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指导,围绕养殖增产、养殖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及科技示范户建设为重点,以养殖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党的农村政策、现代养殖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养殖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xx]149号)文件精神及荣昌县农委对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推广新型农产品市场运作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措施,着力加强务农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队伍,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培训规模及目的
我校培训双河街道白玉社区一线养殖户50人,专业为水产养殖。通过培训,培养出一支高素质水产养殖技术员队伍,全面提高基层养殖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养殖业发展需要、知识结构合理、掌握养殖业新技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推广服务能力的基层养殖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我市现代养殖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三、培训单位及课程设置
双河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荣昌县农广校下属的一个教学单位,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成人学校,全民事业单位,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历教育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我校今年承担阳光工程培训“水产养殖”专业一个班,培训人员为农民技术员、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养殖大户,培训50人。由于我校地处白玉社区,该期培训班地点设在双河成人学校,实习基地设在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养殖大户、致富能手欧阳忠明养殖基地,培训时间4天(其中理论培训3天、实践培训1天),20xx年9月25日开班,聘请水产工程师、科技特派员和养殖能手等专业人员组建讲师团,运用多媒体等电教手段进行集中授课3天,到实习基地进行现场指导1天。
(一)讲师团
(二)课程表
(培训4天,8课时/天,上午4课时、下午4课时,总计32学时。)
上课地点为双河成人学校,实验实习地点为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养殖大户、致富能手欧阳忠明养殖基地,本期按规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四、学员选择
此次培训对象为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农民技术员、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养殖大户;年龄18-60岁,重庆市户籍。
五、经费使用
此次培训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学员食宿及误工补助费、教室租金、教务杂支、教材费、教师讲课及食宿费、档案制作费、培训交通费等项目向核算中心申请列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培训补助资金严格用于培训工作。
六、保障措施
我校为荣昌县农广校下属的一个教学点,是县农委阳光工程中期培训定点机构,在县农委的指导下,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此次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搞好“三落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的安排理论培训和指导实作时间,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培训经费“三到位”。收集整理培训软件资料,搞好项目验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和专项审计;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培训宣传氛围,为我市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培训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农业劳动者队伍。
专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指导,围绕养殖增产、养殖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及科技示范户建设为重点,以养殖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党的农村政策、现代养殖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养殖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xx]149号)文件精神及荣昌县农委对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推广新型农产品市场运作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措施,着力加强务农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队伍,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培训规模及目的.
我校培训双河街道白玉社区一线养殖户50人,专业为水产养殖。通过培训,培养出一支高素质水产养殖技术员队伍,全面提高基层养殖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养殖业发展需要、知识结构合理、掌握养殖业新技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推广服务能力的基层养殖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我市现代养殖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三、培训单位及课程设置
双河成人的文化技术学校为荣昌县农广校下属的一个教学单位,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成人学校,全民事业单位,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历教育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我校今年承担阳光工程培训“水产养殖”专业一个班,培训人员为农民技术员、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养殖大户,培训50人。由于我校地处白玉社区,该期培训班地点设在双河成人学校,实习基地设在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养殖大户、致富能手欧阳忠明养殖基地,培训时间4天(其中理论培训3天、实践培训1天),20xx年9月25日开班,聘请水产工程师、科技特派员和养殖能手等专业人员组建讲师团,运用多媒体等电教手段进行集中授课3天,到实习基地进行现场指导1天。
(一)讲师团
(二)课程表
(培训4天,8课时/天,上午4课时、下午4课时,总计32学时。)
上课地点为双河成人学校,实验实习地点为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养殖大户、致富能手欧阳忠明养殖基地,本期按规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四、学员选择
此次培训对象为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农民技术员、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养殖大户;年龄18x60岁,重庆市户籍。
五、经费使用
此次培训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学员食宿及误工补助费、教室租金、教务杂支、教材费、教师讲课及食宿费、档案制作费、培训交通费等项目向核算中心申请列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培训补助资金严格用于培训工作。
六、保障措施
我校为荣昌县农广校下属的一个教学点,是县农委阳光工程中期培训定点机构,在县农委的指导下,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此次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搞好“三落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的安排理论培训和指导实作时间,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培训经费“三到位”。收集整理培训软件资料,搞好项目验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和专项审计;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培训宣传氛围,为我市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培训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农业劳动者队伍。
专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实际情况和课程改革的实际需要,以“问题导学”理论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建设与教师业务技能提升为主题,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联盟)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强化教学反思意识,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培训时间
20xx年7月4日至10日。
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四、培训内容
“问题导学”理论、学科专业素养、德育管理等。具体培训内容见安排表。
五、培训形式
1.全县集中培训、学校集中培训与联盟校集中培训相结合。
2.专家讲座与现场研讨、集中考核相结合。
六、参培教师要求
1.纪律方面:一是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培训机会,树立良好学风;二是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中层以上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方面:虚心学习,积极参与互动交流,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学习结束后,提交学习过程的各项记录及学习汇报等材料。
七、管理与考核
1.加强领导。建立教师培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督查组。
培训领导小组:韩朝平缪中艳汪汉成凌建东孙方彪
培训工作小组:唐海霞倪金中匡霞 徐友萍祁建淮
刘娟赵莉董菊香刘莹莹
培训督查组:余荣军 杨定杰 袁寿芳
2.强化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责任人、校本培训主讲人、培训地点、网络设备等落实到位,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建立《暑期教师培训日志》,对教师培训情况学校落实专门人员进行督查。
3.严格考核。根据参培教师的出勤情况、学习态度、作业情况及“教学设计”基本功考核成绩等项目进行全面考核,并最终汇总成为教师个人评优、评先的一项主要内容,同时也是晋级的重要参考。
八、培训日程安排
专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4
一、培训目的
围绕自治区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以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要为重点,通过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快速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满足企业需要,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选拔具备条件的技术工人,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培训,或通过校企合作进行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企业从当年新招用技术工人中选拔推荐培养对象,通过企业自培或送到技工院校培训。参训人员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成为企业高技能后备人才。
(三)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结合解决技术难题等组织有关企业技能骨干进行研修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由企业根据申报条件,推荐职工参加培训。可采取4种培训方式,一是技工院校培训,二是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三是校企合作培训,四是企业自行送内地或国外培训。
(二)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由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进行。
四、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培训对象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涉及能源、矿产资源、煤电煤化工、电力安装、建筑、汽车、装备制造业、化学生产操作工、纺织服装生产、生物制药、电子信息、食品生产加工、手绣制作等重点产业企业的一线生产技术骨干或被企业录用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有较强的技术钻研能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各培训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1.申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在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
(3)企业班组长、技术骨干、技术带头人。
2.申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以上或累计工作16年以上;
(3)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的重要技术技能骨干。
3.申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并具有相近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
(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本行业领域的技术领军型技能人才。
(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企业当年新招用技术工人,爱岗敬业、钻研技术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对象。
(三)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本职业(工种)技术带头人;
3.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
五、培训时间
培训计划实施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承担培训单位
(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培训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可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技工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可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三)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承担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
七、培训程序
(一)自治区区属企业培训
1.委托技工院校培训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见附件2),送相关技工院校,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学校进行培训和申请培训补贴。
2.校企合作方式培训的,企业和学校共同商定培训方案进行培训,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培训补贴。
3.企业自已组织培训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企业组织培训和申请培训补贴。
4.企业送内地和国外培训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合格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申请培训补贴。
5.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
(二)地州市级企业培训
各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企业需求填写《地州市(职业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见附件3),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纳入培训计划。
地州市级培训方式参照自治区级企业培训方式进行,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考核鉴定
学员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除外。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经考核鉴定合格,颁发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考核鉴定方案,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认后进行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九、培训补贴标准
20xx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培训项目予以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全年计划培训1万人,补贴标准为高级工培训每人1000元、技师培训每人1200元、高级技师培训每人1500元。
(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每人补贴1000元。
(三)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每人补贴1万元。
十、申请培训补贴程序
(一)自治区本级培训
1.区内技工院校承担培训。培训前,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送相关培训院校,承担培训的院校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后,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培训结束后,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见附件5),连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花名册》以及前期审定的《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一并提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2.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培训前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培训结束后,培训院校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连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花名册》以及前期审定的《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一并提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3.企业送区外进行培训。企业在培训前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和相关佐证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备案。培训结束后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连同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一并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4.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的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由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定培训方案,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以及培训工作总结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合格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二)各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地州市(职业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培训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后一次性拨付培训补贴经费,各地对承担培训的单位拨付培训补贴。
专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5
为加快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适应电力行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32号,以下简称“项目”),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目推动工作领导与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14家企业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任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职责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并对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性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
“委员会”下设项目工作小组和项目研究小组。
1、项目工作小组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负责人兼任组长,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14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参加。项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针对企业推动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和工作内容,开展协作性研究与交流;向“委员会”提出行业性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议案;推动、协调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的各项工作实施。
2、项目研究小组由部分电力企业、电力培训中心、高级技工学校的领导组成。项目研究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调查研究与咨询;针对电力培训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行业标准规范、资格与质量认证等工作开展研究;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为工作小组提出的相关议案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并向委员会提出有关的议案。
(二)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要成立企业有关负责人挂帅,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协力配合的项目实施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本项目在企业内部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落实等工作;组织进行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研究制定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畅通的企业内部分级培养工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网络;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各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作为省内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由省行协有关会领导任主任,省内各有关单位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机构或工作办公室,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省行协的宣传、组织与协调作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建立省内有关政府、省行协、电力企业、电力培训机构之间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关系,争取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
二、实施范围和职业(工种)领域
(一)实施范围
1、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电集团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等。
2、为使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逐步扩大项目的实施范围,各省行协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帮助省内其它电力企业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内容和任务,制定企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中电联报送新加入项目实施的企业名单,由中电联汇总,统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实施的职业(工种)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结合电力生产技术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先主后辅,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目前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确定变电站值班员、变压器检修工、配电线路工、集控值班员、汽轮机本体检修工、继电保护工、水工浇筑工、水工建筑测量工等为首批实施职业(工种)。争取用2年的时间,进行这些职业(工种)岗位能力(特别是复合性岗位的能力)和结构层次的分析,提出并实施这些职业(工种)的培训行业规范标准,该规范标准包括:岗位能力要求、培养方案、质量评价等;并提出这些职业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的结构层次比例指导性意见。在取得上述经验基础上,再通过1~2年的时间,完成电力行业其它主干职业(工种)的行业规范标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涉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在职与后备人员的培养,近期工作内容的重点为高级工向技师、技师向高级技师的在职人员培养。
本项目内容的实施,是在“委员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组织下,以企业为主导,发挥省行协的地区性协作网络功能,调动各级优质培训资源,在各自的工作层面分工协作,共同努力,通过近、远期工作内容的结合,形成行业高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的行业环境,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的梯次发展。
(一)由“委员会”统筹规划并协调组织,整体推动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
1、组织开展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相关课题的研究。分期分批立项研究、开发涉及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有关方面的政策、评估机制,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培训大纲、教材、手段,技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课题,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到项目实施中去。
2、开展电力行业主干职业(工种或岗位)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分析。
3、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并完善高技能人才有效的培养机制和科学的薪酬制度。
4、推动电力培训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与优势互补,本着优化配置、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电力行业现有的骨干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建立起能覆盖全行业地域和主要职业(工种或岗位)分布的三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
5、面向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和规范工作,开展相应的评估、交流;组织进行两年一次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促进行业培训水平的整体提高。
6、开展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师的培训认证工作。
7、促进仿真模拟技术和现代培训技术手段的开发和应用;建设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网络平台,共享全行业教育培训优势资源,逐步构建满足电力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多样化学习的行业教育培训信息与管理网络平台及其相应的行业政策机制。
8、在逐级选拔基础上,推动建立省、大区和全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9、在政府授权指导下,加快推进实施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与之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
10、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力度,构筑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紧密行业培训和考评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培训考核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办法。要通过行业政策导向,明确把取得行业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条件之一。推动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大赛,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途径。
11、探索建立起具有电力特色的行业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二)企业作为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在全行业统筹协调下,其实施的工作内容为:
1、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对高技能人才的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预测,明确提出涉及本项目首批实施职业(工种)或扩展到本企业其它生产、建设、经营岗位的主干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年度需求计划。
2、围绕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任务;确立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以及基层企业之间的分级培养工作体系;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的落实。
3、坚持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上岗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注重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例,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资源的能力建设。
4、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创新和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体制和机制,畅通高技能人才快速培养与成才的通道,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加大职工教育经费的投入,拓宽经费投入的渠道,进入本项目实施的重点企业应根据国发[20xx]16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从原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高到2.5%,并从中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
6、要充分发挥下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能培训中心、中等职业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支持鼓励这些培训基地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要建立企业生产技能专家库,通过政策导向,使这些专家能够兼职培训机构的教学,充实技能培训教师队伍,使培训质量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一线生产技术的要求。要鼓励基层企业加大同当地优质电力培训机构的协作力度,充分利用行业三级培训基地网络资源,系统地开展培训工作。
(三)作为各省实施本项目的牵头单位,省行协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根据《通知》精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转发的中电联《关于发挥省电力行业协会在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作用的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行业环境。
2、要积极主动地做好与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得到政策支持;团结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依靠省内各级各类电力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协作和交流等工作。
3、开展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
4、根据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标准,协商遴选本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备选名单,上报中电联;结合省内培训资源情况,提出培训基地网络布局结构,开展培训协作;配合中电联开展省内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和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5、依靠省内各电力培训机构,协调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面向企业需求,具体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校企之间、校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
6、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起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7、积极支持、协助、联合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及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共同做好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尽快将地方电力企业纳入实施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轨道;组织开展省电力行业技能竞赛和先进表彰,促进企业技能练兵和培训活动,形成电力高技能人才逐级选拔的途径。
8、组织开展与高技能人才培训相关的政策研究,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及中电联提出建议。
(四)积极推动电力行业三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的建设。
1、企业或者基层企业的培训基地,要充分发挥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优势,建立校企结合、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根据本企业需求,按照行业培训规范标准,实施部分工种岗位的高级工、技师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
2、30所左右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行业培训基地”),将根据地区和职业(工种)优势资源分布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行业基地建设和遴选标准,在各省行业协会推荐基础上,由中电联组织专家分批、滚动遴选,经“委员会”审定后确认。“行业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要求,面向大区或全行业服务。
3、5~10个国家级(电力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培训基地”),将在行业基地范围内,根据遴选标准和地区、职业(工种)资源优势分布情况,由中电联组织有关专家,并经“委员会”同意,提出备选名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公布。“国家级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具体要求,面向全行业乃至全国范围服务。
4、“国家级培训基地”和“行业培训基地”,面向电力行业实施特有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必须执行行业培训规范标准,严格进行基地和教学质量等管理,接受“委员会”的质量监控与有关认证。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行业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培训基地”面向全国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要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国家有关培训合格证书。
5、加强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师资资源建设与共享工作力度。争取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全行业共享的主干工种或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及其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师,实施全行业培训、认证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