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合同 篇1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 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
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或酬金总额的_
___%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
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显示屏合同 篇2
一、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合同金额:
二、交货期及送货地点
1. 交货日期:天
合同签定后,自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工期不少于 天,在收到需方定金后定于 日交货。
2、交货地址:产品在交货地完成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3、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甲方负责.
三、包装及箱体要求
1、包装要求:纸箱包装
2、箱体要求:防水箱体(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供方合同总金额 40%作为定金;供货产品生产老化完工,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全款提货,需方付清余款,供方发货。货物全款未付清之前该货物所有权归和使用权供方所有。
五、售后服务
1、保修期为壹年,壹年内供方负责对产品免费返厂维护、维修。往返运输费用各自承担。
2、如需方需要供方安排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作相应技术培训,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需方承担;
3、保修期内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致使设备损坏返修,供方收取成本费维修。维修热线:400-6188-884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或最终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经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供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款项不退还。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设备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技术要求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向需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如供方收到合同所约定的货款后不能按时交货,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欠货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在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期满后,由于甲方原因20天内未付清乙方货物余款,乙方有权取消合约,并没收全部定金,货物归乙方所有。
6、因战争、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执行或不可执行,供方不承担责任。
七、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凡与本合同签订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双方应该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程序解决,仲裁结果为终局结果,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效力),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深圳市联诚发科技有限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龙小姐 电话:0755- 29173088传真:
需方:重庆大业 (签章)
显示屏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 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 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 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
2.二年后乙方只收取维修的工本费。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生产运输 20天,安装调试 15天,总计 35 天。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组织验收,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对工程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依据显示屏行业规定验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制作完成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超过十日不能进场安装调试,则甲方应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
五、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首付款50%即 元大写: 元整,预付给乙方。
2. 显示屏生产完毕后甲方需将工程款的45%即 元, 大写 : 元整,乙方于收到货款后发货。收货地址:甘肃,天水。
3.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甲方须将剩余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 元,大写: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讯和电力工程布线费用,另外根据实际现场另计,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未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在施工期间如因天气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顺延,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特定信息显示内容或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在一周内未能提供给乙方,则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其它
1.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往来传真、电报、通知、收据、运输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付清应给乙方的产品及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无故延期或拒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力支配显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后,本工程全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不能解决,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一份。
6.本合同盖章签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章)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显示屏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起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民法典》、《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业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共计年。
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业务范围涵盖LED显示屏媒体运营,户外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等。
三: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时间:
显示屏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托乙方商业楼楼顶户外led显示屏,用于广告经营。
1、led屏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面积以甲方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合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合作时间暂定5年,从相关设置手续审批完毕后,甲方将广告牌改造建设并发布商业广告完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时间。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依法享有led屏在合同期内的独立经营权;
2、按时支付合作分成;
3、甲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提供电源为led屏使用,甲方在使用时段内所产生的电
费单独计量,另计收费(按照国家电力部门收费标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便利,以方便甲方进行广告制作及发布。
四、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led屏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时,乙方应提前60天通知甲方。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信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led屏签约广告费用总额一倍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