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短信通道服务协议 篇1
企业短信通道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就甲方通过乙方企业短信服务平台获得短信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内容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特定发送软件或专有通道,为其手机用户提供短消息发送和接收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发送的短信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责任由甲方_____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必需保证所发送的每个手机用户都已经成为甲方的客户并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短信息服务;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通道发送广告信息等给甲方签约客户以外的手机用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_____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信息及时发送到甲方客户的手机上,不得向客户乱_____。
(2)如遇到发送故障,乙方需及时响应,迅速解决,并及时通知客户。
第三条?_____及结算方式
短信收发软件费用:_________元;开户费和服务维护费:_________元/月;系统接口开发调试_____:_________元。短信发送费:_________元/条。以乙方出具每月对账单作为短信服务费的_____凭据。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发送预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当短信息费用到达该数额时,甲方需要再向乙方预付发送费用。
第四条?业务纠纷处理
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依据该委员会_____规则_____,该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以及对方基于和约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泄露给第三方,并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附则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续延一年。若移动运营商的政策变化,本协议的服务内容,价格和技术调整等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明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短信通道服务协议 篇2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有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XX项目设计文件编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测试、技术方案及概预算编制等事宜】
第二条 委托要求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要求进行,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进度要求
乙方提交委托标的的截止时间:【/】。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提供
4.1为配合乙方工作的开展,甲方应将技术资料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限提供给乙方:【/】
4.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有异议的,应在五(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该基础材料。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五(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答复。
第五条 相互协作
5.1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包括配合乙方调查、收集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条件。
5.2乙方对所承担的制作任务,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答复甲方有关技术问题,负责变更,参与修改和最终考核。
5.3双方应派专人负责沟通和联络。
第六条 服务内容
6.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若有),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并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概预算文件、材料清单、阶段性设计文件(如有)等)。
6.2乙方对所交付的文件及其内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或批准意见,及时对文件做相应地修改、补充调整、局部或全部重作。
6.3乙方负责技术交底,并应根据甲方要求解决配合甲方今后使用该文件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 交付及验收
7.1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时交付甲方审查验收。
7.2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乙方。若涉及交付标的的修改、补充调整、局部或全部重作,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起五到十(5-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和/或补充调整,或自收到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局部重作,或自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重作,并修改、补充调整、重作后交付甲方审查、验收。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乙方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3如完成合同项下标的中区分交付阶段,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阶段性交付及验收工作。
7.4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对于标的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应当对交付内容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并且,甲方对阶段性设计文件的验收合格,并不影响在各阶段性文件出现矛盾、冲突或不一致时,乙方应无偿对相关文件予以调整、修改、重作的义务。
7.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任何工作成果及其他资料。
第八条 费用及支付
8.1双方同意,本合同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合同金额=甲方实收勘察设计费×工作量比例×服务采购费率x服务质量系数)】
(1)甲方实收勘察设计费指甲方实际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勘察设计款;
(2)工作量比例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比例,为【100%】;
(3)服务采购费率为;
(4)服务质量系数由甲方每【/】(考核周期:月/季/半年/年)根据甲方在建设方的服务排名,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确定服务质量系数。
服务排名在三个考核周期内保持第一名,系数为1.03;
服务排名在前10%之列,系数为1;
服务排名在前35%之列,系数为0.97;
服务排名在前60%之列,系数为0.95;
服务排名在前85%之列,系数为0.93;
其余排名,系数为0.9。
【本次服务质量系数取定为1】
(5)乙方需提供可抵扣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提供,甲方将在结算时扣除乙方相应税率;
【乙方应按国家制定的相关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的任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咨询成果,并对其负责。如因咨询成果缺漏导致未能通过评审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完善咨询成果直至满足条件通过评审为止。
乙方交付咨询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评估评审会,并根据会议结论负责对资料进行调整补充、完善。
乙方要保护本合同范围内的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相关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设计缺陷或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解决。若乙方不及时(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后两天内乙方不到场的判定为不及时)到现场处理问题,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每一次不及时到场,乙方支付¥500元给甲方作为赔偿费,且甲方有继续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8.2本合同金额【暂估】: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费元。
(1)服务费用。
(2)差旅费。
(3)乙方应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1)设计费用(2)差旅费(3)乙方应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
上述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另行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本合同金额以服务工作量清单为准进行结算。
【自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提供合格的文件,经建设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确认收到建设方相应款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0%;
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到本合同价款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
8.3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银支付、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8.4乙方提交全部约定文件和相关资料,甲方验收合格后,且在确认收到建设方相应款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设计费。
8.5 乙方全面、清晰地理解和认识项目全部合作收益来源依赖于建设单位的付款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项目资金结算风险。乙方同意:若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的相应款项,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或主张任何款项。
8.6如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时,则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
第九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技术方案、设计文件、图纸等所有技术文件及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2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其使用或转让的权利归甲方所有。
9.3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原作者和/或著作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和/或著作权人签订的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9.4乙方保证所完成文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0.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0.2乙方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十(30) 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0.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
11.1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必须的一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11.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如发现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届满而整改仍未能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3乙方保证,为开展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所配备的设计代表等全部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册人员、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合法资质,而不得使用挂靠队伍。乙方应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1.4乙方保证,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不得转委托。否则,甲方不承担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的,每迟延交付一日,应当按照结算金额的【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7】 日仍未交付标的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交付的标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调整、修改或重作,并应按照设计结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设计文件经乙方再次调整、修改或重作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照设计结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4如因乙方设计差误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及/或事故损失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解决;同时,乙方应免收该部分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 日或以上,双方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14.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各方为收件人。
14.2 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第14.4条款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14.3条款规定时间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3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五】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七】日为视为送达。
14.4 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如致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更改,均须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16.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6.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6.6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前述内容的,不受此限。
16.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6.8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附件: 1.安全生产协议;
2.廉政协议;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无】
签字页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件1
安全生产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XX项目设计文件编写 】
工程项目地址: 【广西XX市 】
甲方: 【 】
乙方: 【 】
为加强技术合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都要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共同做好勘察勘察设计合作安全生产工作。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勘察设计合作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甲方有权制定勘察设计合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勘察设计合作准入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勘察设计合作从业人员相应的安全资格。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建立勘察设计合作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为勘察设计合作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乙方对勘察设计合作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6、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事故处理方式,处理或协助处理勘察设计合作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是勘察设计合作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负责勘察设计合作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对所负责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资质(格)审查和安全生产考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乙方负责为本单位勘察设计合作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对勘察设计合作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乙方组织对所承接外包/合作业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将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通报甲方。
6、乙方按双方约定事故处理方式,处理或协助处理业务外包/技术服务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7、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加强自身及业务外包/技术合作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并按照甲方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乙方保证所选派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推荐患有器质性、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若故意隐瞒病情,一经查出,甲方不支付该人员服务费用,且对该人员在项目中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约定
1、发生勘察设计合作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
2、因甲方责任发生勘察设计合作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予以积极协助。
3、因乙方责任发生勘察设计合作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4、因双方责任发生勘察设计合作生产安全事故,若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或事故只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事故造成甲、乙双人员伤亡;或事故造成第三方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甲方协助。若事故只造成甲方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协助。
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为准),由各自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若没有事故责任判定书或事故责任判定书不明确的,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政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XX项目设计文件编写】
工程项目地址: 【广西XX市 】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范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索贿、受贿、行贿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领导以及从事采购工作的经办人员在服务采购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服务采购工作。
(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赞助费等。要结合协作费用、合作效益以及项目进度和质量保障,进行采购。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及各种娱乐活动。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以促销费、赞助费、服务费、咨询费、佣金等为名义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组织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或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间的协作合同,其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的招标或竞赛;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短信通道服务协议 篇3
编号: GD/M-Q/E-024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
编号: GD/M-Q/E-024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 ;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企业短信通道服务协议 篇4
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以下简称甲方)是卫生部直接领导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组建国际紧急救援网络,组织、协调全国涉外医疗救援工作,通过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为在中国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施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甲方职责和任务
1、 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 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 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 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 quot;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 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 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 乙方职责和任务
1、 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 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 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 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 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 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 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20__年1月26日至20__年1月25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短信通道服务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专业的设备按揭(融资)服务公司,有多年的专业化服务经验;甲方(需购进一批设备/想以购进的设备做融资)。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按揭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对甲方的要求
1.企业注册地:原则无特殊要求,只需交通便利,距离车程不超过_____小时,或距当地机场不超小时车程。
2.注册资金:不低于元。
3.企业性质:必须属于生产型的民营企业。
4.经营期限:已经营期间不低于年。
5.业绩:去年销售额不低于元,且过去年的销售及利润呈逐年上升趋势。
6.净利润率:不低于____%。
第二条 对设备的要求
1.产地:(国外进口/国产)。
2.价值:单件不低于元,一次购进设备总体价值不低于元。
3.通用性:属于(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第三条 按揭方式
1.年限: 年。
2.利率:____%/年。
3.供款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价值元;
(2)净融资额(按揭成)元;
(3)按揭年,月供款额=净融资额÷_____个月;
(4)按揭年,月付利息=净融资额×____%÷个月。
4.手续费=净融资额×,以顾问费的形式在放款日收取。
第四条 操作流程
1.甲方初步电话咨询了解,符合条件进入下一程序。
2.甲方下载清单准备资料给乙方,如条件符合则进入下一程序。
3.书面审查通过,乙方派人去甲方考察,就甲方的全面情况进行了解,基本符合进入下一程序。
4.签订顾问合同,约请相关合作银行人员考察甲方,就具体方案及提供条件当面确认。
5.甲方与合作银行签订按揭合同,银行放款,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6.甲方按期供款,结束。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保密义务
一方对因按揭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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