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服务合同 篇1
机械设备服务合同(塔机)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等概况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高度 (米)月租金( ¥)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 ¥)
其他备注吊钩以下的高度:
附件
注:1、设备配套情况以发运交接清单为准
2、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包括进出场运输费、首次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维修费、税费。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汽车吊装卸、安拆。若设备在使用中需拆除移至本项目其它地方使用,则乙方必须支付甲方 元移机费,此费包括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
3、本工程安装拆卸高度为 米,安拆附着 道,附着杆由乙方提供材料甲方制作;如因乙方施工要求需增加附着,每增加一道附着,乙方另支付甲方 元/道;根据目前乙方提供的安拆图纸及现场条件,安装所需汽车吊为 T,拆卸所需汽车吊为 T;如因乙方安拆条件不满足以上条件导致汽车吊吨位增加,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目前安拆现场,道路可满足 米长运输车通过,并不需要转运。如因乙方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导致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本服务设备使用地点及用途
1、仅限用于 工程,地址: 。
2、仅限于在垂直起吊重物使用。
第三条、服务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设备在服务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服务期间,仅享有服务设备的使用权。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服务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设备使用地点或将设备转租(借)给第三人,更不得作为自有财产进行处置(如转卖、抵押、质押、留置等)。
第四条、服务期限计算方式:
1、服务时间 月。开始服务日期:甲方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超过5个工作日不安装,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设备检测手续,设备安装完毕具备使用后,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使用设备,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
2、终租日期:终止服务日期以乙方书面“设备终止服务拆除通知书”通知的日期为准。
3、服务费自服务设备开始服务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考虑停工和节假日以及天气情况,及设备中途拆除移机等情况。
4、超过服务期限使用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按 元计。
5、甲方安排操作人员两名,人员工资由 方负责,满足乙方工程需要,甲方操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如甲方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以上的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增加操作人员,增加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加人员的工资按3000元/月/人计算。因特殊情况,未增加操作人员的,乙方需支付甲方操作人员的每日超过8小时的计时加班费。
备注:设备退场时间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
第五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时,设备进场前乙方支付甲方设备 元整作为设备押金,在设备退场前甲方退还乙方。
2、本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安装前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 元整。如乙方不按合同支付进出场费,甲方有权不予安装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退场前,乙方支付甲方预埋支脚折旧费 元整。
4、设备在检测合格后,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的设备使用费用。从第二个月开始,乙方提前两日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款时,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5、 结算方式:每使用完一个月为一结算期,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办理结算手续。
6、付款时间:乙方在每月25日前支付甲方上月设备使用服务费结算金额的100%。
7、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应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号,现金结算、以物抵债必须经由甲方财务总监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在设备退场之前,乙方应付清全部费用。
9、双方其他约定:在甲方预埋支脚到达乙方工地后,乙方需支付塔机预埋支脚 元/套给甲方。
第六条、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设备在合同所列的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交货。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或乙方盖章都有效,乙方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在货到交货地点当天验收设备,同时将签收后的设备验收单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没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为乙方已经将签收后的设备验收收单交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二天内将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设备符合本同约定要求。
第七条、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服务期内由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服务期间服务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吊钩以下钢系丝绳由乙方承担。
2、服务设备在服务期间发生小故障,甲方应在8小时内修复,若无特殊情况,大修应在24小时内修复,以保证工作正常使用。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2天。
3、设备在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发生安全事故时,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
5、吊钩以上(含吊钩)的机械故障或塔吊司机人为操作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吊钩以下的作业不当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线缆等物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保管责任并保证设备正常拆除及安全退场。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被损坏或灭失,乙方应按所丢失或损坏的物件的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2、在服务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案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⑴将设备复原或维修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⑵更换与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⑶当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九条、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设备故障或停机造成的乙方施工事故及损失。
2、甲方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合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乙方现场管理制度。
3、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工作人员的违规指挥。
4、甲方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的相关技术数据,配合乙方进行基础施工。
5、甲方负责编制塔机安拆方案,提供特殊工种证件,负责塔机安装后的验收工作,并将资料移交乙方备案。
6、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通知,负责安排进场计划。地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场,在乙方通知安装之日起七日内塔机安装完毕,遇大风、大雨等不可抗拒原因则顺延。
7、甲方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生产指挥,不服从指挥或不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的操作人员,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更换。
8、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基础隐蔽记录(经监理签字认可的)后,将按计划开始安装。
9、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设计的相关技术数据,根据现场地质情况,进行塔机基础设计,负责施工。及时将监理签字确定后的基础隐蔽记录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塔机报装手续。塔机初次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在两天内将联合检查报告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塔机报检手续。
10、塔机正常运转所需电力由乙方无偿提供,并按三相五线为甲方塔机单独设置配电箱,配备200A空开及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闸)。保证输出电压为380V±5%,并将电源接至塔机基础节1.5米高。
11、塔机拆除后,乙方应在5—7天内挖出预埋支脚退回甲方,挖出的预埋支脚应保证几何尺寸达到原几何尺寸的99%,预埋支脚由乙方负责发运至甲方武汉基地,如乙方超过15天未挖出预埋支脚或挖出的预埋支脚损坏不能修复使用,乙方预付的预埋支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12、在设备进出场时,乙方须提供必需的场地、道路、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并做好配合工作。如现场不符合塔机正常的安拆条件而导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非甲方的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拆除或出场,由乙方承担设备误工损失(每台塔机设备误工损失按合同约定的月服务使用费计算)。
13、甲方以设备现在状况服务给乙方使用,乙方须严格按设备操作说明书安排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应严格控制在设备的技术性能标准内。
14、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住宿及用餐,乙方安排甲方操作人员单独房间,不与其他人员混住。
15、即使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均无权向第三者透露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获的商事秘密。
16、墙体以内的埋体及施工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相关数据。
17、塔机安拆时,如需要电焊、切割或氧割等设备,如乙方施工现场有,则由乙方免费提供并予以配合。
18、乙方扣减甲方的服务费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生效,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的,甲方不予以认可。
19、乙方有义务每月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上月结算手续须在每月10号以前办理完毕。服务期满与甲方办理总结算手续,结算手续乙方盖章或工作人员签字都有效。
20、若不需甲方配指挥,乙方指挥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通讯设施。乙方指挥人员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21、在初次安装完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加节、附墙或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因乙方安全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3、甲、乙双方均需给现场操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死亡全残赔偿限额50万元。如甲乙双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的,应承担扣除保险应赔付金额以外的费用赔偿。如因没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发生人员伤亡的,未购买保险的一方承担本方人员因伤亡应由保险赔付的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支付服务费,甲方有权按延迟支付时间每日向乙方收取延迟支付金额1%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向甲方支付预付金,租金及其它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支付服务费(含预付金、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停止乙方对所服务设备的使用权,停机期间服务费继续计算,停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终止本合同,并调走所服务设备,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的附件为设备交接清单及双方通过协商作出的补充协议。设备交接清单经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或乙方盖章都有效。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名称:
账号:
大额支付行号:
法人代表:
合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账号:
法人代表:
合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服务合同 篇2
【 项目】
供应及服务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号
年 月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第四条: 供应产品质量及要求
第五条:供货期限及交货方式
第六条:三方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
第九条:其他
合同附件:1、《产品及价格清单》
2、《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3、《供货时间安排表》
4、《定货通知单》
5、《 材料设备接收单》
6、《材料(设备)款汇总表》
发包方: .(下称“甲方” )
供应方: . (下称“乙方” )
总承包方(独立承包方或指定分包方): . (下称“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约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上述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 项目】 供应及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项目概况:
1.4.供货范围:由丙方负责施工的 工程所需的 由乙方负责供应。
1.5.本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单价(根据合同定价方式修改)
2.1.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如为固定单价合同,需要说明单价不随供货数量的调整而调整)
2.2.合同总价说明: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即(小写)¥ 元。
2.2.1 供应综合单价(或总价)为到达施工现场地面层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费、运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技术支持、利润、风险、运输损耗、税金以及因付款方式的原因造成的资金利息等一切所需要之费用。
2.2.2合同单价(总价)内无需考虑丙方的照管费,此照管费已包含在甲方与丙方的承包合同内。
2.3.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及合价详附件—《产品及价格清单》。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供参考)
3.1 合同签订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预付款(根据情况考虑预付款保函的要求) ;
3.2 货到现场,经甲方、丙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各方共同签署书面的《材料(设备)接收单》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批货款的 % ;
3.3 丙方货物施工完毕,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批货款的 % ;
3.4 工程验收完毕,乙方将结算报给甲方,甲方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结算审核完毕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下5%的保修款待保修期满且经物业确认后15天内,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如有通知乙方维修,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实施,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后,无息一次性予以支付。乙方应在保修期满前15天,向甲方提出支付保修金的申请,并提交维修记录,供甲方核对。
3.5 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应包括:每批次由甲方和丙方共同发出的《供货通知单》、每批次由甲乙丙三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的《材料(设备)接收单》、《材料(设备)款汇总表》及其他应扣款或应付款单据。
3.6 甲方对保修金的权益只是委托保管性质,并没有投资的责任。若根据合同有权从应支付或将会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作任何扣除时,可由此保修金中扣除
第四条: 供应产品质量及要求
4.1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4.2 验收标准:
4.2.1样品的封样验收:乙方提交的货品须符合经甲方封存的样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4.2.2验收标准:①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货品等级、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②现场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每次到场的货物,甲方及丙方共同确认包装、外观、款式、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具体的各项技术指标按照附件二《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执行。在各方签署《 材料设备接收单》之前前发生的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无论因何导致,均有乙方负责。
4.2.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货物运抵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准备接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及丙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货品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甲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
4.2.4货物验收签证,需经甲方、乙方、丙方及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三方书面确认是指甲方盖章确认、乙方盖章确认、丙方盖章确认,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委托人是个人时个人签字确认,委托人是项目部时项目部盖章确认)。
签署《供货通知单》、《 材料设备接收单》的各方委托代表
甲方: 乙方:
丙方: 监理工程师代表:
4.2.5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经三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确认记录在案,甲方在三天内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4.2.6试验、检验:
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三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
存。必要时,三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发货时需提供货品的相关质检报告。如工地需再次复验,其进场复验费由甲方承担(甲
方与丙方的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丙方承担的部分除外)。
第五条:供货时间及交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以甲方发出的通知单为准,计划进场时间详附件3—《供货时间安排表》;
5.2 交货方式及地点:
5.2.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甲方负责组织接收、验货。运输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复、补足直至调换,但由此引起的误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非因甲方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可拒收,甲方签收的,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及因提前收货产生的所有费用
5.2.2供货地点:
第六条:三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及时办理结算;
6.1.2 确认每批次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并向乙方发送书面供货通知单;
6.1.3 负责组织丙方、监理方对乙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清点、接收、验货工作。
6.2乙方责任:
6.2.1 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如有样板:材料的质量、品牌、产地必须与封样样品相符)。如出现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同时承担甲方、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2.2 乙方供货同时应负责提供所供货物的全部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出厂日期证明等,并承担货物进场后根据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所做的二次检验费用。(不同的合
同,此要求应有所不同,请在编写具体合同时,做相应调整)
6.2.3 在本合同签定时,与甲方、丙方一起核对《供货清单》,由三方共同进行签字确认。供货清单一旦确定,如所供货物与此清单不一致,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退货、供货延误等责任;
6.2.4 损耗率:供货中的 %以外(不含 %)的材料(或设备)损耗由乙方承担,并包含在材料供货固定单价内,施工损耗中的材料损耗由丙方承担,并包含在甲方与丙方结算的 %的损耗率内。
6.2.5 每一批次货物到施工工地前48小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丙方合理安排货物存放场地;
6.2.6 接受丙方在场地、到货期等方面的协调安排。
6.2.7 乙方应保证及时供给丙方因安装损耗而需的货物,因乙方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必须更换的及运输过程损耗而必须补货的,乙方应在保证甲方工期的前提下提供该部分货物。
6.2.8 对于合同范围内,可能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如样板间、售楼处等)所需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用量不大而拖延供货。
6.3丙方方责任:
6.3.1 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及其它与供货有关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等,并承担所确认《供货清单》与上述文件不一致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清单货物与设计文件不一致的退货处理或相关损失等。
6.3.2 负责制定材料进场计划(包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向甲方提报《材料供 货清单》及《供货时间安排表》,双方共同确认。
6.3.3 工程完工前,丙方必须对购货清单严格把控,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材料设备的管理。
6.3.4 按甲方封样样品和相关规范会同甲方、监理进行验收。
6.3.5 有义务提供货物存放地,从接收货物开始,承担与货物相关的二次运输(如有)、贮存、保管等责任。
6.3.6对乙方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6.3.7负责交验资料的统一整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除一般公认的、严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逾期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7.2甲方未按合同方式支付款项,按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3‰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
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各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9.1保修及服务:本货物质保期 年,质保期内保修,质保期从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监理方、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并经甲方物业公司书面确认止。
9.2本合同于三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供应方: 总承包方(独立承包方或总承包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时间:
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产品及价格清单
产品及价格清单
序号名 称型 号型 号规 格单 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元)
附件二:《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附件三:《供货时间安排表》供货时间安排表
序号名称型 号规 格单位数量订货日期到场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供货时间安排表
附件四 :《供货通知书》供货通知书
分批定货通知单
日期: 年 月 日 批号:
致:
根据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署编号为 之X项目 (货物)供货合同,请贵司按照下表所列之数量、规格及时供货。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本批货款合计:
供货时间要求: 年 月 日前送至现场。
甲方: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
货物到场联系人:货物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附件五: 材料(设备)接受单
附件五:《 材料(设备)接收单》
材料(设备)接收单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材料来源:合同号及供货单位
对应分批定货通知单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1
2
3
4
本批货款合计:元
验收意见:
日期:
甲方设计工程部 监理公司
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 供应商/
供应人
备注:1、设计工程部(甲方)、监理公司、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签字方可生效;
2、此表一式四份,各执一份。
附表六:《 材料(设备)款汇总表》材料(设备)款汇总表
材料(设备)款汇总表
项目名称: 时时间:
序号材料名称收料单编号付款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说注:1、设计工程部(甲方)、监理公司、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签字方可生效。
明: 2、各类材料的《 材料(设备)接收单》原件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附件共 份。
发包方:供货方:总承包方(或独立分包方、指定分包方):
货物到场联系人:货物到场联系人:货物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注:1、设计工程部(甲方)、监理公司、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签字方可生效
塔吊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低于____元。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元。
3.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塔吊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联系电话传真: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承担甲方委托的带压堵漏服务工作,并同意订立本合同。
工作内容及工作期限:
为甲方处理如下泄漏的封堵工作,工作期限为合同确认后一周以内:
甲方责任:
甲方应该提供乙方为完成工作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系统参数文件。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人员从机场或车站安全方便地到达甲方施工现畅
甲方应该指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的接口工作,协调完成堵漏工作。
甲方应该提供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区域工作的必要条件,如办理入厂证件、施工工作票、脚手架、压缩空气气源等。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的泄漏工况真实性,如果因为甲方提供的情况不准确或其它原因停机而使乙方不能工作,甲方负担乙方往返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就餐费(住宿费按照200元/每人每天计算,就餐费按180元/每人每天)。
甲方应该按期支付合同款项,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支付进度拖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
乙方责任:
乙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在计划工期内按验收要求完成堵漏工作,乙方的工作应该将泄漏点完全封堵,不再有泄漏产生。
如果乙方在完成工作后的质保期内出现缺陷,乙方应该自费前往处理解决。
乙方承担其员工的'医疗保健和工伤等事故引起的费用。
乙方应对甲方因采用乙方的服务,或乙方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负责,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应该超过损失发生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收到所有款项的总和。
计价原则和合同价格:
甲方因乙方提供服务而应该支付的费用包括全部人工(包括加班费)、管理、质量保证、消耗材料、利润、现场食宿、交通、保险、堵漏设备使用费。其费用不含税的价款人民币为:
17%的税款为:
含税的堵漏费用合计为:
合同费用的支付:
1、带压堵漏工作结束后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100%的金额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
2、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支付金额有疑问,甲方应该在收到规定的凭证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对该项金额有争议,则甲方应该按期支付无争议部分的款项。
六、质量保证:
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在首次完工验收后应有60天的免费保修期,在此期间如果乙方完成的工作出现缺陷,乙方应自费处理解决。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其收取违约金。违约罚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双方不能解决时,则将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仲裁是最终的决定,双方均受该决定的约束。费用由败诉一方负责。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各自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直到双方均已经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塔吊服务合同 篇5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以下简称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
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