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合同执行。
第一条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指定区域的快件派送至收件客户、签收单件。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指定区域内快件派送;
2.签单返回服务。
2、甲乙双方快件交接方式:
甲方送入乙方指定场地
注:如遇乙方因故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应及时说明以便甲方做进一步安排。
3、派件时效:
乙方已接受快件12小时内完成派送
4、签收单交接方式:
1.乙方承诺12小时内的派件,需在当日18点前交回签收单;
2.如有签单返回,乙方需与签收单同步时间交回;
3.乙方需将签收单与签单返回交给甲方指定的交接人。
5、问题件交接方式:
乙方承诺当日内的派件,在派送过程中遇到客户拒收的快件或者因客户原因最终无法完成投递的快件,需在当日18点前完成Q9系统问题件的录入,如客户要求退回的需按照网络规定退回始发站点。
6、签收录入:
由乙方自行完成签收录入与问题件登记
第三条:代派价格及支付:
代派价格: 元每票元;
2.费用结算:次月25日前全部结清。
备注:当月派费乙方应在次月的10日和甲方完成派费核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款
付款方式:转账
乙方指定汇款银行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仲裁理赔条款
1、乙方须按照甲方代理每家快递的服务标准及客户需求提供快递服务,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的快递损坏、延误、遗失造成客户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代派期间若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及时提货、及时派送、及时返回签收单与签回单、没有及时返回退件、对于签收人的复核未予以配合,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派费
3、乙方同意执行甲方快递网络管理系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百世快递网络仲裁理赔条款违规操作处罚说明》),并接受甲方对其服务质量的检查及考核。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服务费中优先扣除乙方因考核产生的罚款,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以及因超区、站点异常产生的转件费等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方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给甲方:
口身份证、口营业执照、口组织机构代码证、口税务登记证
口银行卡、口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代派期间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交付的代派要求,甲方有权终止该项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限期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终止清算需按照甲方公司规定,同时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需配合甲方快件查询;
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月的派送费用;如甲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对乙方所有派费的清算工作。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如主体为自然入则签字),甲乙双方各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书,确认一致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无任何其他争执事宜。
4、因履行本合同/协议出现争议的、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代收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一、由于甲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收代付货款,乙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甲方应付乙方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乙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务,应另行与乙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六、如甲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发生转账错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代收合同 篇3
收件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收代派件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履行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便利场所,为甲方代收代派快递包裹,并按约定将所接收包裹交付甲方。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收件人)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接收快递品;乙方接受甲方(收件人)的委托,同意替甲方(收件人)接收快递品,并转交给甲方(快递收件人)。
甲方(收件人)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派送快递品;乙方接受甲方(收件人)的委托,同意替甲方(收件人)派送快递品,并派送到客户手中。
快件需甲方本人亲自领取,甲方(收件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领取后甲方(收件人)需书面签字,确认领取物品人、领取物品、领取时间。
特殊情况需他人领取快件时,需持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甲方(收件人)身份证件来乙方场所领取并书面签字。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代收取快件时,不需要和业主电话确认就可直接收件。
协议约定乙方替甲方收件后,乙方将代替甲方保管快件,但不承担物品损坏的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只负责快件外包装的检查和签收,但不对快递包裹内物品负责。甲方签收后,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需自快件签收之日起,7日内来乙方场所取走快件,快递包裹内为食品等易腐物品的,甲方需签收当日内取走快件,逾期乙方将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乙方不接收任何货到付款和货到付运费快件。
在甲方委托乙方接收的包裹中夹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易腐蚀、易污染以及禁运、限运等物品时,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伤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快递详单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需认真阅读核对本协议所有内容。
甲方取件的书面签收条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则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如有一方是自然人的则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添加附件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代收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做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的管理、使用订立如下协议:
一、票据领用
(一)甲方根据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计划和安排,委托乙方负责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授权乙方直接向中宁县财政局购买《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和县财政局有权对乙方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行为进行跟踪监督。
(二)《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作为社会保险费收费专用票据,只限于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取,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与其他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混用。
(三)乙方在《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联次不全、缺号、毁损以及因其他不适应继续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或县财政局联系,由县财政局负责予以调换。
(四)乙方必须依据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缴销、领用制度,以及定期销号制度,指派专人做好《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相关管理工作,妥善保管所领《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以及各下属网点的票据使用指导工作。
二、票据的使用
(一)乙方在收取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时,必须向缴费当事人及时出具社会保险费机打收据,严格做到一人一次一票,不得几个缴费人或几个缴费年度合开一张收据。
(二)《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一式三联,自带复写,无须套用复写纸;乙方填写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费收据时,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金额大小写规范、相符,如填写失误,应另行开具,严禁刮擦涂改,作废票据必须注明“作废”字样,三联俱全,完整保存,不得随意撕毁、丢弃;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序时、顺序装订,以备核查。
(三)乙方在出具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费收据时,必须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收费收据出具规定,做到出具规范,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者空号,并在收据联加盖经办人和银行收讫印章。
三、其他约定
(一)乙方应积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确保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及时解缴甲方收入户,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如有遗失甲方有权按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最高缴费标准予以处罚。
(二)在协议履行中,如发生本协议中未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应有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方各持一份,报财政局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收合同 篇5
甲方:x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20xx年6月25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缴费标准
根据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460元,社保比例为39.5%,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为971.7元;大额医疗救助90元/年;档案管理费用120元/年。如期间潍坊市社保局按照国家政策须对社会保金加以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另行计算费用;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款项缴纳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付给
三、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会保险
费用为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各个人承担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承担,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存在试剂劳动关系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日期:20xx年12月xx日期:20xx年12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