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施工安全保证书 篇1
我单位在国资大厦及金安家园空调系统项目中为了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意识,保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把轻伤负伤率降至最低。
2、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使每个职工都能时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宣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动员全体职工人人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职工克服麻痹思想,克服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主体工程,忽视收尾工程”的错误倾向。用好劳动保护用品,自己的安全就是为了他人的幸福。
4、安全检查
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如下:
5、现场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的布置严格按总包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防护严格按总包单位要求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栏、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动。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中,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递,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临时用电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批,严格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布设临时电源。现场临时用电采用标准配电箱,上锁、挂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负责。
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箱电源线采用五芯电缆。现场设专职维修电工,专门负责现场用电安全。
如果因本单位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等由本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及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负责人:
建筑类施工安全保证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运发〔________〕280号)及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________〕586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通信系统工程。
2.作业地点:上海通信段管内合肥通信楼、合肥信号楼、合肥枢纽地区线路、蚌埠站通信机房及通信楼、蚌埠南通信机房及运转室、上海虹桥核心网机房、路局电化楼二楼机房。
3.作业内容:光缆布防、安装新机柜、布放电源、光纤、2M电缆、加电、数据配置、传输设备安装、FAS系统及前台安装、无线系统安装调试开通。
4.作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影响范围:沪昆线通信机房通信光电缆及站场通信设备及沿线各通信机房传输设备、数调分系统、无线系统、电源设备,室内光电缆走线等。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
2.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双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运发〔________〕280号)及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________〕586号﹚等文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标准进行施工,认真制定安全预想和安全预案及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施工前双方应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组织现场施工交底、划界。
2.甲方派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有影响设备安全的施工作业或可能发影响通信设备安全的,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作业;
3.乙方施工时必须要在甲方防护人员在场配合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施工作业。
4.乙方在甲方机房内施工,必须由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设备使用情况交底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故障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的安全责任。
6.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使用机房设备电源,不得移、动、触摸设备上各种开关等设备配件。
7.乙方在甲方机房施工期间要爱护机房设施、设备,尤其是机房静电地板,掀开后必须按原样恢复好,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更换通信机房静电地板。
8.乙方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机房人员的指挥,否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9.乙方进入甲方机房施工不得吸烟,劳务工不准进入甲方机房施工
10、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主体安全和劳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甲方分管领导______任组长,乙方项目分管领导______任副组长,甲方________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双方日常联系方式。甲方: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乙方:______(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三天之内予以答复(施组、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胜任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和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无法提供正确位置时,应共同探查、核实),并对核查工作作成书面记录交乙方。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的胜任人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
4.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
6.对达到验收开通标准的工程,甲方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积极配合,并确保甲方通信设备完好。
4.凡进行影响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配合时间为8:00~17:00(节假日、双休日协商解决),如需延长时间与配合人员协商解决。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________〕280号)和路局、通信段有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施工造成设备损坏或光电缆中断,赔偿标准为设备按每系统16万元赔偿,通信光缆按每根16万赔偿,通信电缆按每根8万赔偿。
七、安全保证费用及安全监督配合费用
1、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________〕113号),路局《关于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的通知》(上铁建函〔________〕1380号)、财务处财修函(〔________〕64号)等文件确定。甲方户名: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2、安全协议生效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安全监督(配合)费用。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类施工安全保证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岗,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五、施工人员由工程负责人向出入门岗的保安报备,并按甲方门禁管制规定进行
换证登记,以规定的门岗为专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
七、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八、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责任、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3、乙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乙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
5、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行政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确保火源熄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七)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五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行政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十一: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缴纳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类施工安全保证书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地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格》和本地劳动局关于《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结合本建筑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拆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望双方严格执行。
设备名称:_________型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坚实、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前,乙方派______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派______同志负责联系并予以协助,双方应该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6.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7.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请,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作为合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单位盖章:________ 接受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类施工安全保证书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