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货物运输应急预案范文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疆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保障自治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供服务,规范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关于限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运输车辆上路过桥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大件货物是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1-4级大型物件。
第三条在新疆境内公路上进行大件货物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承运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大件货物运输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大件货物运输承运人申请运输应具备以下四项要求:一是具备合法的大件运输企业资质;二是拥有合法的大件运输车辆;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大件运输方案;四是大件运输从业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上公路行驶前,承运人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承运人初次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大件货物运输企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
(四)运输企业制定的大件车辆运输方案,包括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五)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照片;
(六)委托办理时,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承运人应如实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供第七条中所要求的资料。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对承运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及办理许可手续,并在1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大件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具备一定资质的机构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论证后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从事上述活动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批准期限内,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的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大件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必要时应当对车辆进行护送。由此产生的运输路线、桥涵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修建便道)、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第十二条上述条件符合后,由公路管理机构发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凡经批准获取《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沿途不再进行超限检测。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大件货物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对大件运输车辆未经批准擅自行驶的路段,应由公路管理机构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勘测,确定损坏的公路、桥梁的`项目、数量和程度,制定修复方案,计算修复费用,赔偿及修复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公路管理机构还应根据情况对承运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经批准进行大件货物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五条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十六条 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大件货物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第十八条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大件货物运输。
第十九条为保障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及公路桥梁安全,路政管理部门在护送过程中,应在大件车辆通过桥梁时提前在100米外对来往车辆进行双向管制,待大件车辆驶离桥梁100米后,方可放行其它车辆。
第二十条在公路上进行大件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应当自觉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在遵照本规定的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大件货物运输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提高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全站职工、乘客生命与公共财产安全,使春运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现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特点,制定《20xx年汽车客运站春运应急预案》,以确保我站扎实、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高峰期的突发事件。
一、应急求援
1、应急救援机构的设置
本站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为适应应急救援的需要,特成立本站“应急求援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骨干组成。
2、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联络协调办公室、班车紧急调配组、疏散指挥组、电脑系统维护组、消防扑救组、数据信息上报组、医疗救护组、设施抢修组、后勤供应组和小车组组成。
3、应急救援指挥部小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处理各种站内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各组必须尽早准备相关应急事宜,确立救援程序、救援责任,以保证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及时消除。
(2)、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全局性工作,对重大事情迅速、果断地决策,并及时发布相关命令,保证全局性救援顺利开展进行,若总指挥不在站内,由副组长负责统筹。
(3)、联络协调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时受理各种紧急报告,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全面向外联络救援力量、对内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各小组的现场救援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各个环节紧凑、及时、有效。
(4)、班车紧急调配组:当大量旅客滞留或大量客运班车误班不能及时输送旅客时,负责联系就近运输企业,请求紧急运力支援,尽快疏散旅客,解决旅客滞留问题。
(5)、疏散指挥组:事故发生时,迅速指挥稽查、场管工作人员疏散导场内车辆,保障车辆向安全地方撤离。指挥在场各岗位工作人员疏导人流,指引逃生路线,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地撤离现场。
(6)、电脑系统维护组:负责电脑系统运行正常,确保客流高峰电脑系统的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前台电脑出现死机现象。
(7)、消防扑救组:协调指挥做好救灾抢险工作,指挥义务消防员,调配消防器材、救援物资,实施抢救,力争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扑救灾情,减少损失。
(8)、数据信息上报组: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应急现场的发班情况。
(9)、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简易的医疗救护重伤员的转院工作,以及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护、检测和药品供应。
(10)、设施抢修组:负责站场设备的抢修,保证站内设施、电力、供水正常运作,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运转停顿。
(11)、后勤供应组:负责站内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采购,保证补给用品充足,保障一线工作不受影响。
(12)、小车组:负责紧急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的接送或救援物资的运送,司机直接受总指挥调配。
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旅客大量滞留应急措施:
(1)、业务科将滞留人数、滞留工作人员搭乘的省份、滞留原因、已滞留时间、目前旅客情绪等情况调查清楚,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2)、总指挥协同各应急救援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的紧急度和本站运力情况,决定是否向外单位借调运力。
(3)、需外借运力的,由班车紧急调配组统筹,调度员协助,联系本区或本市范围内可借用运力,就近解决增援车辆。
(4)、业务、调度员延长办工时间,联系运力,调度车辆,或组织服务员为需退票的旅客办手续、安排旅客改乘同方向车辆,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人员滞留。
(5)、开通广播,耐心解说旅客滞留原因和应急调配运力疏导旅客的措施等等情况,稳定旅客情绪。
(6)、调拨一笔款项,预备大批量退票时为有需要退票的旅客办理退款手续。
(7)、开放站内的临时候车室、办公场所、餐厅等室内场地供旅客候车,避免滞留旅客夜晚露宿遇到寒风和天雨的袭击。
(8)、将旅客安排到用于应急的广场、临时候车室或工作人员宿舍暂避。购买大量干粮,以及与饭堂或附近的餐馆联系,向场内旅客派发食物、食水。总之一切从旅客需要入手,确保滞留旅客不受寒、不受雨、不受饿。
当本站运力不能在预定时间内运走旅客,难以维持本站秩序情况下,采取以下措施:
(9)、由联络协调小组向春运办报告,将站内旅客滞留情况如实反映,请求春运办向有关部门申请增派运力,请求公安、交警维护客运总站治安及维持附近主要出入道路的交通秩序。
(10)、当以上援助力量进站后,客运站一切工作人员、设施均无条件接受调配。积极配合市运管处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疏运旅客,主动协助市公安、武警工作人员了解车站地形、维护客运秩序。
(11)、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滞留时间的长短和滞留工作人员的多少,启用后备的安置场所,减缓车站的压力。
(12)、速请电信部门进场增加临时的公用电话或通讯设备,方便滞留或误点的旅客把平安的信息传递回家。
2、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1)、如果UPS不能正常供电,电脑系统维护组应立即通知电工班配合,启动后备发电机,恢复售票、检票系统的正常供电。
(2)、服务器瘫痪的可能较小,但也必须做足应对措施。首先准备好后备服务器;
其次,若发生故障,应将最新的备份的数据库拷贝到次服务器上,更改相应设置,逐步恢复售票、检票等工作。有必要电脑公司协助的,由电脑系统维护组联系。
(3)、若某一区域的网络不通,可即时启用备用干线恢复该区域的网络连接;
若某处的网络不通,就近嫁接集线器,临时拉线进行连接。
(4)、若一线的`电脑损坏,可从非主要岗位暂时调换使用,避免这一线工作的脱节,造成部分售票或检票工作的阻塞。
3、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在灾情附近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灾情发生后,马上利用通讯设备报告联络协调办公室,报告完毕后必须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赶往灾情现场。
(2)、联络协调办公室立刻通知消防扑救组奔赴现场。
(3)、消防扑救组到达现场后,火速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线路引起还是火源引起的。如果断定是线路引起的,必须通知设施抢修组派出电工把电源切断,保证抢险工作人员的安全。
(4)、义务消防队队长迅速判断灾情轻重、受灾面积大小、受影响工作人员众寡。过程必须实时向总指挥报告。
(5)、如果火势较轻,没有波及旅客安全,财物无大损失,待义务消防工作人员扑灭火源后,总指挥可考虑辙离现场的救援小组,随后必须要总结此次经验教训。
(6)、如果火势猛烈难以控制,受灾面积较大,站内工作人员受到波及,旅客出现恐慌情绪时,总指挥指示各应急救援小组各就各位,全力投入到现场救助中。
(7)、联络协调小组拨打火警119、120、市内各大主要医院及通知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请求救援,确认联系后,应急指挥部安排专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救护车。
(8)、消防扑救组继续尽全力扑救,并安排人手封锁灾场,阻止旅客误闯造成工作人员伤亡。在消防工作人员到来之前,尽可能得用站内消防设施控制火势,阻止灾情的漫延。
(9)、工作人员疏散指挥组随即在业务室拉响警报,并利用广播提醒旅客远离受灾点,不要互相推挤;
要求场内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协助清场,指挥旅客有序地向空旷的广场逃离,避免工作人员伤亡。
(10)、车辆疏散指挥组调动当班场管员把守各条通道、各个出口,手执红旗,指挥车辆离场。
(11)、医疗救护组对受伤的工作人员及时救治,对重伤者重点照顾,按救护程序正确处理,等待转送医院的救治,当救护车未能在短时间内赶到接收重伤员时,应急支援指挥部可迅速安排紧急小车组,送重伤工作人员往附近大医院就医。
(12)、若站内用于救护的药品不足,由后勤组根据医生嘱咐到指定地点购买。小车组配合运送物资。
(13)、设施抢修组必须想方设法保证供水的正常,并及早通供水部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14)、当消防车辆和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灭火以及医疗部门实施现场救护后,总站所有应急小组及工作人员均接受以上部门调配。
(15)、火灾扑救完毕后,消防灭火组负责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及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灾情过程的记录和存档。道路货物运输春运应急预案2
20xx年春运工作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实现为其40天的春运“确保安全、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目标,有效确保电煤、成品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春运办公室设在航行监督科,任办公室主任。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下列车辆、海巡艇及各站点的快艇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能随时被调用。
1、苏D837C7、苏DLG060、苏DLA812
2、苏海巡0401、苏海巡0403、苏海巡0404、苏海巡0405、苏海巡401、苏海巡405、苏海巡408、苏海巡410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的全体成员手机、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对讲机电池必须充足电量并处于开启状态,以方便通讯联络,遇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春运期间,12395水上搜救电话及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监听,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听从处春运办公室的调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对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航道疏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并做好台帐记录。
2、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外出(出范围),必需向潘红兵组长请假;应急小分队所有成员如外出,必须向吴志明队长请假。
元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的旅游船、危险化学品码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供油船舶(站点)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船员和加油站点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船舶的适航情况,查相关单位落实冬季“五防”措施的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送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重点航段的巡航检查力度,严防造成大面积的航道堵塞情况。
1、各签证服务点接到水上交通重大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处春运办公室报告,消除险情后,由海事处将发生的险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防止信息倒流。
2、遇到发生重大事故,海事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搜救和调查处理工作。遇有死亡事故,及时通报水警大队,并与水警大队联合处置。遇有沉船事故,及时在沉船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维护好现场的通航秩序,同时通知航道部门立即组织打捞及时清障,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航道通航。
3、遇有航道堵塞事件,按“x市地方海事处防堵保畅应急预案”执行。
4、加强对城中河进行巡航,加强对船舶停靠秩序的管理,防止船舶停靠秩序混乱而造成航道堵塞。
5、针对冬季雨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较多的特点,各签证服务点必须及时收听和公布水文、气象信息。 6、坚持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制度。春运期间,用电话联系来掌握风景区的游客动态。
7、以远程监控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强码头秩序管理,加强船员持证管理,坚决制止旅游船超载航行。
大件货物运输应急预案范文 篇3
1.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使运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厂内交通安全而设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必须切实抓好运输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种作业、复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防止厂内运输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隐患整改制度
厂内运输生产的隐患整改是为了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坚持PPCA循环为最好。
5.安全监护制度
厂内运输情况复杂,有时又是多台设备联合作业,有时又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厂内运输的安全监护制度。
6.运输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厂内运输事故复杂、必须明确规定分析报告程序。
7.厂内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点管理制度
这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实施重点控制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生产作业形式,危害能量大,易发生各类交通运输灾害性事故的道路区域和运输生产场所。
8.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运用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统工程、行为科学,“FTA”分析、人体生物节律的运用等等,为了深入扎实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环保方针、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以加强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纳入单位正常管理轨道。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体现了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为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
11.防火制度
厂内的运输单位是防火的重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防火规章,以防止火灾发生。
1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
厂内交通安全标志是反映厂内交通情况的一种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为了实现厂内交通畅通,保证静态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3.机动车安全检验规定
该规定中明确了三检内容,规定了检查项目以及奖惩办法,促进设备完好。
14.冬季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发生运输事故。为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制定相应措施。
大件货物运输应急预案范文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镇原”,根据《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庆阳市“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交法字〔20xx〕20号)要求,经汇报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15日开始至20xx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大件货物运输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面落实,要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制定好人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参与培训,尤其要保障重点对象的培训,确保生产经营与培训两不误。培训机构要在培训中注重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环节,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教学实践,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要针对部分基层员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做到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
(三)加强考核,建立档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结束后为每家参训企业、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编印成册,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并于当期培训结束后3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所有报备材料必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谁培训、谁签字、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