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互换合同 篇1
协议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是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和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大厦_______层;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协商,根据下文提出的条款和条件共同签订的合同。
第一章 定义
代表:系指代表各方行使权利的人。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和)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为公众所知悉;
(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 具有实用性;
(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的后果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_____、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重大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
第二章 声明及保证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2.1.1 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 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1.3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1.4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法律效力
2.2.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 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 合同标的
3.1 甲乙双方互换广告金额见具体每次合作协议书。
3.2 甲乙双方置换广告均按照届时公布的刊例价执行,不打折。
3.3 置换资源不包括双方的广告制作费用在内。
3.4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4.1.1 甲方保证互换的乙方车体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_____电视集团)出售,只用于自身频道及深圳_____电视集团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1.2 甲方可配合乙方对互换_____路线进行筛选。
4.2.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甲方应通知乙方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正,拒不修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保证互换的甲方移动频道的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XX公司)出售,只用于自身及深圳XX公司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2.3 乙方有权对甲方在乙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对广告做出修改,拒不修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第五章 付款条款
5.1 甲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5.2 乙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5.3 乙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5.4 甲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保密
因执行本协议的原因,任何一方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都必须予以保密,不得擅自传播。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在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7.2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税务
协议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_____承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 协议期限及终止
9.1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则守约方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9.2 除9.1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9.3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10.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10.2 协商与调解
10.2.1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2 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11.1 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1.2 修改
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的方式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欲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更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则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广告制作费。
如甲方因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广告进行改版,应尽量保证乙方的利益,同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1.3 完整协议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第三章约定的合作内容签订与履行的完整协议,替代甲乙双方之前进行的协商、意向或协议。
11.4 通知
11.4.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11.4.2 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编码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编码 :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
11.4.3 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戳为准,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11.5 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11.6 不可抗力
11.6.2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协议或履行方案。
11.6.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6.4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协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11.7 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行生效.
11.8 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本协议由双方之正式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广告互换合同 篇2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是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和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大厦_______层;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协商,根据下文提出的条款和条件共同签订的合同。
第一章 定义
代表:系指代表各方行使权利的人。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和)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为公众所知悉;
(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 具有实用性;
(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的后果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重大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
第二章 声明及保证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2.1.1 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 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1.3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1.4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法律效力
2.2.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 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 合同标的
3.1 甲乙双方互换广告金额见具体每次合作协议书。
3.2 甲乙双方置换广告均按照届时公布的刊例价执行,不打折。
3.3 置换资源不包括双方的广告制作费用在内。
3.4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4.1.1 甲方保证互换的乙方车体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出售,只用于自身频道及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1.2 甲方可配合乙方对互换车辆路线进行筛选。
4.1.3 投放的车体广告内容以甲方宣传要求为准,若不符合乙方设计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内容进行修改,广告发布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4.2.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甲方应通知乙方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正,拒不修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保证互换的甲方移动频道的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只用于自身及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2.2 投放的移动电视广告内容以乙方宣传要求为准,若不符合甲方制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内容进行修改,广告发布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4.2.3 乙方有权对甲方在乙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对广告做出修改,拒不修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第五章 付款条款
5.1 甲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5.2 乙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5.3 乙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5.4 甲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保密
因执行本协议的原因,任何一方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都必须予以保密,不得擅自传播。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在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7.2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税务
协议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独立承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 协议期限及终止
9.1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则守约方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9.2 除9.1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9.3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10.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10.2 协商与调解
10.2.1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2 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11.1 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1.2 修改
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的方式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欲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更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则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广告制作费。
如甲方因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广告进行改版,应尽量保证乙方的利益,同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1.3 完整协议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第三章约定的合作内容签订与履行的完整协议,替代甲乙双方之前进行的协商、意向或协议。
11.4 通知
11.4.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11.4.2 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
11.4.3 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戳为准,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11.5 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11.6 不可抗力
11.6.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责任。
11.6.2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协议或履行方案。
11.6.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6.4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协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11.7 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行生效.
11.8 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本协议由双方之正式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广告互换合同 篇3
广告互换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本合同是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公司(简称"甲方"),法定地址:;和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地址:大厦16层;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协商,根据下文提出的条款和条件共同签订的合同。
第一章?定义
代表:系指代表各方行使权利的人。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和)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为公众所知悉;
(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具有实用性;
(d)?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的后果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_____、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重大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
第二章?声明及保证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2.1.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1.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1.4?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法律效力
2.2.1?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合同标的
3.1?甲乙双方互换广告金额见具体每次合作协议书。
3.2?甲乙双方置换广告均按照届时公布的刊例价执行,不打折。
3.3?置换资源不包括双方的广告制作费用在内。
3.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保证互换的乙方车体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电视集团)出售,只用于自身频道及深圳电视集团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1.2?甲方可配合乙方对互换_____路线进行筛选。
4.2.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甲方应通知乙方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正,拒不修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乙方保证互换的甲方移动频道的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XX公司)出售,只用于自身及深圳XX公司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2.3?乙方有权对甲方在乙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对广告做出修改,拒不修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第五章?付款条款
5.1?甲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2?乙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5.3?乙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4?甲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六章?知识产权及保密
因执行本协议的原因,任何一方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都必须予以保密,不得擅自传播。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在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7.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税务
协议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_____承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协议期限及终止
9.1?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则守约方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9.2?除9.1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9.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10.1?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10.2?协商与调解
10.2.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2?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章?附则
11.1?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1.2?修改
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的方式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欲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更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则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广告制作费。
如甲方因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广告进行改版,应尽量保证乙方的利益,同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1.3?完整协议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第三章约定的合作内容签订与履行的完整协议,替代甲乙双方之前进行的协商、意向或协议。
11.4?通知
1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11.4.2?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编码?:
电子邮件?:
收?件?人?:
11.4.3?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戳为准,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11.5?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11.6?不可抗力
11.6.2?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协议或履行方案。
11.6.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6.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协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11.7?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行生效.
11.8?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本协议由双方之正式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
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广告互换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台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总计金额:_____________6700.00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陆仟七百元整
一、甲方责任:甲方在施工前须告知乙方展台位置,展台尺寸及制作VI,给乙方留够正常制作时间。
二、乙方责任:制作效果图,待确定无误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合作为单线合作。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同时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资料方案转交他人,侵权乙方。否则双方可以解除合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四、如遇制作在现场不合适(如遇消防栓等),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不能按时完工,都需提前告知甲方,如有改动有费用增加,乙方也必须通知甲方并认同
五、甲方委托专人在乙方完工后一周内验收,该费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以(转账、现金)方式支付。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验收使用后按时付款,乙方在该展台使用期一年内免费维护,超过一年按维修成本计算。
八:补充约定___________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权代表(签章):
乙方全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互换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研究决定,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甲方委托施工,乙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图及报价所含项目及预算工程量进行制作、安装,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更换宣传栏版面,版面内容由甲方提供。
2、承包方式: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进行承包。
3、合同期限:本合同定于 月日结束。.
4、工程造价:宣传栏架子每个365元,更换版面每个180元。
二、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乙方因赶工 采取措施的费用。
2、甲方原因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因原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责任有乙方承担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工程付款方式及金额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数量支付架子款,每季度末按实际数量支付版面款。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2、竣工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合同工期内会同相关部门安排验收。
3、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及清洁工作。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和管理。
五、关于工程材料及制作工艺的约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对原材料的质量、使用、制作工艺等甲方有权全部监督。由于乙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及制作工艺的问题,对工程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