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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时间:2025-04-01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2

  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3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监制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中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它用。甲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施工设计图纸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5条甲方义务

  5.1开工前三天,解决施工必备的水源、电源,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5.2施工现场无任何影响施工的物品存放,如有滞留家具、物品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4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变动燃气、供暖等管线时,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妥各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材料进场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6条乙方义务

  6.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做好图纸会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交给甲方、监理方各一份;

  6.2主动向甲方宣传室内环保知识,提高甲方的环保装修意识;乙方在装饰设计中,应计算居室单位面积使用装饰材料的承载量,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6.3做好工程所需各工种人员及机具的调度,施工中电工、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

  6.4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双方指定的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6.5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得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6.6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6.7未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不得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超建筑设计承重标准增加荷载;

  6.8隐蔽工程竣工的验收,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监理方,现场验收签字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9工程竣工后,两天内通知甲方、监理方,确定工程验收时间,届时进行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水、电管路改造图纸各一套,留存备查。

  第7条工程预、决算

  7.1工程预、决算书由乙方负责编制。

  7.2编制工程预、决算书,采取甲、乙双方“协商定价”方式时,应参照当地现行价格,双方认可;若甲方委托监理,要有监理方签字。

  7.3采取“套用定额”方式预、决算时,乙方做到套用定额准确,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7.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项目增减或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施工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7.5各项工程项目结算,依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实量工程量为准,并经双方签证后,按实结算。

  第8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规定工程形象进度,向乙方按时付款: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_____%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_____%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_____%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_____%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_____%元

  8.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和付款比例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属于违约,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X元/日违约金;

  9.1.2因甲方供料误时,造成停工待料,使工期延误的,工期自带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9.1.3因甲方所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或空气质量问题,进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9.1.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9.1.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乙方应当拒绝。乙方未拒绝,接受甲方要求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罚款)。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因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质量标准,致使工程返工、整改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9.2.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_____%的违约金;

  9.2.3因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返工或进行综合治理。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的,视同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_____%的违约金;经过返工或综合治理,室内空气质量仍然不达标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购买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全部价款。

  9.2.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造成事故或遭遇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甲方认可的并以文字协议为依据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工期顺延,不计违约金。

  第10条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否则视同承认验收合格。

  10.1在竣工验收时,如甲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申请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本工程质量按下列_____款标准执行:

  10.1.1《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T6016-97);

  10.1.2《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要求》(DB3702/T042-20xx)。

  10.2在工程完工后(不含甲方提供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10.2.1本工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应当在装修完工的7日后进行检测。检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确认。

  10.2.2本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室内环境应检测以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第11条卫生保洁

  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施工的居室内、经过走廊和楼道的沾污部位等打扫干净,搞好清洁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如甲方无能力处理,可以委托乙方承运,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第12条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提交水电线路图,签署保修单,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各项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并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派人做好维修服务;因甲方住用、管理不当等原因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免费保修责任。

  第13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青岛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申请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______________________X种方式解决:

  13.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4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至工程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14.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开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造价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3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监理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4.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总价款的_____%。此外,转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

  14.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4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承包方式:大包

  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与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与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与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与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

  (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保修时间

  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26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X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X厅套,施工面积X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X。

  4.承包方式:X(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X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X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X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X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X元

  (5)工程保修期X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XX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XX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9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__________型__________房__________厅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______工期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10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 工程户型:1.4 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1.7 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 发包人责任

  3.1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 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 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 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 承包人责任

  4.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 王 辉 为发包人代表。

  5.2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 孙苏亮 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李 翔 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 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 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 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 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 年。

  第九条 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 / 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 / ,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 / 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 / ,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 进度款

  9.3.1 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 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 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 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 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5.1 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 二 份,双方各执 二一 份,合同副本 二份,双方各执 二 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11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8月26日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1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_____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

  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

  法人代表:

  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企业地址:

  编码: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篇13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店面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1、商铺装修工程及电气工程:包括天花板、地面、墙面和细部装饰等;

  2、甲方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相关验收。

  第三条: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四条:工程造价

  1、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70%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第六条、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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