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
职责描述:
1、参与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协调并处理图纸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效果实施控制,提供建筑专业技术支持;
3、协调施工单位随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审核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协助控制工程造价;
4、掌握项目施工中的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负责施工组织、材料审核,确保其施工工程质量
6、施工技术资料收集与整理;
7、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部门组织工程验收,移交。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建设监理、工民建、土木工程、安装、水电、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技术相关专业;
2、熟悉公装流程,熟悉工程现场管理注意事项,熟悉装饰工艺和材料。
3、吃苦耐劳,有极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4、熟悉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工作;
6、熟悉主城路况,有车最佳。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2
具体要求
1、熟悉通信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熟悉广东移动工程建设流程优先;
2、熟悉工程建设相关规程制度、管理办法,了解监理规范;
3、能熟练使用microsoft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做报表、报告;
4、具有通信监理工程师证(高级监理员证)、通信概预算证(通信工程费用编审人员证)、安全员证者优先
5、稳重细心,条理性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负责广东移动公司传输类、集客类项目支撑管理;
2、负责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监理员旁站、巡检施工;
3、负责沟通施工、设计、配套厂家、地市公司等单位部门,协调处理项目问题;
4、负责每周对工程进度进行统计、汇报、通报;
5、负责本专业的订单提交及流程跟进,完成本专业年度三大经营指标;
6、负责本专业建设方考核;
7、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的培训工作;
8、负责本专业的重点工程、重点工序管理;
9、负责对所管辖专业人员的资料检查,监督本专业项目监理文档的归档及成册;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3
职位描述:
一、负责大中型应用软件、系统集成、智能化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二、掌握所辖项目的施工质量、实施进度等情况,做好组织协调,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产生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
三、做好所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文档管理工作,包括:会议纪要、实施记录、监理日志、周月报等。
四、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一、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弱电及智能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三、一年以上项目实施或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4
岗位职责:
1、负责电力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组织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2、能驻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管理、工程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及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等;
3、熟悉合同条件,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针对施工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主持和总结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和相关记录;
5、参与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组织竣工验收,按验收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与提供全部竣工资料;
6、组织、协调开展其它相关监理性工作。
任职资格: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电力、通信、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2、1—3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至少1年电力工程项目监理经验,有电力行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优先;
3、精通电力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相关知识,熟悉电力工程监理规范及流程,能独立编制监理报告及各项资料;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工作严谨、认真、细致,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适应经产出差。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5
旁站监理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6
职责描述: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笔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与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于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算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任职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机电、给排水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未注册或能转注)或具有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者优先;
3、能识图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力和语言表达力;
5、熟悉并能制作工程监理相关技术资料。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7
岗位职责:
1、懂得装饰行业施工标准、能解读施工图纸,熟悉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流程,懂工艺做法,能熟练解决装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熟悉各种建材;
2、能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正派,工作效率高,做事严谨求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独立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
岗位职责:
1、巡查工地,在监理部经理的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2、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3、担任现场监理工作,监督控制施工进程与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4、对实施计划和进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5、按设计图及相关标准,对工艺过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7、处理解决客户反应问题及投诉。
8、必须有驾驶证。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8
职责描述:
1、协助工程总监完成养殖建设发展部生产过程月、季度检查;迎接监督执法部门检查工作;
2、协助工程总监分管养殖建设发展部建设项目的管理及验收;
3、协助建设总监分管区域内养殖建设发展管理工作;
4、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任职要求:
1、对施工过程中工序、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2、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结构知识,项目管理知识,土建、钢构、水电知识
3、有养殖猪场建设方面经验优先;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9
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得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任职资格
1、具有省交通厅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证书及公路、市政监理经验者优先录用,待遇面谈;
2、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1
岗位职责:
1、操作批量家装及地产项目精装修的工程;
2、负责施工生产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确保计划工期进度;
3、协助装修工程监理,把控进度及工程质量监控;
4、协助完成工程项目预算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预算;'
岗位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装潢设计等相关专业优先;
2、1—3年工程工地执行工作经验;
3、熟悉装饰材料,有良好的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监督、控制和检查能力;
4、熟悉国家专业设计与技术施工管理规范,尤其是公寓或酒店装修消防规范与消防报验流程。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
(二)、
(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3
岗位职责:
1、与施工队长明确标准工程进度,督促其按照进度进行施工;
3、参加隐蔽验收、泥木工验收、油工预收、竣工验收,检验品质,督促返工;
4、监督施工队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5、根据标准工期要求,监控施工进度,保证工程按时竣工。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监理、qc质量保证相关工作经验;
2、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沟通能力;
3、较强品质把控能力,执行力强;
4、价值观正,学习自驱力强。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4
1、负责新店、翻新改造店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以及装修验收工作,审核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费用和工程进度;
2、负责工程费用的报销;
3、组织JDA改造门店的货架调整工作;
4、进行装修材料市场调查及询价;
5、处理其他紧急事务。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5
1、组织设计和制订工程建设计划;
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设备安装的设计、概算、招标工程量审核、安装调试等工作;
3、配合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安装图纸、操作规范和进度要求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任务;
4、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发生的异议和投诉,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
5、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安全与现场管理工作;
6、建立土建施工等进度记录和台账,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设备安装图纸等资料的交接存档工作;
7、对土建、设备安装作业量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报表分析,根据分析数据建议对策并向部门经理反馈。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篇16
1、勘查现场,依据相关法规、规范及公司的装修规范要求,绘制装修图纸;
2、编制、审核装修预算,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
3、组织装修、空调、消防等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对安全、进度、质量全面负责,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有序施工;
5、负责竣工验收及移交的所有事宜;
6、办理安质监、消防的备案及相关验收工作;
7、协调在建工程的物业、城管、质检、消防等外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