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范文 篇1
根据东文明办发〔20xx〕7号文《关于印发〈东源县深化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十星级文明户”的示范引领作用,顺天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顺天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为重点,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优树模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创评原则
按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通过组织农村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激励农民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内容及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自主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引导家庭成员记住乡愁、造福桑梓,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二)遵纪守法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家庭成员无参与“黄赌毒”,无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等不良行为;家庭成员一年内无受到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守法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偷税漏税,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集体上访,依法办事,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广泛传播、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有序参与村民议事决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三)遵德守礼星:讲究社会道德,具有正义感,面对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敢于发声。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奋斗星: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开拓致富项目,带头创业增收,把小规模家庭经营融入规模化生产,致力成为精勤农民、助力发展精细农业、精美农村,做到田里有禾、园中有菜、屋前有鸡(家禽)、塘里有鱼。引导家庭成员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增强增收致富能力。自觉抵制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风习。
(五)和谐友爱星:传承中华传统孝道,家庭和睦,家风民主,男女平等,友善邻里,团结左右,扶助老弱病残,助人为乐,无争吵骂架行为。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倡导诚实劳动、真诚待人、诚信经营,重质守信、履约践诺,积极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制假销售、欺诈瞒骗、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七)崇文尚学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尊师重教,子女完成或正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无辍学失学现象;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文体活动;积极学习掌握1—2门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提倡科学精神,学习科学知识,积极参与乡风评议,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八)环境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关注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倡导健康饮食,推广分餐公筷,拒绝滥食野味。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九)助人为乐星: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十)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能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大力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合土地流转、征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的;
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4、有非法闹访上访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由镇党委统一指导,各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各村成立考评委员会,由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干部代表2名、普通党员及群众代表各2名组成。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考评委员会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考评委员会自荐。
(三)村级审核。考评委员会将各村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镇纪委监察办、综合治理办、派出所、综合服务中心(计生)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考评委员会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并如实填写《顺天镇村级“十星级文明户”现场评审表》,对每星别至少获得80分以上的作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考评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小组公示及村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考评委员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
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如下奖励:
1、物质奖励:奖励金额每户500元奖品,经费由镇政府统一发放至各村,奖品由各村负责采买。
2、精神奖励: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并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镇委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七)颁奖仪式。
以表彰大会或表彰晚会形式进行。
表彰大会参会人员为村民代表、获星文明户、村“两委”干部及镇驻村工作组。大会议程主要包括:各村党组织书记作汇报性发言,获星文明户代表发言,驻村领导发言;最后由驻村领导及各村党组织书记共同颁发奖金、奖品及星级牌并合影留念。
表彰晚会要积极动员本村群众参加,晚会节目由各村组织筹办,以聘请表演队+自备节目形式开展,节目时长1—2小时,由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表演节目结束后对获星文明户进行集中表彰,颁奖人为驻村领导及各村党组织书记并合影留念。
(八)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23日—11月30日)。各村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所有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总结本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组成的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共服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任主任,负责指导联系各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各村党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评星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健全机制,动态管理。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以一年为周期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把创星成果与诚信建设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农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范文 篇2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0713-332,电子邮箱。
农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范文 篇3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农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范文 篇4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__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四、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五、管理办法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六)报送办法。各村请于7月29日前推选3户“星级文明户”,将《台山市“星级文明户”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发至党政办邮箱,邮件标题为“xx村星级文明户”,一户一文档,文档标题为“xx村委会+人名+星级文明户申报登记表”。
农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范文 篇5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央、自治区和团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理解关于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要求,深刻理解“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三个关键性问题和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等重点举措,找准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优势,广泛开展“青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突出抓好扶志行动、助力行动、关爱行动、志愿行动、聚力行动、强基行动六项工作任务,为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 主要任务
1. 开展扶志行动,加强对贫困青少年的观念引导
解决青年脱贫致富,要首先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要大力弘扬现代文化和新疆精神,千方百计解决好富脑袋的问题,帮助青年树立奋斗改变命运的信念,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通过勤劳开源、节俭积累,率先脱贫、带头致富。要加强对青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去极端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活跃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引领农村青年进一步坚定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
2. 开展助力行动,促进贫困青年创业就业
通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促进青年脱贫致富是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一要加强示范引领。各级团组织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青年进行就业观念和创业意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转变传统就业观念,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和相关的就业政策。广泛开展“乡村好青年”评选活动,选树农村青年身边的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层层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青年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团校、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以及农牧民技术学校等阵地,大力开展双语培训、技能培训,努力做到培训与需求相结合、培训与岗位相对应。坚持开展“科技播火专家行”科技服务活动。各地州要按照自治区团委统一部署,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村青年提供技术支持。三要加大政策帮扶。主动争取人社、经信、扶贫等部门的支持,积极帮助青年争取政策,实现创业梦想。继续开展“助力行动”,推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帮扶计划”深入实施,从技能培训、政策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对农村青年利用电商创业进行扶持。鼓励各地成立青年电商创业联盟,培育电商创业基地,推广小代购等农村青年电商创业模式。继续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计划,通过创业培训、金融支持、导师辅导、产业扶持、跟踪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力争在解决创业青年贷款难、利率高等问题上有所突破,推动金融创新,给创业青年提供贷款保证。争取党政支持,在南疆地区广泛推广农村青年创业“十小工程”。自治区团委将每年从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中拿出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扶持一批青年创业。
3. 开展关爱行动,帮助贫困青少年成长成才
积极与教育部门深入合作,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广泛募集资金,在教育扶贫方面取得工作实效。按照自治区分工要求,团组织在参与教育扶贫方面要重点做好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希望工程”,通过项目援助的方式扶持贫困地区青年脱贫。资助项目包括援建希望双语幼儿园、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结对资助贫困学生)、援建希望小学、援建乡村希望卫生室、援建希望电脑室、援建希望美术室等。二是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临时救助力度,推动高校校内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大学生,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等。三是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鼓励和号召爱心人士与贫困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支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4. 开展志愿行动,为贫困地区提供人才支持
拓展青年志愿者服务领域,依托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建或联建扶贫志愿者驿站,组织青年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围绕教育关爱、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文化生活等内容,为贫困地区青少年提供服务。扩大“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南疆地区的服务规模,自20__年起,南疆地区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每年不少于500人。
5. 开展聚力行动,促进贫困地区资源整合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优势,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团组织内部力量和外部资源协同参与的社会化扶贫工作机制。团内各战线和工作领域都要参与扶贫工作,企业、机关、高校等各系统要广泛的行动起来。鼓励引导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所在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招工就业,参与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工作,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致富。在争取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工作上,要着重争取援疆项目和资金的支持,争取把扶贫工作纳入援疆建设项目体系。自治区团委将积极争取团中央支持,各地州、县市也要对接各对口援建省市,争取把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纳入省市援疆工作的整体规划,因地制宜,在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发展等领域争取更大支持。
6. 开展强基行动,提供贫困地区基层团建水平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各级团组织要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集中力量抓好扶志行动、助力行动、关爱行动、志愿行动、聚力行动、强基行动六项重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本地州、本县市、本辖区的脱贫攻坚任务,主动对接援疆省份和扶贫主管部门,密切合作,真抓实干,最大限度地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2. 尽快行动,形成声势。全区扶贫脱贫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贫困区域团组织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的要求,尽快行动,制定好“青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摸清底数,创新模式,广泛发动,及时向各级党政和青年群众发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最强音。
3. 完善机制,精准扶贫。建立协作督导机制、对口支援机制、精准调度机制、资源统筹机制,以南疆特困山区、边境贫困地区为重点,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把助力脱贫攻坚与团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立足党政工作大局,通过开展各类群众欢迎的活动,开发各类文化产品,吸引各类媒体用青年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党政在脱贫攻坚工作上的新政策、新要求。注重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在广大青年特别是贫困青年中营造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