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贷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_________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人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人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人账户之日。如借款人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人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息和费用
1.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人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人账户,则贷款人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3.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4.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5.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6.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第七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八条 _____
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_____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财产_____,并将_____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_____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九条 提款
1.借款人按第二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人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账;
(7)未发生第十三条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元的整数,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
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人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交贷款人。
5.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人同意。
6.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十条 还款
1.借款人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3.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人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获得贷款人的许可。对不经贷款人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的承担费
4.借款人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人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人须按时向贷款人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人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人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在借款人开立账户,全部贷款由借款人监督支用。贷款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借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保证
1.借款人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_____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人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人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人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5.借款人保证按时向贷款人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7.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人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_____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_____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三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3.下列情况均属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担保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业贷款合同 篇2
借款方:
贷款方: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签订日期:
工业贷款合同 篇3
出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2% ,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 2% 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证人:
签订日期:
工业贷款合同 篇4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标的物
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计(大写):¥:
第一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标准执行。
第二条交货时间:
以甲方给付定金及样品25日内。
第三条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
以甲方提供样品和要求为标准,由甲方代表验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据发票,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逾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5%;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的15%。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贷款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业废料固体废物处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固体废物处置内容、标准和方式
1.1处置内容:
1.1.1固体废物名称: 油泥 ;
1.1.2固体废物数量: 立方 ;
1.2处置标准:
1.3处置方式:
2.固体废物的处置期限、地点
2.1处置期限: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业废料固体废物处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固体废物处置内容、标准和方式
1.1处置内容:
1.1.1固体废物名称: 油泥 ;
1.1.2固体废物数量: 立方 ;
1.2处置标准: ;
1.3处置方式: 。
2.固体废物的处置期限、地点
2.1处置期限:
2.2处置地点:
3.固体废物处置要求
3.1甲方于 (时间) (地点)将固体废物交付乙方;
3.2固体废物交付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乙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4乙方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固体废物及其附属物直接转卖;
3.5乙方在 年月底在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提供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相关手续;
3.6运输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废物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
3.7其他约定:
4.费用及支付
4.1本合同总费用(含税价/不含税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4.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2.1一次性支付:乙方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提供相关手续后10日内支付。
4.2.2分期支付:
4.2.2.1 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30 %;
4.2.2.2按照进度支付:
4.2.2.3乙方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提供相关手续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30%。
4.2.3其它约定:
4.3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中国地质大学盘锦辽河科技服务发展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盘锦分行渤海支行
账 号:
5.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审查乙方固体废物经营资质。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还需审查其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5.1.2告知乙方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
5.1.3为乙方提供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便利;
5.1.4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5.1.5其他: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须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应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并不得超越其经营许可范围;
5.2.2根据固体废物特性制定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5.2.3将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其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2.4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协调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2.5进入甲方厂区时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5.2.6 如乙方在处置和运输废物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或诉讼的,乙方应负责交涉、应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5.2.7乙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时未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2.8其他: 。
6.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合同附件《工业废弃固体废物处置HSE合同》执行。
7.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迟延支付处置固体废物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迟延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9.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接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费用1%的违约金;
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4违约方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9.5其他约定: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2.1乙方被吊销固体废物经营资质;
10.2.2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0.2.3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0.3 其他约定:
1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1.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之日起生效。
12.2双方就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安全生产事项签订的《工业废弃固体废物处置HSE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4本合同一式三 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6其它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业废料固体废物处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固体废物处置内容、标准和方式
1.1处置内容:
1.1.1固体废物名称: 油泥 ;
1.1.2固体废物数量: 立方 ;
1.2处置标准: ;
1.3处置方式: 。
2.固体废物的处置期限、地点
2.1处置期限: ;
2.2处置地点: 。
3.固体废物处置要求
3.1甲方于 (时间) (地点)将固体废物交付乙方;
3.2固体废物交付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乙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4乙方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固体废物及其附属物直接转卖;
3.5乙方在 20__年12月底在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提供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相关手续;
3.6运输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废物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
3.7其他约定: 。
4.费用及支付
4.1本合同总费用(含税价/不含税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4.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2.1一次性支付:乙方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提供相关手续后10日内支付。
4.2.2分期支付:
4.2.2.1 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30 %;
4.2.2.2按照进度支付: ;
4.2.2.3乙方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提供相关手续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30%。
4.2.3其它约定: 。
4.3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中国地质大学盘锦辽河科技服务发展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盘锦分行渤海支行
账 号:
5.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审查乙方固体废物经营资质。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还需审查其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5.1.2告知乙方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
5.1.3为乙方提供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便利;
5.1.4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5.1.5其他: 。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须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应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并不得超越其经营许可范围;
5.2.2根据固体废物特性制定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5.2.3将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其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2.4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协调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2.5进入甲方厂区时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5.2.6 如乙方在处置和运输废物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或诉讼的,乙方应负责交涉、应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5.2.7乙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时未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2.8其他:
6.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合同附件《工业废弃固体废物处置HSE合同》执行。
7.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迟延支付处置固体废物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迟延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9.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接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费用1%的违约金;
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4违约方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9.5其他约定: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2.1乙方被吊销固体废物经营资质;
10.2.2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0.2.3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0.3 其他约定:
1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1.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之日起生效。
12.2双方就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安全生产事项签订的《工业废弃固体废物处置HSE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4本合同一式三 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5.1 ;
12.5.2 。
12.6其它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2处置地点:
3.固体废物处置要求
3.1甲方于 (时间) (地点)将固体废物交付乙方;
3.2固体废物交付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乙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4乙方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固体废物及其附属物直接转卖;
3.5乙方在 20__年12月底在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提供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相关手续;
3.6运输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废物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
3.7其他约定:
4.费用及支付
4.1本合同总费用(含税价/不含税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4.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2.1一次性支付:乙方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提供相关手续后10日内支付。
4.2.2分期支付:
4.2.2.1 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30 %;
4.2.2.2按照进度支付: ;
4.2.2.3乙方已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提供相关手续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30%。
4.2.3其它约定:
4.3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中国地质大学盘锦辽河科技服务发展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盘锦分行渤海支行
账 号:
5.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审查乙方固体废物经营资质。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还需审查其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5.1.2告知乙方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
5.1.3为乙方提供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便利;
5.1.4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5.1.5其他: 。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须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应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并不得超越其经营许可范围;
5.2.2根据固体废物特性制定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5.2.3将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其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2.4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协调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2.5进入甲方厂区时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5.2.6 如乙方在处置和运输废物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或诉讼的,乙方应负责交涉、应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5.2.7乙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时未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2.8其他:
6.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合同附件《工业废弃固体废物处置HSE合同》执行。
7.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迟延支付处置固体废物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迟延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9.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接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费用1%的违约金;
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4违约方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9.5其他约定: 。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2.1乙方被吊销固体废物经营资质;
10.2.2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0.2.3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0.3 其他约定: 。
1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1.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之日起生效。
12.2双方就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安全生产事项签订的《工业废弃固体废物处置HSE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4本合同一式三 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6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