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公司名称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演练类型
消防演练
组织部门
安环部
演练时间
20__.11.15
演练地点
公司内安全开阔地
参加人员
见安全消防演习签到表
演练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公司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提高我公司应急救援水平,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物资准备和人员培训情况
干粉灭火器18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只、消防服两身、废桶两只
演练前由安全员进行演练培训。
演练过程
演练过程利用2只废料桶,加入少量柴油木柴,点燃,模拟火灾现场。
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迅速呼叫,通知其他当值人员,并按下火灾紧急按钮,通知安环部。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员工有序撤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就位,按各自职能进行灭火和抢险。
灭火过程中,救援小组根据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制定灭火计划,分工明确,及时控制并扑灭火灾。
对外联络方面,要及时安抚员工及有关群众,将火灾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注意问题
1、每个员工必须熟悉消火栓、灭火器摆放的位置,火灾发生后提取灭火设备的时间不能超过1分钟。
2、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进行有秩序地疏散,疏散过程中要阻止员工或客人因忘记携带贵重物品而中途返回,延误逃生时机。
3、扑救灭火、对外联络、安抚群众各项职责必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部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安抚群众组向群众解释起火原因、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安抚群众绪,引导舆论导向。
演练小结
1、员工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火灾时的逃生方法。
2、应急救援小组分工明确,能够及时的掌握火势情况并及时控制,疏散无关人员
3、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掌握了救援逃生的最佳方法。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演练中救援人员使用灭火器不是非常熟练
改进措施:由安全员对员工进行灭火器的安全使用
2、前期出现混乱情况,部分员工热情度不高
改进措施:现场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司的正常生产。
三、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在工作现场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5、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作场所内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所需车辆。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各类事故的预防
1、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防
机械事故现象是制造业常见事故,特别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这就要求在机器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机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应按正规的操作流程操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车间管理人员需随时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违规。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规定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机械边沿,并不可妨碍通行。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一切线路设施必须按设备动力部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根据不同的工序,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标志提醒员工。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材料,特别是原材料库房,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小组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总经办、生产部各主管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生产各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库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管理措施
电池车间要按规定放置氧气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气瓶处挂醒目的火警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烧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x119xxx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x120xxx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发布。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铁路、航运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木材经营与加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约资源的原则,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市场需求情况;
(三)当地现有森林资源和外来木材利用状况;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设规划;
(五)地方木材加工传统工艺水平。
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年限、加工企业种类和加工厂(点)数量、规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内容。限制初级加工项目和以原生阔叶树种为原料的加工项目。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厂(店)一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当核定经营、加工的方式和产品种类、规模、地点、有效期限等具体项目。
第九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经营原木的,应当配备木材检验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经营原木的,应当提交木材检验员证和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第十一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木材加工行业规划的要求;
(二)有合法的、与其加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三)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加工场所;
(四)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
(五)工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供应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十三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名录和木材检验员证、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六)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机构编制的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设计文件和原材料供应的可行性报告。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证明。
第十四条 木材加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下(不含5000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地级以上市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省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加工许可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收购木材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七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换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需要延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和销售台账。购销台账保存期为3年。
第二十条 禁止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无证经营、加工木材;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
(三)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
(四)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和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
(六)伪造、涂改木材购销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对以本地产木材为原料进行木材初级加工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章 木材运输
第二十三条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应当申领《广东省木材运输证》(以下简称木材运输证)。
从伐区运输木材至集材点,凭采伐许可证运输。消费者购买木(竹)制成品,凭销售发票运输。
第二十四条 托运人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林木采伐(采挖)许可证或者证明木材合法来源的其他证件;
(三)检疫证明(非检疫对象的除外);
(四)木材检尺码单或者货物清单;
(五)育林基金收据和完税凭证;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证件。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木材运输证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路或者水道上设立木材检查站。
根据木材运输检查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规定的公路、水道上实施木材运输流动巡查。
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应当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依法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通知同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一)无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依法予以取缔;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或者不执行有关台账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没收违法收购的木材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非法收购木材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进入伐区收购木材的,没收木材,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有其他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行为的,依照植物检疫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扣留其运输工具,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后,归还运输工具:
(一)无木材运输证的(重复使用木材运输证或者使用过期木材运输证非法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二)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数量的,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装运木材地点与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所运木材;
(三)使用涂改、伪造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四)以藏匿、伪装、强行冲卡等方式逃避检查,所运木材已办理木材运输证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强行冲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五)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外省(区)运进(经)我省的木材,按照起运省(区)的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凭证运输的范围,属于违法运输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木材扣留期间发生的搬运、保管等费用,属违章经营、加工、运输的,由当事人承担;因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的,由执法单位承担,并赔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依法没收的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变卖给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依法不能变卖、公开拍卖的木材,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林业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22日省政府以粤府﹝1994﹞113号公布的《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同时废止。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木材加工以木材为原料,主要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行的加工,其产品仍保持木材的基本特性。在森林工业中,木材加工业和林产化学加工同为森林采伐运输的后续工业,是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部门。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木材加工企业的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
三、企业概况
基本情况
地址:
职工人数: xx人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 :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主要产品:自动化单双贴合生产线、PUR 包覆机、钢板贴合生产线等
四、危险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机电设备、起重机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一)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并在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二)安全主任担任现场协调员。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机构成员,负责向各自部门传达指挥机构的各种命令,并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间应由现场值班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常住公司保安人员、值班人员组成各行动小组。
(四)行动小组组成及职责
行动小组包括:通信小组、疏散疏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 紧急搬运小组、紧急救护小组、警戒治安小组。
1、通讯小组;由行政部门担任。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传递来自总指挥、各成员、各行动小组之间的各种信息、命令;负责外部报警及接警。
2、疏散疏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在启动紧急疏散命令后负责现场疏散疏导工作,确保疏散路线畅通,确保人员安全快捷的撤离到指定集合地点。清点集合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3、义务消防小组;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在发生火灾时负责扑灭初期火灾。此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
4、紧急搬运小组;小组由采购部门及销售担任。负责抢救或协助抢救被困伤员、贵重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此小组由物流和人事部门担任。
5、紧急救护小组;由行政部门安排人员担任。负责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并送医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组;由值班经警人员担任。负责或协助进行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现场警戒,治安。
七、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贯彻“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实施应急救援。
八、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需要进行的.现场处置。例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吸附、危险设施、电气设施、管道阀门的关闭;消防自救、紧急搬运;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等。
(1)个体防护;在需要进行现场处置时,处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呼吸防护用品、隔热手套、绝缘手套等。
(2)紧急关闭;为防止险情扩大或出现新的险情在疏散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紧急关闭。应事先制定简明的紧急关闭程序张贴于现场。
(3)消防自救;义务消防员应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达后,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火灾的初步扑救工作。
(4)紧急搬运;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进行人员、物品的抢救和搬运。
(5)紧急救护;在医疗救援机构赶到前,应对伤员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以减少人员受到更大的伤害。
(6)现场警戒治安:为保证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救援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由警戒治安小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的畅通进行。
(7)外部救援支持:按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方式进行求救。报警时语言要清楚、讲清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后应到路口迎候引导救援车辆。
(8)善后处理:在全部救援行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和场外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在专业救援机构的指导下派员进入现场进行再次确认,险情是否已经排除,并检查是否有未被发现的其他隐患存在。
(9)确认险情已经排除,总指挥下达解除紧急情况及现场警戒命令后,各部门人员应有秩序的进入工作场地,检查现场损失情况,并逐级报告。
(10)应积极协助公安、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进行必要的对员工及伤者家属进行安抚。
九、应急响应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即时报告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5)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6)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2、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重伤,无人员死亡),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镇安监站。
(2)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现场。
(3)安全部门应立即带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责任部门组织抢救,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结案后,由安全部门将事故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等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公司总经理。
(二)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6、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 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六)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措施
1、公司保安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等情况,或接到员工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保卫科。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作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2、接报案后,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到达现场确认。保安员、值班人员应携带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3、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并立即报“110”。
4、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5、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6、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7、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3.1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新西兰松板材,建筑木方)、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3.2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3.3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3.4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
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4.1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4.2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
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5.1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5.2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第六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生乡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政府成立新生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办、乡国土所、供电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乡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乡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乡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肖家沟碎石厂、青丫口两处条石厂、高兴村条石厂、高兴村卷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乡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在1个小时内报县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综治办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乡政府值班室电话:。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新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两会”将相继召开,为确保全县人民喜迎新年元旦、春节的祥和平安以及“两会”的顺利召开,按照市卫健委、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三治理一注重”行动,积极践行“安全多操一份心,发展多得十分利”工作理念,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按照“严格执法零容忍,失职追责动真格,安全水平促提升”要求,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隐患,完善台账,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遂川县卫生健康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主任由王云生委员兼任,成员由蒋琳、洪华平、刘庆禄组成,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综合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三、时间和步骤
自20xx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消除事故隐患。
(二)全面攻坚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县卫健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视情况给予通报。
(三)巩固验收阶段(20xx年2月28日至3月15日)县卫健委督查组将开展“回头看”检查,跟踪督办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重点任务
每年岁末年初是事故多发时期,结合消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各单位要以“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消防安全方面。各单位的用电是否安全可靠,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火灾隐患。变压器、输变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有无超负荷用电情况。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等。
2、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刻吸取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1.17”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实验、储存、使用登记、危险废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全面查清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设施、通风及防火防爆设备维护运行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档案。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检查是否存在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是否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是否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是否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4、特种设备方面。排查电梯、氧气瓶、消毒高压容器等设备有无安全隐患,有无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车辆安全管理方面。有无病车上路,有无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的,救护车内的抢救装备是否齐全。
6、“两张表”推行方面。《压力容器安全员岗位执行表》《压力容器安全要素表》《消防安全员岗位安全执行表》和《消防设备及器材安全要素表》和《电梯安全员岗位安全执行表》《电梯安全要素表》“两张表”管理模式是否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要紧盯工作短板,逐一排查各个方向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堵住漏洞;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相关预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防范,严格措施。冬春季节动火用电增多,是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查,分析薄弱环节,盯住风险节点、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要将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对事故易发的岗位安全监管,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安全防事故宣传,确保安全。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开展针对性强的综合实战演练,提升事故救援和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科室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一有情况能够随时应对。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畅通、预警及时、措施有力、应对得当,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实现,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在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要抓手,以“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为根本导向,以昂扬的斗志和坚定的决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力开展打非治违,从严开展监管执法,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重大风险辨识见底和全面管控、重大隐患排查见底和动态清零、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和彻底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安全保障,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为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谢争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张继文为副组长,黄志华、廖铁军、张爱宏、龚淼、杨桂荣、邓家福、罗宗军、易维平为成员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黄志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相关工作事项。
三、重点内容
树牢安全发展观念。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非法违法屡禁不止、风险隐患整治不彻底、各类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等问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当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我镇“打非”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构筑人民防线,严格兑现奖惩,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年初《安坪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清查,以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 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乱象,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一切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深入强力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以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贯实施为契机,动员应急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消防、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能源监管、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执法职责在综合执法改革中有异动的由承接部门执行)精心组织安排,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对高危企业执法要实行全覆盖,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要集中查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条、41条的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25条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0条,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93条、94条、95条、96条和114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罚。同时,对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深入推动落实高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要督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在三年攻坚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一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全程可控。二要分行业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三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四要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五要切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对不认真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风险不可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进程安排
从20xx年10月20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30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广泛进行动员,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分级公开挂牌督办。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声势;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拨打“12350” 或其他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二)攻坚督导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1月15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并对百日大会战情况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逐条整改,严格实施闭环管理。镇应急办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严格督导抽查,并加强调度通报,推动三大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30日)
镇应急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百日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三年攻坚行动中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把百日大会战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其他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态度坚决、作风扎实、措施到位。县安委办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
(二)实行挂图作战。镇三年行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指导。镇应急办将对各单位百日大会战情况(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开展检查、执法处罚、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制度措施、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举报查处数量、行刑衔接案件数量、事故数量)进行月度排名通报。
(三)形成激励约束。对百日大会战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给予鼓励表扬,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对百日大会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予以通报约谈,因工作不实导致事故的,要从严问责。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追究责。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宁波市江东区青少年宫“流动少年宫”之五——余姚市青少年宫舞蹈、表演交流活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的发挥青少年宫教师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兄弟单位舞蹈、表演教师教学探讨,共同感受校外教育资源和成果。为保证本次活动的安全进行,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有序,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平息事端,把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学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原则
对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领导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手,报告、通知、协助有关单位协助处理。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快平息,妥善处理。
三、安全事故组织人员及职能
活动中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能:
(1)快速到达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控制局面,研究决定处置方法。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通知相关单位。
(3)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作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
见。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能: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跟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主任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与带队教师一起组织好其余学生,并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
握第一手资料。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青少年宫主任负责制。
(2)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通知主任,再由主任报告教育局办公室。不得缓报、瞒报、迟报。(若主任不能及时联系上,通知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3)当事人立即通知医疗救援小组成员,并在第一时间把伤员送到附近医院,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内接受治疗。
(4)小组负责老师在第一时间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
(5)安全事故职能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青岛市和平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不断强化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现同和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安全生产“三降一杜绝”的目标,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并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切实降低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遏制较大事故,防止特重大事故发生,实现同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七个创建一争当”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区(市)”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镇(街)”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九定制度”,降低基层安全生产风险,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活动,明确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标准规范,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开展争创青岛市“安全社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活动,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示范队伍”活动,建设一支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安监队伍;深入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活动,激励广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提高素质、建功立业。将“七创建一争当活动”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全力抓好抓实。
(二)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预防生产事故水平
1.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队,深入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开展全员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和高危作业、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工作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倡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形式,提高培训质量,提高一线岗位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运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集中宣教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日常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行动,积极组织参加“安康杯”、“安全生产伴我行”竞赛等活动,推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实效。
(三)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针对各行业的安全管理需要,加快制定一批急需的标准规范。积极推进高危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建立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市内外(包括国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分析同行业、同时期发生的事故规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改进措施,汲取教训,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认真总结基层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生产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制度,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贯彻“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技术研发,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建立运用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自动控制技术,争取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加大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搞好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加快危险工艺和设备的控制改造,狠抓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专项整治,规范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领域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完善道路监控装置,加强道路巡查,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交通肇事者以及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领域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安全督导,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冶金有色、建材、轻工及其他行业都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2.加大“打非、治违、抓责任”力度。坚持经常性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事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3.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青岛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发〔XX年〕46号),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针对全年各个时期的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行动,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改。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1.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以科技为支撑,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好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从严处理。
2.强化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平度市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园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平政发〔20xx〕13号)要求,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内的所有单位都要逐一明确和落实单位主管责任及政府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经费、装备的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强化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
4.强化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镇(街道、园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周至少要有一天时间研究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安全生产制度。
5.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行业、部门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
各单位要针对“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在实施过程中,安监办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安委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要对“基层基础年”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对好经验、好做法要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街道安委会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深入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迅速把深入开展活动的精神传达到基层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开动脑筋、出思路、想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活动的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具体措施。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要抓好学习教育、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检查、整改验收、总结等阶段和关键环节,确保活动效果;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市政府将对全市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宣传栏等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同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并认真总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情况,各企业、各村庄各单位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和11月30日前将季度总结报告和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材料报同和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1
灭火预案
一.网吧一旦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同时要迅速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初起的火灾,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网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和教育局有关加强学院、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会议精神,消除学院、幼儿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和盛市及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联查准备工作,根据遵化市教育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园及周边治安现状,现就幼儿安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园内安全制度检查机构。
组长:戴军;副组长:陈丽媛;成员:王静、袁亮、杨智慧、李杰、卢静新、刘丹丹、王薇、徐雪丽、黄秋菊、陈洁敏等。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院专项负责人:戴军。建筑物及防火设施、体育及孩子游戏设施:陈丽媛。其他:王静、袁亮、杨智慧、李杰、卢静新、刘丹丹、王薇、徐雪丽、黄秋菊、陈洁敏等。
3、园舍安全方面,全体成员每周对所有园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4、学校安全
我们将花大力气加强学校安全,主要抓好设施设备安全、学生校内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把孩子从来园到离园整个过程分为以下环节来把关。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在一日活动中密切关注孩子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①入园环节:不能让生人乘机进园、晨检要坚持一看、二问、三摸、四查,不得马虎。
②晨间活动环节:老师不能只顾打扫、收拾东西而忽略了活动中的孩子,防止孩子在园区内逗留、自行玩大型玩具,玩耍时跌跤。
③做操环节:各个班排队入尝不能拥挤。
④教育活动环节:老师在组织活动时做好充分准备,向孩子交代清楚安全要求,对孩子进行自我防护的教育。
⑤课间活动环节:有机组织,科学安排,防止孩子互相碰撞和奔跑跌伤。
⑥入厕、盥洗环节:管理好并教孩子正确使用洗涤用品,教育孩子不拥挤,防止跌倒碰撞在水池或便池边沿。
⑦饮水环节:饮水桶里的水要保持温热,防止烫伤孩子。
⑧户外活动环节:教育孩子不奔跑、推挤,有次序地上下,按规则玩玩具。
⑨进园、离园环节:孩子进园务必先体检。不能让幼儿乘陌生人车回家,严把门口关。
6、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幼儿园周边治安、交通等隐患排查,净化学院周边环境。强化教育教学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
7、消防安全我们学院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为提高老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我们仍旧将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
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厨房内、案板、刀具、盛料器皿、冰箱等,要无异味、每餐用后洗净抹干、按标准要求消毒。
3、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生熟分开,每餐用后洗刷干净。餐具每餐一消毒,食物置放要有防绳设备,调料装放要有盖。
4、保管室的物品要分类放置,摆放整齐。粮油糖面等食物装放要避免潮湿。
5、要求按人按量按规格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闲余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厨房,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三、班级活动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方面的案例学习和宣传工作,通过案例学习,一是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知道疏忽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通过宣传学习吸取教训,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三是通过学习提高老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做到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四是通过宣传,意识到积极预防是减少或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积极有效的策略。
1、责任到人:幼儿老师负责本班教学区设施安全和所有用电设备的安全。
2、保教人员要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责任区的各项设备设施随时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电线、电器有无破损漏电,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上报维修。
3、户外活动必须有老师看护,活动前先检查场地、设备和幼儿衣着,消除安全隐患。孩子活动时,不得坐着或闲谈,要选择便于监护的适宜位置,随时走动巡视,谨防意外。体育活动要检查器械是否损坏,摆放位置是否安全、稳固,要教给幼儿规范的动作和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提出安全要求,并切实做好指导和保护工作,谨防扭伤和摔伤。
4、活动中老师要经常检查幼儿衣着及随身所带物件,防止幼儿发生吞食异物或其它意外伤害事件。
四、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1、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救助伤员,同时报告园医和园领导,由医生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治疗;幼儿乘车来园途中发生意外,乘务人员必须立刻将伤员就近送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并通知园内有关领导到事故现场处理。
2、食品中毒现象发生后,应迅速通知本园医生、幼儿家长,报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部门,与区级医院取得联系,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将“留样”交医院及卫生防治部门。
3、实行预警通讯制度。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须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幼儿家长、区卫生局、医院、公安局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络渠道。
4、实行事故处理制度。出现事故时,值班人员须立即通知幼儿家长,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迅速进行现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儿,同时报告园领导、家长,由医生视其情况轻重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治疗。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3
随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质量逐步提高,在应急准备、事故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林业生产在出现安全事故后能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林业生产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仙游县林业局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游县林业局本部及局属单位辖区内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各项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工作原则
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台账管理
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档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预案台账(见附件1)。
四、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范围
局属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林场总部及各工区的所有房屋和设备设施、森林防火、粉尘防爆、涉林旅游、林木采伐运输、木材加工以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民爆器材等。
2、发生事故类型
(1)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各工区房屋倒塌或者用火用电发生事故;
(2)涉林旅游、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发生事故;
(3)林木采伐过程发生事故;
(4)生产建筑模板过程中尿醛胶的使用或储存方式不当发生事故;
(5)木材加工企业木制品和边角料的存放不当、加工过程发生事故。
3、风险评估报告
对风险评估范围内的风险点进行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做好存档。
4、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掌握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及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要按时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登记(见附件2),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直接使用。
五、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林业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县林业局第一责任人
第一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其他领导
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县林业局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3)统一协调林业内部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必要时,联系驻地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车辆、物资。
3、各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通知救援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
(3)办公室负责组织运输力量、指挥伤员转送、联系医务人员抢救伤员、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4)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为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5)其他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和其他支持。
(6)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仙游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设在事故发生单位,由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拟订本单位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案;
(2)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
(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需的物品;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由县林业局各股、室、站、所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抽调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制定实施抢救与救援方案,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4)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5)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6)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7)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善后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计划财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地治安、交通秩序;
(2)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4)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
(5)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联络方式
市政府安办:值班电话: 传真:
市林业局:值班电话:传真:
县政府安办:值班电话: 传真:
县林业局:值班电话:传真:
八、启动终止
(一)预案启动
发生事故或者超出下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和较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并执行本预案。
(二)救援终止
1、救援行动结束,由指挥部宣布安全事故救援终止;
2、做好人员安置、补偿、赔偿等工作;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九、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并视情同时向119、120、122报警;并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林业局接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林业局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林业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指挥中心设立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小组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事故危险区群众,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各救援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加强联络和协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三)应急救援结束及后期处置
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救援结束。
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局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救援、事故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由局安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及时对事故开展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十、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三)所有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做到随调随用。
(五)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群众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和公众自救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附则
(一)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责任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行为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三年,即20xx年9月至20__年9月。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4
根据xx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会议精神,为全面加强辖区拆迁工程、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和区级投资的市政等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确保零死亡,力争零事故”的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建设、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自查自纠贯穿始终,暗访督查贯穿始终,问责处理贯穿始终”的原则,以“隐患整改”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治影响我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百日会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建设局、安监局主要领导、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x工业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百日会战”活动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月xx日,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一)召开区“百日会战”动员大会。
(二)相关建设、监理、施工方制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各方方案于xx月xx日报区建设局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x月xx日)
(一)排查步骤: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2、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3、区建设局开展督查;
4、定期召开暗访、督查情况汇报会;
5、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
(二)排查范围:区建设局负责辖区拆迁工程、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和区级投资的市政等工程“百日会战”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三)排查内容及主体
1、开展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从xx月xx日至x月xx日;主要内容:建立园区监管体制,督促园区开展隐患排查;实施单位:区建设局;集中督查时间:xx月x日至xx月xx日。
2、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从xx月xx日至x月xx日;主要内容:“三宝”、“四口”等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单位:园区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辖区拆迁单位;集中督查时间:xx月x日至xx月xx日。
3、开展防范触电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从xx月xx日至x月xx日;主要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及线路架设和规范设置配电箱等;实施单位:园区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辖区拆迁单位;集中督查时间:xx月x日至xx月xx日。
4、开展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从xx月xx日至x月xx日;主要内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拆卸单位的专业资质,专项安拆方案及审批、检测验收及安全限位装置等;实施单位:园区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集中督查时间:x月x日至x月xx日。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单位总结“百日会战”经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严格整改
(一)区建设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百日会战”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设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增加人员,特别是要把懂专业、会管理、有经验的人员调整、充实到监管队伍中来,提高监管整体质量和水平。机构、人员情况xx月xx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备案。
区建设局对辖区拆迁工程、园区工业项目和区级投资的市政等工程要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每旬督查不得少于一次,督查方案xx月xx日前报市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备案,并于每月x日、xx日、xx日将督查结果报市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
(二)开展安全隐患摸排。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xx月xx日前,对在建工地工程项目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摸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工地摸排,摸排人员要认真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督促整改。各单位于xx月xx日前将摸排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三)监理隐患整改台帐。“百日会战”活动要以“隐患整改”为核心,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分类整改台帐,要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到位,逐个销号。一般隐患应在x日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停工整改,坚持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营造良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环境。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施工单位要重点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治理文件要求,杜绝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场责令立即停工,依法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并责成施工企业对所属工地全面排查;同一施工企业有两个以上施工工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扣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天;拆迁工程不能规范操作、野蛮拆迁的,暂扣《拆迁许可证》天。
(五)强化监理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监理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发现隐患未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的及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责令总监理工程师暂停执业,直至建议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六)加强节日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大节假日(含双休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也要在施工作业现场履职;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暗访督查力度。“百日会战”期间,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岗履职,且工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律责令暂停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记不良记录一次,暂扣职业资格证书x个月。
(七)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在“百日会战”活动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对本地施工单位建议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降低资质等级,外地施工单位一律清出xx市场;对监理单位建议停止在我市承接新的业务一年。对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延期办理其《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x个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强安全源头治理。各级建设单位要加强与招投标管理机构联系和协作,明确安全生产经费为工程不可竞争经费,并在招投标环节中确定经费数额。开工安全条件不具备的项目,坚决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经费专款专用,凡是投入不到位的,一经发现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至天。
(九)强化安全培训。区建设局主动联系市建设主管部门在xx月底前,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的'专职安全员全面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建议暂扣其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半个月内重新组织考核,对仍不合格的,建议一律吊销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各施工单位应在xx月底前对项目一线作业农民工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安全防护知识专题教育,并严格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挂胸牌上岗,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十)强化监管人员职责。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xx月xx日前,对监督人员开展一次“百日会战”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在“百日会战”活动期间,监督巡查工作要“严”字当头,监督人员要从严要求并督促建设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在百日会战期间出现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一查到底、严罚到人。对因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百日会战期间依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将事故处理与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职务、晋升、工资、职称和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对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对负责直接监管的人员、科室负责人、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加大行政监管责任的问责力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使其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对在“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中工作措施不力,依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区属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
对因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百日会战”期间依然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将事故处理与区主管部门职务、晋升、工资、职称和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十二)严肃会战工作纪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要坚决抵制“说情风”,确保各项处罚坚决执行;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跟踪监督,坚决查办“说情”行为;从严处理违纪人员。
五、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及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会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建立和落实会战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百日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区建设局安全监督机构和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按照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投入“百日会战”。各单位要明确“百日会战”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将“百日会战”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项目和班组。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区财政落实专项经费,区建设局为所属工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装备;各业主单位,特别是没有公开招投标的工程要专门签订安全生产投入补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约,确保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入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百日会战”,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每周都要在市、区新闻媒体宣传会战成效、推广好的经验、表扬好的单位,同时对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曝光。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三秋”大忙季节即将来临,搞好“三秋”大忙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居主任
二、时间部署:
10月15日-11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持证情况;
2、排查农业机械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3、逾期未检或按照规定登记在作业的;
4、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超载行驶的;
5、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作业的;
6、对外来跨区作业车辆和人员的执法检查是否存在“三无”的督促其离开本地作业;
7、农桥设施是否安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三秋”农忙安全生产氛围,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时间到位、工作到位;
3、突击重点,严格检查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部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大忙结束后,搞好总结,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工作总结,及时通报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三秋”大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6
本公司为生产型企业,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人生安全,有效处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使公司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付保安
副组长:陈建伟
成员:赵向辉,翟兴龙
应急办公室设在专职安全办,应急电话:略
第二条、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 人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二、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县安委会和集团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县消防大队、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利用警报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梯操作工、电工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卫生防疫部门、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并立即停止公司饮食摊点、食堂的就餐活动。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公司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员工,应立即通知员工并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员工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员工,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回公司上班。
2、公司发现患有特殊传染病的员工,要迅速对其进行隔离,及时报打110、120电话请求援助,并通知患者的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公司对传染病所在地及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并作好疫情的跟踪工作。
4、及时将发生的疫情上报公司,迅速将事 故报总经理、卫生防疫部门、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第五条、应急预案生效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7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断电人走。
8、值班领导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9、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因事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代值人员与当值人员负有同样责任。
10、各校加强取暖期间值日和领导带班工作,按时接交,不能准迟到、早退或途中离岗,严禁漏值漏岗。
11、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触电事故。
12、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12、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13、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4、当电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电费,以保证正常供暖。
15、当取暖空调和电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有关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8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