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停水应急预案 篇1
(一)工作小组:
组长:谷连飞
副组长:李贤伟、张佛明、钟洪、黄志塘
组员:苏伟青、梁思坤、黄木华、宿管员(4名)
(二)工作程序
1、由钟洪和黄志塘查明停水、停电原因是来自校内还是校外,若是校外原因,应立即拨打自来水公司电话和电力服务电话,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原因。若是校内原因,应立即通知负责后勤水电工到场,迅速进行维修。对于校内主水管道和用电故障无法迅速自我修复的突然事故,也可直接拨打自来水公司电话和供电部门电话进行维修。
2、对于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停水、停电情况,值班领导应迅速通知校长,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紧急事件处理小组,下设稳定宣传组;事故勘查组、设备维护组;生活服务组。
3、稳定宣传组由政教处黄志塘负责,主要职责是选择合适的时间向学生和老师通报停水、停电原因及维修进度,稳定学生情绪。对于停水情况可以告知学生用餐及用水均可正常,并敬告学生不要随意开启自来水龙头,以免来水后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事故勘查组、设备维护组由总务处(张佛明钟洪)负责,主要职责是派专人到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询问事故原因,随时通报维修进度和维修竣工的大体时间,向宣传组提供给学生进行宣传稳定工作的资料。总务处还要利用停电时间检查和统计应急灯的效果。对校内的用电用水设备进行保护和检查,特别是因停水停电原因容易造成损坏的设备。对于停电我校电工需及时开柴油发电机组转换供电线路,确保正常使用。
5、生活服务组由李贤伟负责,主要职责是及时通知师生食堂和教工家属楼,采取各种方式蓄水,务必解决好学生的吃住问题;学生宿舍要长期备手电,以备停电照明用。
(三)教学楼晚自习停电的紧急预案:
各班值班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等待学校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再作处理。
(四)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1、宿舍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
2、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
3、宿舍长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
(五)解决学生生活用水的渠道:
1、按到停水通知后,饭堂应尽快做好蓄水工作,以解决食堂正常的生活用水。
2、管供水系统人员(梁思坤、高燕、张锦清)抓紧时间把蓄水池水充满,随时关注水池水量的变化。
3、启用学校蓄水池(1000立方米),约可以维持全校师生使用一天半。
(六)解决学生用电的渠道:
启用学校备用发电机(苏伟青、黄木华),保证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路灯等基本生活用电。
(七)各相关部门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接到停水、停电通知后应按时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师生的生活困难,以稳定师生的情绪。
若所有方案都不能实施,应立即报请县教育局,做全校停课准备。
突发停水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快速应对铜川市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完善和规范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职责、指导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陕西省城市水源和县城供水应急预案》《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水利系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铜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铜川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铜川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铜川市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全市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按照市、县(市、区)分级应对的原则,形成有效处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
1.4.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发生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应对和处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时,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水;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全力防止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
1.4.3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在大面积停水日常工作中建立预防为主的保障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监测、预警手段,增强分析研判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将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各类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提高处置效率。
1.4.4资源整合,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应急处置中的消耗和浪费。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市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各成员单位,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各区县(管委会)人民政府、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管理局、陕西铜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务集团宜君县供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
2.2主要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大面积停水事件的总体协调、总调度,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实施工作,协调各类应急资源;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响应启动、调整及结束;组织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整理、分析及研判各类大面积停水事件监测信息,向市应急指挥部提请发布预警建议;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和信息传递;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培训、演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大面积停水相关知识以及安全用水、节约用水法规、政策等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主管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和谣言。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大面积停水时间处置过程中组织、协助相关部门稳定水制品物价,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工作,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用水安全和安全用水、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根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工作需要,协助征调应急物资,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
市公安局:在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交通管制与疏导;负责水源地、水厂、重要供水设施、管网及供水单位(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大面积停水应急资金的统筹管理、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对影响水源地、水库、大面积停水设施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大面积停水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不包括供水水质),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参与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及评估、事件调查工作;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库、供水设施导致大面积停水的破坏性地震进行监测预警,并在震后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停水区域物业公司维护取水秩序。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并进行研判和上报;负责在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和事件评估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辟应急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送达。
市水务局: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大面积停水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旱情的预警、监测,指导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负责加强供水调度,优先保障居民、学校、医院、部队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基本生活供水。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大面积停水事发地桶(瓶)装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协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限制商业企业、洗浴行业限制用水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或调集医疗单位对受伤、中毒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并随时上报相关情况;负责对送水车辆清洗消毒和水质监督的指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参与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发生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时,加强餐饮、药品行业的监管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负责查处扰乱市场、哄抬水制品物价等违法行为。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预报及预警,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提出相关建议。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抽调消防车辆参与应急送水。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管理局、陕西铜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务集团宜君县供水有限公司:负责铜川市日常水源、水质、水压、水量的监测;配合市水务局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备用水源供水方案;负责在紧急状态启动备用饮用水源;负责在应急状态时输水管网抢修工作。
各区县(管委会)政府:负责协助统计受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影响的区域范围及人口数量;负责管辖范围内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和组织先期处置;负责落实街道、居民小区救援物资供应、发放的地点并实施供应与发放;负责事故现场的群众协调工作;负责及时通知居民提前储水、节约用水。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治安维稳组、水务抢修组、环境监测组、水源保障组和信息发布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和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传达上级政府指示,协调各类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
(2)治安维稳组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和事发地区县(管委会)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受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和秩序,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保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3)水务抢修组
牵头部门:事发地各供水单位(企业)
成员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和水库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水务抢修的建议和意见,按照拟定的抢修方案指导和开展水务抢修工作。
(4)环境监测组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事发地水库管理单位和各供水单位(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
(5)水源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事发地水库管理单位和各供水单位(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应急调水、送水方案,并依照方案实施。
(6)信息发布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各区县(管委会)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除以上工作组外,市应急指挥部还可根据现场处置的实际情况,成立其他工作组,参与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5应急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应设立应急专家组,选派或聘请由市政、建设、应急、卫健、水利、环保等部门及高等院校、城市供水企业的专业人员组成,建立健全联络机制,确保在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派出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支持。
其职责是:参加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根据预警或事件信息,对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做出判断,提出相应建议;协助或参与研究、评估及制定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及善后恢复方案,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给予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对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做出报告。
铜川市水源水质监测主要依托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管理局日常水质监测自动化设备24h对水源、水质情况的自动监测,并每月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水质监测;由辖区内供水公司对出厂水质进行自动监测。水库设置有24h视频监控,并在上游水域设置有水质监测点,每日对水库库区、枢纽工程、供水渠道输水管网等重点建构筑物巡视检查,溢洪道、放水洞等重点部位全天候监视和监测。各供水公司每日派巡线员对输水管网进行巡线,输水管网上布置有压力监测点,压力信息可远传至调度室。
针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应整合各部门及水库管理单位、供水公司的监测系统,建立统一的市级水质应急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测,提出初步处置建议。
在日常管理中,指挥部应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和断面,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断面和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时跟踪巡查制度,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
3.2预警
3.2.1预警系统组成
(1)水源地来水预警:根据水文、气象和自然地理条件,通过市供水监测系统提供的实时监测信息,对供水水源地来水量与水质进行实时诊断和预测,并在水量与水质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时及时发出警报或预警。
(2)供水预警:包括供水工程及运行异常预警和水厂、输配水管网水质及水压异常预警,实现对供水系统水量、水质和水压实时监测及运行信息实时查询功能,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诊断并发出警报。
3.2.2预警级别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Ⅱ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3.2.3预警信息发布
(1)Ⅳ级预警信息由各区县(管委会)人民政府负责发布、调整和解除;
(2)Ⅲ级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负责发布、调整和解除发布;
(3)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授权部门负责发布、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重点区域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行动
3.2.4.1发布Ⅲ级、Ⅳ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市应急指挥部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监测,组织线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全面、科学的研判;
(4)根据研判结果和事件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群体、区域发布警示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指导其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
(5)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对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及车辆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可以正常使用;
(7)通知相关应急处置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8)研究制定调水、供水方案,准备启用应急供水或备用水源。
3.2.4.2发布Ⅰ级、Ⅱ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预案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驻指定的场所,召集专家开展相关应急方案的制定工作;
(2)对风险信息开展全面、密切的监测,组织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制定统一的节水、用水方案,并监督节水、用水情况;
(3)调集相关应急处置人员、队伍、物资、装备、设备及车辆在指定地点待命;
(4)对水源地、供水公司、重要供水设施及其他相关重点单位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其受到破坏;
(5)做好稳定水制品物价的准备,防止出现哄抬水制品物价的情况;
(6)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指导民众节约用水,消除民众恐慌情绪,打击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2.5预警级别调整、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不恰当的.,应责令下级人民政府改正或直接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信息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在原公布范围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初报: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单位)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将事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上报市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市政府总值班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应根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的性质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信息的首报应采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随后1小时内补报书面报告的形式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首报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可能造成的人员及财产受损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续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在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过程中,要全面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的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及时续报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并同时通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续报应采用电话报告和文字报告的形式。
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续报的内容包括:事态发展、变化趋势,人员救治情况,水源地及备用水源保护情况,水源污染程度与治理情况,供水设施及管网抢修进度,次生、衍生事件的控制情况等。
(3)终报: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应急处置信息,采用文字报告的形式向市政府报送终报。
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终报的内容包括:事件原因,事件处置结果,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
4.2应急响应
4.2.1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水库管理单位、供水公司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1)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物资、装备赶赴现场;
(2)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全力防止事态扩大;
(3)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
(4)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4.2.2分级响应
根据铜川市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Ⅰ级、Ⅱ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地区县(管委会)人民政府迅速按各自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先期处置,并将事件信息立即报送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全部应急力量和资源,待上级指挥部抵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Ⅲ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将事件信息报送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事件现场,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专业救援力量,落实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及车辆、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Ⅳ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协助、指导事发地区县(管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4.3响应措施
根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性质和类别的不同,市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4.3.1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市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应急供水。
4.5.2工程事故类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4.5.3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下游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水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当地水环境监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资质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4.4扩大响应
若Ⅲ级、Ⅳ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扩大,达到Ⅰ级、Ⅱ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标准,或依靠市应急指挥部的力量无法对事态进行有效控制时,市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将事件信息上报省政府和上级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铜川市现有水源不能满足应急供水需求,需要上级政府协调从其他行政区域调水时,由市政府将相关情况报送上级政府,上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地区政府开展应急联动。
4.5响应结束
当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及其他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响应也随之结束。Ⅰ级、Ⅱ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Ⅲ级、Ⅳ级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提出响应结束的建议,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区县(管委会)政府和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卫健、应急等部门及水库管理单位、供水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灾民安置、损失统计、疫病防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水库管理单位、供水公司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城市供水运行。
5.2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5.3调查、评估和总结
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严重突发事件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严重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重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件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提级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损失程度及责任认定,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与整改措施,形成调查、评估和总结报告。
5.4设施恢复及重建
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各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提出设施恢复及重建的意见和建议,按突发事件不同等级报上级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需要省政府支持的,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
水库管理单位和各供水公司的专业维修抢险队伍作为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应急队伍保障;铜川市公安、消防、医疗、生态环保队伍作为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队伍保障。
6.2应急物资、装备
水库管理单位、各供水公司根据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配备相应的物资、装备和车辆,并建立检查、维护、更换和调用制度,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市应急指挥部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相关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各供水公司及各区县(管委会)政府要定期统计本单位可参与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及车辆,并及时做好维护与更新,以便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正常参与应急处置。
6.3专业技术人员
铜川市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所需的专业技术保障。
6.4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价。
6.5通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应急人员用于工作联系的移动电话,应保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6.6后勤保障
事发地所在区县(管委会)政府应建立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制度,为抢险救援和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提供饮水、食物、休息处等必要的后勤保障。
6.7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部门、住建部门负责提供运输保障,对受损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等迅速组织抢修,对事发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抢险救援车辆正常通行,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8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各医疗机构在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发生时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中毒、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6.9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大面积停水突发事件现场的人员疏散、警戒及控制工作,同时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水源地、供水公司、重点供水设施及管网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6.10应急供水保障
根据城市供水规划开展应急供水水源、设施的建设,保证应急供水能够满足需求。
7监督管理
7.1宣传与培训
水库管理单位及各供水公司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水源和供水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应急心理准备。要向社会公布水源和供水应急值班电话,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相关应急知识公益性栏目,在学校普及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知识,让公众掌握相关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
水库管理单位、各供水公司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相关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培训和知识讲座,确保相关部门人员、供水公司员工掌握各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方法,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2预案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大面积停水应急工作演习方案、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演习。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相关单位干部群众参与,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本预案应按要求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总结,通过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7.3预案修订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演练分析评估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的考核由市政府负责。对于在应急准备和事件处置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于未完成应急工作任务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职责,导致事件发生或危害扩大的;不服从上级统一指挥,迟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未及时组织开展自救和善后工作,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制定并解释。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停水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农村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本街道供水安全,结合本街道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经开区供水管理所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街道范围内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水源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尖山街道发生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由街道人民政府组建
(二)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街道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王毓龙(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德礼(人大工委主任、分管领导)
成员:街道属各部门成员、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尖山社区、观音山社区、仁活洞社区、茨冲村、水管所长、中心驻街道人员。
(四)街道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街道属各中心、站所、医院、学校、尖山社区、观音山社区、仁活洞社区、水务中心、供水保障中心、水管所。
(五)防疫部门:街道医院、村(社区)卫生室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街道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
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街道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街道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街道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水闸,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卫生院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经开区供水管理所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他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他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水管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他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水管理所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前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五、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停水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幼儿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类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扩大,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二、预防措施: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为防止非法侵入,学校围墙须是不易攀越,严格值班监视制度。
2、加强对园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为确保幼儿园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幼儿园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帮助照顾。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并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三、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幼儿紧急转移、护送到安全处。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将情况速报上级教育部门。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配合警方调查,作善后处理。
四、组织机制: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园长在由园长指挥,园长不在由分管安全工作校长指挥,辅导员、保健教师等以此类推。
2、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
具体人员安排:
报警人员:
周旋应付人员:
护送幼儿转移的人员:各班办主任
将伤者送往医院的人员:
突发停水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平安工作,保证师生人身、财富平安和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具体应急预案
(一)、学校内犯罪分子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应急小组各负责人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领导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平安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向公安、消防、救护、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疏通。
8、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心怀叵测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二)、学校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学校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2、捍卫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捍卫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标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伐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现场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和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学校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平安。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和时向教育局报告。
(三)、学校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防止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风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和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捍卫人员、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置。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与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和时向教育局报告。
本预案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