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位于洪山区保利·浅水湾小区6号楼1单元1004室一套两室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顶格有效)。
3、工期 年 月 日止。
4、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自合同生效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购材料款,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整。
3)工程进行到门及门套、家私造型框架验收合格,贴面板线条之前,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 整。
4)工程验工验收合格,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四:工程结算书)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整。
5)工程保修期:壹年。
6)工程内容及设计图样见设计图纸即附表三。
7)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8)本合同签订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一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3)并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施工过程中甲方如中途提出更改施工方案,需经乙方认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及工程费,工期相应变更,同时增加项目交
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办公区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1房2厅,1厨1卫。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预算》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总天数:5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拾万仟佰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合同总价的40%:元。当水电基础铺设完工,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总价的30%:元:当泥工铺设完工,甲方即第三次付合同总价的20%:______元。剩合同总价10%:______元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竣工后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三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技工学校实习车间铝合金窗制作安装(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聊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院内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承包方式
1.3 工程期限 14天开工日期 20xx 年 8 月 6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8 月 20 日
1.4 合同价款、单价:
铝合金窗每平方单价为140.00元,总面积约为560平方。本合同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 78400.00元金额大写: 柒万捌仟肆佰元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委派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好墙面板及窗口包边,防止破坏。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 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甲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由乙方负责重新更换。
第六条 工期
施工工期为8月20日完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为 合格 标准执行;并以施工图纸尺寸和铝合金窗制作标准图集制作。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应经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乙方共同组织验收。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乙方施工的铝合金窗,并按实际面积为乙方结算。
第九条施工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的墙面板及彩板包边,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图集制作尺寸参数,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3、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每日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 当地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注:边框与下滑之间应加橡胶垫。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4
发包方(甲方):浏阳市公路局
承包方(乙方):湖南省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1
1。2
1。3
1。4
1。5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浏阳市北正北路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
1。7
工程质量:优良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零贰拾伍元陆角柒分第二条
2。1甲方工作开工前天,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3。1乙方工作乙方应按甲方有关指示及修改变更进行装饰施工。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4。1关于工期的约定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交付乙方因赶工采取得措施费用。
4。2
4。3
4。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5。1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52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5。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6。1关于工程价款和结算的约定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结清。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7。1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8。1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协议范围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附件
(1)
(2)
(3)
(4)
(5)
(6)
乙方(盖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预算书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其他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5
发包人: 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 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装修工程:_____________; 电气工程:_____________; 给排水工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 元)
第六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道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
人以及取到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 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 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九条 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
(3)、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
(4)、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
(6)、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
(7)、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
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条 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70% 拨付进场费;
2、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十四条 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本工程决算书的审核与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3日内会同乙方审核完毕,核准的工程决算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拨款通知送经银行,并将副本送达乙方;如超过一个月未审核完毕,未审定部分以乙方决算为准。
第十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条 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 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分包单位承担
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五室,计__平方米;
2、二厅,计__平方米;
3、一厨房,计__平方米;
4、二卫生间,计__平方米;
5、一阳台,计__平方米;
6、一过道,计___平方米;
7、其他:卫生间水管改道,房顶及墙面处理,书房及厨房柜子计__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主料由甲方采购(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其它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9___月_____3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9___月____20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00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税收及其它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安全责任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7.甲方应派出有资质有工作人员进入装修场地,并对施工现场安全付完全责任。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
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20__年9月11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甲方应向乙方指定人员和指定账号付款,每次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出具收受凭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施工方按照不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进行返工,直至质量合格;该违约金下一阶段工程款时直接抵扣。
2.工程因甲方原因延误(重大社会、自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每天按合同总价1%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3.乙方不按时付款,施工期顺并每天按合同总价1%处罚,付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
4.乙方准备的材料若不能按时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__年__月__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开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价60%) 元
年 月 日支付(合同总价35%) 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5% ) 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甲方:
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 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 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 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 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 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2019年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 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3、 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19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2019年1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2019)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经办人: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8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
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设计图及预算书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 工程期限___ 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 进行全程监理,电话: ,联系人: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已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5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5.8 乙方计算工程量应尽量准确,在不增减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的前提下,除水电改造及代购主材外的乙方施工部分,决算造价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5%,超出5%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
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厨柜、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10.3 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承担贰年的保修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合同签订之日: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支付: 元支付: 元结清工程尾款
第一次支付的进度款金额为装饰公司施工部分的50%;
第二次支付的进度款金额为装饰公司施工部分的45%加上承包方为甲方代购材料的全额费用;
(2)其他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日内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应同时结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2. 2 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它损失。
12.2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3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 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自行负责更换新锁。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遵守所在住宅区的物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6.4 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表、预算报价说明书及设计变更书、隐蔽验收签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办公楼一楼大厅地板改造铺设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为正式开工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竣工期限共计60个有效工作日。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三条 合同预算价款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预算总价款:暂定价(中标价) (人民币)¥: 元。最后依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依实决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工作:
1)甲方保证施工期间水电、场地等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4)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施工用主材(仅指现场施工材料)进行签证认可工作,并配合乙方对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施工中项目的增减、设计方案变更、材料变更、工期顺延等其他工程相关记要进行签证工作。
6)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7)施工进程中乙方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工作:
1)指派专人为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保证如期竣工。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严防火灾,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路堵塞、渗漏水等事故的发展,如有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自行停工,直至收到工程款二日后恢复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字后,双方办理结算和移交手续。
2)竣工验收两日内,进行工程决算,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修金,待五年保质期后,一次付清。
第七条 成品保护
1、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和各施工单位也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
2、保护期间若工程成品受到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八条 竣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甲方、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第九条 保修
1)乙方在施工项目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足额收回工程款项时,视同甲方放弃乙方工程质量承诺保修权利。
3)正常消耗品不在保修之列。
第十条 保险
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结清工程款后除保修款外,其他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终止。
2)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书等与之相关的书面材料均视为本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1、五室,计XX平方米;
2、二厅,计XX平方米;
3、一厨房,计XX平方米;
4、二卫生间,计XX平方米;
5、一 阳台,计XX平方米;
6、一过道,计X平方米;
7、其他:卫生间水管改道,房顶及墙面处理,书房及厨房柜子计X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X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主料由甲方采购(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其它包工包料。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 ____9___月 _____3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年____9___ 月____20___ 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X元整(小写¥.00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元;4、施工清运费 __元;
5、搬卸费 ____元;6、管理费 _____元;
7、其他费用 税收及其它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安全责任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7. 甲方应派出有资质有工作人员进入装修场地,并对施工现场安全付完全责任。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
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20xx年9月 11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 甲方应向乙方指定人员和指定账号付款,每次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出具收受凭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施工方按照不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进行返工,直至质量合格;该违约金下一阶段工程款时直接抵扣。
2. 工程因甲方原因延误(重大社会、自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每天按合同总价1%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3. 乙方不按时付款,施工期顺并每天按合同总价1%处罚,付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
4. 乙方准备的材料若不能按时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XX年XX月XX日
装饰合同范本 篇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
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尺寸为____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尺寸为____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尺寸为__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尺寸为__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