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__年3月17日文件精神。“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市天气晴好,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4月4日—6日三天小长假,我镇林区群众清明祭祀烧纸及游人户外踏青等活动将激增,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另外,我镇目前有相当大面积的新造林苗木,经济价值高,但极易被森林火灾侵害,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保障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的,强化森林火灾的扑救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分管领导是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各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辖区内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村级民兵营长是副组长。各村(社区)、单位都要成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三、预防、扑救方案
1、预防、扑救范围:村、村的林场,这两个林场是重点预防目标,另外各村大面积的退耕还林林场也是主要预防目标。
2、扑火物资储备。各村(社区)、单位要准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用于扑救工作,灭火设备要确定专人管理。
3、人员保障。镇机关成立一支20人的扑火队、各村(社区)要成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扑火队(注:村20人),要加强扑救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拉得出、顶得上。
4、要加强巡查工作。各村(社区)单位要组织力量定期对山场、林地进行巡查,特别在冬季和干燥季节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扑灭,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树立防火观念,避免不必要的火情发生。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凡发生森林火警
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4、通讯联络
镇政府、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要与各村村委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靠现代化通讯设备,保证火场与各单位和通讯联系,白天联系电话:,夜间:
5、灭火工具
镇配有一定的灭火工具,由镇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保管,以作随时备用,用后按时交还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6、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要大力调配扑火所有用的物资,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物、器械,企业要及时提供运输工具,供电、邮电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处
一般火警由村委调查处理,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灾,由派出所、林业等协同村委查处,较大的`火灾报县林业公安查处。
8、善后处理
对受灾农户要及时帮助恢复生产,搞好绿化造林及开发林业。
对扑救致伤人员要做好善后医疗工作,想尽办法给予提早恢复健康。
9、宣传报道
要组织通讯、广播、文化等单位,对火场进行真实报道,对扑救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要采取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对肇事者和火案处理情况,加以必要通报,以达到全社会参加的防火意识。
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县是国家级、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县。冬春两季我县气候干燥,降水偏少,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同时,退耕还林工程、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项目的实施,使我县林地面积迅速扩大,且多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下可燃物增加,给林区带来极大的火险隐患,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各乡镇政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打造锦绣商城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好随时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控制和扑灭。
二、强化责任,预防为主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监察厅、省林业厅于今年7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对各级政府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我县将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要部门要全力抓,层层分解任务,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采取积极措施,查源头,排隐患,抓苗头,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预防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位置,周密安排,科学指挥,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组织扑救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责任,防止多头指挥,保持政令统一。对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严格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
三、宣传到位,警钟常鸣
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森林防火宣传,是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户主通知书、标语、宣传单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突出抓好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特别要加强对偏僻山区、林区的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在林区中小学全面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增强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和风景旅游区,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粘贴各种宣传标记,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留空白,消除死角。
四、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重点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把野外用火管理纳入《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检查考核范围,实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严把申报、审批、监督、验收关,有效控制因生产性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对林区烧炭、烧窑等生产点登记造册,逐步建立用火审批和交纳防火抵押金制度,并建立联户担保责任制,确保各类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强化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责任,严格定期巡山瞭望制度,严密监控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的火情火警。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国家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定期检查护林员的`巡山日志,防止脱岗缺位现象发生。加强行政区结合部的火源管理,行政区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火源管理难度大,各行政区要建立联防机制,加大巡护和监测力度,广泛联系,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对“冬至、元宵、清明、五一”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必须加强火情巡查,对关键部位死看死守,逐步改革“元宵、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的陋习,防止人为火灾发生。严格检查进山入林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坚决管住火源,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章用火和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及时打击各类火灾犯罪行为。
五、加大投入,提高能力
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扑火机具、宣传标牌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伍,完善充实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扑火突击队伍建设,做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直森林消防预备队、乡镇扑火应急队伍、村级扑火队的有机结合,形成就近、快速、高效的扑火力量。加强扑火队伍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作战能力,不断提高扑火效率,做到科学、高效、安全地扑救森林火灾。
六、严肃纪律,加强值班
进入防火期后,要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各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确保防火信息畅通。高火险期间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人员要24小时待命,发现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乱报和越级上报火情,对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为圆满完成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工作,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切实保护好我县生态建设的成果,为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4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森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森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