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商品。
3. 经销地区
4. 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至_______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1.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 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_______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商品合同 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装运时间:_________
7.2装运地:_________
7.3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帐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2.您下载、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_________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牌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商品代理销售合同。
2.商标: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合同范本《商品代理销售合同》。
3、展览:在 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为_____元、价格为_____元、价格为_____元。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 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商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基本情况
序号:________
商品名称:________
产地:________
材质:________
颜色:________
辅料: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单价:________
合计:________
备注:________
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 测量、设计及费用
1、测量、设计图纸(详见附件)。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小区物业、水、电、气、暖的装修规定,甲乙双方须签字确认。如需更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更改所造成的责任(延期交货、安装和费用增减及损失),由更改方承担。
测量、设计图纸提供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相关费用:
⑴测量、设计费:________元
⑵运输、搬运费:________元
⑶安装费:________元
⑷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定制商品总价款。
乙方在签约时支付定金________元(不得超过商品总价的20%),余款________元在货物交付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货物交付、安装时间
乙方自提:提货时间________,提货地点________。
甲方送货:交货时间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
定制商品:安装时间________,安装地点________。
定制商品至指定地点时,乙方应按时接收,同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定制的易损商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等),乙方在接收商品时,须当场检验查收,无误的应签收;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书面确认。实木制品(实木贴面、封边、实木地板等商品)和天然石材存在自然色差及不同纹理是不可避免的。艺术玻璃图案比例、人工色差与样品略有差别,均属正常现象并非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和保修期
1、定制商品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甲方对定制商品实行三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定制商品的 “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甲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乙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3、在保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出维修通知的5日内,派专人免费维修。对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服务,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定制商品验收
定制商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当自安装、调试完毕起____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应书面确认;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场提出,双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即时予以修理、更换、退货处理。
在部分或全部商品安装完毕后,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货物需要多次拆卸、安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安装完毕,因此造成的运费、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延迟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2、违约超过____日的 ,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
3、乙方违约退货,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经法定家居定制商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定制商品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费等损失,并承担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须加盖主办单位有效印章。甲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主办单位负责联系厂家协商解决,厂家不能及时解决或无正当理由不予解决的,由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市场主办单位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当协商和调解不成,可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甲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由市场主办单位向乙方进行先行赔付。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主办单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商品合同 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____市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元整,并于每个月的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X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商品合同 篇6
合同号: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1.
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 总价
2.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 %投保。
5.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
____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 在_________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品合同 篇7
甲方(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农药、肥料供货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电话或订单通知所需肥料和农药的具体名称、数量及送货时间。
二、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地方,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肥料和农药质量标准,随产品附送同批产品的生产批号、开据正规发票,并保证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个月。
四、验收方式:
产品包装要完好,生产批号与产品批号须一致,如有破损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
五、结算方式:
乙方与甲方以月结形式付款,甲方需每月初与乙方核对上个月所产生的货款,开具发票,乙方尽快审付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不合格而造成乙方作物减产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合理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时送货的,应提前至少_ 天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处理。否则甲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收货或折价后接受货物。
2、乙方责任: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必需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如乙方不严格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产生药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负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合同 篇8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___。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
(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商品合同 篇9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房屋与乙方联合经营 品牌商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位置及面积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市——区——路 号 广场(以下简称本广场) 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作为联营条件提供给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房屋位置的标示)。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
1.2面积:该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自与其他场地的相邻墙中心线计算面积,非墙体部分以门、窗之内表面开始计算面积。门、窗及门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积内)。
第二条合作期限及装修期
2.1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共同确定的开业日为 年 月 日。
2.2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间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
2.3房屋移交日:装修期起始日即为房屋移交日,乙方须于该日自行至甲方办理房屋的接收手续。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甲方负责提供该房屋作为经营场地,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手续,并负责提供屋内装修、商品货源、营业员、产品的合法有效证明等全部经营事宜。
3.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经营范围
4.1该房屋仅限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经营业种及范围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区域经营其他品牌或业种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 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自甲方提出书面警告之日起15日内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约定之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的依据。
第五条甲方收益
5.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甲方负责统一收银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当月销售额(含税)的%作为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应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结算,甲方可于乙方每月销售额中直接划扣,双方结算后5日内,由甲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销售额返还给乙方。
5.3每日营业结束后,乙方应将当天的商品销售额和其它营业情况,以甲方规定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当天的销售款由甲方管理。但双方结算的销售额以收银设备结算完毕后的金额为准,乙方独自统计的销售额不视为结算依据。
5.4乙方的每日销售额由甲方于次日正式营业前,提交销售报表,乙方须对该销售报表予以签字确认。
5.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及乙方营业人员不得以代缴款或其他任何名义私自收取任何销售款项,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承担私自收取款项2倍的违约金,如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相关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按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月总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月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从乙方当月的销售额中直接划扣,如乙方当月的销售额不足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足。物业管理费由本广场物业公司出具物业管理费发票。
6.2水、电、空调、电话等费用
6.2.1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空调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收取。
6.2.2该房屋移交乙方经营使用前,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预交水费人民币 元),电费人民币 元、空调费人民币 元。以后乙方须于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上个月费用。
如遇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部门调整水、电费等公用事业费价格,乙方须按调整后甲方核算的价格执行。
6.3乙方经营如需安装电话,由乙方直接向市政电信部门申请,并自行向其交费。
6.4乙方经营中需交纳的消杀费、环保检测费、卫生检疫费、排污费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说明但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市政相关部门交纳。确需由甲方代缴代扣之款项,乙方须按甲方发出的收费通知按时交纳至甲方。
6.5税金和工商管理费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产生的税金和工商管理费,并自行向税务及工商部门交纳。
6.6宣传推广费
为求本广场整体营业之发展,提高本广场业户的经营效益,在日后经营中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广场进行宣传、发布广告,举办各项推广及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现双方确定乙方每年应承担的宣传推广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6.7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结帐购物时,其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7.1乙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7.2本合同期满 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出现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等而产生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内交纳宣传推广费等任何费用,乙方现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少于前述第7.1条规定的数额,或出现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装修
8.1乙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乙方的装修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之规定以及《广场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五)和甲方临时颁布的通知,乙方的装修须事先取得甲方的许可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如乙方的装修、改动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被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动房屋内设备、设施,必须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不得损坏防水层、防水设施和妨碍本广场的正常经营。
8.3乙方须自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移除本广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构筑物、建筑物,乙方并须承担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房屋的使用
9.1乙方应保证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设施设备(见附件二交屋条件及设施设备清单)的完好无损,且不得损坏公共区域及公共区域的任何设施、设备。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损坏的,甲方统一维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2乙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装修出现破损,乙方应自行及时修复,在甲方书面通知规定日期内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维修,以保持本广场的统一水准,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3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房屋内安置或准许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过该房屋楼板所能承受的建筑荷载(每平方米不超过 kg)的设备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储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易腐烂、危险和散发令人不快气味以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外设置影响本广场环境和其他客户正常经营的音响、广播或做出任何扰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外饲养或容留任何动物、宠物,并须自费采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预防步骤及措施,以防止害虫在该房屋内生存、蔓延。
9.7对于乙方擅自在该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货物、加装设备、标志、招牌等,甲方有权不作预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清理及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9.8乙方保证该房屋内设施、装修等以及该房屋与建筑物其他区域通道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消防、环境、卫生要求。乙方应当自行满足其经营用途所需的消防、环境、卫生要求,并须保证本广场的各通道的畅通。
9.9出入权
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的陪同下,进入乙方房屋内检修房屋及设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需维修的,甲方在发出通知后,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设备的使用,以进行维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排除险情,采取措施抢救、保护财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该房屋的交还
10.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期满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当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保持完好交还甲方,乙方的财产(不包括第10.3条所列的装修和财产)由乙方自行运出本广场,并拆除乙方的各种标识等,同时交出所有钥匙。
10.2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房屋内乙方财产经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同时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还该房屋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向后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处置乙方遗留物品所发生的费用,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10.3乙方的装修及不可移动财产(包括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拆除、清运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动。双方同意按下列方法处理:
1)合同期满的,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2)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条款约定除外),甲方只对乙方装修及不可移动财产按下列标准予以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资格的工程造价机构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甲、乙双方各占 %);装修或不可移动财产添置的日期至约定的合同期届满之日的期间,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该期间平均折旧,按折旧后的余值进行补偿,(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届满为2年的,折旧率为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进行折旧,按折旧后的余值进行补偿,超过五年,甲方不予补偿。
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不可移动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第十一条经营活动
11.1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许可证件。本合同签订同时或乙方开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存。相关资料如有变更或终止,乙方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___营业执照副本___税务登记证副本
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___印鉴卡
___授权委托书___商品合格证
___注册商标证明___特殊行业许可证
共计 项 页(见附件四:乙方证件资料)
上述证件及资料需要年检的,乙方应在办理完年检后3日内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虚假提供上述证件、资料,而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经营期间关于商品的订购、发送、接收、保管、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的经营须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令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代理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1.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品质和安全性,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不准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宣传、表示和承诺。
11.5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依法纳税和交费,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欠交各种费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被勒令停业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业期间应向甲方交纳的一切费用。
11.6乙方应保证其经营往来的所有发票、凭证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经营需自行聘用员工,其薪资、福利及相关待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直接支付给其所聘用的人员。乙方的用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及其他法规、政策的规定。乙方员工上岗前须经甲方统一培训、考核合格,相关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 广场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五)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临时颁布的通知)。乙方员工如有违规,必须按本广场规定进行处理,并向甲方书面报告处理意见,凡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9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经营中发生的顾客投诉,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商誉。如因此导致媒体曝光或被消费者投诉,乙方须负责为甲方挽回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该房屋内发生的或由乙方经营原因导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损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11在乙方装修、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妨碍相邻房屋的经营,引起争议、纠纷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碍。
11.12乙方经营该房屋及进行各种销售活动,如需使用甲方的标志、资料、名称等,必须事先将相关活动内容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营业时间应遵守《 广场商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甲方并可根据该房屋所在地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季节变化,适当调整营业时间,乙方应当按甲方调整后的时间营业,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14乙方的工作人员、访客、代理人、供应商、承建商等人员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产生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11.15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乙方的经营须遵守《 广场商场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责任划分
12.1甲方:负责本广场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负责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负责广场整体经营活动、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负责该房屋内的安全、清洁和经营秩序;负责该房屋内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负责乙方设施及财物的保管;负责乙方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经营限制
13.1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的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分割,不得与他人互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经营或有其它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该房屋内注册新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凡与乙方的名称不符且使用该房屋的任何公司、组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新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共同义务人的承诺书,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其营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保险
14.1乙方应为该房屋内乙方的财产投保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并在开业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其保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甲方审查,复印件供甲方存档),乙方须保证该保险在经营期内始终有效。
14.2无论乙方是否按14.1规定参加保险,乙方在该房屋内、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财产的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的解除
15.1甲方逾期移交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任何一项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如期开业或乙方在营业期间擅自停业的,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未开业或擅自停业达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条规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条款或违反其他任何一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经营,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5.6本合同期内,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房屋的`招租
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的任何合理时间内,甲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招租,包括在该房屋的适当位置张贴、悬挂招租广告;甲方以任何方式发出招租信息,带领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买受人进入该房屋参观等,乙方不得拒绝或阻挠,即使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续租协商而未达成合同。
第十七条特别条款
17.1为维护本广场大多数经营业户的利益,甲方有权依据本广场和区域经营状况,就乙方所经营使用的该房屋位置、面积或业种进行调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调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调整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对该调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视为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合同解除后,如乙方未能及时交还该房屋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阻止乙方继续经营并收回该房屋。
17.2甲方保留对 广场重新命名的权利,无需对乙方做出补偿,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17.3乙方可自行办理本合同的备案登记。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让任何第三方在本广场内、外的公共区域举行展览、展销等活动,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要求减付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等各种款项。
17.5保密:乙方应当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7.6非甲方原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7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需使用甲方的标志、资料、名称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第十八条通知条款
18.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其通信地址。
地址:
邮编:
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专递发送的,国内邮件在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国外邮件在寄出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18.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予甲方的书面通知,应直接送达到甲方的固定办公地址,即上海市 区 路 号 楼。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上述条款由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乙方特此声明,对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说明
22.1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2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商品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代销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
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代销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代销期限终止后,未售出的代销商品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代销商品报酬的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未选择的划掉)
1.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____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
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2.已售商品达百分之____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
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代销人||委托人名称(章):
代销人名称(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商品合同 篇12
委托人:_________
代销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生产厂家_____计量单位_____数量单价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代销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代销期限终止后,未售出的代销商品的处理
第六条代销商品报酬的计算方法是
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
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已售商品达百分之_________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名称(章):代销人名称(章):
委托人代销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商品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需要,就甲方向乙方购置 事宜,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范围及价款
2、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总价款为元整)
二、 随货资料
1、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一套交货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随货资料(如有),且提供的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三、 合同单价调整
(1) 本合同总金额及单价不作调整。
四、 本合同所供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验收:
1、 交货时间: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货物必须在月日前交货。
2、 交货地点:。
3、 交货验收:乙方按甲方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并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乙方交货人共同对货物进行质量及数量的交接,同时办理货物的移交验收手续,作为交货结算凭证。
五、 质量保证
1、 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的、全新的'货物,其质量保证和性能必须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范。
2、 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在所有权移交给甲方时除符合上述
第1款要求外,还应符合甲方质量要求。
3、 如果发现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任何货物缺损,或所交货物不符合其特性和技术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
4、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扣留本合同总价款的作为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并无乙方未能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结清余款(可根据所供货物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约定本条并留质保金)。
六、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提供并按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须乙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货款结算与支付据双方约定的具体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确定。
2、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甲方资金紧张,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 付款。
3、 乙方在向甲方交货后、办理货款结算支付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所供货物的足额税务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必须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乙方延迟交货7天以内(含七天)的,每天(不满1天按1天计算)按迟交货物价款的向甲方交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乙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
乙方迟交货物达7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对乙方已供货物按部分或全部退货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如果乙方所供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和技术规范等方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乙方负责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甲方要求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货物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更换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运杂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更换有缺陷合同货物所造成的施工拆除费误工损失费等其他费用)。
(2)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验收不合格货物的退货(包括货物数量不符、货物型号不符、经检验货物存在质量缺陷、随货资料不全等),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更换或退货通知后7天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则应理解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通知要求。如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更换或退货通知后7天后10天内未按照甲方要求的上述任一方式来人(来函)处理相关事宜,则甲方有权确定单方解除合同,将乙方已供货物放置于甲方认为合理的位置,并理解为乙方已接收退货。由其而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乙方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履行义务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十、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洪水、台风、地震、塌方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请求延迟相应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件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和无法避免的。
2、对于本合同中未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其他义务,义务方应按合同继续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问题。
十一、仲裁
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合同交货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提交裁决的争议事项外,甲方要求乙方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交货义务,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履行。
十二、终止合同
1、 合同各项条款按约定履行完毕。
2、 因乙方违约,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 因情势变更(如甲方所购施工专用货物因工程项目取消)导致本合同甲方所购货物失去实际意义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办理相应的合同结算及终止事宜。对此双方均不属违约。
十三、其他
1、
2、
3、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本合同若有变更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