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样本 篇1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__________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四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供方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样本 篇2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样本 篇3
需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货款总额为:肆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大写人民币:434400.00元)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2、甲方开户行账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三天内发出货物及一个月内开出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样本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 年 月 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样本 篇5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购销合同样本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大连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杨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 项目购销“酚醛复合风管辅材”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本次采购合计:
二、运输: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输方式: 1、甲方自担: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到达地点 ;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补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其他方式:
三、包装: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方式的包装。
四、验收 :
1、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
2、甲方自提时,应对产品的数量、质量即时检查验收,有异议必须向乙方有关负责人当面提出并作出书同记录,对因甲方搬运不当或甲方提货离开后提出的对产品数量、质量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3、办托运或净化地为甲方所在地的,甲方应在货到之日验收数量,并将验收单交乙方;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3日内将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数量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因供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乙方收到甲方对数量、质量的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甲方因使用、运输、保管、保养、自行安装不善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风险承担:
1、甲方自提的,产品毁操作、灭失的风险自产品装上甲方运输工具时由甲方承担;
2、代办托动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承;
3、采用送货方式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到产品时前由乙方承担;甲方除供方违约责外无故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拒纸接收时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款到乙方帐户上7个工作日货到工地;
2、所有款项付全乙方指定帐户,本价格含普通税金; 七、合同的变更:
1、合同生效后,甲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生产,则甲方不得要求变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收货人应在乙方发货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如货物已交运,则合同不得变更。
3、合同签订后履行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如乙方原材料上涨超过10%乙方要求与甲方协商合同价格的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时乙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货物拖回并由甲
方承担往返运费和总货款5%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卸货并由甲方按日以不能付款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闷 协商不成的,因货款所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纠纷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特别约定:
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均可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以公安部唯一认定检测机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为准。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购销合同样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产品制造商(下称原厂商)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买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现款。
4、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________%)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
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样本 篇8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订购室外用射灯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签订后,需方即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元),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额货款的当天生产,并确保需方在六日内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即需方收货日期为:20__年x月xx日前。
2.质量及功能要求:
一体式室外射灯,球面灯罩,直径10公分,大功率LED灯泡,柱状灯光,射程15米,具备防水功能。灯泡寿命至少要10万小时,如有质量问题保修一年,终身维修。
3.违约和责任:
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按时交付需方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每推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需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卖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不符合需方质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换。
4.协议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6.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供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购销合同样本 篇9
供方:四川天融无纺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眉山市彭山县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
1.甲方生产的PP纺粘无纺布,克重12——200克不等,颜色按照乙方具体的订货计划执行;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或以乙方布样为准。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及结算方式:
1、产品的数量:年度需求约:
2、价格、金额:参考价格为:/吨,合计总金额:万元(价格随行就市,具体结算价格及金额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3、结算方式:每月乙双方对账确认上月的总发货量及金额,乙方在对账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对账确认的货款给甲方。
4、其他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甲方按照乙方的订单日期进行生产、交货。
2.甲方负责汽运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但仅限成都028区域以内),若要长途运输则由甲方送货到成都的货运部,长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其他约定: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收货时需及时验货,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立即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有权拒收不符合乙方订单要求的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超过三天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乙方要求,乙方须按约定付款。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有关质量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订单后,若不能生产则必须在24小时内告诉乙方。否则,接受乙方订单却不能生产交货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5%的违约金以示赔偿(其他因不可抗拒力导致甲方停产,甲方及时告知乙方的可不受此条约束)。
2.甲方在未知照乙方并得到乙方谅解的情况下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3%,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以补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有不符合规定时,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4.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延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日息)的三倍作为违约金按日赔付甲方,直至该款全部付清为止。
5.乙方下订单后,如果不想要该批无纺布时,必须在甲方未生产出来前通知甲方,取消订单。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照订单购走该批产品,若无故拒绝收货的,应当赔偿甲方该批货物价值的20%作为违约金,以此补偿甲方因生产该批产品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等。
6.甲方按照乙方的订单生产完成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货通知10日之内必须将货全部提走(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过的除外),否则,甲方将每日按照该批货物价值的3‰向乙方收取仓储保管费,且乙方必须在30日内全额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给甲方,则该批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到时不付款,甲方将有权单方面处理该批货物,并按照该批货物价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费用等损失。
7. 产品错发收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但乙方如错填收货地点或接货人导致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或对方谅解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八条 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同具法律效力。
供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购货单位(乙方):___(公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胡文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_________ 地址:彭山县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 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购销合同样本 篇10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购销合同样本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