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土方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土方挖运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范围:
挖运工程土方量按实方计算,合计土方量约为 立方米。暂估合同总价 万元。
四、结算价与方式
结算单价:
本工程土方挖运综合单价为 /m3 ,包括挖土、装土、运土、等项工作。不包含税收。最终依据土方量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1、开工后,甲方支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燃油费用,尔后每月25日核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第一个月甲方不扣回垫付的燃油费用。第二个月起,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全额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并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垫付的燃油
2、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3、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开具收款收据为凭。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工地派驻现场代表,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事宜。并负责办理一切土方挖运手续,否则,因土方挖运手续不全导致的停工、罚款等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2、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工程款。由于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节点支付工程款,承担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机械及运输车辆因停工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基础土方挖运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2、具备开挖条件后,从开工之日起,每日应完成挖运土方壹万立方米,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同意延长工期,乙方在 个日历工天内将合同所列土方合部挖运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担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施工期间,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在施工中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一切意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全部完成土方的挖运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八、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约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基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承建的 工程地下室基坑土方大开挖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顺利地完成任务,共同守信,规范双方行为,特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运输至甲方指定堆土点、堆放、堆土高4米内。
二、承包方式:
1、乙方自带挖机、泥头车、堆土机等机具挖运基坑土方。运输到本项目场内甲方指定地点(含临建场地和甲方指定的其它土方堆放、回填地点,运距约3公里)。弃土场地要将土方推堆土高度在4米内。推土费用在土方单价综合考虑。运土过程中(如上市政道路)由于乙方车辆缺陷和不正当操作造成的污染,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运泥车行走路线的修路材料由甲方负责,修路的机械由乙方提供,机械台方由甲方现场签证。
3、乙方包机械、包人工、动力燃料、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含劳保用品)、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三、承包单价:
1、地下室大开挖土方量按我司测量放线的开挖范围,结合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确定的开挖底标高确定深度。挖运土方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根据指定开挖范围的有效面积乘以开挖深度计算,开挖前后的标高由双方测量确定,土方挖运综合单价为:8.5元/立方米。该单价包含挖、运并按甲方要求用机械堆放好,以上单价不含税,在施工过程中油价上涨或下跌每升0.4元内(包括0.4元)不调整此单价,超过涨跌幅0.4元每升,按比例调整(油价占单价的80%) 。
2、综合单价已包含土方的挖、运、弃土场地的推堆土、在基坑内配合挖出排水(土)沟、集水坑以便于集中抽水。大基坑底要基本平整,如果不平,乙方需要自行出机械设备整平。
3、工人的工资、劳保、机械台班、机械进退场、维修等一切费已包在土方综合单价。
4、临时工程机械单价
(1)、PC200型挖掘机 1700/台班
(2)、PC150型挖掘机 1000/台班
(3)、PC120型挖掘机 1000/台班
(4)、C30型挖掘机 700//台班
(5)、D6型推土机 2200/台班
(6)、东方红推土机 800/台班
(7)、PC150、120型破碎机 1800/台班
四、计量依据: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的测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甲方在挖运土方完成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完工20天内支付80%进度款给乙方,余款在壹个月内全部付清。施工过程的油费可以按现场机械台班预支。
六、合同工期: 工程地下室基坑土方大开挖工期暂定为30天(以甲方通知开挖日期为开工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由于正值雨季施工,受天气、工作面等原因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人工窝工、机械停滞等费用已在单价综合考虑,全部由乙方自负。因为工期紧张要求进场的挖机不能少于3台(高峰期4台),15吨泥头车不能少于13台(高峰期17台),推土机2台。
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交20xx0元(大写:贰万元)押金给甲方,待乙方施工机械设备都已进场,施工正常,满足工地需求条件下,可退回押金。
八、双方责任
1、开挖范围的测量放线和开挖过程的坑底标高核查由项目部派测量员负责。
2、基坑抽水、基坑边坡如需支护加固、晚上加班基坑照明及电费由项目部负责。
3、可能与桩基础队伍穿插施工,服从协调管理,属为其它队伍施工配合、协助费用不另计算。
4、乙方司机和管理人员的吃宿自理。
5、乙方负责落实足够的人力、物力(工人、机械)资源,并按甲方的需要随时增减调配汽车和挖土机械,根据甲方分段提供的工作面挖土,达到甲方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进度。
6、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不得自行
7、乙方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现场须配备足够的人力专职指挥调配,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在甲方工程未完成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退场,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剩余的工程款,并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9、如土方场内外运输产生的与当地村民(征地拆迁除外)、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全部由乙方负责,协调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洗车设备由甲方购置,车辆进出场的冲洗、市政道路的清洁由甲方派人处理。
10、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及有关的条例、规定等。
九、廉政条款: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收乙方的礼金、有价证件和贵重物品,如有此情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处理。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得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及参加娱乐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清乙方退场,并扣取剩余工程款归甲方所有。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来向甲方虚报土方数量,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扣取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如有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基础合同 篇3
本使用许可协议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使用许可协议赋予使用方享有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的基础测绘成果的使用权。提供方保证,提供方是基础测绘成果的合法授权提供者,并被授权具体行使基础测绘成果的版权及相关权利。
一、使用方许可使用的基础测绘成果及应支付款项见下表:
许可使用的基础测绘成果
成果类型
密级
载体
数据格式
图幅范围或测量成果名称、范围
许可使用用途
特别许可
版权所有
提交基础测绘成果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备注
二、使用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使用方必须根据基础测绘成果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二)使用方仅限于在本单位(以使用方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为限)或个人的范围内使用基础测绘成果,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同级其他单位或者其他人。但获得特别许可的除外。
(三)使用方必须在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所形成的成果的显著位置标示基础测绘成果的所有者。
(四)使用方对被许可使用的基础测绘成果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的权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基础测绘成果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省测绘局保密技术处理,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基础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五)利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进行规划、设计、信息系统开发等,其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由组织实施单位提供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与项目承揽单位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收回国家秘密测绘成果,承揽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承揽方为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履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审批手续,依法经省测绘局批准后,方可委托。
对承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
(六)使用方不得利用被许可的基础测绘成果编制出版其他地图。但获得特别许可的除外。
(七)使用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请,并需重新签订使用许可协议。
三、提供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提供方应当根据测绘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时向使用方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同时提供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的有关说明。
(二)提供方不承诺对所提供的基础测绘成果中可能存在的与现势的某种不一致或者缺陷进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该成果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三)提供方不接受任何条件的退货。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方自己负责安装与使用。使用方需要技术培训、技术合作、数据更新的,与提供方另行签订协议。
四、违约条款:
(一)提供方违反列表中关于提供数据的内容、时间等的约定,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
(二)使用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除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外,提供方将终止其使用权,并收回所提供的基础测绘成果及相关资料。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
提供方(盖章):________ 使用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
基础合同 篇4
定作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定作物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
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用料
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定作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 作 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 揽 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基础合同 篇5
基础电信协议
《基础电信协议》(Agreement on Basic Tele-communications)即“《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四议定书”,是世界贸易组织1997年4月15日谈判达成的协议,于1998年2月15日生效。《基础电信协议》适用于电信作为提供服务手段的范围。“第四议定书”本身十分简短,只规定了生效时间等程序性事项,其后所附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基础电信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条豁免清单,则是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目的在于约束各成员在提供电信服务时不应以电信作为限制其它成员的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行为,或对提供服务的行为造成障碍。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非歧视地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承诺部分或全部开放国内的基础电信服务市场。协议涉及的服务领域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