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股东合同 篇1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宋先生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5股东合同 篇2
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元,新增股东,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丁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全体股东在签字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
(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
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3、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
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原因说明书。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
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
七、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按照占%,占%,占%的比例分红。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
九、其它事项:
1、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赔偿公司及其他守约股东的损失。
2、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经股东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十、本协议一式份,股东签字后生效,股东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签订协议时间:年月日
2025股东合同 篇3
隐名投资人(甲方):张X
显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路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即名义股东王X、赵X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的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20__年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张X。
2、甲方的实际出资挂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乙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王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赵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3、XX市XX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4、XX市XX有限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5、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6、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7、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XX市XX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8、若XX市XX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9、其他条款。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2025股东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兹有甲乙双方就某店面合作开________店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2、经营管理:甲方委派或招聘店长,统一按标准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店员及收银员由店长进行招聘,统一培训。
3、装修:由乙方负责设计,费用由双方各负责一半。
4、经营:店内进货的费用由双方负责,盈利按赚取的盈利各分百分之50。
5、费用:店租、工资、水电、工商税务等一切经营管理费用由甲乙双方支付。
6、协议签订之日:甲乙方即应办理联名户头。作为以后进货的费用跟开支。
7、经营终止:如双方因不可抗拒等因素要终止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
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9、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合约规定,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整。
10、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5股东合同 篇5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两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两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协议两方的主体资格
第一条甲方为经批准登记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甲方出让一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已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第二条乙方为一家主营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_________。乙方对外投资,受让一公司股权的行为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_________省国资委的批准。
第二章股权转让的数额及比例
第三条甲方现持有一公司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股权,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占转让前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三章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两方协议价。
第六条两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并经_________国资委批准。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乙方以_________元的单价购买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即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受让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一公司100%的股权。
第四章价款支付及所有权转移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日以内,乙方将全部价款_________元一次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第十条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第五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由甲方与一公司协商后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办理上述手续需要乙方给予的协助,乙方应按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
第六章两方的保证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抵押及法律争议,并有权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成为一公司的股东后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一公司的章程。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两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两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两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股东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网络科技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丙方长期友好协商,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网络科技公司。
二、公司相关事项
(一)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万元整。
(四)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
(五)公司住所为:_______。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等。
三、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一)三方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四)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______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______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______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丙三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二)为了明确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经三方协商决定甲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丙方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制定技术标准与相关流程等方面的工作。
(三)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丙三方必须向三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三方签字方可生效。
(四)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五)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_____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_____完成。
(六)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七)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_______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八)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三方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三方的股份。
(九)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三方协商,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十)甲乙丙三方合作期间如有一股东中途退出,公司将回购当事人持有股份,回购市值按照当前公司市值回购,重新制定分配股份。
五、利润与分红
(一)甲、乙、丙三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总发行股份额度为:_______万股。
(二)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共计为_______股;乙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共计为_______股;丙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共计为_______股;经三方约定,剩下公司股份_______%暂时由甲方持有,共计为_______股,用于_____引进、企业融资、员工奖励等方式稀释,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暂时由甲方代持。
(三)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公司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四)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_______%。
(五)甲、乙、丙三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的各项福利。
(六)甲、乙、丙三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二)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_______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_______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三)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_______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四)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一)出现以下情况本协议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丙三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协议,同时解除此协议: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八、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九、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5股东合同 篇7
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成立“________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 ,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拟设在:____________。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个,企业法人____个,社会团体____个,事业法人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________,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股东________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住所地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____________,住所地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____% 。
乙方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____% 。
丙方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____%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第 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5股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两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万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万元。
(1)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人员工资、差旅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和监督?);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______%)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______%,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性,一般禁止合伙人对外转让股份,这一点可以根据彼此意愿,提前书面注明。
创业过程中,部分合伙人因各种原因退出,及因项目需要引进新的合伙人,都是很正常,但合伙人的退出及入伙必须要讲好规则,否则,对项目的影响是非常大,甚至是致命的。这里,就必须对退伙的准许事由、退伙流程,吸收入伙条件、表决和流程,都必须进行详尽的约定。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5股东合同 篇9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______%。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____________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5股东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两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两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两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乙方代表:_____
签字日期:_____签订地点:_____
2025股东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系_________公司的股东,甲方现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乙方现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权。由于乙方致力于__________项目建设。为保障____________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____________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_____________的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参与____________公司的决策及经营管理相关事项,特达成《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壹份,____________公司留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2025股东合同 篇12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张,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刘,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谭,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国)罗格朗别墅智能家居,罗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罗格朗开关面板、奥特系列,酒店弱电系统工程集成,别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视频自动跟踪、电子围栏、远程控制。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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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甲方:
乙方:
受让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方和乙方将持有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股份转让于丙方、丁方和戊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为该公司的股东,所占该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和%,现将所持该公司的股份以500000元转让于丙方、丁方和戊方。
二、丙方、丁方和戊方分别出资200000元、150000元和150000元,受让该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三、甲方和乙方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所得款项分别为xx元和xx元。
四、甲方和乙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五、甲方和乙方应保证之前已对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和乙方务必向丙方、丁方和戊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丙方、丁方和戊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和乙方对此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说明:同日各方签定的另一份不含股份转让金额的《股份转让协议》为本协议的简化版,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但其中不够详尽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转让方:
甲方:
乙方:
受让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