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 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拍卖成交确认书
附件二 商亭位置平面图及外观图案
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上述商亭经营权的出让总金额(伍年期)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对上述商亭经营权的租金分二期缴付,第一期缴纳第1、 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签定合同书时缴纳。第二期缴纳第3、4、 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纳。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障乙方对上述商亭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
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篇3
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上述商亭经营权的出让总金额(伍年期)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对上述商亭经营权的租金分二期缴付,第一期缴纳第1、2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签定合同书时缴纳。第二期缴纳第3、 4、5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纳。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障乙方对上述商亭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 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 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 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拍卖成交确认书
附件二商亭位置平面图及外观图案
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_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乙方责任: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本停车位位于__市__路_号__小区停车位。
该车位长米,宽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金额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壹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
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交付期限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壹年元。
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职责,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
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贴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
因此产生的一切职责由乙方承担。
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光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掉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职责,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职责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10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
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一样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下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乙方放下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职责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贴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职责。
第十条、免责条款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