5%税金。市内每车次100元运费。塘沽每车次200元。零星送油每桶加15元运费。
6-2-6租赁期间,设备输出端与承租方负载间之间所需电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租用每天_____元。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6-2-7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6-2-8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开机,否则造成后果甲方负责。甲方应知道,用电设备的启动电流为设备额定功率的2-3倍。甲方使用机组所带负载不得超过机组额定功率值和额定电流的80%。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7-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7-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7-2-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7-2-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7-2-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设备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8-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8-3-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8-3-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一:租赁设备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单位:深圳市宝诚新*源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芬
电话:传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第三工业区
邮编:518106
承租方单位: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租赁设备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
序号项目主要事项1租赁设备名称2规格型号3数量4制造厂家5送设备人电话6开机日期7停机日期12租赁设备使用地点113租赁设备使用地点214租赁设备使用地点315
承租方负责人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租赁专项负责人联系表
1承租方业务专项负责人2负责人电话、手机3承租方电工专项负责人4电工负责人电话、手机
发电机合同 篇2
共3页,第1页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3年,自20__年01月0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年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2万6千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电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无
第三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
第四条 乙方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一年,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传真、特快、信件等) 两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或拒绝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支付滞纳金,日滞纳金数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0.05 %, 两 次修复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价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加工物的包装及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 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公及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技术资料乙方必须严格保密,对由于乙方造成的技术资料、样品、图纸等资料泄密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壹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壹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八条 甲方 不 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九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现场维修。
第十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费用、地点及期限:检验标准:
1、根据第一条、第三条内容进行验收。并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2、检验地点:甲方现场
3、检验期限: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次维修任务完成,双方对每次维修工程进行验收确认、核实工作量,每半年结算一次,乙方提供发票,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90%,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日起 无 日内交付定金 无 。(人民币大写)。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①乙方交付的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维修,乙方承担返工费用②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加工物质量问题给使用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③乙方必须在约定期限内交货,否则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价款1%。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东营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发电机合同 篇4
甲方:供电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为明确供电企业(简称甲方)和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 〕 号)、《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安装地点及产权分界
1、甲方从主供电源 、备用电源 。
2、乙方自备电源容量: 千瓦,安装地点: 。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分界点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
二、 自备电源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乙方的低压自备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也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压自备电源,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供电方。
4、双电源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做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配电室(箱)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5、不允许高低压双电源并列运行的,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6、经甲方调度部门同意二回高压电源同时向乙方供电,其变压器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源。
7、乙方自备电源不得并入电网运行(自备电厂另有规定),如需同时使用供电方电源及自备电源时,电气结线应各自分开,不得并接。
8、乙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电源管理相关规定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压双路电源;用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或使用电气闭锁。
10、乙方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一经发现甲方可责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进行处理。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自备电源的运行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乙方对其所有的自备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
3、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乙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使自备电源电力向甲方电网送电导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备电源只能作为停电时的应急措施,自发自供,不得将自备电源的电力向自身以外供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供出电源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6、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电机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序号机组_______________型号发电机型号购买金额_______________功率电机单位数量单价_______________备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合同的价格: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2)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元整。
(3)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元整。
(4)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元整。
4、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5、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6、检验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7、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安装调试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设备运输、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9、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
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10、违约责任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
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11、争端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2、合同生效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13、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15、质保期: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
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的服务。
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16、其它约定:设备基础图、报价单为合同附件。
1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