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1
现根据《梅州市开展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方案》(梅市自然资〔20xx〕53号)、《兴宁市开展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方案》(兴自然资字〔20xx〕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风险防控和提高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削坡建房户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再次开展削坡建房大排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查清辖区内所有削坡建房情况,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细,并将排查数据录入“梅州市削坡建房数据维护管理平台”数据库,同步更新建立管理台账,全面落实削坡建房风险防控措施。
二、工作内容
(一)对全镇削坡建房户在册信息重新进行认真核实。
1、对原在册削坡建房户的防控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每一处削坡建房(包括已治理仍存在安全风险的)都必须明确镇、村防控干部,对防控人员、户主姓名、通讯信息有变化的,要及时完善更新防控责任人信息和户主信息。同时要形成长效机制,各村发现信息需要变更的要及时反馈,自然资源所根据反馈在“梅州市削坡建房数据维护管理平台”数据库上变更完善防控责任人员信息和户主信息,全面确保“防控责任、防控人员、预警信息”三个到位,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
2、对原在册削坡建房户的风险管控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未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宣传资料或未钉挂网格化管理明示牌的,要及时进行完善。对出现过灾情险情的削坡建房,仍存在安全威胁的,要将其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录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3、对原在册削坡建房户的安全风险等级重新进行核实,对原风险等级与实际明显不符的削坡建房,特别是经现场核实发现原风险等级较低但实际存在较高安全风险,需调高风险等级的,要及时调整并在数据库中进行更新。
4、要突出弱势群体“一对一”专人负责,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员、智障人员等防灾预警信息接收困难的削坡建房特殊群体,要严格落实包户镇村干部“一对一”防控责任,要在削坡建房数据库平台将其信息特别备注。有灾情险情预警时,各镇村防控责任人要特别关注这些特殊群体,及时通知到位,必要时要强制转移受安全威胁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对是否存在遗漏或新增的削坡建房进行全面排查。
通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再排查,全面查清所有削坡建房情况,确保排查全方位、无死角,及时发现原调查遗漏或新增的削坡建房户。对新发现的未在册削坡建房户按照《梅州市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进行详细调查,将调查信息及时补登录入数据库,并纳入削坡建房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镇村防控干部,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钉挂网格化管理明示牌,严格按照在册点的有关要求及早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于20xx年7月5日前完成削坡建房再排查部署工作。
(二)排查阶段:以村为排查单位,结合驻村团队力量,认真组织,按照《梅州市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完成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将新排查数据提交给镇自然资源所,于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阶段工作。
(三)汇总阶段:自然资源所要将审核通过的削坡建房再排查数据录入“梅州市削坡建房数据维护管理平台”数据库,同时在线向市自然资源部门提交相关数据,于20xx年8月5日前全面完成数据汇总入库、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工作程序、防控措施和工作纪律等有关要求,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对调查不到位造成削坡建房户遗漏,未按要求落实镇村防控干部,未履行网格化管理职责或履职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三)协同推进工作。要严格落实削坡建房搬迁治理主体责任,在开展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的同时,严格加强农村国土空间规划、建房用地审批、宅基地管理和房屋建设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存在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按“去存量、控增量”的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所有“重大风险”等级削坡建房的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短信、微信、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削坡建房调查、联防联控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避险及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群防群策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沟通。为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地削坡建房再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工作部署,防范农村削坡建房周边区域发生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防范农村削坡建房周边区域发生地质灾害,提高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范围
本方案中农村削坡建房是指全县农村地区村民在以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来的土地及其周边区域自行建设的住宅房屋。
(三)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省指导、市统筹、县主体、镇落实”的原则,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责任,因地制宜确定各部门分工,做好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优先原则。按照“先急后缓”“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边排查边治理,优先解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高、高风险边坡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循序渐进原则。在综合治理过程中,明确哪些要整治、哪些要先整治,科学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
分类施策原则。结合风险点实际,按照“一处(户)一策”原则,建档立卡,因处(户)施策,制定有效、管用、符合实际的综合治理措施,明晰治理对象与措施,分类分步实施。根据风险点的具体情况,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简易治理等整治措施降低农村削坡建房风险。
(四)工作目标
按照“降低风险、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思路,用三年时间(20xx-20xx年)完成全县极高风险12处(20户),高风险850处(986户),中风险10273处(12239户),低风险1547处(1691户),四个风险等级共12682处(14936户)(附件6)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目标,有效降低农村削坡建房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存量,建立整治台账
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指引(试行)》中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等级认定标准,省财政专项统筹资金拨付,由县住建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削坡建房点的边坡风险等级排查认定工作(附件3),排查对象是20xx年1月1日前已建设完成并入住使用的农村削坡建设的住宅房屋、重点排查农村削坡建房点周边人工削切山坡和山体地质风险状况,建立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锁定既有存量。
(二)分类组织实施,有序开展整治
1.采取避险搬迁。对于边坡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大于避险搬迁投入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实施避险搬迁,消除风险。
2.实施工程治理。对于通过实施边坡防护能消除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的,须在当地政府监督指导下,委托专业技术队伍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实施边坡工程治理,并组织施工验收(附件4)。
3.采取简易治理。引导村民在当地政府监督指导下,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挖排水沟、筑挡土墙等技术措施自行治理,降低风险。
(三)加强台账管理,按时报送进度
对于治理完成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组织竣工验收。通过验收的风险点应予以销号,并及时更新整治台账。各镇(场)于每月3日前,将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台账报送县住建局。
(四)加强用地管理,坚决遏制增量
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按照《广东省落实村庄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引》,科学规划农村建房选址布局。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强化农村建房全程监管,严把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关。对20xx年1月1日以后削坡建设的农村住宅房屋,应作为新增削坡建房点予以区别处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共同落实整治,各镇(场)要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
三、任务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农村既有削坡建房风险等级评定和综合治理牵头工作,根据省出台的农村削坡建房技术指引落实好监督指导,对农村既有削坡建房风险点提出综合治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明确风险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隐患行为监管;落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的措施;编制包含削坡建房风险等级认定标准的地质灾害风险防御指引,指导群众科学选址,对形成的削坡采取有效护坡,把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关;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加强对各镇(场)关于农村削坡建房违法用地查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利用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平台,对农村削坡建房点进行安全预警、监测,协助做好风险防控。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各镇(场)和县有关单位参考《梅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优先协调推进农村削坡建房住户避险搬迁工作,并加强对各镇(场)关于农村削坡建房违法用地查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县林业局:履行林地监管职责,加强林地保护宣传,协助各镇(场)和县有关单位开展削坡建房边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及时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信息发送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做好农村削坡建房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协同村(居)委会加强与县建立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的合作,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实施边坡治理工程,并组织施工验收。在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发生期间,落实应急值守、巡查监测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因削坡建房引起的安全突发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削坡建房三年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山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镇(场)和县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务必按既定计划完成搬迁治理任务,不拖后腿。
(二)以奖代补原则标准。农村削坡建房综合治理所需资金,主要是以住户为主体,政府部门对住户在整治边坡后对其进行资金适当奖补,标准为:极高风险10000元,高风险4000元,中风险20__元,低风险1000元;如省、市有农村削坡建房整治专项资金安排,将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减轻住户整治边坡资金压力。农村削坡建房综合治理“以奖代补”资金下拨到各镇(场),各镇(场)按时完成当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计划(20xx年计划见附件5)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农户手中。
(三)绩效认定。该项目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按照百分制计算,由各镇(场)完成年度任务百分比计分。在专项整治期间,完成进度低于80%,或者发生一宗削坡建房死亡事件,该镇(场)削坡建房绩效得分为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场)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到存在极高边坡安全风险的群众中,讲明搬迁治理的必要性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五、督促检查
各镇(场)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已列入县政府督查事项,每月通报进展情况。
六、责任追究
对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对所在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3
按照镇政府工作部署,20xx年镇民生实事之一是完成削坡建房搬迁治理3处。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镇削坡建房搬迁治理任务,降低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根据《平远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xx-20xx年)》(平府办明电〔20xx〕3号) 和《大柘镇20xx年-20xx年削坡建房搬迁治理计划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控增量、减存量、保平安、严追责”的工作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切实推进20xx年全镇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镇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镇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及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的主体,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各部门和相关村做好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组成部门镇财政所、林业站、应急办等必须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任务
为完成削坡建房搬迁治理3处任务,工作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印发方案(5月底前)。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镇削坡建房搬迁治理任务,降低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结合我镇实际细化落实治理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5月至12月)。镇政府按照治理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削坡建房问题,组织实施搬迁和治理,各村协作镇政府工作。
(三)核查验收(12月份)。对我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现场核查验收,对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巩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果,完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台账资料。
四、工作要求
削坡建房三年综合整治工作是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带有全局性重要工作,是防治地质灾害保障我镇山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我镇20xx年最实际的十项民生实事之一。各村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务必按既定计划完成搬迁治理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面上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要深入到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群众中,讲明搬迁治理的必要性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协作工作。各村要加大对削坡建房搬迁治理的支持力度,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削坡建房搬迁治理任务。
五、督促检查
实行项目化管理,镇政府在实行整治工作的同时会对各村的配合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到现场核实督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镇政府汇报。
六、责任追究
对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相关村责任人进行问责。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4
为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削坡建房而引发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蕉府办函〔20xx〕35号)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削坡建房定义:
本方案所述削坡建房,是指全镇范围内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潜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设施。学校、工厂、公路、水利、矿山、旅游等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设施。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分类管理、有序清理”的思路,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防治并举、分类指导、先急后缓、削坡减载、治理搬迁、降低风险”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面调查,准确掌握我镇削坡建房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刹住违规建房和规范削坡建房行为,严格控制存在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增量;落实区域责任,建立以镇村干部与削坡建房户主联动的削坡建房隐患防控体系;多措并举,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村(社区)委会和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三圳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林志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落实削坡建房户的调查和整治,落实镇级下达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责任。村干部要积极参与镇政府举行的相关培训会议,掌握调查方法,保证削坡建房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三圳镇国土资源所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明确削坡建房用地管理方面的规定或指导性意见;负责削坡建房全面调查的指导、协调、核查建档及基层培训工作。
(三)三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对削坡建房边坡治理工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并做好建筑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除危险工作,从建筑领域提出规范或指导性意见,指导和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治理的规范实施。
(四)三圳镇财政所负责“以奖代补”资金筹措、支付、监管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五)镇宣传委员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学校上课堂,通过对学生宣传教育辐射带动家长提高群众建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六)镇林业站要督促各村(社区)委加强林地监管,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削坡建房,依法查处毁林削坡行为。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镇政府是削坡建房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以削坡建房户数量最多且近年引发灾害最多的村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展开,对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对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落实治理或搬迁治理。
(四)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整治的原则。各村(社区)委要将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建房的监管和引导,严格控制新增不规范削坡建房。
七、工作内容
(一)全面调查,锁定存量。依据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蕉岭县国土资源局以及三圳镇国土资源所下发的“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和“削坡建房信息系统”,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调查建档工作并负责信息系统的录入和数据的检查、审核,做到不漏一村、一落一户。
(二)强化管理,严控增量。我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城乡规划管理、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安全管理、土地供应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存在边超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要根据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针对规范削坡建房的城乡规划、房屋建设、土地管理方面的管理规划或指导性意见执行,并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新增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三)落实责任,分类管理。镇政府及各村(社区)要对削坡建房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网格化防控,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定责任区。根据削坡建房边坡安全风险类别,落实应急措施。对未实施搬迁避让或边坡治理的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户,均要落实镇村干部为防控责任人,帮助削坡建房户提高防范意识增长防灾知识。发布强降雨预警或地质灾害预警时,防控责任人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督促削坡建房户加强房前屋后检查,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转移人员。
(四)多措并举,有序清理。我镇要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开展削坡建房边坡治理或搬迁避让。
1、边坡整治。采取“削坡减载”和完善截排水沟的方式进行,即:整治边坡,整治后边坡形成台阶,台阶宽度大于1米,台阶高度小于5米,削坡坡角小于50度,达到降低突发地质灾害风险的目的。
2、工程治理。对经济条件许可的削坡建房户,在边坡整治的基础上,引导群众进行砌筑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镇在册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至20xx年底前消除30%,至20xx年底前消除60%,至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
八、保障措施
(一)以奖代补。为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降低地灾风险,改善人居环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群众投入资金进行边坡整治。经“削坡减载”达到上述边坡整治要求的,以每座房屋为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通过边坡治理后,采取砌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的,以每座房屋为单位给予20__元的奖励。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行动前自行完成整治的不列入此次整治工作奖励范围。镇政府与将列入边坡整治的农户签订边坡整治责任书,实行边治理边申报,填报《削坡建房户边坡整治“以奖代补”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整治前照片2张。农户整治经同意并实施完工后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初步验收,填报《削坡建房边坡整治初步验收表》(见附表2),并附整治前、中、后照片,于每年11月28日前后报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资金下拨到各镇并拨付到农户手中。
(二)奖罚措施。我镇每年完成在册削坡建房户整治目标达到,奖励村委20__元。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一宗因削坡建房户死亡事件,扣除该村“以奖代补”总金额的100%。
(三)督促检查。在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政府将成立削坡建房综合整治督查组不定期组织督查,按照整治时间安排,督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各村每季度月底前填报《削坡建房整治行动推进表》(见附件3),由镇级汇总后上报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不定期印发简报,促进削坡建房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验收阶段。各村列入削坡建房户治理完成后的农户,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验收。县验收组由县府办、倒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根据各镇上报的村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照片和表格,现场核实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符合要求的由县验收组于每年12月底报县政府审批,镇财政所将下拨奖励资金拨付农户。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严格履职,确保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协调配合,认真研究整治工作中碰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大家齐防灾,防灾为大家”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必须确保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由于工作不落实,造成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低于15%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弄虚作假、不配合或者推诿扯皮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三、部门责任分工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四、网格设置和层级动态管理机制职责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全国、全省、全州、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沧江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阶段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迅速对全乡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分类的原则,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确保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重点
以当前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以上、人员10人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聚焦乡政府周边人员聚集地、学校周边、卫生院周边等人员密集、经营性自建房数量多、隐患大的区域。
三、进度安排
各村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分类分步推进”原则,实行一户一栋一策,迅速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房屋建筑是否存在改变使用性质、年久失修、质量低劣、墙体开裂、外观变形、建筑沉降、擅自加层增加荷载、改变结构、违规搭建、违规改扩建、挖掘地下室、违规抽取地下水等隐患情况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不满足、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停止、停用等果断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 20xx 年 9 月底前消除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立即行动。各村要高度重视,明确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目标,立即部署,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在100天内完成所属辖区、所属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合力量、强化培训。统筹乡属各站所及各村力量,组织动员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组建专业队伍,落实专业排查,按照《贵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标准规范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熟练掌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及功能操作,快速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数据录入、上传;统筹专业技术力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培训。
(三)压实责任,全面整治。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村支书(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统筹,快速形成属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村建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积极联动形成合力,对全乡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落实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四)加大统筹,强化调度。为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统筹调度,自 20xx 年 6 月起,各村要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有关信息,于每周一下午 15:00 前报乡村建办。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夯实巩固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管控风险、推进整治,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排查房屋。
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及已管控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地毯式”全覆盖逐户实地核实,做到不漏一栋。以系统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查漏补缺,各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第三方技术单位、行业专家等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自建房以及已管控的自建房开展全覆盖逐一核实,重点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危房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落实、上传照片是否属实、鉴定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二、实施时间节点。
加快推进工程措施治理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全部自建房危房整治任务。全覆盖核实工作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10月中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县(市、区)全覆盖督查。我区要严格落实“发现即管控”机制,对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发现一户、管控一户,确保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已管控的自建房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出现人员返迁、违规经营和排查整治中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等法规内容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行业主管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全面加强自建房“回头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狠抓重点防控。各街道(乡镇)要紧盯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尚未完成改造的危房、腾空防控危房等薄弱环节,发动基层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台风汛期防治预警,加快推进危房整治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10
为迅速落实9月8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全面推进摸排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底任务,根据宜章县9月23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乡1670个图斑按县里规定日期完成摸排及录入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长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张勇
组长:肖圣敏
副组长:黄良洪、黄南昌
成员:陈艳、刘建华、黄章军、王小华、肖毕兴、李国柱、李兆安、曹细堂、谭连贵、曹文健、杨中友、各驻村干部及分片包干村干部。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摸排工作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省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①时间。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②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在“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对“二调”前实际为非耕地的土地可以举证说明。
③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因不符合分户条件等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中,凡纳入摸排范围的房屋,暂缓不动产登记发证,待政策明确后再进行登记发证。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但占用耕地面积超过省定标准、属于20xx年以后占用耕地建房的,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④排除在摸排范围的几种情形。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2.摸排类型
①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③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四、村级摸排人员账号激活及任务领取
1.电脑端操作:
2.具体操作由乡规划站于9月28日前进行实操培训
五、县乡村分角色填报摸排信息采集表说明
1.关于住宅类信息采集
(1)县市区填报角色:各县市区无需等待房地一体的内业建库成果,利用下发的房屋矢量,叠加城规、历年处罚情况,填写是否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用地手续情况、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原因、是否做出行政处罚、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是否受理等信息,并组织乡镇村分角色做好填报工作。
(2)村(居)填报角色:村(居)组通过手机APP中的房屋图形对应在APP填写村民小组名称、门牌号、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身份、是否为本村村民、土地主要来源、建房原因、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房屋是否出售等信息。
(3)乡镇(街道)填报角色:乡镇(街道)可以通过电脑WEB端或APP端,根据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图形位置,填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或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户、一户多宅原因,对村组填的信息进行补充填报复核。涉及多户住宅,如单元楼式住宅(非村民出资)等类型,则勾选多户住宅,填写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建设实施单位)等信息,无需填写个人身份及是否为本村村民信息。
2.关于公共管理服务、产业类信息采集
(1)县市区填报角色:参加住宅类的要求填报,并审核乡镇村填报的其他信息是否正确。
(2)乡镇(街道)、村(居)填报角色:通过手机端的图形位置,填报项目名称、房屋主要用途、建设主体名称、建设主体性质、土地主要来源、是否为扶贫项目、是否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利用情况,涉及产业类的还需填报与本村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是否直接相关。同时必须通过进行实地拍摄照片(分整体全貌、内部利用、近景至少3张)。
六、时间要求:
1.10月18日前,将初步摸排结果通过信息平台汇交。
2.11月18日前,地方完成核实纠正工作,最终上报。
七、工作要求
1.准确找到位置:由于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里开发出来的'软件难免出现各种问题,技术路线也会不断完善,“随处拍”软件存在导航定位不准,不能看到整个村的全部图斑影像,不便于计划路线,下发的图斑太零碎,整栋建筑物分割成多个图斑等缺陷。我局已组织技术人员正在将下发的图斑范围套合到“奥维互动地图”,相互辅助,解决上诉问题。另外计划将下发套合的电子版影像图。
2.准确核实信息: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摸底,提高摸排质量,标注红点的内容要全部填写完整,各村填报的数据乡政府要把关,每天及时审查反馈,填报合格图斑及时上报。
3.准确掌握政策:把握时间界限和几种不在排查范围内的情形,另外对填报在排查范围外的图斑做好举证准备,特别是对占基本农田的图斑要高度重视。
八、相关问题处理
1.“随处拍”账号没有绑定手机,一个账号可以多部手机同时登录,村级任务较多时可以委托他人共同开展,但要确保摸排质量。
2.因系统不稳定,省里套合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信息后可能会进行图斑调整,建议各村先对1-2个自然村开展试点,乡镇规划站会组织人员进行实操培训。
3.因“随处拍”导航功能误差较大,找不到房屋准确位置,不便计划摸排路线,现场摸排时建议两个人一组,一部手机或平板用奥维互动地图找到准确位置,另一部手机用“随处拍”填写信息。
4.这次下发的1670个图斑是省图斑,还有国家图斑和20xx年新增房屋图斑尚未下发,10月18日是初步摸排数据上报,下一步还有反馈举证等工作。
5.一个图斑多栋住宅的,如在摸排范围,则填写一户信息其他备注姓名。一栋房屋多个图斑的,重复填写信息。
6.因村界不准确、飞地、插花地等原因,下发的村级任务有的包括了其他村的房屋,由乡镇及时调度,或用乡级账户对此类进行摸排。
7.关于故意填报动工时间在20xx年之前等原因规避排查整 治的问题,一是每个填报人的填报内容都会有记录在案,二是所有摸排结果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三是省里将用20xx和20xx年影像图进行比对。
8.因图斑数量较多,时间紧,任务重,由驻村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实际操作,村干部带好路进行摸排。各责任人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如期完成清收工作目标,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推进清收工作。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13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罗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为下步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清查整治工作上来,深刻认识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为下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清查责任。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清理排查工作。镇国土所具体负责清理排查业务指导,对清理排查结果进行核查,分类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全程参与并配合镇国土所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各村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开展辖区内清查工作,分类建立清查台账,摸清情况、核准底数,并按要求上报清查结果。
(二)分类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依法依规、分步整治,分类施策,结合实际情况消化存量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于7月3日后出现的违规建房要多管齐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清理排查范围。主要清查整治全镇35个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时段统计:
1.20xx年12月前;
2.20xx年元月至20xx年至20xx年7月2日;
3.20xx年7月3日至今三个时段进行统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对未批先占、强占多占、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分类排查,分清原因、分类建立台账。
(四)清理排查时序。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动员部署,明确各站办、各村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站办、村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镇清理排查和分类统计汇总。
(五)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意识,有序开展清理排查。各驻村工作队长支书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好本辖区清查工作,协调各网格员对本网格20xx年元月来所有房屋按时统计上报,并明确人员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至镇国土所。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清查不到位,影响全镇和全县工作进度的,将严肃问责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清查工作严重滞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动员部署,研究确定具体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时序,保障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清查落实(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对照清查工作任务,按照具体要求落实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认真分析原因,按未批先占、强占多占、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恶意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分类统计,按要求汇总上报。
(三)严格督查核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清查期间,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对核实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纠正。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清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罗如宝,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朝飞,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员:许传勇,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梁峰,镇国土所负责人
郑泽刚,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承梅,镇纪委干部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
清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所,梁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对接和工作保障,解决日常清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坚决落实党中央、各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顶风违建”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
围绕省市县提供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我镇实际整改情况,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建立清单,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各村对问题图斑要迅速邀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现场测绘,并出具完整的测绘报告。以测绘报告为依据,坚持属地问题整治和作风问题整治同步推进的原则,对占用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无条件推进问题整治。一是按照土地使用分类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从严整治,对占用耕地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二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八不准”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占耕地在建房屋予以拆除。三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地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同时,对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要在谷歌地图购买卫星对比图斑,证明其20xx年7月3日前已经建成。四是从20xx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整治措施注意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宅基地审批流程进行建房审批。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自查。镇相关工作人员与村社干部要针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再摸排、再核实。重点针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公共事业建设用地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等现象,对所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建立问题清单并及时整改。
(二)整改落实。针对建立的问题清单,要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三)完善总结。针对整改的`问题,镇相关部门及村社干部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真总结,汲取经验,举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建立镇、村、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改。严格执行“源头严防、露头就打”要求,完善网格化巡查防控机制和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卫片执法、媒体反映等方式,发挥好乡镇、村组源头监管作用,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压实责任,精准追责问责。对本次整治过程中力度不够、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约谈。对已存在问题整改不力和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严不实、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或与占用耕地当事人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乱占耕地建房或纵容包庇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大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严厉打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
《方案》明确,此次摸排对象为全县范围内20__年1月1日以来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类型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 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其他两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方案》提出,一要做好基础资料准备。利用国家、省下发的20__年1月1日以来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图斑信息作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自然资源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各类建设用地审批、不动产(土地)登记、违法用地处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农村人口户籍等相关资料的准备,原则上采用国家层面组织开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利用该汇交平台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二要做好实地摸排工作。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进行,按照“村(居)排查”“乡镇核査”“县级复核”原则开展实地摸排。乡(镇)负责对《信息采集表》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用地手续情况、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主要原因等情况;县级对乡(镇)报送的成果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情况、是否作出行政处罚等内容。三要做好成果质量管控。各乡(镇)要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同时加强摸排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管理,不得泄露相关单位、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方案》要求,要切实担起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大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根据《方案》,10月底前,完成初步摸排结果并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11月上旬,县级将组织对摸排数据随机抽查,对乡镇摸排成果进行检验。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 篇14
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__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由村书记签字背书,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镇排查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应急办、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村事务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农村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澡下学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一是强化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排查整治人员和物资。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四是强化纪律保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是强化法治保障,综治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20xx年11月起,坚持每半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