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xx—20xx年)》(杨管办发〔20xx〕9号)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示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
二、重点任务
(一)以城区散煤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煤炭削减。
1.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压减力度。督促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严格按照《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执行办法》要求压减煤炭使用总量,完成陕西中兴林产公司22蒸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8万吨任务。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散煤削减力度。20xx年7月底前完成杨凌锣鼓产业园烧制点散煤替换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200家餐饮店、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镇(社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现削减散煤2万吨目标。
3. 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4. 继续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信用评级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主城区内除市政抢修、抢险作业外,严禁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作业。
5. 狠抓道路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每周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年内启动渣土车公司化运营建设工作,出台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投资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黄标车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6.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区黄标车,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淘汰步伐,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年内完成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载货柴油车和载重柴油货车通行,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8. 加大绿色出行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覆盖范围,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
(四)以秸秆还田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控制秸秆焚烧。
9.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公司)予以定额补贴。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以及还田新机具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
1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果树枝桠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试点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探索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新模式。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
11. 强力推进农村气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步伐,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引导、宣传配合等方式,在4镇(办)54个行政村实施天然气、电及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xx年底完成约10000户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无组织排放源整治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2. 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分阶段开展餐饮业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区和杨陵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和两所高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3.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百日整治活动,划定区域,规范烧烤炉具,彻底改善夏季烧烤油烟弥漫问题。
14.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区内2家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店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六)以涉气企业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执法。
15. 进一步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为重点,采取驻厂监督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厂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6.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17. 加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将区内企业履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年度评选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8.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检查的方式,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联防联治为突破口,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19.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全区上下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 强化区域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和效能,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确保与周边县区同时响应减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雾霾影响。
三、保障措施
21. 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示范区环保局、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会同示范区监察室对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2.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每月8日前向示范区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示范区大气办每月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燃区建设等工作。
24.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治理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政府网站、电视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力度,并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不断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环境文化,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牵头单位:注册分局)
(二)依法开展抽检。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严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住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取缔和查处在“禁煤区”内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发现市场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个科)
(五)促进诚信经营。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要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科)
(六)保护消费权益。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涉及成品油、煤炭、农资等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消费投诉,要迅速反应,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减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业务科室带头干的工作机制,实施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污减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识,增强社会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市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信息。市局各相关科室,请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时收集汇总业务数据,按分工填写《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场科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全面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新华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规上工业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700家,创新条件更加优越。建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孵化器1家,院士工作站6家。
创新产出大幅度提升。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升。
创新管理持续优化。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类项目和奖励。建立科技创新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区科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科技政策并制定配套实施措施,开展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形成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区域创新发展顶层设计。
1.完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特色和优势,结合本区资源、产业、生态和创新基础,完善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创新创业平台和特色楼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2.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
3.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围绕落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工作组织谋划,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强力抓好落实。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1.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聚焦产业变革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创造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具有一定创新优势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引导行业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端人才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加强组织指导,以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申报省级备案联盟。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作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协助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鼓励企业通过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技术评价、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业务,鼓励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建设。加强与省、市相关创投基金沟通合作,争取联合设立子基金。加强与省、市级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主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协调或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五)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在生活补贴、工资待遇、住房支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加强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合作,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战略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研究完善人才交流支持政策,为引进人才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3.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加大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本土化、专业化技术人才。
(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
1.推进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升级版,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为“双创双服”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把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2.强化民生科技保障。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水平。充分利用蓝川科技环境精治可视物联网大数据中心,构建“一网、一图、一报告”治理格局,实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形成“科技支撑、网格引领、全民参与”的大气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科技惠民项目,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3.推动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基地、科普大讲堂、科普长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条件。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校园科普和“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活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七)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1.推进重大科技政策落实。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2.制定区域性创新政策。根据全区创新发展需求,衔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在科技投入、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金融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及时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科技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3.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帮助企业、科技人员更好享受优惠政策。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__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__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四、治理措施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五、工作步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__年11月开始,20__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__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__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__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今年4月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处的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全区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进程,努力建设宜居汉台。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以“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主题,以整治脏乱差,营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按照《XX区委办公室、XX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活动的重点和任务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采取爱国卫生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方式进行,重点抓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全方位清除垃圾,让城乡干净起来。文明不文明,首先看卫生。当前,城市垃圾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影响健康,影响形象,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清除。要把“治脏”作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动员每个市民、每个住户、每个村组、每个社区、每个单位,各人自扫门前雪,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特别是各村(社区)、单位要把所有的街道、村、组、河流保洁任务逐一分解,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进行全面整治,实行全天候保洁,清理野广告,清除路面垃圾和绿化带、果皮箱等卫生死角。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制度。加强管理,经常督查,巩固成果,提高城区环境管理和保洁水平。要加强对城中村、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整治,根治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现象,实现环境卫生面貌的彻底改观。按照环境整洁化、清洁化要求,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充分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的粪便、土堆、石堆、垃圾堆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排水沟中的垃圾杂草等,尤其要重点清理汉江干支流、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以及河沟沿岸等地方的“白色污染”、垃圾围城、垃圾围路和垃圾充斥河沟、渠道等。做到道路畅通、院落整洁,实现村容净化、美化、田园化。要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预防病媒生物性的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抓好“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确保饮食卫生和公共安全。
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机关、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清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取缔无证经营,严禁过期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上市。
(三)专项整治交通秩序。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整治交通车辆乱停、乱行、乱放问题,规范城镇区域停车场所,加强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管理。
(四)积极开展创建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活动。对20xx年前命名的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复查,不合格的坚决撤销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全区通报。各旅游景点、农家乐必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达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并取得命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村要创建成卫生村。
(五)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活动。根据《XX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和春季除四害的通知》(汉区爱卫办发[20xx]3号),开展城乡大面积除“四害”活动,坚持“防、清、灭”三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治理,辅以化学药物消杀,力争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标准之内。
(六)扎实推进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全区要以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在城乡居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素养、控烟、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知识以及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等健康元素有机融入社区文化、机关文化和企业文化,更好地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控烟表率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全社会控烟的舆论氛围,进一步鼓励大众媒体参与控烟宣传和监督,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
(七)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大力倡导“治理污染人人有责、清除垃圾从我做起”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堆存,引导城乡居民自己动手改善环境面貌,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强化宣传效果,大街小巷、乡村集镇、工业园区、道路沿线、商场宾馆、车站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的地方,要有醒目的宣传广告、明确的提示标牌,形成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一3月25日)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对照“爱卫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层层明确责任和分工,抓好落实,悬挂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讲文明、讲道德、讲秩序、讲礼貌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集中实施阶段(3月26日一7月1日)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及职责分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环境整治,积极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共同创建良好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从现在起至6月底,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在抓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清除城乡垃圾,重点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全面开展整治区域内的清扫规整工作,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生活垃圾,对农村柴草堆、垃圾堆等进行集中清理,净化美化村庄院落,整治村庄公共空间。7月1日后,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继续强力抓好秸秆禁烧。坚持全面禁烧,广泛发动群众,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综合利用,全力抓好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露天焚烧烟尘污染整治。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规模化养殖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加大辖区“农家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形象。办事处督导组要深入到各部门包抓的路段对照标准逐一落实,不间断地进行督办。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是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是落实中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循环发展的需要;是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任务;是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自身要求;是增进群众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深厚氛围。对活动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村、社区、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到事,确保各项活动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察。办事处将成立督察组,按照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村(社区)、辖区单位活动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措施好、整治成效大的,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因治脏不力引发重大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一、优选良种,搞好种子处理
为防止霜期提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应坚决杜绝作物品种的越区种植,加快熟期适中,高产优质作物品种的引进推广速度,以提高产量,增加效益。具体建议如下:
1、青贮玉米:选用黑饲1号、龙辐单208、高油115。
2、玉米:建议南部乡镇可选用吉单27、丰单1、吉单522、吉单415、鑫鑫009、龙单25、东农252、嫩单11等优良品种;中部地区可选用四早12、龙单32、龙单35、龙单38、伊单59等优良品种;北部地区则要以海玉6、哲单37为主栽品种。
3、大豆:二积温带推广应用东农47、东农46、抗线4号、合丰47;三积温带推广应用合丰47、东农46、嫩丰17、抗线4号。
4、水稻:以哈特优219、龙粳14为主。
5、马铃薯:以克新13、克新12、克新18、东农303、早大白为主。
6、向日葵:以甘葵2、甘葵3号为主。
播种前要对种子进行精选,要求种子纯度高于98%、净度97%以上、发芽率95%以上。马铃薯在播前15——20天要出窖进行晒薯。近几年我县地下害虫、苗期害虫呈逐年加重的趋势,为防治地下害虫、苗期害虫及一些土传病害,建议能够进行包衣的作物,都要采取种子包衣的方法,以确保苗全、苗齐。
二、及早灭茬,精细整地
针对今年春播生产面临干旱的严峻形势,今春整地应遵循保墒为主的原则,以尽量少动土为原则,采取不翻地、多耙地、早灭茬、重镇压等措施,所谓不翻地是说能够尽量不翻即可播种的地块最好不翻,尽量少动土,以减少土壤水分蒸发;而一些必翻的地块则要做到翻、耙、压连续作业,以利保墒。我县农民多年来一直有春季旋耕、灭茬、起垄的习惯,20xx年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早旋、早起垄、早镇压连续作业,防止跑墒。当土壤化冻20厘米时即可进行。
我县历年4月中下旬都有一场降雨过程,但降水量存在差异。因此早整地、早起垄、早镇压,就可使4月份的降水成为有效水,而如果降水后再整地起垄,则这场降水将成为无效水。因此,今春整地起垄务必突出早,特别是在气温逐年升高形势下,春季回暖早、回暖快,早整地、早起垄、早镇压尤为重要。
三、适期早播,合理密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天春旱的可能性很大,适期早播有利于抢墒保苗。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玉米第二积温带适宜播期为5月1日—5日,第三积温带适宜播期为5月5日—10日,青贮玉米的.播期和玉米相同;大豆要求5厘米土层内地温稳定通过8℃时即可播种,我县南部乡镇最佳播期在5月5日—5月10日,北部乡镇最佳播期为5月10日—5月15日;我县马铃薯一般在当地土壤深约10厘米处地温稳定在10℃以上时开始播种,最适播种期南部乡镇为4月下旬,北部地区为5月上旬。
合理密植,确保密度是增产的重要措施。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玉米适宜的种植密度一般品种亩保苗3,300株左右,耐密品种亩保苗4,000—4,500株左右;我县青贮玉米的最佳密度是亩保苗5,000—5,500株,株距18—20公分;大豆采用垄三栽培,公顷保苗株数25—30万株;精量播种,公顷保苗株数30—32万株;窄行密植,公顷保苗35—40万株。马铃薯一般早熟品种的种植密度为行距65厘米,株距18—20厘米;中晚熟和晚熟品种的密度为行距65厘米,株距20—25厘米。
四、合理投入,科学施肥
合理投入,科学施肥是一项节本增效的有效措施。特别在我县奶牛多的有利情况下,要广泛动员群众,积造农肥,增加农肥施用量,同时大力推广专用肥、测土配方施肥和长效(缓效)肥,提倡缓施肥技术应用,合理施用氮肥,稳磷、增钾,补充微肥,满足作物整个生育期内对养分需求,加快生育进程和促熟、增产。结合我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实际,积极推广测土配方肥,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真正受益。
施肥应遵循农肥与化肥,氮肥与磷肥,大量元素与微量元素、底肥与追肥相结合的原则。建议:玉米结合整地亩施用优质农家肥2立方米以上,播种时亩施优质玉米测土配方肥(45%含量以上)20—25公斤,缺锌地块亩施锌肥2公斤,在玉米拔节前亩追尿素8—10公斤;青贮玉米亩施优质农肥2立方米以上;化肥:亩施有效成份含量45%的玉米专用肥25—35公斤,追肥:拔节前亩追施尿素10公斤;缺锌地块亩施锌肥2公斤;大豆一般要求亩施磷酸二铵10—12公斤、尿素2—3公斤、硫酸钾2—3公斤,或施用大豆测土配方肥每亩20—25公斤。如大豆长势弱,在开花前结合二遍地铲后趟前,进行根系追肥,亩追尿素3—5公斤,追后立即中耕培土;马铃薯一般每亩施有机肥1.5—2立方米,化肥亩施尿素10公斤,二铵10公斤,硫酸钾20公斤,或用等量纯氮、磷、钾含量的专用肥或复合肥。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活动地点
xx县烈士陵园
四、参加人员(共约人)
1.县领导;
2.民政局、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相关领导;
3.中小学生代表(人);
4.县直各单位代表(人);
5.志愿者代表(人);
6.众兴镇(人)。
五、活动议程
1.拟请县民政局局长周成国同志主持;
2.集体向默哀;
3.请烈士陵园负责同志介绍革命英雄事迹;
4.中小学生代表献辞(中小学生各一名);
5.县领导讲话;
6.县领导带领学生代表向纪念碑献花圈;
7.组织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
六、任务分工
民政局:
1.负责祭扫活动通知文件的起草下发工作;
2.负责县领导邀请及参与活动的衔接工作;
3.负责周成国同志主持词撰写工作;
4.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审核工作;
5.负责县直各单位参与人数分配工作(与活动通知一并下发);
6.负责县领导及学生代表献花圈指挥工作;
6.负责主席台站位及参与活动人员方阵划分工作。
文明办:
1.负责县领导讲话撰写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审核工作;
3.负责祭扫活动各项任务的衔接工作。
教育局:
1.负责中小学生组织参与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撰写工作;
烈士陵园:
1.负责活动场地准备工作;
2.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撰写工作;
3.负责音响、主席台地毯花草、发言席鲜花、花圈准备工作;
4.负责革命历史博物馆解说工作;
5.负责活动现场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工作。
团县委:
负责志愿者组织工作。
县广电台、宿迁日报社泗阳记者站、新闻信息中心:
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供电局:
负责活动现场的电力保障工作。
消防大队:
负责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局:
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环境卫生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师生卫生行为,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雅、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年级组长
二、工作方案:
全校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把全校卫生区域划给各年级组,年级组再次分配给本年级各班,各班由班主任和跟班教师具体负责(班主任负责安排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打扫人员,大扫除的时候班主任负责教室的打扫,跟班教师负责清洁区的打扫)。
三、卫生的打扫程序安排:
1、教室内地面先挪课桌椅放在教室一边,然后用笤帚把挪出空场的垃圾和灰尘扫一遍,再用湿拖把拖一遍,再用胶棉拖把拖干,最后把课桌椅挪到已拖过的教室地面,摆放整齐,也就是一挪二扫三拖四抹五整理。
2、清洁区的打扫,走廊、楼梯间、平台、天桥必须用拖把拖或用抹布擦,栏杆和窗台用抹布擦干净,三楼靠北的露天平台必须保证无垃圾和明显灰尘。
四、卫生工具的布置:
1、卫生打扫工具:笤帚、拖把挂在教室后面的挂钩上,撮子、水桶靠后门摆放。
2、垃圾盒统一放在教室前右墙角处(门口处)。
3、室外各楼层垃圾桶,西南、西北放在楼梯道口和厕所墙交界处,东北、东南放在两走廊交界处靠内院。
4、厕所纸篓放在女厕所蹲位后两个位置。
五、保洁:
一周一大扫,每天两小扫(晨扫、午扫),两周一擦(用清洁球擦地面上难以拖干净的地方)洗,简称“122”保洁法。星期一下午最后一节课全校卫生大扫除。晨扫7:30前完成,校园卫士于7:50前对学校打扫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午扫14:20前完成,14:30前校园卫生对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六、卫生评比标准:
(一)教室(教室外走廊)
1、地面:彻底清扫,拖擦干净,无尘土、纸屑、杂物,特别是靠墙边红色的部分每两周必须用清洁球洗衣粉擦洗干净。
2、桌椅:横、竖排对齐,离校时椅子放在桌子下面,桌内无杂物。
3、垃圾桶:垃圾桶内外清理干净,周围无垃圾和污渍。
4、打扫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5、栏杆、墙壁等处无污染,无乱写乱画,无随意张贴,无脚印,顶棚、门窗、日光灯等处无灰尘,无蜘蛛网。
(二)清洁区
1、楼梯间:台阶无垃圾、无积水,扶手无灰尘,墙裙无污垢。
2、平台、天桥、院子:栏杆无灰尘,地面无污渍、墙裙无污垢。
(三)评比方法
采用年级组自查、年级组交叉检查、学校组织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扫除的情况进行评比,年级组长将检查结果汇总,并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对打扫情况进行通报,并把结果应用到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之中。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为单位,以保健所20xx—20xx学中小学生体质检测统计数据为基础,遏制学生视力不良新发率的上升趋势。
策略和措施
(一)策略
1、全方位地开展保护学生视力的宣传教育、使保护视力工作成为学校、家庭、学生个体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
2、做好保护学生视力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措施
1、加强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
(1)将发生的近视眼的原因、近视眼的危害、近视眼的预防和矫治等方面的卫生知识,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各有侧重的进行教育,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
(2)教师要懂得防治的近视眼的知识,熟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人人担负起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正确用眼卫生习惯的责任。建议学校应将此作为奖励教师的考核条件之一。
(3)加强宣传工作,使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广泛地重视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加强家庭的督促作用,建议学校每月都要进行防的近工作宣传,每学期开学都要进行集中宣教,深入开展保护视力的宣传活动。每年6月6日为“爱眼日”,学校能组织相关活动。
2、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各校要制定本校的防的近工作计划,抓落实,抓实效,学年末做好经验总结)。
(1)每学期至少进行视力监测一次,并将检查结果通知家长。认真做好患病率、发病率、恢复率等各类情况的统计分析,进行分档管理。
(2)定期进行用眼卫生检查,随时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与家长取得联系,建议家长对学生多督促,促使学生培养良好的读写习惯,使他们自觉的注意用眼卫生习惯。
(3)做好眼保健操的检查工作。
(4)依据教育过程卫生的原则,按照动静结合,视的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好课程与活动。
(5)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保证每周3学时体育课不能随意占用。
(6)对教学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检修照明设备,黑板,规定板书要求(字体大小、整齐等),制定每月轮换学生座位的制度,及时调整课桌椅高度。
3、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习环境条件。
(1)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的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努力改善校舍环境及教室的采光照明条件。
(2)逐步配齐和调整符合标准的课桌椅。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视力监测和技术指导。
(1)根据国家疾病控制报表的要求,做好定点监测及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2)定期监测与评估学校对学生视力不良的预防干预工作。
5、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监督与指导。保健所结合体质监测和下校视导和科研工作,及时与学校交流经验,共同做好防的近工作。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一、活动目的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主题将大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同时促进社会更加理解并接纳患者,使患者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章镇中心医院将开展一系列精神卫生宣传、组织专业医护人员开展义诊活动,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宣传口号:
1.关注心理健康,收获幸福梦想
2.心理健康你我他,平安快乐千万家
3.和谐社会,从心开始
4.消除心理阴霾,绽放健康笑脸
5.和谐身心,点赞生命
6.阳光心态,幸福人生
三、活动时间:
10月10日上午9:00-11:30
四、活动地点:
章镇绿洲路街道
五、活动内容:
1、由负责精神病管理专业医生坐诊。群众可现场咨询有失眠,头痛及有关心理健康相关问题。
2、宣传介绍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内容,康复优惠政策,及本医院免费领取重性精神病药物名称。
3、发放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等相关资料。
4、测血压、测血糖、眼科、五官科、内科等一般健康查体及现场咨询。
5、撰写报道。
六、活动安排:
1、10月15号:制定实施方案及计划
2、10月6——20xx-10-8:活动宣传
3、10月10:
1)义诊工作人员安排:负责精神卫生医生1人,测量血糖值1人,测血压医护人员2人,五官科、内科健康查体各1人,派发宣传资料1人,后勤拍照及撰写报道1人。
2)物资准备(义诊桌椅、相机、血压计、血糖仪、电筒、宣传资料、横幅)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活动背景
通过给幼儿猜谜语,用讨论、说、看、亲身体验,使幼儿由感受到体验,由浅入深;由理解、认同、到实践。对眼睛在自己和他人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有了较深刻的体会。学习了正确的用眼常识,了解了不良的用眼习惯对眼睛的损坏,达到了教学目标。
活动目标
1、指导幼儿认识眼睛的重要作用和保护眼睛的方法。
2、懂得爱护眼睛。
3、培养幼儿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4、教育幼儿养成清洁卫生的好习惯。
5、了解主要症状,懂得预防和治疗的自我保护意识。
重点难点
1、怎样保护眼睛
2、如何培养幼儿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活动准备:
活动过程
1、用一则生动的谜语引入活动主题:上面毛,下面毛,中间有颗黑葡萄。白天躲在草丛里,晚上急忙盖被子。(眼睛)
2、说说是怎么猜出来的:你怎么知道的?
3、引导认识眼睛的重要性:我们的眼睛重要吗?为什么重要?
4、体验失去眼睛后的不便:这么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了会怎么样呢?
5、请幼儿用手遮住眼睛,说说感受。
引导幼儿初步认识眼睛的作用
眼睛可真了不起,但他也是非常脆弱的,很容易受到伤害。
1、观看教学课件。提问:这个小朋友为什么要揉眼睛?她的眼睛怎么了?
2、讨论:眼睛为什么会生病?(脏手揉眼睛,擦眼睛,看书或看电视太疲劳,坐姿不端正)
3、播放教学课件引导幼儿判断哪些图是正确的,那些图是错的`,为什么?
讨论怎么样保护视力?
(看电视要保持2米以上,看书,电视时间不能太长;坐姿要端正,看书时间长了要休息,向远处看看绿色植物,不要在强光下看书;写字要保持一拳、一尺、一寸的距离;多吃胡萝卜,毛巾,脸盆专人
专用,定期消毒
结束语: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让我们从现在起养成爱护眼睛的好习惯,让每一个人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学校预防近视眼工作方案(精选篇9)活动目标:
1、让幼儿初步了解自己的眼睛结构、特点。
2、使幼儿懂得眼睛的用途和它的重要,进而培养保护眼睛的意识。
3、幼儿通过看眼睛、说眼睛,增进与同伴的了解和交流;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获得了快乐。
4、知道保护眼睛的方法。
5、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活动准备:
每人一面小镜子,“眼睛”画面两幅。 活动过程:
1、老师说谜语:“上边毛,下边毛,中间一颗黑葡萄”,让幼儿猜一猜是我们身上的什么?
2、幼儿用小镜子观察自己的眼睛是什么形状的?引导幼儿仔细看一看,或者用手轻轻摸摸自己的眼睛,知道眼睛像一个小圆球。 3、提问:眼睛什么地方会动?(幼儿边看边摸)知道眼皮会一眨一眨的,眼球会转动。
4、让幼儿互相观察眼睛,进行比较,进一步感知眼睛的结构。
(教师引导幼儿说出自己的想法,说一说自己的眼睛与别人的眼睛有什么不同。
5、引导幼儿讨论眼睛的用处。教师小结:眼睛对我们的重要作用,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别注意保护我们的眼睛。
6、出示画面并提问:眼睛有什么用?我们怎样保护眼睛?让幼儿知道看书、画画时要坐端正,平时不用脏手揉眼睛,要用干净的面巾纸或手帕擦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