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1
为了有效预防实验室污染,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发生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侵害;
3.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当出现以上适用范围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管理小组
有危险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制定实验室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对于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5.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见处理程序)。
2.建立检验科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安全事故有关的人员伤害应立即报告。
3.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应急控制措施
1.对实验室安全事件综合评估
1.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对污染的物品、区域、侵害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1.3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对于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源的丢失或被盗事件,应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2.现场控制措施
2.1根据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或实验区。
2.2对于受到实验室安全事件影响的病人实行就地报告,通过“绿色通道”送至实验室人员感染救治点。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3.对于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4.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5.样本、菌(毒)种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必要进行人员疏散。
3.追踪监测
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对于受到侵害事件的实验室人员,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应急处理程序
1.一般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1.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1.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1.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1.5微生物感染性标本,菌种,菌种保存液泄漏时,先用吸湿材料吸干,在用20__mg/L的含氯消毒剂覆盖1小时以上后,再按常规清洁。
2、严重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中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第二章第四节急性化学性伤害调查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置。
六、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2.人员培训:加强对涉及实验室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3.监督检查:实验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实验室检查制度。
4.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工作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2
1引言
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引起燃烧、爆炸、泄漏,导致人体灼伤、中毒、溃烂、死亡和环境污染等事故造成的灾害。
很多学者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风险及危害性进行了研究[1-7],但系统地针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演习的研究却很少。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要求高、难度大、组织复杂,其救援过程涉及侦检、警戒、输转、稀释、洗消、灭火、救援、人员疏散、安全防护、通信联络、器材保障等诸多环节多方面内容。因此,为了有效应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指挥部事先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的发生、特点、规律、处置程序全面把握,调查分析实际情况,力求周密细致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模拟演习,以有效开展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原则、任务、要求、依据及方法与步骤
2.1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实施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原则。一是必须把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放在首位,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必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完善预案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三是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积极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
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
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是一种特定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又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社会某一个行业或部门都很难单方完成,必须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各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统一的救援力量体系,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基本任务
通过广泛开展调研和科学评估,确立预案制定的具体对象范围;选取最大危险源对象,立足人员装备,着眼复杂的多种灾情设定和最不利的救援条件,遵循应急救援行动特点与规律,分析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对策与措施;通过演练、测试等多种形式验证预案,确保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成为应急力量想用、好用、实用的救援行动依据。
抢救受害人员是实施救援预案的首要任务。及时、有序、有效地进行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灾害损失的关键。
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方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在撤离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对事故外逸的有害有毒物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洗消,消除危害后果。
事故发生后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估算事故灾害的危害程度和范围,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灾害调查工作。
2.2关于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应急救援预案可分为国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国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国家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地方应急救援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等5个层次。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坚持“瞄准实战、规范实用、体系完整、管理科学”的原则,明确对象、合理分类、统一标准、健全审批应用制度等,为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主要体现在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救援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提高响应能力,降低事故后果,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便于与应急救援有关部门协调联络;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
2.3编制化学危险品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依据及方法与步骤
编制预案的要求
编制化学危险品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坚持科学谨慎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行领导与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定相应的预案内容。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要制定出不同类型的专项预案,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等,分级、分类制定预案,同时做好各预案之间的衔接。
一个系统(单位)的不同类型的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科学地统筹安排救援力量;预案必须结合本系统(单位)的实际条件,在立足国内,立足本地的基础上合理配备应急装备、器材,为今后的装备器材维护保养提供便利条件;预案必须具有权威性,明确各级应急组织、人员等职责,加强彼此之间的通力协作,提高应急救援的整体效能;预案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才能实施,同时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保障;定期组织演习和复查,以便能更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做到适时检查和修正;应急队伍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建立详细的人员基础资料和培训档案,应急人员必须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方能上岗;各专业救援队平时要组建应急人员队伍并落实相应的装备、器材,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装备器材性能完好有用。
编制预案的方法与步骤
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是制定预案重要的第一步,是制定预案的基础和前提,收集的内容与上文预案制定依据的内容一致。
全面分析、科学评估。其内容包括化学危险源分析,危险度评估,救援力量分析等。
分工负责、组织编写。该工作必须在统一领导下,指定专门的部门牵头组织,吸收有关单位参加,共同拟定。
实地勘察,反复修改。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的专家、领导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如重点目标区的周围地形、环境、指挥所位置、分队行动路线、展开位置、人口疏散道路及疏散地域等实地勘察、实地确定。预案拟制后还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和专家进行评议,使制定的预案更清楚、更科学合理。
2.4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
应急救援预案是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性质、影响范围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等的预测结果,结合本系统、本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应急措施。它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实用性,要制定切合实际的预案,必须依据确切的各种资料,一般包括下述内容:
①有权威性的应急指挥组织系统情况;
②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③调查并准备有关图表,包括城市地图,城市交通图,城市水系及管道分布图,重点防护目标分布图,建筑物情况图,人口情况图,救援能力分布总图,检测、化验力量分布图,连续3年的气象资料,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能力调查表等;
④调查应急事故状态下所需应急器材、设备、物资的储备和供给保障的可能性;
⑤选择2~3个撤离安置点和对撤离路线上的休息站的实地调查。
3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3.1基本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情况判断。包括危险源情况的判断,地理简况的判断,气象概况的判断等。
事故等级。包括事故等级内容和事故等级划分,如明确厂级事故、区级事故、市级事故、特殊事故的划分、各自的目标等级、毒物泄漏量、伤害范围、损失程度、责任划分及处置办法等。
明确各重点目标的救援组织和平时管理及一旦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范围。
确定救援队伍的组成和任务。明确指挥救援力量的范围、重点防护目标、平时的任务、指挥所的位置等。
各种保障。包括通信保障、运输保障、工程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等。
对制定预案和落实预案的要求应根据其潜在的威胁和现有的救援力量,制定出基本预案和重点目标区救援预案,并按预案具体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对指挥机关、救援分队平时应急训练的要求,应根据指挥人员和救援分队所担负的任务进行训练,一方面熟悉目标区的情况,另一方面要进行模拟训练,提高指挥机关和分队的指挥能力和救援水平。
3.2重要目标区救援预案
重要目标区的救援预案是一个实质性的具体行动方案,它是各分队实施救援的依据。此类预案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①事故预想,根据调查资料建立数据库,对危害结果预测:全剂量分布;三种剂量(严重危害、中度危害、轻度危害)标准下的危害纵深;三种剂量标准下的危害面积及伤害人数。②救援决心,主要指救援指挥者的指导思想,采取的手段和达到的目的。③任务区分,明确各救援分队的名称、机动路线、展开地区、救援目标和任务④人员疏散,包括疏散的时机,疏散的范围,疏散的地域,机动的路线,疏散方法和保障等。⑤组织指挥,包括指挥机构的组成,任务,权限,位置,指挥所开设时机等。
4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演习
4.1演习的分类
演习分为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三类。
桌面演习是指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运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演习活动。主要特点是对演习情景进行口头演习,一般是在室内举行,主要作用是演习人员检查和解决应急预案存在问题的同时,获得一些建设性的讨论结果,可以锻炼演习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应急组织相互协作,明确职责划分。桌面演习方法简单、成本较低,主要用于为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做准备。
功能演习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活动举行的演习活动。功能演习一般在指挥中心举行,并可同时开展现场演习,调用有限的应急设备,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查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应急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功能演习比桌面演习规模要大,需动员更多的应急响应人员和组织,必要时,可要求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机构参与演习过程,因而协调工作难度增大。
全面演习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习活动。全面演习一般要求持续几个小时,采取交互方式进行,演习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响应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战性演习,以展示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种演习类型的最大差别在于演习的复杂程度和规模,所需评价人员的数量与实际演习规模、地方资源等状况有关。应急演习可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演习应以若干次桌面演习和功能演习为基础。
4.2演习基本内容
演习的基本内容是根据演习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一般应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各演习科目时间顺序并合乎逻辑性;各演习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工厂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厂内应急情景;厂内应急抢险;急救与医疗;厂内洗消;染毒空气检测与化验;事故区清点人数及人员控制;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居民对毒气的防护;通讯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由于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信息报告与发布;居民及无关人员的撤离以及有关撤离工作的演习内容;防护区的洗消污水处理及上、下水源受污染情况调查;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包括防护区居民房屋内空气、器具的消毒;当时当地的气象情况及地形、地物情况及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危害程度的影响;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以上这些内容仅是一般情况,还应该根据演习的任务增减上述内容。
4.3讲评和总结
演习后的讲评和总结是演习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时间安排上往往要长于演习时间。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并报上级。对于每个救援专业队来说,通过讲评要写出书面报告送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对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建议;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对演习指挥机关的意见等。
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报告汇集写成综合报告。
4.4对预案的修正
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要通过实践考验,证实该预案切实可行后才能实施。因此在演习评价和总结以后,要根据评价、总结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认为确实需要修正的预案内容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修正完毕,并报上级批准。
5结语
通过上述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习的分析讨论,对相关单位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提供一些有益的探讨。但是只有经过现场实战演练以及有计划地进行实战模拟训练,才能发现新问题,不断完善化学危险品事故灾害的预案。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根据“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保障车道畅通”为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4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过高管中心所属收费站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站长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征稽股是事故处置职能部门,办公室是事故处置日常管理部门,收费站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2.1征稽股职责:
(1)在发生化学危险品泄漏等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资及车辆供应。
(4)当危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2.2日常管理办公室职责
(1)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周期,日常检查。
(2)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4)定期检查收费现场灭火器、消防箱、防护用品(防毒面具)是否符要求,如发现不符合的应立即更换。
(5)建立经常经过收费站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台账(车牌号、所装物品、如何处理)。
(6)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1、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进行培训和模拟演练。
2、预案的培训
3、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和程序的实施内容和方式。
4、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熟知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5、熟练掌握器材装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熟知灾害现场的危害、危险特性,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
8、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练。
9、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的模拟演练。
2.3应急通讯:
领导、现场组织人员应急电话号码:
各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应急电话号码:
报警电话:110
医院门诊电话:
2.4危急事件的表述
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是火灾爆炸、泄漏,易燃化学品的泄漏处理不当,随时可能转化为火灾爆炸事故,而火灾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的蔓延而扩大。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易造成多人中毒事故发生。
2.4.1当有装有化学危险品车辆经过收费站发生大量泄漏或火灾情况时,当班人员根据以“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保障车道畅通”的原则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站长和职能部门。
2.4.2撤离事故现场时应迅速戴好防毒面具(每个收费亭内都有)往上风、安全处撤离。
2.4.3职能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报警。
2.4.4根据司乘人员提供的情况(车辆装载何种物品、多少数量、如何抢救)或与车辆所属单位联系后根据所取得的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合理措施组织抢救。
2.4.5当车辆发生火灾时,根据司乘人员提供的情况(车辆装载何种物品、多少数量、燃烧后是否会发生爆炸、如何抢救)或与车辆所属单位联系后根据所取得的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合理措施组织抢救。
2.5危急状态消除,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行动
2.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现场工作是否继续。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4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5
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化学危险物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会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化学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单位自救和对事故单位以及事故单位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担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危化办)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化学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化学事故重点区域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四)对群众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学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写出化学事故报告。
第六条区域内的单位、部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安监局指导下,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定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对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四)在发生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
第七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物品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分管领导人负责。准备工作由生产、安全部门或指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区安监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本单位存贮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情况;增加或转产主要的危险化学物品品种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周围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五)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自救,参与联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发生时,协助做好事故区周围群众的防护和撤离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第九条担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保障救援的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队伍,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和医疗救护队伍,测定危险化学品对人员危害的程度,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救护。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五)邮电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六)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七)卫生、医药、物资等有关部门应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救药品、器材和物资,以应急需。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应按职工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组织兼职防化队伍,担负本单位的自救任务,并按重点区域联防要求执行支援外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其设立的专职消防队应兼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由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设备状况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在危险部门要害处均应设置相应的监测报警装置。
第三章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
第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确保职工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进行自救。事故单位应随时向消防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消防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立即通报区安监局。
(一)区安监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检测队伍赶赴现场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点区域在接到报警后,应按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救援。
(三)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在救援过程中,对危害较大、需要其他社会力量救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监局组织实施社会救援;事故范围跨区、县时,立即报告市危化办组织社会救援。
第十五条区安监局可根据救援需要组织指挥部,指挥部在实施救援时有权调动本辖区内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实施救援。
第十六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则,先由运输人员自救;必要时可请求本单位或事故所在地区的.安监局和单位组织救援。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七条区安监局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十八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经费,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的经费及企业组建队伍的人员经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条因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直接损害的赔偿由事故单位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当所属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
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由市、区(县)二级组成,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运输的副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局属各处室领导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2)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响应,统一领导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发布调度指挥命令;
(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4)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5)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6)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
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储备、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保障所辖公路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所辖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客运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各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议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染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负责与气象、地质、卫生计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传输机制;
(2)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运管机构必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领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Ⅱ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指令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区(县)级政府出现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超出区(县)级保障能力,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援助请求时;
(5)多个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可能出现运力紧张时;
(6)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必要时,向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4.2.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区(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区(县)级交通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区(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Ⅰ级响应启动后,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和成员单位。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市、区(县)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市、区(县)两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市、区(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1)Ⅰ级响应终止程序。当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2)Ⅱ级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局或区(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应急运输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公务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
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
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较大规模的实战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8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9
为确保我项目部道路管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煤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与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二、道路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第一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并停止施工。
2、当机立断,尽快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方,防止二次伤害。
3、立即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进行自救,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加强支护和支持加桩板等,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
5、如由周边弃土、堆料或其他机械设备施工所致,则迅速运走弃土、堆料和机械设备,并派专人负责基坑土体隆起和开挖时周边的位移与沉降变化的监测工作。
6、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令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7、指令善后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现场安全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和相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及上级机关。
三、应急物质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四、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安全员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施工员手机:
五、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2、要求心肺复苏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意的放弃。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时,我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
二、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四、预案启动条件
1.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指挥组织
县政府成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消防队、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段、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应急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统一发布。
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参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
3.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按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卫生、消防等部门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根据相关指令,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预防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关嫌疑人;负责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积极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2)消防部门: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故伤者转移到危险区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车辆所载的危险物品性质特征未明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会同安监、环保部门对危险物品的'性质特征进行分析,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灾情。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证管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途经水库、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标志、减速带、标线及防撞护栏、护墩、护坪、护墙、避险车道,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程;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协同安监部门对事故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驳载、转移,妥善处置事故车辆;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卫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防护指导,组织实施受污区域卫生防疫工作。
(5)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出相关处置措施,解决救援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负责指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事故车辆的临时停放场所,对妥善处置事故车辆提供专业指导。
(6)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确切的环境破坏程度指数,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详实依据和方案;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对城乡水源地、水库、河流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公路设立警示标志;负责水库、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协助进行污染治理,及时提供有关水文资料,参与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评价,并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地区群众生活用水工作。
(8)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的质量监督;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罐体实物及安全阀质量、大罐小标、危险化学品的“混装”等违规行为引发的各类突发事故,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
(9)气象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10)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11)民政部门:做好救济物资发放、危险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讯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3)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报道口径,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并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14)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辖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组织指挥。
六、预警与响应
1.预警
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引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预警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
(1)县政府应急办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组织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质监、环保、卫生等有关监管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情况。同时,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报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转移联单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门核准后,将道路运输转移联单连同详细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移送安监、交通运管、环保部门等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范应对措施。
(2)加强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新车上户关和车辆年检审验关,严禁不合格车辆非法上路;二是质量监督部门要严把槽罐容器检验关。对于槽罐车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坚决杜绝“大罐小标”私自改装行为;三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挂靠经营行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在重要的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区的公路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警示标志,通过的涉危车辆应由交警部门对通过时间、路线、承运的危险货物、重量等进行审批,并由交警部门通报沿线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4)县政府应急办为处置危化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单位发放应急通行证,有关的公安、交通运管部门等部门开设事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部门及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响应
(1)应急程序启动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②县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预案。接到应急报告或指令后,各有关成员单位于15分钟内派员出发,赶赴现场指导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应急救援。
(2)现场指挥与控制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指挥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信息通报与发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导协助县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污染情况;三是向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等。
①掌握引发事件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特性,受污染区域及可能涉及范围等,控制污染事故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
②对已发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扩散、蔓延;
③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④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联动应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信息发布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通报当地政府。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七、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
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终止由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并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应急处置有关部门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2.现场恢复
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终止后,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八、信息报告
1.信息受理
县人民政府及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报,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2.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报告;事件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九、后期处置
1.总结与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参与处置的成员单位应将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适时组成事故处置调查评估小组,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评估。
2.结案归档
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故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档备案。
十、安全防护
1.环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事件发生地周边居民的安全防护
(1)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涉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除应急救援人员外,禁止他人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影响范围及程度,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疏散范围及方式,迅速安排专人对周边居民实施紧急疏散,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员在低洼处滞留;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属地政府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对受灾居民实施安置,并配备必要物资及应急装备;
(4)选择地形有利的位置设置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并配备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在更大范围内向事发地周边居民告知应急防护措施,减小事件的影响。
十一、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处置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2.技术保障
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库,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3.经费保障
设立环境应急专项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现场应急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普及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11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12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市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
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
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
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 篇13
为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1号)和《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靠科学、安全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3个级别:
(一)Ⅰ级事故:是指事态非常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剧毒化学品严重泄漏、水体等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现场周边居民,需实施跨区域交通组织分流。
(二)Ⅱ级事故:是指事态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处置时极可能造成泄漏,或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或者剧毒品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等,双向交通中断需要分流和事故周边群众需要疏散。
(三)Ⅲ级事故:是指事态一般,事故没有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但处置困难,有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对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应急指挥体系
(一)地市级指挥部:市政府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的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Ⅰ级事故相关事宜。
(二)市、区(县级)级指挥部:各地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当地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Ⅱ级事故相关事宜。
(三)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官,安全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副指挥官,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城管(燃气办)等部门领导参与处置工作。
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现场指挥官由高速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如达到Ⅱ、Ⅲ级事故,需报所属地段的辖区政府;如达到Ⅰ级事故,则需报江门市政府。
五、部门分组及主要职责
为使现场应急处置有序、安全开展,根据粤府办〔20xx〕14号的要求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各级指挥部设置以下相应工作组:
(一)现场交通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门组成,公安交管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控制肇事司机等;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和减少交通拥堵。
(二)抢救治疗组:由卫生计生、消防、医疗、职防等部门单位组成,卫生计生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救治工作;在事故达到Ⅰ级、Ⅱ级时,根据需要对受污区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三)安全评估组:由安全监管、消防、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治安等部门组成,安全监管部门(涉液化石油气和天燃气则为燃气办)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承压盛装容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实施。
(四)交通拯救组:由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公路管理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拯救、起重的车辆或相应的运输车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统筹并落实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的驳载、卸载、转移等工作;评估拯救作业量、难度、危险性和应急拯救费用处理。
(五)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卫生计生、水务、城管、农业等部门组成,环保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环境污染物监测结果,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依据。
(六)现场保障组: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及经济和信息化、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组成,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领导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电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现场相关电力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当地镇、街负责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事宜。
六、应急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达到的三个级别,对应实施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由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报告江门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门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并可通知现场保障组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二)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启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请求成立市、区(县级)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三)Ⅲ级响应:发生Ⅲ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的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
七、现场处置工作安排
(一)现场警戒。先期到达现场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员要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秩序,协助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交通组织。公安交管、路政部门要指挥应急工作车辆和执行抢险救援任务各种车辆通行;要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导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现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三)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对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指挥和实施。
(四)环境监测。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需及时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提出意见供指挥人员协调、处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方案,现场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抢救伤员、排除危险和施救拯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协助指导拯救。
(六)群众疏散。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根据安全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或方案,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疏散,保证现场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现场清理。公安交管部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如属爆炸、燃烧现场,应知会公安部门其他警种参与勘查;拯救作业完毕后,路政、公路养护等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设施,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后视路况安全程度再恢复交通。
八、落实预案的相关要求
(一)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制定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明确和细化落实的人员、做法和责任,并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要切实保障联络体系。应急处置的联系方式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的分管领导报备的联系方式为准,因分管领导调动或调整没有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交管部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联系而影响应急反应的,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要提高指挥处置效能。对现场指挥官发布的通知、指令,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响应及行动,落实应对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门领导或专家等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官报到。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就处置期间的各部门的联系报告、反应时间、反应措施、工作成效和改进方面进行总结,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四)要建立技术专家信息。江门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信息库,由安全监管部门和燃气办实行分类管理,保证能够调度相关专家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要落实救援装备储备。各级安全监管、质监、城管(燃气办)部门要掌握本市辖区和周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盛装容器、储存产品的种类、运输车辆状况的应急救援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保证能及时调度和赶赴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