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经济合同法》、《_____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
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
单价: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____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
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
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作为居间人,并在丙方的见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购买甲方私有的没有产权争议的位于合肥市 双凤工业区凤霞社区31幢608室(复式房) 的房屋;该房地产权证号为 ;建筑面积: 80 M,房屋建筑年代以产权登记为准:该房的附属设施包括: 无 。
二、 甲方保证己如实陈述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和相关关系,乙方经过现场看房后,对该房屋权属及附属设施等已作充分了解,无其他异议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以人民币(大写) 贰拾陆万 元整向乙方转让该房屋及房屋的附属设施。(含复式建筑面积在内)
三、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在丙方的见证下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 元整,上述定金在合同履行后抵作房款,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在甲方将房产证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 壹万 元交付甲方,办证过程中产生的过户费、办证费等由乙方承担,不含在贰拾陆万元之内。
四、 房屋交接:
1、在丙方见证下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同时进行。
2、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此房的更名或过户,并确保此房的产权到时顺利转到乙方名下。
3、甲方应在房屋交接前结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并迁出该房内的所有户口,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及办理附属设施的过户,需要过户的附属设施具体包括:(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附属设施过户费用由 乙 方承担;乙方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当接受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五、 需要约定的其他项:
1、 该房屋复式建筑面积已包含在房屋建筑总面积之内,且已包含在房屋总款贰拾陆万元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额外费用。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解除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房屋租赁合同,确保不存在任何危及该合同合法存在的其他合同,否则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一方违约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邮寄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九、 此合同有效期为五十年。
甲方: 丙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篇三
出售方:
出售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
承购方:
承购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出售方与承购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1.坐落: 本市_________幢号:____________ 单元号:_____________ 室号: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3.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用房情况:______________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5.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_______( 【出让】或【划拨】或【 】 )。 (仅选一种)
6.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房屋楼层:________________ 层; 总楼层:________________ 层。
8.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1.房屋共有情况为下列______:(仅选一项)
【1】出售方保证该房屋无共有权人。【2】该房屋共有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保证已经就该房屋出卖事宜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2.房屋抵押情况为下列______:(仅选一项)
【1】出售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时该房屋不存在抵押关系。【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存在抵押关系。 出售方承诺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售方承担。
3.房屋租赁情况为下列______:(仅选一项)
【1】出售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时该房屋不存在租赁关系。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存在租赁关系。出售方证明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2.该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项)
【1】一次性付款:
承购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百___十___万 ___千 ___百 ___十____ 元整(大写)。
【2】分期付款: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3】贷款付款: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_%,首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剩余房款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并按贷款方式支付。
第四条:承购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由于承购方原因,承购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出售方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逾期应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天,出售方催告后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购方应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承购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售方同意,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逾期应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若因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承购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承购方无法支付相应房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已经办理的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承购方不向出售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房屋交付
出售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承购方验收。承购方应当在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内,会同出售方对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后满意的,出售方应当将房屋钥匙移交承购方,以示房屋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承购方承担。
第六条:出售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由于出售方原因,出售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承购方交付房屋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已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天,承购方催告后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售方应向承购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出售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承购方同意,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已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出售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中房屋的有关情况,若因相关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成立后发生房屋基本状况纠纷、权属纠纷、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售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向承购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承购方其它损失的,出售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在约定期限内未能申请的,责任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出售方责任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天,承购方催告后有权退房。自承购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出售方应将已收价款如数退还给承购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向承购方支付违约金。出售方要求不退房的,经承购方同意,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属于承购方责任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天,出售方催告后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售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承购方应将房屋及其附属品退还给出售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向出售方支付违约金。
承购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售方同意,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税费、佣金及相关权益约定
1.房屋转让过程中应当交纳的相关税费,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按委托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各自支付。
3.房屋交付前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使用费用应当由出售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承购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出售方应当向承购方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服务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逾期申请办理的,每逾期一天,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5.出售方保证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口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每逾期一天,出售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出售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约定中,设立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条款。
本合同连同签章共____页,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打印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售 方 签 章 承 购 方 签 章
出 售 人(签章): 承 购 人(签章):
出售方共有人(签章): 承购方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出售方代理人(签章): 承购方代理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
房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买受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款项支付方式
1、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余款_________元应于上述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支付甲方。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上述房屋可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条件成就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应配合将相关的收件交付乙方办理,关于过户手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甲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后,应当提供一切与房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及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房屋权属从甲方变更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内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六、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利率付给利息。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甲方将坐落在出售给乙方,该房屋性质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房屋概况:____
乙方购房层次第______层,另注标准层第______层房屋______套,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面积______平方米,包含公共楼梯。总价值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商定以套计算,互不追责。
二、其他约定:____
2、楼梯卫生、楼梯声控灯由本层的住户自己负责,为维护众人利益,购房户不得在楼梯和休息平台堆放杂物及交通工具,另购房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发改造房屋结构。
3、甲方提供现在的.办证资料,办理房产证,所有税费水电开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____
1、签字即房屋买卖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______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层砖结好,乙方再支付______元整。
4、余款在主体完工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______元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付清。
四、违约责任:____
1、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能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______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不算违约。
五、另行约定(约定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间(______平方米)甲方提供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间不予办证。
2、沙石要吊到本层楼。
3、甲方在____20__年底交房给乙方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合同法》、《_____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栋单元室,共套,其设计结构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房产证号,房屋落成时间为年月,其他情况。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
(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市区
地段购买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____
1、按合同标的%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委托人乙%,(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元,大写委托人乙元,大写。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交付方式: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____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____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____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______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6
卖房方(甲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方(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____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_______分行申请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____
1、向乙房申请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合同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____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合同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______法律。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
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本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第三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第十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房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10%_利率付给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因本房建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九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删除。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依法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实现以商品房屋占有的交接和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商品房项目建设依据
(一)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二)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的核准名称为,规划的容积率,规划的绿地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时,受托为本建筑建设与服务的单位:
工程勘察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
房屋面积测绘单位:;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装修实施单位:;
前期物业服务单位:。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一)该商品房为预售许可证号下第【幢】【座】
单元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以房屋登记的房号为准,但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所在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区划划分情况公示于商品房销售现场。
关于该商品房在所在楼栋的平面位置示意图的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车位】。
(三)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四)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该商品房的户型平面图,见附件一。
(五)该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卖人在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筑面积预测报告。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构成,见附件二。
第五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一)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权利;
(二)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该商品房没有被司法查封;
(四)该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条情形外没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 ;
(六)。
第七条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本合同第六条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八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一)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
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单元)】【幢】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四)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款项(币种)元(大写元整),该款项于【本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其中,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首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第二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第三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于年
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十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二)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双方于日内达成新的房价款支付协议,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预售款监管
(一)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专户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
(二)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第四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
(一)出卖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该商品房销售后,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三)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第十三条出卖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一)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载明的预测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买卖双方不解除合同的,签署补充协议。
4.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单元)】【幢】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买卖双方约定:【退房】【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五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一)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
(二)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第十六条该商品房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镇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雨、污水排放纳入城镇雨、污水排放管网;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镇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3、4、5、6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规划的绿地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2.规划的非市政道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4.规划的物业服务用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5.配置的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6.【规划的医疗卫生用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7.【规划的幼儿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8.【规划的学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关于本项目内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七条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违约责任
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
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
(二)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1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2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3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8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9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十八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有以下原因之一需要延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
不可抗力;
(二)该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书面通知买受人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
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无法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未收到前述交接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接手续的起始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接手续的地点。
(三)买卖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处理。
(四)交接程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流程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1.核实买受人身份。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时,核验买受人身份(包括多个买受人);买受人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出卖人核验买受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查验房屋状况。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服务契约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接手续的前提条件。买受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查验该商品房时,出卖人予以配合,并与买受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房屋查验情况予以书面记录。
3.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出卖人与买受人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结算实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
4.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出卖人与买受人办理完前述手续后,出卖人向买受人转交房屋钥匙、用电卡、等,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等资料,完成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按买受人购买的【套】【幢】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住宅使用说明书》除对合理使用住宅有提示外,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一并附上。
(五)修复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按以下约定时间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日内;
2.管道堵塞,日内;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日内;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日内;
第十九条逾期交房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不多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自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2)逾期在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二十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1.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有异议的,可以【自行】【与出卖人共同】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买受人自行委托申请的,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买受人不解除本合同的,。
(二)其他质量问题
1.该商品房质量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1.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2.不符合前项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
3.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检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该商品房符合经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出卖人按照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该商品房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见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三)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对该商品房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保修期内,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履行保修义务的,买受人提供必要的方便;因买受人拒绝提供方便导致该商品房相邻部位受到影响的,买受人承担相邻权人及出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保修期内,因出卖人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二十三条质量保险
该商品房【是】【否】购买了质量保险,保险机构是,保险范围是,保险情形有,保险期限是。
关于质量保险的证明,见附件十。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二十四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不超过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后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本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二)本合同采用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的,出卖人保持签约文本与备案文本内容的一致。
(三)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第二十五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约定,逾期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预告登记
(一)双方于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出卖人未按照前款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的,及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出卖人在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日内,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交给买受人。
第二十七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违约责任
1.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不解除合同的,自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因买受人怠于、迟延提交必要的登记资料、支付相应税费或履行其他应履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义务等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登记迟延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发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通知后日内领取。买受人届满日既不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又不按照委托协议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的,买受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支付出卖人垫支的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
2.从通知届满之日起至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之日止对出卖人垫支总额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第九章前期物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卖人依法选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时间从年月
日到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二)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
(三)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查验机构】代为查验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将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情况予以公示。
(四)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一。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第三十一条要约邀请与要约
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并对本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买卖双方均视为要约。
第三十二条房屋不利因素告知
出卖人通过【告知书】【销售现场公示】向买受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的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性、噪音等不利因素。
不利因素告知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三条销售承诺
(一)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三)出卖人承诺不擅自占用、处分和经营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
(四)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在销售现场及时准确公示房源的可售、认(定)购、签订合同、合同登记备案、限售、抵押、查封等状态信息。
(五)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机动车位(库)数量或配比、配置形式(地下建筑、机械、地面道路)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出卖人未按照第三十三条的约定履行承诺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一)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二)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三)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四)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五)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六)项承诺的,。
第三十五条使用承诺
买受人承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六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承诺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自变更之日起日内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三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申请调解。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九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盖章):买受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家庭所有人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互相遵守:____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房屋和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库房出卖给乙方,其中房屋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此房屋为装修房屋拎包入住室,房屋内现有电视柜、滚筒洗衣机、茶几等设施设备一并卖与乙方。
四、付款方式:____一次性全额付清房款(定金_________元),以收据为证。
五、其他约定:____
2、乙方在办理产权过户或登记时甲方必须积极配合,无任何条件给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及婚姻证明等,并签字、压印。如不配合或提出其他要求,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以后办理产权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债权抵押和他项权利设定或其它纠纷,房屋产权永久性归乙方所有。
房买卖合同 篇11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
Id号: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
Id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出售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不退还押金。
三、甲方应在之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房款。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均不具备转让条件。甲方应提供建造该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交易依据。当转让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手续。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收益、租赁、担保、抵押、出售和占有等)。)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订立协议、合同或处分该房屋。
六、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当月规定的同一天交房,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不仅将收到的全部房价款返还给乙方,还将赔偿乙方人民币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乙方行使居住权,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市场评估价格将房价款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房屋装修费用。
4、如因规划部门和设计部门的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如有赔偿,甲方应全额返还给乙方。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别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本合同无效。如本合同被主管部门认定无效,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损失十万元。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12
卖方(以下称甲方)姓名:____身份证号:____
买方(以下称乙方)姓名:____身份证号: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用途为营业办公用房(房屋水电设施齐全)。
第二条:甲方承诺上述房屋产权没有设定任何担保,亦无所有权纠纷。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第四条:房屋售价。该房屋按套计价出售,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万元。余款必须在双方开始办理过户转让登记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与此同时,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证交付给乙方用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在收取了乙方支付的购房全部价款之日后,十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未满的,变更租赁协议。甲方牵头,由乙方与租赁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剩余时间段的房屋租金由甲方退让给乙方)。
第七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购房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且继续履行合同条款。第八条:逾期交付房屋违约责任。甲方如果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将过户房屋交付给乙方,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元,且继续履行合同条款。
第九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如怠于履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合同继续履行(因不可抗因素,而非甲方主观因素影响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另行协商解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关备案一份(作为房屋登记机关《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甲方(签名):____乙方(签名):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买卖合同 篇14
售房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
购房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
见证方: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______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字第号)。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____
房屋性质:____所有权人:____房型: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房本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楼层:____总层数:____土地性质:____出让/划拨附属设施:____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时的相关费用由自愿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中介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约定:____
(1)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2)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2、丙方对甲方的乙方所贷款部分的付款约定:____
(1)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他项权证下发)后丙方支付给甲方总房款的80%,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且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若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证办理之前的担保责任,则以丙方的评估价格作为乙方贷款和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贷款手续费,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承诺于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全责。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否则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应保证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与签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4、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____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现象,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该房屋成交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中介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两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丙方(签章):____
代理人:____代理人:____经手人:____
联系地址:____联系地址:____签约连锁店:____
房买卖合同 篇15
卖方: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 (以下简称乙方)
1.经协商,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出售给乙方:
1.住房情况:(请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倒塌
建筑层数、房间数、套(室)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出让和转让
二.甲、乙双方同意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
乙方应以_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所售房屋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严格履行。如发生违约,违约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意按国家规定缴纳税费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愿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 。
甲方(签字或盖章)_ 乙方(签字或盖章)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 (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