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系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动车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电动车月保养
1、蓄电池的维护、保养
①建立健全保养车辆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
②做好蓄电池表面清洁,保持电解液的充足
③检验液面的高度及电解液的'密度
④经常检查电池连线的紧固螺母有无松动,以免引起火花或烧坏极柱。
(二)整车电路检查
1、检查接触器触点之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粘连,接触点是否松懈卡死。
2、检查加速器微动开关通断、性能是否完好。
3、检查电机、蓄电池以及控制器之间连接是否良好。
4、保持控制器箱内清洁,每月应用高压气泵吹一次接触器触头将触头处灰尘吹干净。
(三)电动车维修
1、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提供3小时内响应,快速解决故障。
3、根据甲方实际情况,长期配置各品牌电动易损应急配件[电动车配件(易损件)服务价格表,详见附件2]。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
2、自备材料的,应先承担原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相应责任。
3、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4、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应当对甲方所有车辆进行信息汇总,建立健全保养车辆基本信息,检验记录单,每月至少两次定点、定时保养。
2、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
4、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5、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出。
6、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根据对报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划未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换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8、乙方车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四、费用结算
1、电动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用以月度为结算周期,应在期限内全额支付。每周期维保费用为人民币900元,。
2、车辆维修后,乙方提供维修结算清单,打印并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并出具合法发票。
3、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
4、付款期限: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起至。
本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动车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电动车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__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电动车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质量标准:国标GB-7251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非人为原因造成破坏,质保期为一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厂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出厂标准。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略。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到达买方现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卖方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买方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国标,质保期一年,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略。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发生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时,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卖方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电动车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订立如下电动车代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方便部门员工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甲方为乙方代购电动车一辆,(小写)2500.00 元。双方就甲方提供乙方相关电瓶车事宜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该电动车同时配备铅酸电池2套,乙方领用电动车后,负责电动车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入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由配送部资产管理员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领取电动车。领取后,乙方自行办理电动车牌照,甲方负责提供办理牌照所需的各项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牌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丢失处理: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丢失的,由乙方对该车辆的剩余价值进行赔偿后,公司另行发给新的车辆以便蛋糕配送工作的正常运行。剩余价值指该车辆总价值减去乙方领取车辆后甲方已经逐月扣除的款项和之后的价值。
第五条 电动车相关费用处理:车款由甲方先行全额垫付,乙方领用电动车后,每月向甲方偿还购买电动车费用500元,乙方偿还的电动车费用累计达到2500元后,该电动车归乙方所有。乙方偿还的电动车费用未达到2500元之前,乙方领用的电动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未偿还完该电动车购买费用之前离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月300元的电动车使用费,之后,甲方退还乙方前期已偿还的各项费用,该电动车归甲方所有,或者,乙方将该电动车的各项未偿还差额交纳完毕,且甲方不再收取电动车使用费,该电动车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乙方在因使用电动自行车给他人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他的法律责任;如乙方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乙方需严格遵守上海地区交通规则,不得骑车带人,不得违规逆行。乙方使用电动车发生的交通违法的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所有权归甲方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车辆用于工作以外的私人用途。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开始实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