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机构建设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区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应急办设在本单位办公室,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确定3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联络人,于年统一运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前将应急办人员(主任、工作人员、联络人)、值班电话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农村、社区建立应急办,区直各单位要协助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如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医院、每一个企业)组建相应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预案。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各自职责,统筹考虑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凡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三、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是本辖区、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领导,强化本单位应急办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信息报告、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职责、值班制度要上墙,相关资料要进行整理,建立完整档案,并将工作制度于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四、做好应急物资统计和储备工作
各单位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应急物资的统计工作,以表格形式,将各类应急物资分门别类、详实细致地进行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各类涉及应急的社会资源特别是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以及发电设备等大型机械进行详细统计,以备应急工作中统筹调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将应急物资统计表于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五、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和科普教育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专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加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六、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课题、队伍、装备、程序和方法,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制、协调和处理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市统计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局领导和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总协调,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现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预见、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常备不懈和预防为主、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原则。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力求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准确判断和及时响应,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水平。
三、分类应急响应
(一)台风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特大强台风的指示或新闻媒体发布福州地区将有特大强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报时,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过局域网公共信息或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由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通知所在处室的全体干部职工,进入防台风工作状态。
2、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在办公大楼内24小时值班、定期巡视各楼层情况,发现隐患和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当班记录。
3、全局干部职工应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随时待命并服从调遣。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时,由局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立即行动及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上级指挥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并积极投入防台风工作。
(二)地震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的指示或新闻媒体发布福州地区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全局干部职工应无条件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要求立即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全局干部职工应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时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积极完成局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抗震救灾任务,并及时有序组织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躲避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火灾应急响应
1、当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按下楼层消防报警器报警或立即拔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迅速启用配置楼层的灭火器材或消防水枪开展灭火和组织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办公楼发生火灾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局领导并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火灾现场,组织协调灭火及救援工作,立即通知大楼物业公司,关闭电源;协助解决消防人员灭火中的有关事项,确保人身安全。
3、组织处室、单位人员安全转移。当接到火灾安全转移的信息后,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引领所属人员,迅速有序地转移安全带,当浓烟较大时应卧下身体匍匐前行,迅速前往各楼层楼梯向一楼室外转移。
4、在紧急情况下局办公室应指定人员迅速安装好缓降梯,并组织引导人员有序撤离。
5、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四)《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案例时,要及时把病人隔离,向上报告。
2、拨打120紧急送医院隔离救治。
3、及时请防疫部门对办公室和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性疾病蔓延。
4、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五)《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生治安事件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应及时应对,说服输导,防止激化矛盾、事态恶化,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2、发生斗殴、伤亡事件要及时拨打110求救,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将情况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及时拨打120急救,救助伤者。
(六)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响应
1、当发生五人以上群体上访时,值班人员或第一接待人员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应及时向上访人员了解有关上访事项,并及时报告局领导。接待处理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做到妥善安排、热情接待、科学答复,防止激化矛盾、事态恶化。
2、群体上访人员直接进入有关处室、单位办公室,第一接待单位或个人应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热情做好上访人员接待工作,同时应视上访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并按程序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七)临时重大任务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统计局关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或临时下达紧急统计工作任务需要抽调局机关人员时,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应树立全局观念,无条件服从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按要求带领有关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总指挥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总体要求
(一)保持通讯畅通。为了确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局副处以上干部以及行政、机要、车辆驾驶等特殊岗位人员应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使用局机关通讯录内的其中一种通讯方式可以联络。
(二)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台风、防震、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消防知识讲座,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三)搞好培训与演练。结合落实应急工作预案和消防安全预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处室、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四)实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卫生防疫组
组长:
成员:xx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办公室)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员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具体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由各危运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具体承办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对全县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5.全县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告制度、程序和内容
全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县交运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交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县交运局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交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县交运局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险货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2.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运力支援的专用车辆、人员数量和执行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按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运力。应急领导小组无法直接解决的要向上级领导机构报告,请求运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交运局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八、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7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国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同志总负责,成员。
二、具体分工
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3个应急小组。
(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及民兵预备应急小分队30多人,组成应急抢险分队,主要负责解决突发性事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即日起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调度,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二)、社会治安稳定应急小组
组长同志。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民政所、信访办和各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大社会治安事件处置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种类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三)、安全生产应急小组
组长。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劳动站、农机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卫生院牵头,工商所、乡兽医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疾病预防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小组必须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配强领导,留足留够值班和应急人员,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带班领导的手机和固定电话上报党政办公室。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领导、人员、任务,明确职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出漏洞。
(三)、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远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将随时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四)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凡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8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国内贸易市场异常波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商品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拟订《xx市国内贸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结构
建立本市国内贸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应急指挥工作网络,统一指挥。成立xx市国内贸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监局、市粮食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审定应急工作《预案》,负责指挥全市商品市场应急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场波动情况,确定市场应急工作等级;批准启动市《预案》,指挥市应急商品的统一调配,协调市外应急商品协调;采取紧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社会秩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内贸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和上报全市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变化及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与有关职能部门及商业企业密切联系形成协调互动机制,统筹安排全市物资、商品的供应调度、接运、调剂;做好本市保市场、保供应、保市民生活的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联系省商务厅,协调各大中型商业企业、流通企业及农贸市场,调控市内货源供应市场,与市外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商品货源和请求商品支援。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的供应。
市农业局负责肉禽、蛋及各种瓜果、蔬菜的供应。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鱼类食品的供应。
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各种医用、消毒、杀菌商品的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跟踪,调遣各种运输车辆,保障应急商品的运输。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有关企业生产紧缺商品,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控,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市政府办负责组织新闻记者,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心理,稳定民心。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打击制售伪劣假冒产品,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各种治安事件,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资金调拨,保障调运急商品的需要。
市供销社负责组织食盐的供应。
二、市场监测和报告
(一)建立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
坚持普通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平时监测与应急时期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镇、企业三级市场监测体系,在市商务局成立专门监测机构,由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全市确定20个重点商品市场监测点,其中综合超市2家、商品零售商场13家、农贸市场5家,重点监测万城、和乐、兴隆三个地区,监测的商品为粮食、食盐、食糖、肉品、蔬菜、蛋品和卫生清洁用品八大类商品。
市场监测信息的上报方法。各监测点按照市商务局规定的时间每月一报;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期间情况节后上报;市场进入应急等级状态,出现重大异常波动和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
(二)监测指标和应急等级
监测指标为监测范围内具体品种的每日销售量、销售额、平均价格,以及监测范围内总需求量、总供给量。
根据市场监测情况,将突发性事件引起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波动状况分为三级,依次为三级、二级、一级,三级为最低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级:突发事件发生,市场进入预警状态,主要商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长范围在40%以内,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10%以内,总需求量和总供给量基本平衡。
二级:突发事件及重大灾情发生,市场进入局部应急状态,重点监测点主要生活必需品日平均增长范围在60%以内,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20%以内,总需求量大于总供给量20%以内,少数市场出现抢购现象。
一级:突发事件及重大灾情发生,市场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全市生活必需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长范围在60%以上,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20%以上,总需求量大于总供量20%以上,出现大范围抢购现象,全市重要商品紧缺,总体供不应求。
(三)应急工作程序
1、市场出现抢购等异常波动情况时,各监测点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场供求异常情况。
2、市商务局通过调查、分析,汇总市场异常波动综合情况,向领导小组及省商务厅报告,领导小组召开紧急工作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确定全市市场应急等级,采取应急对措施,并报省政府。
3、启动市级《预案》,各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要求,展开应急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生活必需的应急保障原则
采取政府调控,社会统筹;保障重点,兼顾全面;立足企业,属地保障;集中调运,分散储备;市内与市外调拨相结合,生产与征调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内贸易商品市场应急保障工作。
(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及调运
1、市场进入一级状态时,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商品储备,统一调动全市库存商品,统一组织从市外征调紧缺商品,保障市场供应。
①应急商品的储备及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储备食糖、饼干、方便面、矿泉水、食盐等。
市粮食局负责储备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市农业局负责储备生猪、蛋品、禽畜、蔬菜等。
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储备各种医用、消毒、杀菌商品。
所有物资、商品均按我市人民群众15日生活需求量进行储备。
②应急商品储藏设施准备
组织应急商品储存时,全面启用市、企业各级各类物资储备仓库,以满足应急商品储备的需要。
③应急商品调运保障
组织市外应急商品调运时,市财政局资金调拨必须到位,市交通局征集各类运输车辆、船舶必须到位,以满足全市应急商品调运的需要。
④建立应急指挥专用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2、市场进入二级应急状态时,以企业自主调整商品供应为主,政府积极协助调运、调整和储备紧缺商品,所有应急商品以市内调整为主,市外征调为辅,调运储备量按市场一级应急状态时的40%—50%准备。
3、市场进入三级预警状态时,企业自行调整补充应急商品供应市场,市商务局要加强市场监测,组织市场调查分析,提出预警措施,及时上报市场供求波动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引起内贸市场异常波动时做好商品供应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应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并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做好长期应对突发事件引起内贸市场异常波动商品供应工作的准备。密切注视市场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二)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加强市场监控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商务局做好应急工作,一旦进入市场应急状态,各类物资、运输工具、仓储设施和紧缺商品要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统一调配;领导小组要建立应对内贸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和市场供应保障网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互助、共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体系;市商务局要认真组织商业企业,疏通供货渠道,对生活必需品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指导和帮助企业搞好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严格的市场监测和报告制度,进入市场应急等级状态时,市市场信息监测机构每天24小时值班,严密跟踪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被监测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市场供求情况。市场出现突然抢购等异常情况时,企业(商家)在1小时内上报市商务局,商务局接到报告后,核实情况,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和省商务厅。
(三)采取得力措施,维护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要积极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市公安局要采取果断措施,打击蓄意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揭露,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四)加宣传,正确引导,做好安定民心工作
领导小组要“两手抓”,一方面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另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释疑解疑工作。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宣传部门联系,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向广大群众介绍商品市场供求形势和政府组织商品供应的情况,引导舆论,稳定人心。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 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 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 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 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 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 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 响应程序
4.2.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 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 响应终止
4.5.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 后期处置
4.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 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 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 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 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避免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园长牵头,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师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班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教职员工、园长
3、报告时限及程序发现突发事件,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①相关系部明确专人负责与卫生科保持联系(卫生科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同时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系部配合卫生科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②卫生科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③卫生科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卫生科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系部、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科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卫生科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其他培训等教学活动。④总务处协调各系、处室配合卫生科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艺术宫、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科和系部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相关饮食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学院学生处、卫生科立即组织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总务处、保卫科、校相关饮食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卫生科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学生处、团委、卫生科、班主任等知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学校教务、工会、团委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后勤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学校其他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三、运行机制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最先获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者,应立即向校长或值周领导、值周组长报告,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2、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学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内各处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疫情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校师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后期处置措施
(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学校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
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四、其他
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督促各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和各处室要根据本校实际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顺利进行。
全体教师应长期开通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随时获悉突发事件信息,保障应急预案迅速启动。
本预案自通过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通畅、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系统内外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大量人员需要疏散转运、重要物质需要运输,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以及交通运输保障需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市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应急管理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应急管理机构调度市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通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处室、基层单位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及三区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客运等交通运输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和“一岗双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全面规范和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系统内各行业各单位的专项预案,建立统一指挥、专项负责、责任到人、处理得当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模式,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市局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局属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制订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应急工作部门、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政策、规划;
(2)决定启动与终止应急状态和应急处置行动,处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
(3)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请求,指导、协调县(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 应急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局应急办主任。
局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修订市交通运输局总体应急预案;
(2)指导、监督市级交通专项应急预案和县(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
(3)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4)指导、监督各类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5)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有关突发事件情况;
(6)统一负责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
(8)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3 应急工作部门
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业务部门包括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分别负责对口业务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建立预警机制,收集、分析、提供预警信息;
(2)建立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数据库;
(3)编制、修订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按照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
(5)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4 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是在事件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
2.5 专家组
专家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专家组成,为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负责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对高风险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类型和规模、所需要的应急力量等,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运输场站、铁路、公路、民航设施,运输场站、铁路、公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客运,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等。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按照预警级别的划分,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部门监测到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事件的预警信息,按照规定的级别和权限及时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并经核实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I级、II级、III级突发事件,事发地交通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3.2.2 信息发布
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级别,分别由各级交通应急机构组织新闻发布。
3.2.3 先期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突发事件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3.2.4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由省交通运输厅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预案。
较大事件(Ⅲ级)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一般事件(Ⅳ级)由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除Ⅲ级预警或应急响应外,市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还负责处置如下突发事件:
(1)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根据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部署协助处置);
(2)较大事件(III级);
(3)根据县(市)应急机构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交通局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预测可能发展为较重、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事件;
(4)根据县级应急机构请求,需要交通运输局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5)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
(6)交通运输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突发事件。
3.2.5 应急救援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请示拟采取的行动;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赴现场;
(3)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4)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5)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预案后,局应急办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信息;当突发事件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时,局应急办可派出工作组或在现场设立应急工作组;局应急办可根据需要,组织调用跨县(区)间的应急运力,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3.2.6 应急结束
由局应急办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3.3 善后处置
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员需要安置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3.4 调查与评估
局应急办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恢复和重建的建议、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局应急办。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 补偿
由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
(2)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
(3)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4)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被征用物资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
4.1 应急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员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 应急运力保障
局应急办、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业务部门包括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等单位,要综合各主要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的交通运输工具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能够满足应急调动各种运力的任务。
4.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4.4 应急经费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5 监督管理
5.1 宣传教育
局应急办要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5.2 培训
局应急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
5.3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要定期组织预案进行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6 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3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市、区委、区政府、牌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村民主任)(妇女主任)
成员:
2、分工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信息组、转移组、安全组、卫生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信息组:支部书记、村民主任
抢险组:由民兵营长、农民技术员、民兵组成
转移、安置组:由护林员、团支书、妇联主任等人员组成
卫生组:由卫生站具体负责
治安保卫组:由片区民警、综治管理员、民兵等人员组成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牌楼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预测与预警
村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和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监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汛情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展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3.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4、信息报告:
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世界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虚报有关情况。
②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并将牌楼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小组领导批示或指示传达各村委会,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测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办公室。
5、先期处置:
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牌楼街道办事处报告。
②村应急领导小组在向办事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6、恢复和重建
7、善后处置:
①村委会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得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恢复重建: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村委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村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
(1)群众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委会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须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2、财力保障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3、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村应急预案小组统一协调。
四、基本生活保障
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五、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要在全村普查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2、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村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村委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4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校长室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代伙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音乐室、小书虫俱乐部、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藕池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陈龙
组员: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6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里所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9.学生校园出走及交接过程中学生走失。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组、疏导组、救护组、警戒组、后勤组、宣传组、善后处理组。
(一)办公室:
主任: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所有男教师在学生安全安置之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
灾情过后,为保障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后勤处要在指挥组领导下,紧急做好各种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水电气及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导组:
负责人:王旭
具体职责是:
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四)救护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水、供电。
(五)警戒组:
负责人:刘秋良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六)后勤组:
负责人:刘秋良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七)宣传组:
负责人: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4、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溪江乡学区、溪江乡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镇联校、镇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镇联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镇政府、县教育局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八、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1.学校要广泛宣传和普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要修订、完善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整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每学期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演练活动,对制订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我校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3.学校每位教职工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7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以下简称送货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行业相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送货部所属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送货部应急小组):
组长:王孝清
副组长:陈钦凡
成员:许战英许曹碧柯树雄庄明泽陈志平
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3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2.2应急小组职责
⑴接受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指示;
⑵负责编制、修订、审定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⑶根据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开展应急响应;
⑷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作出判断,及时上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⑹编制应急经费预算,审查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物品的配置方案;
⑺负责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
⑻负责组织应急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⑼审定并签发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报告。
3有关应急预案
3.1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部门负责人。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⑵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触电急救步骤和方法见附录1。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送货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⑶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楼内人员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疏散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⑸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3配送车辆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送货部应急小组及车队长,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送货部应急小组按照《市局(分公司)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⑵情况严重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报告省局(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4雷击灾害应急预案
⑴接到雷击天气预警,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通过oa、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
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⑵送货部大楼发生雷击灾害,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大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楼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⑷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5台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当接到气象部门较大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趋势,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提供汛情、台风(热带风暴)动向和对我市烟草系统影响的有关情况。
(2)当接到市政府或气象部门重大汛情、台风(强热带风暴)预计未来24小时在我市登陆紧急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应急小组领导进岗工作,听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汛情、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台风等级、降雨量及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和措施。
(3)送货部应急小组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指挥各部门人员,对送货部大楼各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迅速召回一线工作员工,停止一切经营、市场管理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安全。
(4)时刻关注台风信息的发布,动员全体配送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抗台防汛抢险工作。保持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由送货部综合部具体负责落实有关防台防汛物资,如雨具、电筒、应急灯或蜡烛、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送货部应急小组在汛来临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送货部大楼、送货部仓库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电的危险部位作认真检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送货部防台防汛重点部位见附录2。
(6)在台风频发的7-10月期间,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公司送货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准备工作,把卷烟堆放在安全位置。因台风造成电源或线路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在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放在铁盒或碗内,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与易燃物过近的地方,不准在卷烟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因台风造成停电或信息网络中断,信息中心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计算机房里的设备、设施安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各部门必须在洪水来临前确定本部门电源拉闸的最低警戒线;因台风造成道路中断,支援人员无法到达指定地点,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汇报汛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支援。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事故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瞠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2)发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综合部主任汇报,确认核实后向送货部应急小组和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3)食堂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听取现场处理人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5)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
(6)救援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组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
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7)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负责救援车辆调度,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围;伤亡人数;目前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
(8)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9)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7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服务预案
(1)配送员一旦发现车辆故障后,送货员或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负责报告,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2)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确保送货部储备一辆以上配送车辆,及两名以上驾驶员。及时安排增援车辆、装卸人员和相应救援设备,立即赶往故障地点。
(3)调度员在送货车调用时,要确保整个配送体系的顺畅运作。待增援车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做好与故障车进行货物的车与车对接工作,货物对接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
(4)若造成送货时间推迟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必须及时告知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并由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安排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延迟送货的解释工作。
(5)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配送车辆故障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故障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8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交通中断应急服务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中断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情况,估计送货时间。配合营销中心根据具体的天气、道路情况协商解决零售户的订货时间。
(2)同时,送货部应急小组通知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请求谅解并告知大致送货时间。
(3)若在中转站无法将卷烟送达零售客户时,卷烟暂存于中转站仓库,由专人保管。
(4)送货员和驾驶员随时待命,一旦交通恢复,立即送货。
(5)卷烟配送车辆在送货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当天无法送达指定地点的,驾驶员向储配部负责人报告,同时储配部负责人应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等候指令。
(6)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车辆原路返回,或指令车辆在途中过夜,等待救援。车辆在等待救援时,配送车组负责人应组织做好防盗防抢工作。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中断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9卷烟配送途中盗抢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在送货途中的抢劫案,歹徒往往会先袭击再抢劫,此时重要的是驾驶员和送货员遇到抢劫时,做到处惊不乱,互相配合,记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数、体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习惯等线索供公安部门破案。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报警。在自己无法报警时,要不失时机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众的帮助报警,取得公安部门的迅速出警。
(2)如果被抢,驾驶员和送货员要坚守岗位,尽力保护好现场,共同看好车辆、货物,防止人多杂乱,现场被破坏和财物再受损失。
⑶条件许可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请求就近县局(公司)支援。
⑷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等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0携款潜逃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携款潜逃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追款和携款潜逃人家属的工作。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仓库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盗窃事件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向仓库负责人报告,仓库负责人应立即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注意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⑵发现正在行窃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盗窃行为,控制行窃人员;行窃人员脱逃的,值班人员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仓库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组织追抓行窃人员,挽回损失。
⑶发生盗窃事件后,送货部应对现场实行警戒,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⑸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处置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
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仓库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送货部应急小组有关人员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开通移动电话。
见附录3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通信联系一览表。
见附录4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6.2应急物品保障
送货部应急小组负责配备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7.2技能培训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习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应由送货部应急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
送货部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实施。
附录1触电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触电急救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
触电急救八字方针。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垫”。
拉——就近切断电源开关,拨出插销或瓷插保险;
切——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挑——如果导线拱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这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导线或用干燥的绝缘绳套拉导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垫——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2、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和其它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
2)未采用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附地摔伤或摔死。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的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拨打120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5、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图1看、听、试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起伏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复苏法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图2仰头抬颏法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图3气道状况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见图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4)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咀唇紧闭,防止漏气。
3、胸外按压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图4口对口人工呼吸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
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
图5按压姿势与用力方法
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6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见图5)。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的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4、操作频率: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个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按压吹气1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5、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见图6):
图6伤员的移动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湿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2025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8
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