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化我街道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市、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的指导下,依据《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__〕15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临人发〔20__〕3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街道所属事业单位5个,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核定编制49名,现实有91人,具体为:财经服务中心编制7人,实有16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编制18人,实有23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编制6人,实有18人;便民服务中心编制13人,实有24人;网格化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10人,现申请进行岗位设置。
二、拟设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我街道岗位设置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根据要求,我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分别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岗位设置总量为91个。
管理岗位设八级管理岗位5个。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个等级,最高等级为四级,最低等级为十二级,各级别共设置岗位86个。高级岗位设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设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岗位17个,十二级岗位18个。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此次岗位设置后,现有在编在职的正式人员按照全员竞聘原则竞争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其他非在职人员,不参加本单位人员竞聘。
(二)今后出现空缺岗位的,均应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任。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才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各项待遇。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
(四)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在区编办未重新核定编制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编制、内设机构、职能发生变化,可申请变更。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__]70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根据《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县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乡镇、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还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24、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省政府同意后,报人事部审定。
2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由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分别报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核准。其中,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总量,由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二级岗位聘用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
27、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七、岗位聘用
28、事业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__〕43号)及有关规定,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29、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0、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1、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2、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八、组织实施
3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有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3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及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认真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没有颁布本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无相近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参照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3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动员部署,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本单位、本行业的岗位设置(调整)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一览表,经县人事局报市人事局核准批复后组织实施。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在实施工作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给予处分。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化我中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xx〕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xx〕87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xx〕1号);《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神办发〔20xx〕8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配套办法的通知》(鄂人事岗〔20xx〕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湖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xx〕1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设置原则
在岗位设置和实施中,我们应遵循如下的原则: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原则:不减人,不降薪。;实现以人为本、公开、公平,确保稳慎实施。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阳日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批复我校共设岗位9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3.2%;专业技术岗位82个,占岗位总量的88.2%;工勤技能岗位8个,占岗位总量的8.6%。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核准九级岗位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82个。其中,核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岗位级别是:7级3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8个,岗位级别是8级12个,9级15个,10级11个,岗位名称是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1个,岗位级别是11级21个,12级20个。岗位名称是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助理级、员级。
四、首次设岗情况
(一)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核准九级岗位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87个。其中,核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岗位级别是7级3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5个,岗位级别是8级12个,9级15个,10级48个,岗位名称是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2个,岗位级别是11级6个,12级6个。岗位名称是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助理级、员级。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xx〕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三)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
六、竞聘与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受聘人员名单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自主申报、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等形式,择优聘用。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学习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了解校情,认真做好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宣传与教师的思想工作,保证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序高效完成。
2、集体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集体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评审办法、申报评审表等。
4、按照程序与工作要求,成立相关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和实施学校岗位设置、考核与聘任等工作。
(三)成立由分管业务领导、学科带头人、一线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
(四)成立由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一线教师代表组成的矛盾调解委员会。
八、实施步骤
1、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实施方案》,征求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并进行讨论修改,经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实施。
2、制定《岗位说明书》(实行一岗一书,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要细化具体,中级8、9及助理11级由教育局统一制定并征求学校意见后下发。)
3、竞聘上岗:
(1)公布岗位及岗位说明书。
(2)教师个人书面申请,提交业绩、能力证明材料。
(3)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确认并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5)组织竞聘上岗。(竞聘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演讲、答辩、综合评分等)。
(6)公示竞聘结果,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4、上报申请认定材料,人社部门审查批复,兑现待遇。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办字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年11月15日前在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年我区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8月1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区各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在全区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区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
3、组织专题培训。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区属各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日一10月25日)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内部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南昌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和《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4、开展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5、拟聘人员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竞聘后,填写《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连同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核准或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认定阶段(10月26日一11月15日)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档案和台帐,其认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后,按规定程序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认。对经确认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从确认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抓好实施和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人事、纪检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部门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的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各单位的机构成立情况要及时报送区设岗办备案。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与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发展。
3、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好各环节的工作,妥善处理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推行聘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在首次开展岗位设置时,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做到既积极推进,又稳慎实施,确保职工、单位、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4、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经年6月22日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自年6月22日起,至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之前,暂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和科级职务任命工作,在此期间,除公开招聘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引进人才外,暂停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
5、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实施工作中如有《实施意见》无法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区设岗办交流沟通和反馈,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供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同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及时上报,以利相互学习交流,更好的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向区设岗办报送工作总结。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计划,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设置方案》和《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结构比例暂行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体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主要职责和任务
(1)乡镇卫生院按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2)、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
(3)、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的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工作,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逐步实行各种形式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2、卫生院单位规格注册资金25万元、全民所以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编制员额5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疾病预防控制1名,妇幼保健1名、医疗卫生人员2名)。
(二)、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单位领导正职兼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人(初级3人,聘用3人)。
四、岗位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根据岑巩县编办下达的《关于我县事业单位定编的通知》(20xx)岑编字第0号文件,平庄卫生院编制数5人,领导职数1名(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预防保健科、医技科、药剂科、医疗科。
(二)岗位类别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不低于25%、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工勤技能岗位不低于5%的规定要求,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共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占20%;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80%(卫生院专业技术主体系列是防疫妇幼保健科,主体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0%,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分别是医疗科、医技科、药剂科,岗位设置数为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0%)。
(三)岗位等级设置
1、单位领导管理岗位1个(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其中:卫生院院长1个。
2、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中级岗1个,初级岗3个。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经过我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上级审核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岗位总量22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11%。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1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为副科级,等级为九级,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单位领导岗位正职1个,名称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37.67%。其中:五级岗位xx个,占高级岗位总数19.04%;六级岗位为33个,占高级岗位总数39.28%;七级岗位35个,占高级岗位总数41.66%;。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9.73%。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总数29.21%;九级岗位35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9.33%;十级岗位28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3.33%。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2.42%。其中:十一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十二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
4.十三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其中:高级工1个。
四、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
(一)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四)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五)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十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七)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初级任职条件。
(八)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上级部门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确定岗位数;
2.申请应聘:根据岗位情况,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考核材料;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领导小组研究;
5.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至上报前一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实名到考核领导小组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聘用及上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二)聘用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参加专业职务聘任。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评,按照现岗位等级由高到低逐级进行聘任。
3.坚持六优先:职龄优先,教龄优先,工龄优先,管理优先,教学优先,课时工作量优先。
4.聘任顺序:职龄=>教龄=>职岗相同=>职岗不同。如按照聘任顺序仍无法确定名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表决决定名次。
(1)职岗相同聘任顺序:管理(校级=>中层=>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网络管理员=>辅导员)=>课时/标准课时=>教学实绩=>工作量=>教学成绩=>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量=>工作成绩。
(2)职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绩=>年龄。
备注:
工作岗位、管理、课时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为依据;教学成绩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学成绩为依据。音体美信等无统一考试成绩的学科,如无法确定成绩,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师一起竞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绩70%计算成绩,如有2人及以上参与竞聘,由考评小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积分办法计算成绩。
(2)教学实绩考核,按照职称评定的教学实绩考核条例相关条款进行。
(3)管理、课时、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年级部提供。
(4)职龄、教龄相同,在我校工作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晋档:
(1)受到学校和上级处理期间;
(2)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6.几点说明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长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岗人员岗位聘任不能进档只能聘任相应级别最低级;特殊病例(如癌症、瘫痪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优先晋挡。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及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仲裁调解小组。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材料审核及考评工作。
组长:
成员:
(三)仲裁调解工作小组
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组长:
成员:
九、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传发动,数据收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公示聘任结果,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批相关部门、迎验。
本方案解释权归海东县第二中学。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设置教学岗位,加强目标管理,使我校教师结构与教学岗位达到最合理的配置,依据上级相关人事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学岗位聘任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竞聘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因岗择人的原则。
3、优化组合原则
4、服从组织调配原则
三、竞聘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四、岗位竞聘条件
1、能履行《学校学科教师职责》。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五、岗位设置
语文: 数学:
一年级岗位 4个 一年级岗位 2个
二年级岗位 4个 二年级岗位 2个
三年级岗位 3个 三年级岗位 2个(+4)
四年级岗位 3个 四年级岗位 2个(+4)
五年级岗位 3个 五年级岗位 2个(+4)
六年级岗位 3个 六年级岗位 2个(+4)
英语:(30)3个(+8)
音乐:(40)3个(+8)
体育:(60)4个
美术:(40)3 个(+8)
思生品社社:(54)
6个 科学:(24)2 个(+8)
综合实践:(30)2个+2)
校本:(62)1 个(-54)
备注:
1、先进行中层人员的教学岗位竞聘,再进行其他教学岗位的竞聘。上列教学岗仅为初设,选择岗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以学校教学工作有序推进为宜;
2、申报岗位时请务必以满工作量为基准,达不到的要同时申报其他学科兼职教学工作;
3、语文、数学学科原则上跟班,毕业班教师可以任意申报;
4、根据小学教育特点和各校惯例,班主任工作一般由语文教师担任。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商议解决;
5、校级领导不参与竞聘,由学校根据学科情况及课时安排情况统一进行调配;
6、教师申报教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专业情况以及多年任教的经验,避免出现重复申报个别学科;
7、教师竞聘申报教学岗位需认真填写竞聘申报表。
(一)工作量:
语文一个班兼班主任;数学两个班;英语14节;体育15节;美术14节;其他16节。
(二)管理岗位折合周课时数:
校级正职14节;校级副职10节;中层正职6节;班主任6节;功能室管理员2节。
(三)学科岗位职责:
1、语文:
⑴学习新《课标》,能正确把握新《课标》规定的小学阶段教学目标和学年度教学目标。正确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作业设计要重点突出。
⑵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围绕目标展开教学。加强课外阅读及指导,积极开展读书活动。
⑶管理好每天的晨读、午读,积极参加教研、备课活动,
2、数学:
⑴根据小学数学新《课标》、教材要求以及学生实际,认真备课,准备好课堂教学所需的教具。练习设计要有层次性,作业批改要认真,加强面批,作业布置要适量。
⑵积极培养尖子生,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强辅导学困生。
⑶积极参加教研、备课活动。
3、英语:
⑴掌握小学英语教学新《课标》,认真制订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⑵加强口语训练,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努力改进教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高合格率和优秀率。
⑶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加强培优辅差,积极参加教研、备课活动。
4、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根据所教学科和学生特点,联系学生生活实际、社会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教育。为学生的成长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9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xx]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5%。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
(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
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1个,技术工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岗位。
(二)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
(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4)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
(5)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xx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10月13日——10月16日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二)10月19日——10月30日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11月2日——11月4日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
(四)11月9日——11月12日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五)11月13日——11月16日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
(六)11月17日——11月22日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
(七)11月23日——11月25日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11月26日——11月29日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12月3日——12月7日公示
(十)12月14日——12月18日签定聘用合同。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0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xx〕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xx〕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xx〕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校设置岗位总量23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管理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8%。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5%。
(一)首次设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五级岗位14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
2、中级岗位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21个,九级岗位28个,十级岗位21个。
3、初级岗位7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级岗位38个,十二级岗位38,十三级岗位0个。
(二)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其中:技术工三级5个,四级1个,普通工1个。
(三)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2%。其中:八级3个,九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xx〕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xx]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xx]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表)。
(一)管理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工,负责学校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师生满意度;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教育教学服务,完成工勤岗位的工作任务与教育教学辅助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xx]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拟受聘人员;
6、公示拟受聘人员情况;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考核过渡等形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设立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工作班子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切实组织好本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校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任职一览表;
2、按规定程序,对本校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9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按照核准的设置方案,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任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实施人员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1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5%。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5%。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4.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五、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六、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中心小学。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2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人社局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逐步建立适合事业单位人员特点的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合本单位全部在编在岗职工(不含临时聘用人员)。凡我单位参加了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xx年工资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等、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情况
经批准,我单位实际核编数为31人,按核编情况共设置岗位3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2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设置管理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2个岗位均为九级,即设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他管理人员1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5人,占岗位总量的81%,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医技系列,设置岗位24个,非卫技专业技术系列岗位1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只设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八级岗位2人,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八、九、十级岗位设置比例为30:40:30。
3、初级岗位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8%。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9个。十一、十二岗位设置比例分别为47:53。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2个,技术工五级1个。技术工三级、四级、五级岗位设置比例分别为25:50:25。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通用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识技术、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九级管理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或在十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十级管理岗位,中专(高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岗位和护理岗位以及其他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
“任职年限”是指该等级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技术工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拟设置岗位明细
单位共设10个科室
1、院长室(管理):2人
2、临床全科:7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3、妇科:1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4、中医科:1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5、公共卫生:5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6、药房:2人,具有药师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7、护理:5人,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8、财会室:1人,具有会计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9、功能科室:3人,其中放射室1人,化验室1人,B超室1人,且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10、工勤人员:4人
共设置岗位31个,管理岗2个,专业技术岗位2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七、人员聘用
按照《xx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xx]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方式
采用公开竞聘方式,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竞聘上岗为新港镇卫生院在职正式职工,对岗位急需且确属技术拔尖、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召开竞聘大会,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组织竞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竞聘,根据考核或竞聘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
6、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司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核准备案;
8、签约上岗,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九、实施步骤
按上级文件精神,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步骤为: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将我院的岗位设置方案及相关资料
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岗位设置方案编制我院设置岗位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4、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组织召开岗位设置实施会议,广泛征求职工对我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意见,并根据全体职工讨论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在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得到职工通过,并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将我院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组织实施。
5、根据《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实施并组织人员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一份,受聘人员一份,受聘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存一份。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3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本校现在在编在岗教师10人,其中,已被聘任的高级教师1人,未被聘任的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6人;二级教师1人。
2、本校现有语文专业教师5人,数学教师4人,体育教师1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本校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0个;具体情况是:小学高级职称岗位3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1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1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0%,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7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70%,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3)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4)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5)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咨询答疑能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4)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形成班级集体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6)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小学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4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