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协议 篇1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 协议主体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 合作内容________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所在地:项目规划条件:A. 总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B. 总建筑面积:不高于_______平方米;C.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_______;D.绿化率: 不高于_______;E.建筑密度:不高于_______;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_______号文执行。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 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_______%,乙方丙方各出资 _______万元,各占_______%,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 担任。以甲方名义竞得的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_______天内向_______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 项目的出资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_______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 元。
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 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_______%,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占_______%,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丙方占_______%,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 项目的融资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 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1
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____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 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
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____日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____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经____________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份,______执______份,送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甲方(签章):代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代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章):代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 协议主体
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 合作内容
________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划条件:
A. 总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B. 总建筑面积:不高于_______平方米;
C.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_______;
D.绿化率: 不高于_______;
E.建筑密度:不高于_______;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_______号文执行。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 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_______%,乙方丙方各出资 _______万元,各占_______%,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 担任。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_______天内向_______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 项目的出资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_______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 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_______%,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占_______%,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丙方占_______%,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 项目的融资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 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______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 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
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______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五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经____________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份,______执______份,送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代表: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
行政管理
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文物[______]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6.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某某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协议 篇4
贷款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________(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________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万元,其他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____贷款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台(大)____万元;________土建________平方米____万元;其他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的利润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万元,
6.其他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以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5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协议 篇5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